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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十八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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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镜子里对我说:“今天,你成年了。”
——题记
壹
18岁的今天,艳阳高照。
我站在树阴下,看风吹动眼前的刘海。闭上眼睛的瞬间,黑色的睫毛覆盖上皮肤。被汗水浸得晶莹的脸,手背擦过,粘住几根发丝,留下一条阳光的残迹。
2006年的夏至同以往的夏至一样,阳光,树阴,汗水,还有若隐若现的笑容,以及那延长了的白昼。
18岁的夏天,与往年没什么不同。
桂林这个在我眼里放大了18年的南方小城,依旧青山绿水,大团的白云,湛蓝的天,阳光刺眼。
世界不会为18岁而改变。而我自己,亦不会在这一天突然长大。
成长的日子,我们记不清,也看不见。
贰
曾经设想,自己,在18岁那天,爱上一个人行走的岁月。
一个大背包,经年的牛仔布磨得发白。
背包里塞满物什——
一本地图,用粗糙的麻线穿在一起的地方,有蓝色或红色的水笔在上面勾勾画画,铁轨变得模糊,城镇的名字大小排列着,黑体严肃而显著,日日夜夜走过的荒野,变成大片大片的空白。
一个钱包,里面有我所有的积蓄和一张出生3个月时的黑白照片。
我是个不大喜欢存钱的人,并且记性不好,屡屡因记错密码而一头扎进一堆烦琐的手续中去。因此,我带现金,一张一张灯红酒绿的钞票,一枚一枚掷地有声的钢蹦儿,沉甸甸的,让人觉得无限安全。当然,一旦被盗,我即现入困境,穷困潦倒,落魄街头。然后明了,提防被盗的心情是一种多么奢侈的享受。
出生3个月时的照片,是我人生中的第一张照片。肥嘟嘟的脸,眼睛因为灯光而格外明亮,显出清澈的光泽来。仅因为喜欢那双眼睛,便将其带在身边。常坐在一个陌生城市的灯光下,看着这个新鲜的城市交通线上像血细胞一般流淌着的一辆辆车,车灯照在脸上,目光迷离,眼镜反光。然后会突然地拿出照片,盯着那双眼睛,告诉自己:“这双眼睛已看够这里,咱们该上路了。”
一个MP4,一个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功能齐全。消磨路途上睡不着的时间,让家人继续拥有追查自己行踪的权利,让自己不至于忘了还有一个自己所熟悉又不了解的世界,并且在应急的时候可以换成现钱。
两台相机,一台数码,一台光学。
一个相册,记录一路上眼里的风景,亦记下了相机消损的寿命和无数废弃的胶片。
一包无花果,18年来不曾厌腻的零食。
神说:亏待自己的味蕾是一种罪孽。
鞋和衣服一向常换常新,亦经年累月。
在黄土地上行走过的鞋底,在被霓虹娇宠的灰色城市里一点一点化作尘埃,灰飞湮灭。
衣服在城镇沾染上的尘埃,一点点抖落在被地图遗忘的露水和茅草上,变成黄土,养育一方。
叁
在人群间磕磕碰碰了18年,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些人只能成朋友,有些人只能当爱人,有些人只能作敌人。
就像我们用竹叶吹哨,用竹节做筒,用竹笋炒肉片。
不可张冠李戴。
因为竹叶吃来苦涩,竹节会割伤唇角,竹笋容易破碎。
肆
18年来,祝福过多少甜蜜的情侣,几个月后记述时只能加上“貌似甜蜜”的修辞。
18年来,安慰过多少失意的怨妇,几过月后记述时只能加上“另觅新欢”的备注。
18年来,有多少人笑着跟我说,他们相信爱情,所以我也应该相信。
18年来,有多少人哭着对我诉,爱情多么虚伪,所以爱情只会伤人。
18年了,我看过了多少被所谓的爱情烧得面目全非的“青春”两个字。
我不是不相信爱情,只是真正的爱情,我还没找到。
伍
该跟17岁说再见了,该跟童年说再见了。
再见是个美好的词语。
因为,真正的离别没有声音。
200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