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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你若如磐石 其实我也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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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也知道这次是真的伤着了。
腰酸背痛是经常会发生的事情,但没有哪一次如这次直不起身,一拳正好击打在要害。
我倒是忍得住,只不过怕明天不好起床,到时候小乐发现端倪,指不定又要多想。我相信遗传,我不是个聪明的女人。智商方面,求学期间成绩总是不上不下,在沉家没少挨训。情商方面更是一败涂地,平生就爱了那么一个人,整个人生的青春年华里,深深地,偏执地爱着,到最后爱而不得不说,还颠沛流离至半生。
幸好孩子在智商方面遗传的并不是我,也为这,我总是既爱且妒。
包里时常备着活血化瘀膏药,但是这次受伤比较严重,到底又在看不到摸不着的位置,找人帮忙又是女人们正忙碌的时候,况且我现在穿的是裙子,即便真的有人帮忙,在人前脱衣,即便对方是个女人,我也会觉得不尴不尬的。
到了下班时间已经午夜两点多,在更衣间换了衣服,也是该回家的时候。往常我都是从正门出,或许今日太过疲累,只觉得正门太过耀眼,绕过隐蔽的一段走廊,偷偷溜到了后门。
几个小时前,我与秦云起在分隔五年之后还能跨越南北在这座城市相遇,放在以前我会浪漫地以为我与他就是上辈子注定的缘分,什么也无法将我们分离。而现在,我只害怕他会认出我,哪怕事实是他站在我身前并未认出,只是依旧不愿冒这个机会还不到万万万分之一的险。
其实远不用这般纠结,但到底骄傲清高作祟。即使他根本没有认出我,我也无法接受他看见我有哪怕是丝毫狼狈。
后门很有些安静,只依稀听见汽车鸣笛声。我一直认为后门是一个好地方,它远离了喧嚣,隔绝了尘埃,也让我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毫无理由的,想起一些尘封的往事。
我小的时候其实敏感又自卑。我降落在一座贫瘠的小山村,农村里环境天然,日照也比大城市强得多,常年在外耕作,暴晒的皮肤黝黑,一到秋冬季节还会皲裂,严重时皮肤辣疼,裂痕血迹斑斑。周边的孩子也是要为家里做劳力的,却也被父母娇宠着长大,不玩闹的时候也是白白净净,并不如我那般。起初为他们的排斥也哭闹过,母亲揪着我的辫子怒骂“捡来的讨债鬼,再闹就真的把你扔掉”。这话起了震慑作用,后来,我便真的不闹,生怕他们真的将我遗弃。
我小时其实也灵动过,奶奶最是喜欢夸奖我聪明伶俐。但是父母苦苦追生男孩,懈怠农耕,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农民不再勤奋,很快穷困潦倒。父母心里,女孩始终是个赔钱货,我那时战战兢兢,做事小心翼翼,生病发热更是不敢吱声,以至于三岁多就烧坏了脑子,智商也退步许多,想什么做什么都是一根筋。
经那一役,本来就不喜欢女孩的父母,开始四方托人打听,就是想将我送走。后来终于联系到邻村一户人家,那户人家的男人有个表兄弟在省城做买卖,两夫妻年纪轻轻的时候打拼事业不慎流掉了孩子,后来女人的肚子始终不见音讯,就想着到远点的地方买个孩子,不论男女,健康就行。
偶尔我会幻想,假如当初我真的被那对夫妻买走,后来的一切是否就能改写?只是,人生没有如果……
事实上,我最后并没有被买走。我的父母在出门与那对夫妻接洽的途中出了车祸,很不幸的,他们被上帝夺去了生命。
奶奶一手抚养我长大,她是一个既睿智又神经质的老人家。她时常拉着我回忆她的年轻时代。她说彼时她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最喜欢做少女公子黑夜相会的迤逦美梦。说这些的时候,我总会被她那种陶醉幸福的表情吸引。
她说爱情本身如花,耐心信任宽容能灌溉出坚果,挑剔怀疑狭隘则加速它的腐烂。我很喜爱她,我也很希望自己拥有这朵叫做“爱情”的花。
那时候,天真地想长大了也要遇见那么一个人,他爱我,怜我,惜我,宠我……而我也爱他,怜他,惜他,信他……
我没有生在战乱和政权更迭的年代,我有理由相信,爱情是多么美好又美满的事情。
她的睿智给了我乐观积极的向往,而她的神经质也为我带来无端无由的悲伤。
我知道她爱我,但是我也知道她恨我。她在神智不够清醒的时候,总会摇着我的肩膀质问,“为什么死的不是你……”然后把我关起来饿几天,直到她清醒记起现实为止。
那个时候,她不再是个慈祥的亲人,而是一个孤独的老者。
我可怜她,也可怜自己。潜意识里,我害怕陷入那样自怜自艾的情境里,所以,表面上总是表现得澄澈而明净。
秦云起曾说:“你最强大的武器就是没心没肺”。
他又哪里知道,笑得欢乐并不代表没有哀愁,纯粹只是不想陷入自我悲伤,然后泪流不止而已。
向来,尘世并没有给过我安稳,我又有何理由不去满怀希望。毕竟,忧伤是种病毒,一旦沾上便一发不可收。
而我,还想活着,尽情快乐地活着。
言笑晏晏,我恨不能将所有美丽姿态绽放在他面前,抱着他精瘦的腰,俏皮道:“嗯,还是你了解我,但是别忘了加后缀--没心没肺,爱起来不累。”
话说“烈女怕缠郎”,而我与秦云起的关系恰好相反,我为“缠”女,他为“烈”郎。
这种情况在他赶我追的八年多时间里几乎隔三差五的上演,我从一开始的羞怯不好意思发展到脸皮比铜墙更硬更厚,他从一开始的抗拒不敢置信发展到无可奈何直至默许。
只是,我始终想不明白。我和秦云起纠纠缠缠近九年,我陪着他度过从男孩到男人的青春阶段,纵然秦云起对我够不上爱,纵然如今妆容令我面目全非,可是我们有那么多年,说不认识就不认识,他怎么做到的呢?
回忆来得迅猛,有排山倒海,誓不罢休的气势汹涌。我陷在里面,有种忧伤不可自拔。
“过来,站那里做什么?”
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听到声音,肢体瞬间紧绷,忧伤都被紧张代替,过了许久才得以放松。
果真是孽缘么,都躲到这么偏僻的地方,却依旧有交集。
幸好,这是一个醉得稀里糊涂分不清楚河汉界的男人,也是如今跟我毫不相关的男人。会所里时常见得到喝醉的客人闹酒疯什么的,虽然不需要我去处理,看得却是再多不过。
我当然不需要过去,莫说我已经下班,就是在上班期间,也会有专业人员过来帮忙。
习惯性地挂起职业的笑,我扼住嗓音:“先生,您先坐着,我去找人搀你。”
“你敢走,别想见到明天的太阳……”身形移动前,他的一双铁臂已经缠了上来。我听到他阴测测的嗓音在耳后响起,“我认得你的声音,送酒的服务生。”
我想该庆幸岁月它谋杀了曾经的我。秦云起他说他认得我的声音,却认不得我的人。我也该感谢它练就了如今的我,他认不认得,我依旧在这里,不悲也不喜,淡淡清清。
“先生,您先在这里等着,我去叫人过来,很快,绝对不超过一分钟。”
“凭什么要我等,小骗子。”
无怪乎每个人都说人是善变的。记忆中秦云起做事稳重,心思深沉,对我尤其的漫不经心。关于他的好的坏的,以为忘记,却发现此刻又多么的清晰。我知道他是从不说这种几乎是赌气的话的。
他忽然这么说,我一时竟有些晃神。
半昏半沉间,有一双温柔的手臂将我圈在怀中,力度不重,却带着不容拒绝的霸道。
这触感曾经于我是沉溺,现在却只有惊惧。我用力挣扎,受伤的腰背火辣辣地疼,连带着心都快要无法呼吸。我想我此刻最需要的是冷静,任由他圈抱着,待到冷静下来正想说些什么结束这种荒唐事,接下来秦云起的话令我如置冰窖,他说,“沉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