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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曾鸣(一) 我叫曾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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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曾鸣,S市人。小时候是一个调皮爱打架的男孩,擅长翻墙、爬树、游泳,但是学习成绩一团糟。直到上了小学五年级,换了一个年轻的班主任。他叫于长海,长得人高马大。刚从师范学院毕业,我们班是他的第一届学生。他教数学,我的数学成绩是年级的倒数第一,理所当然的成为了他最关注的对象。那时候体罚学生司空见惯,于长海也不例外。若没写作业,他便飞起一脚将我直接从凳子上踹翻,却不会伤及无辜;若上课说话,他就抄起板擦甩到我的桌前,粉尘扑面,呛得我直咳嗽。于长海好像专门练过武林绝学,头、拳、掌、足,纷纷出招,刚开始我和几个顽固不化的捣蛋鬼还尝试硬碰硬,与他针锋相对。后来心有余力不足,连连败退,最后不得不咬咬牙甘拜下风。当时电视上正播着‘笑傲江湖’,大家暗地里都管于长海叫‘余沧海’,更有甚者竟然恳求拜他为师,却被一句‘老师本来就是师父’呛回。于长海对我这个拉班级后腿的差等生开了小灶,每天放学单独给我上课,并做完一张试卷才能回家。每次考试都要求必须提高不准下降,且无奖只罚。那两年我经历了冬天被惩跑圈,夏天被罚暴晒的艰苦磨练,数学成绩从35分飙升至95分,毕业统考还拿到了单科全年级第一。我觉得于长海算是我的贵人,如果没有奠定数学基础,我后来的物理化学也不可能年年高分。进了重点初中后,我变成了名副其实的好学生,不再打架、逃课。成绩也趋于稳定。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就是当时我的写照。一晃就是六年,我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重点大学,读经济管理。后来又顺风顺水的进了银行工作。但是内心里不安分因子作祟,我后来还是去了师兄的会计事务所。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许燕,长得很漂亮。不可思议的是她竟然喜欢我,并追求我。活到22岁,我从来没有过任何恋爱经历,也不曾喜欢过任何人。中学时只顾着读书学习,最大的业余爱好就是看球踢球,大人们担心的早恋与我绝缘,对此我也没有半点心思。上了大学,身边许多人也都谈起了恋爱,但是我仍旧没能开窍,每天要么上网玩游戏,要么就去打球。什么篮球、羽毛球、网球、桌球、壁球,都挺喜欢。但是无论什么球,只能是球,球里没有颜如玉,我自然错过了谈情说爱。
被明艳动人的美女看上实在让我受宠若惊。不明白许燕为什么喜欢我。不高、不帅、家里经济条件只是小康而已,算不上富二代。“没有为什么,就是感觉对了。”我没有对这个模糊的答案纠结太久,毕竟很多人在青春年少时都有些张狂又盲目的自信。也许佳人看中的是我的聪明、果敢和勇往直前。俗话说男追女如隔山,女追男如隔纸,在我这里,连这张纸也不存在。自她约我看了场球赛并在回家的路上表达了‘喜欢’之后,除了欣喜若狂的回应,我立刻反客为主。早晨递上温好的牛奶,中午塞个巧克力或者香蕉,晚上约一下浪漫的晚餐。时不时送个玫瑰、百合,周末再看场电影……我学着小说里的桥段如法炮制,小心翼翼又激动万分的学习着恋爱。
但是,只有短短的两个月,许燕就移情别恋了。因为事务所来了一个新人,名叫齐莫,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所里的几个小姑娘像着了魔一样的迷恋上他。这个人虽然刚毕业,跟我同岁,但显然已是情场老手。桌子上有彩色的仙人球和漂亮的金鱼,引得姑娘们天天争着浇水换水;抽屉里有各式各样的零食,总有女孩有意无意的过来闲聊,顺便讨上一口香甜。偶尔他不在办公室的时候,听到花痴们的聊天对象从黄晓明转移到齐莫,我尽管嗤之以鼻,但心里总是酸溜溜的。抬头正好瞧见两个人并肩从门外进来。齐莫脸上挂着浅笑,侧头低语,许燕则抬着粉白娇俏的脸,愉悦的看着他,眼里溢出浓浓的情愫。我瞬间火大,差点站起来冲过去,但却忍住。因为师兄老板走过来示意,叫我过去讨论项目。唉,男人先立业后成家,我还是干好工作再谈感情吧。
许燕渐渐与我疏远,我也没有死缠烂打。说实话,没有什么特别感觉。看到她对齐莫频频放电示爱,我觉得之前跟她的那段恋情有点可笑,不值一提。那算我的初恋吗?够荒唐的。不过话又说回来,经过许燕的点拨,我对恋爱这件事开了窍,开始对异性产生兴趣。回想学生时代的同班女生,想要发掘一个可以交往的对象。但是撑破脑袋也没琢磨出半个有可能的人,身边的女孩又都是齐莫的粉丝,我更没勇气下手。哥们给我支招,泡夜店、相亲,或者上网。夜店不靠谱,相亲太麻烦,于是,我转战到网上,在相亲网上碰运气,然后加QQ私聊。后来真的加了一大群女生QQ号,并且专门归为‘女友’统一管理。接着我就迫不及待的和这些‘女友’们一一线下见面,可是结果让我大失所望。要么照片和本人相差太远,要么线上无话不说,线下话不投机半句多。我一度失去了谈恋爱的热情,更没了和网友见面的心思。但是,这期间我无意中加了一个叫做‘芸芸众生’的女孩QQ号,不是在相亲网上,是在一个学习论坛上认识的。她刚刚读高三,压力很大,好像家里还出了点事儿。趁着上网学习交流的机会寻找生活的发泄口。因为长相一般,混在人群中很快被淹没的认知,我取了网名‘泛泛之辈’。所以,当看到‘芸芸众生’四个字时,立刻心生好感,加为好友。我们一‘见’如故,相谈甚欢。可能潜意识里一直后悔没能在学生时代陷入一场恋爱,所以我挺享受为她答疑解难的过程,好像自己又回到了几年前,重温青涩时光。尽管我们心照不宣,谁也没有提出见面的要求。可是想要见她的念头偶尔还是会在我耳边叫嚣,顾忌着之前几次的‘见光死’,我死死摁住了窜出来的冲动。
认识到感情的可遇不可求,我不再急着谈恋爱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踏踏实实的学习----之前考注会,现在考MBA。有时候出去打打球,周末跟同事们去KTV飚飚高音,看着许燕拉着齐莫对唱情歌,我也能开开玩笑逗逗贫。晚上聊聊QQ,脑补一下对面的小女生,生活也算惬意无忧。齐莫人不坏,工作努力上进,做事一丝不苟。我们后来处的很好,他表面上很冷漠,其实很会照顾人,不光对女人。我们一起出差,他总会考虑我的习惯,并很有耐心。从吃的到住的,从行李托运到陪客户喝酒,都会问清楚再做安排,从不嫌麻烦。齐莫有种与生俱来的霸气,在任何人面前都表现的不卑不亢。有时我会替他捏把汗,担心客户反感,怕项目被他搞砸了。但是每次都证明我的确想多了。怪不得女孩都喜欢他,不光是漂亮皮囊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