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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八点整,我拉着之谦去超市。
      每次碰见大的事件,一群人就在办公室里生了根,十天半月不回家也是有的,所以做老板的自然要备下足够粮草,那群年轻人,一个个生龙活虎,连胃口也和虎狼差不多。
      我把整架的雀巢咖啡往购物车里搬。
      之谦用极其鄙视的眼神看着我:“速溶,又是速溶,喝起来和刷锅水一样。”
      他拿了上好的格雷伯爵红茶,我做一个肉痛甩手的姿势,他笑起来。
      之谦不像我,他相信人性,笑容美好而干净,而我,我念了三年法律做了三年律师,又转行报道社会政治新闻,看遍人性阴暗点,对这个世界开始有所保留,早就失去那份纯真。
      我用一种很温柔的眼神看着他。
      之谦蹲下身挑选着空心粉,头也不回地说:“再看我,再看我就把你喝掉。”
      听听,多么天真的话。
      我伸手去摸他的头发,他像是一早算准我会这样做,将头一侧,笑着朝我一瞥。
      这个男人嘴角的弧度柔和,眼神却是野性的,隐含了几分从容的自信和内敛的霸气,我时时刻刻都被这样的眼神提醒着,这是一个看遍洪水猛兽天地奇观的摄影师。
      但他要明白,这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自然,而是人心。
      我蹲下身去,用手扳过他的脸,他还一手掂着一罐空心粉,朝我露出包容又疑惑的眼神,我凑过去吻他。
      这个姿势很是尴尬,之谦先是一愣,随即为了配合我而坐到了地上,背靠着货架,有模糊的笑声在喉结处上下滚动,一只手抚着我的背,近乎宠溺的动作。
      周日早晨,超市里没有人,我们可以忘乎所以地亲吻。
      “哪个牌子的空心粉让你有感觉了?”半晌,他睁开一只眼睛,脸上满是促狭的笑意,举起手里的袋子让我挑:“这个,还是这个?”
      我朝他露出一排尖牙:“我要吃北京烤鸭。”
      之谦长长地‘嗯——’一声,挑挑眉,完全无视我的话,扛了一袋三公斤的空心粉扔在车里,自顾自地推着走了,任我在后面喊:“我不要圆形的!”
      “晚了,民主时代已经过去了,”他说。
      我笑着追上去。
      我是不担心之谦的。大智若愚,或许他比我看得更清,谁知道呢,他信任我,我也信任他,但这不代表两人之间没有神秘感,知根知底,反而淡而无味。
      我们大包小包地回到报社大楼。
      办公室的三面墙都是落地玻璃窗,此刻阳光普照,映得埋头苦干的一群人脸色如鬼一样,我看着于心不忍,敲敲桌提醒人们回归尘世:
      “此为持久战,切记不要在刚开始就流光了血。”
      众人皆不为所动,捧着电视的捧电视,扒着电脑的扒电脑,只有奥斯卡那小伙子欢呼一声冲过来:“哗,玛莎食品,K,你真是中产阶级。”
      我打他的头:“做什么,小小临时工,要让着前辈们。”
      这男生却充耳不闻,笑嘻嘻拨拉袋子里的吃食,又惊呼一声:“这都是些什么,糖,脂肪,咖啡因,哗,前辈们,等老了怎么办?”
      我实在懒得理他,朝之谦努努嘴,“嗟,来食。”
      之谦笑着拆开一袋巧克力饼干,一口咬下去,又开了一罐可乐,神情悠然自得。
      奥斯卡面露惊异,伸手碰一碰之谦的腹肌,“这样吃都不长小肚子?”
      我一把将他抽开:“滚,这男人可是你能碰得的?”
      之谦大笑。
      奥斯卡嘀嘀咕咕地走到一边,趴着窗往下看,又说:“好空荡。”
      “从来没在星期天起过这么早,是不是?”
      我懒懒地和奥斯卡斗着嘴,一面坐在桌上哗哗翻着编辑呈上来的戴安娜事迹。
      厚厚一沓的稿件,这个女人始终是公众的焦点,无论好事坏事,走到哪里都有摄像机跟着,比偶像还累,又不及偶像风光自由,这是什么样可怖的生活。
      奥斯卡转过头:“星期天难道不去教堂?”
      “嘿,”我笑出声来,“请问今朝何年,维多利亚时代吗?”
      这男生一张脸慢慢涨红,之谦连忙打圆场,“别在意,你还年轻。”
      他辩解:“我对我的宗教便很忠诚。”
      这下连我也觉得之前自己造次了,耸耸肩道歉:“对不起,世风日下,与你无关。”
      之谦很无奈地看我一眼。
      只听奥斯卡轻轻说:“他们会去教堂的,他们会为戴安娜祈祷。”
      他们,他们是谁,自然是英国民众,这一句话却点醒了我,忽地从桌子上跳下来,问:“我们有多少记者在外面?”
      安东尼抬起头:“彼得在白金汉宫等待皇室成员的发言。”
      白金汉宫,不不,不是白金汉宫,戴安娜生前住在肯辛顿宫,等新闻播开来,吊唁的人一定会涌到那边。
      之谦站起身:“我去。”
      我正要点头,转念一想,抓了大衣跟上,朝他笑一笑,“我也去,找几个人做专访。”
      已经许久没和之谦一起工作,平白浪费我们之间的默契,这次终于抓到机会,哪里还会放过,我扔了私家车的钥匙给他。
      他看我一副乐颠颠的样子,忍不住笑:“哪里有老板跟着下属出去采访,还乐成这样的?”
      我搭住他的肩,“唏,你在孟加拉我不能跟去,在伦敦本市转悠我总能同行吧?”
      有时我想,若是之谦时时刻刻在我身旁,或许工作不会那么磨人耐性,但他偏偏又是最拴不住的,他那双漂亮的眼睛不能只看到一个人,这样深邃洞察一切又温和乐观的眼神,理应去包容全世界。
      我对他说:“什么时候我们一起跳了槽去国家地理杂志?”
      之谦哈哈笑,“人家要我不要你。”
      我气闷,他又软声安慰我:“不要,国家地理有什么好,那里没有你这样的老板。”
      “是是是,”我斜眼看他,“人家不会让你骑到他头上去。”
      之谦在一个红灯前停下,侧过身来笑嘻嘻地吻我。
      那个红灯很长。
      英人就是这一点好,永远有耐性,等红灯变黄灯,又变绿灯,跟在后面的车并不急,也不催,等着之谦慢慢再次发动。
      外面的阳光已经黯淡了下来,我却觉得很满足,有一刻甚至冒出自私的念头,戴安娜出事与我何干呢,我有我渺小的幸福。
      但这样的念头很快被打消了,之谦指一指外面:“看。”
      那是路边一家报摊,我们的报纸被摆在了最前面,头条很是醒目,路人无不驻足观望,随后露出震惊的神情扑过去,甚至有个男人急匆匆从口袋里掏出五十镑大钞扔给摊主,连找钱都不要了,一双眼睛睁得极大,近乎滑稽,却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
      呵,为了他们的王妃,这个民族失态了。
      肯辛顿宫前铁门紧锁。
      之谦环视四周,马上找到拍摄的最佳位置,面对宫门前那座大型雕塑,只见有两三个人靠在上面,无不眼眶泛红,用手扶额,在阴蒙蒙的背景下,显出一片恍然若失的姿态来。
      我不得不为之谦的艺术眼光而折服。
      铁门前已经有小小一堆悼念的花束,用白色锡箔纸包裹起来,插着小小卡片,写着匆忙两三句话,不断有人上来放一束,又放一束,短短十几分钟,已经铺满门前的小小一块地。
      我看了看四周,只见前来吊唁的人群有增无减,男女老少,肤色各异,唯一的相同点是脸上沉痛的神情,那是真正沉痛的神情,混着一些震惊一些难以置信,没有人大声恸哭,但每个人的心情都和这天气一样阴沉。
      之谦过来拍拍我的肩,提醒我:“专访呢,专访在哪里?”
      我扬扬唇角,“别吵,我在写诗。”
      他看我一眼,眼神意味深长。
      我朝他眨眨眼,余光捕捉到一个中国人的身影,当下走了过去,轻轻说:“你好。”
      那人转过身来,是一个约摸十六七岁的男生,骨架尚在发育,有一种还不够成熟的青涩感,神情却很礼貌,朝我微微笑。
      我向他出示证件,又说:“不要怕,我是记者,现在我要采访你,可以吗?”
      他看着我,只是微笑。
      我怕他听不懂,又用英文重复了一遍,可那男生依旧只是扬着嘴角,我便用蹩脚的粤语再翻译了一遍,见还是没反应,正考虑是否要说两句上海话,他却突然笑出声来:
      “记者先生,不要浪费你我的时间了,快问吧。”
      我一愣,看见他眼里闪闪发亮促狭的笑意,气得噫一声,索性转头朝身后的男人招手:“之谦,你来,这年头的小孩我搞不定!”
      之谦应声走过来,看看我,又看看那男生,露出了然的微笑,朝他伸出手:“沈之谦。”
      那男生和他握握手,神情淡定:“黎君。”
      “黎先生,”之谦边说边向我伸手,我将录音采访机递给他,索性袖手旁观,只听他用英文说:“请问你是什么时候得知戴安娜车祸的消息的?”
      “今天早晨五点左右,BBC发来的手机短信,提示有突发事件。”
      之谦点头,又问了一系列的问题,那位叫黎君的男生一一作答,从容不迫,倒显出他身上与普通十七岁男孩不同的气质,我又想起办公室里那个奥斯卡,诶,人比人,比不得。
      只听之谦轻轻问:“你是中国人吗?”
      黎君踌躇一下,答:“我跟父亲入了英国籍,但,是的,我是中国人。”
      之谦朝他露出鼓励的微笑:“那么,你为什么前来悼念戴安娜,英国的王妃?”
      黎君也微微笑:“因为她生前所做的善举并不局限于英国,她的美好属于世界。”
      之谦朝我看过来。
      我虽心下还有些别扭,却也不得不承认这男生说得好,便朝他露出赞赏的眼神。
      只见黎君微微颌首:“两位先生,可以了么?”
      之谦伸出手,像是要去摸对方的头发,半路控制住了自己,两人便又握了握手:“谢谢您的合作。”
      名为黎君的男生微笑着目送他离开,我则面色不善地盯着他。
      之谦走到我身边,笑嘻嘻说:“干什么?你把一个十七岁男生当孩子看,人家能愿意么?”
      我从鼻子里哼出来,“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还去调戏十七岁青春少年。”
      “是啊,老了,我们都老了,”之谦并不恼,笑眯眯地将脸伸过来,眼眸闪若寒星,“可我们是一起变老的,不是吗?”
      我不知是该感动还是抖掉一身的鸡皮疙瘩,挣扎了一会儿,妥协地凑过去轻吻他的鼻尖。
      那叫黎君的小男生还在看我们。
      我阴阳怪气地说:“他有没有问你,叔叔,为什么你喜欢男人?”
      之谦嘿嘿笑答:“没有,他只问,哥哥,为什么你身边有个会走路的醋坛子。”
      我努力地将不断上扬的嘴角压下去。
      诶,周围人都沉浸在哀伤之中,我们却在说笑,简直是罪过。
      我们又连续采访了其他的吊唁者,有老有小,黑人白人,有夫妇相携而来,在宫门前拥抱,默默流泪。
      得到的回答无一例外:戴安娜的美,戴安娜的高贵,戴安娜理应属于世界,她是那飞不出囚笼的鸟。
      我轻轻说:“在场的每个人都可以为报纸撰稿。”
      之谦笑笑。他知道我职业病,面对越是情绪化的新闻便越是冷酷,用英文来说便是skeptical,怀疑论,总觉得凡事都有阴谋。
      此时一个步履蹒跚的小孩子颠颠地从我们面前跑过去,手上拿着一张卡片,啪,摔一跤,旁边母亲赶过来,软声软语安慰两句,又拍拍他的头,他便努力走完剩下的路,将卡片放在那一堆花束上。
      之谦抢拍到了那个小孩在摔跤后抬起头的那一瞬,我敢打赌,光是儿童的那个眼神就可以给无数读者带来视觉冲击。
      我对他说:“我们报纸有固定读者群,有一半是你的缘故。”
      之谦轻轻扬起唇角,突然问:“以然,你有没有过天真的年代?”
      我颇为诧异地看着他。
      之谦动了动嘴唇,像是想说什么,最后只是看了看表:“九点多了,回去吧。”

  • 作者有话要说:  让我们欢迎十七岁的黎君走过场!(黎:有意义么?)怎么没有。以后会有的。哈哈。
    还有,此奥斯卡就是彼奥斯卡,柯以然此刻在心里嘀咕人比人比不得,可是呢,十年后奥斯卡和黎君在一起工作啦。柯以然若是知道了会感叹人生无常的吧。囧。
    不明白JJ为啥不让我在这篇文里用作者回复的功能,我明明登陆了啊?囧。
    在这里回复一下吧,这一篇经过构思,情节性会比较强一些,但是还会是温柔强强没错的,各位不用担心。至于紧张性,我会发挥太极功夫化解的……(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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