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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沉醉不知归路 ...

  •   深夜,程灏在把我送到宿舍楼下之后,轻轻抚了抚我的头发,微笑着说:
      “快上去吧。早点休息。明天见。”
      “嗯。”我点点头,听话地转身走进了楼门。
      不过才几个小时的时间,我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了程灏的女朋友,面对从天而降的幸福连回神我都还来不及。
      回到宿舍,我不管不顾地摇醒了舒菡,然后又厚着脸皮敲开隔壁宿舍的门,兴奋地把晓梵从床上揪了下来。
      现在是九月底,刚开学也就只有一个月,系里因为考虑到大四的很多同学会忙着找工作或是考研,所以这学期一共也就只为我们安排了两门选修课,这几天很多修完学分的同学都还没有回来。宿舍楼道里安安静静的,除了我们三个人,再看不到任何同学。舒菡和晓梵带着迷离又愤恨地表情很不情愿地被我推搡着走到了宿舍楼道的一角。
      “干嘛呀!”晓梵语气里是明显的不满。
      “我恋爱了!”没有拿腔拿调地卖关子,我直接兴冲冲地切入了正题。
      “跟谁?”晓梵和舒菡同时清醒,然后异口同声地发问。
      “还能有谁啊。那个拉斐尔呗!”我得意地说。
      “真的啊!”她们俩又一次地异口同声。
      我们三个人就这样在夜深人静的走廊尽头爆发出一阵恐怖的欢呼,然后,晓梵恶狠狠地说“让他请客!就明天!”。
      有男朋友之后要请客,好像是大学里不成文的规定。当初,王韬和沈君然也都是在大排筵席之后,才获得了正式的身份。
      第二天一早,我照例要参加程灏主持的项目组会议。因为昨天晚上太兴奋,我仿佛喝了一打咖啡一样一夜无眠,到的比别人都早。
      没过多久,会议室又来了一个人,是神采奕奕的程灏。
      看到我,他笑着凑过来和我交头接耳“有心事?起得这么早!”
      “不是起得早,是压根就没睡着。”面对我们身份瞬间的转变,我显然还有些不适应,笨拙地向他撒娇。
      “一会儿Helen也会来,估计还得坐到我旁边。这回不会生气了吧?”程灏问我。
      “嗯,嗯”我笑着把自己的头摇地好像一个拨浪鼓。
      程灏环顾了一下四周,在我鼻子上轻轻地刮了一下“小丫头,你真可爱!”
      说完,他把记事本放到我旁边,问我“喝咖啡吗?”
      “喝!香草拿铁。”我说。
      “好,我去买。”程灏立刻回应。
      “对了,晚上我的好朋友们要求你请客。”在程灏即将出门的时候,我追过去小声对他说。
      “没问题,地方你来定吧。”他微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肩,然后走出了会议室。
      等会议室里又只剩了我一个人之后,我重新坐回到座位里,开始细细地回味着一大早程灏对我的软语温存。原来,被一个人宠爱会是如此的享受。
      在程灏还没有回来之前,因为无事可干,我随手翻起了程灏放在我面前的记事本。
      程灏有一个习惯,就是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都事先写在本子上,然后在下班的时候会将已经做过的勾掉,还没有做的就留到明天继续。因为这个习惯,他总是把工作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
      这个记事本很厚,而且写得只剩下了十几页,一看就知道,已经被程灏用了很久了。翻开第一页,写得是那一天的工作内容。对于每项工作,程灏还把进度、困难和有关系的人都标注在了一旁。我饶有兴趣地看下去。没翻几页看到几个画了惊叹号的字“老婆生日!”,这一页上标注的日期是2月5日。这几个字让我不由得心里一紧。理智告诉我,别再继续看了。但好像每每这种时候,女人的情感总是会战胜理智。于是,我又不自觉地继续翻了下去,后边的内容基本上都是与工作有关的。可我就仿佛一个职业侦探一样,翻着纸张的手无法再停下来。在大约几十页后,我又看到了“买黄玫瑰,向老婆赔罪。”我的心忽然有一种被揪到的感觉。
      正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门被推开,我迅速地合上了手边的本子。
      程灏端着热腾腾的咖啡和点心走了进来。我接过咖啡,看着他,在心里想:程灏差不多大我整整六岁,一个二十七岁的正常男人,几乎不可能没有过任何感情经历,对我而言这些都是已经客观发生过的既成事实,无法更改。而且,既然他的过去我不曾出现过,那我当然也就没有权利对他的过去表示任何不满。只要今后,今后我们属于彼此就可以了。想到这些,刚才看到的一切顷刻间被我全部释怀,。
      上午开会的时候,Helen照例向所有人宣告着她对程灏的锲而不舍,但我却不再生气,甚至内心里对她还有些同情。看着Helen妩媚的笑容,我忽然悟出了一个道理“除非一个男人亲口承认他喜欢你,否则永远都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感觉。”
      晚上,我和程灏在学校附近选了一家还不错的川菜馆子,迎来了欢天喜地的舒菡和沈君然以及晓梵和王韬两对贤伉俪。我的好朋友中就只缺了还在出差的若谷。事实上,我还不知道怎么告诉若谷我和程灏的事情。虽然我们已经如此相熟,但是和一个男孩子说自己恋爱了,对我,始终不是件容易的事。
      一见到我们,晓梵问我的第一句话就是“我还以为我听错了呢,你怎么选了家川菜馆子?”
      “换换口味吗。”我厚着脸皮说。
      在程灏和所有人打过招呼后,晓梵趴在我耳边悄悄地说了句:
      “程灏可真TMD帅!”
      点菜的时候,我照例帮程灏点了水煮鱼,并且按照他的喜好特地嘱咐服务员“不要草鱼和鲶鱼。”
      “依蕊,你不是不太吃辣吗?”晓梵在一旁不依不饶地继续她的问题。
      “可以,没问题的,辣些下饭吗。”我说。
      听到我完全不讲原则的回答,晓梵和舒菡立刻对我投以鄙夷的目光。
      点完菜在我从洗手间回来后,晓梵大大咧咧地告诉我:
      “刚才若谷打你电话你没接到,他就打给我了。他刚下飞机,大概四十分钟左右可以赶过来。我们等一下他吧。”
      我多少有点意外,若谷办事向来稳稳当当,一切都会事先计划,这种不打招呼临时起意的情况几乎没有发生过。于是,我很多余地补了一句:
      “他知道是程灏请客吗?”
      “不知道。我没有告诉他,只是说有惊喜,速来!不过他的语气听上去很兴奋。”晓梵一边喝水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程灏在一旁问我:
      “若谷是谁啊?”
      还没等我开口,晓梵没心没肺地抢着说“依蕊的蓝颜知己!”
      听了晓梵的话,程灏履在我手上的那只手不自觉地紧握了一下,嘴角微微抿起,闷声问我:
      “怎么从来没听你说起过呢?”
      我正不知道怎么回答,舒菡在一旁救场说:
      “若谷是高我们两届的学长,和我们都很熟的。”
      在一屋子人,你一言我一语谈笑风生间,若谷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他看上去气色相当的好,晓梵开玩笑地说上海的水土还是比北京的养人。
      若谷简单扫了一下四周,当他的目光落在程灏身上时,眼中闪现了一丝丝疑问。
      我立刻拉起程灏的手,起身到若谷身边,有些不自然地说:
      “若谷,这是我的男朋友,程灏。”
      “程灏,这是徐若谷,我的好朋友。”
      程灏看似自然地用一只手揽住了我的肩,然后很热情地向若谷伸出另一只手说:
      “你好!”
      隐隐地,若谷好像重重地吸了一口气,但随即就很迅速地回握了程灏,并且说:
      “你好!”。
      接着,若谷很职业地问了程灏的工作,而平素亲切健谈的程灏在客气回答之后,也只是出于礼貌问了若谷在哪家律所具体做什么业务。他们之间的谈话,不像朋友初见,更像洽谈业务。
      认识完毕,我们开始吃饭。
      菜上来后,看到我非常自然地就把程灏夹过来的菜放到了嘴里,舒菡和晓梵又一次诧异地停下了筷子。然后,晓梵怪声怪气地说:
      “林依蕊,你不是从来都不吃别人夹给你的菜吗。你说的,吃别人筷子沾过的东西,与吃对方口水无异。”
      在我还没来得及想到怎么反驳她之前,晓梵又继续说:
      “哦,也对,程灏肯定是例外。你一定不会介意他的口水!”
      听了晓梵的话,大家哈哈大笑。我却在抬头的瞬间,看到了若谷淡淡微笑中流露出的隐隐落寞。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在现场这种成双作对的搭配下,若谷显得孤单冷清。他原本就不是多话的人,今天看上去就更加少言。我蓦然地有些后悔,今天早上应该单独给若谷发个短信告诉他我恋爱的消息,这样,也许今天,他就不必面对如此的形单影只。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爱一个人会是这样的如沐春光。
      从相爱的第一个清晨开始,每天早上起床,我发出的第一条短信都是给程灏的,虽然只有简短的几个字“起床了吗?”,但却成了我早早醒来的动力。
      以前早上出门我总是一派兵慌马乱争分夺秒力争不要迟到的场面,但现在我却能够自觉早起一个小时,一边听着音乐,一边准备两份简单地早餐,一份我的,一份当然是程灏的。然后,我会在大家都没有到公司之前赶到办公室,偷偷地把早餐放到程灏的办公位上。
      程灏说,第一次看到我放在桌上的早餐,特别是切好了瓣儿用保鲜膜包好的橙子时,他的心里甜蜜无边,因为从来都没有人对他这样体贴入微过。而程灏也绝对是个称职的男朋友。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他会把巧克力剥掉包装送到我嘴边。他也会在天凉的时候记得嘱咐我多带一件衣服。会在我们相爱的第一个三十天送我一条银色的手链,说是要用这条链子拴牢我一辈子。
      因为害怕我们恋爱的事情在公司人尽皆知后被热议,所以我坚持在上班的时候程灏和我仍然只是同事,恋爱成了我们避开众人的秘密。对这一点,虽然程灏也抱怨过男未婚女未嫁,有什么不能让别人知道的。可为了我,他终于还是妥协了。只是,偶尔的,程灏也会像个大男孩一样作出惊人的举动。
      有一次,在茶水间四下无人的时候,他忽然在我脸上迅速嘬了一下,见我心惊肉跳的表情,他会很解恨又小声地说:
      “这是偷偷摸摸要付出的代价!”
      又一天,我和公司一个大我几岁的女孩儿一起吃午餐,程灏故意装作偶遇,坐到了我们这边。我们边吃边聊天。这个女孩突然问我:
      “依蕊,你有男朋友吗?”
      我看了程灏一眼,有些尴尬地说“还……没有…….”
      “那我帮你介绍一个吧,是我男朋友的同学,人好又多金!”女孩子热情地说。
      “嗯……再说吧”,我看了一眼怒目圆瞪的程灏,有些心虚地回答。
      结果第二天中午,快到吃饭的时候,我就收到了很大一束红玫瑰,大的有些招摇。中间还很醒目的放了一张画有大红心的卡片,写着“送给宝宝!”
      我怀抱着那束花,过街老鼠一样低头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不到一小时,整个办公区就知道了法务部新来的实习生有个暴发户一样的男朋友。
      下午休息间隙,我借故去茶水间的时候看向程灏的座位,他冲着我得意洋洋地眨了眨眼。
      程灏说,他断定我将来会是一个好妻子,而他会是最幸福的丈夫。可是其实程灏不知道,真正感到幸福的人是我:他是第一个让我可以无所顾忌地去爱,去关心的人,在他面前我终于感受到了自己是被需要的,不再只是一个多余的负担。当然,为了这份从未体会过的爱与需要,我也在默默地改变着自己,无怨无悔。
      程灏喜欢踢足球,并且说在踢球时,有女朋友在一旁观战是件很甜蜜的事情。于是,每个周末,只要他出现在球场,我就必定牢牢地坚守在球场之外。老实说,我完全不懂足球,也毫无兴趣尝试去懂,所谓观战对我而言无异于站在那里白白地消磨时光。但为了程灏,我愿意这样如影随形。我放弃了以前周末窝在床上读小说,跟晓梵与舒菡叽叽喳喳转战商场,或是悠闲自在地游走于北京各个展览馆的爱好。陪着程灏,只为了他在球场上奔跑的间隙随时都可以远远看到我等候的身影,然后我会猜想他在不远处露出了心满意足的笑容。
      有一次,趁他中场休息,我走过去给他和他的大学同学孟伟送矿泉水。我走路的声音很轻,刚好程灏和孟伟又背对着我,所以他们都没有留意到我的到来,而我也就很无意地听到了他们聊天的内容。
      孟伟说:
      “你的这个小女朋友真体贴。每周都陪你来踢球,和我们高雅的公主截然不同啊。她那会儿,好像最烦站在这儿吸着尘土浪费时间了。”
      “依蕊是那种温柔如水的女孩儿。她对我很好,好到我都觉得有一点不真实了。”程灏一边低头松鞋带儿,一边说,语气无比愉悦。
      听到他们的话,我在心里想:孟伟口中这个“高雅的公主”是不是就是程灏记事本上的“老婆”?她不肯陪他来踢球,是因为害怕尘土飞扬和白白损失掉的时间。那么她应该很独立。而且,既然孟伟用“高雅”来形容她,说明她长得应该也不难看。他们为什么会分手呢?是因为程灏不喜欢她的独立吗?如果真是这个原因,那现在的我应该能给程灏他所需要的依恋感。可是,他之所以和我在一起,会不会仅仅是因为我对他前所未有的好和这种被依恋的感觉?如果果真如此,那我的爱情还算纯粹吗?细想一下,我们相爱以来,我好像都没有正式地问过他以前有没有过女朋友,她是什么样的。我是不是应该问一下?好让自己的心能踏实些?
      我就这样站在原地胡思乱想着,直到他们发现了我。
      踢完球去吃饭的路上,我几次欲言又止想问程灏有关他以前女朋友的问题,可是想来想去,还是没有问,怕他不喜欢,也怕自己知道了那位前任的庐山真面目后会自愧不如。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从不提彼此的过去。他的过去他不太多说,我也不敢去问,而我的过去是一张白纸,无需多言,他一眼就可以看得明白。
      不过,这些小小的疑问很快就被相爱后头晕目眩的快乐所淹没。只要能够与程灏永远这样相爱着,其它的问题不想也罢!我就这样沉醉在程灏带给我的爱中,不问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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