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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流水无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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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春晓回来的时候玉梅早都回来了,正一个人躺在宿舍的床上眼巴巴地盼着她能快些回来。春晓一来就钻进了玉梅的被窝里,偌大的宿舍只有她们两个人。
两人都把各自在校门口分手后的情形讲了一遍。原来,春晓走后,张国庆带着她随便找了家离学校最近的小饭馆草草吃了点东西,中间也没讲什么话,基本上都是玉梅一个人在自说自话。最后玉梅问他为啥要请春晓吃饭,是不是对她有意思?他却反问她那个穿黑衣的男人到底是春晓的什么人。这顿饭两个人吃的都不开心,闷头闷脑地吃完后玉梅就要走,张国庆象征性地问了下她要不要送她,玉梅气呼呼地说不用,于是一拍两散,玉梅回了学校,他回了市里的家。
看样子玉梅是受了挺大打击,讲这些的时候几次都在吸溜着鼻子。她伤心地说:“估计没希望了,人家看上的不是我。”
春晓也不知道该怎样安慰她,就爬起来把贤斌哥买给她的那一堆东西都倒在了床上,从里面找出一个毛绒绒的帽子说:“这个毛绒帽子是我特意帮你选的,是贤斌哥送给你的。其余的你喜欢哪件就挑哪件!”
玉梅本来还蛮伤心的,但她也明白这件事不是春晓的错,就扁着嘴巴拿起帽子来左试右试,喜欢的不得了,又在那堆衣袜鞋帽里翻翻拣拣,最后竟破涕为笑了。
“还是你好,长得好看,人也好,怪不得那么多人都喜欢你。”玉梅酸酸地说。
“谁说的?你也不赖呀!明明是他们不懂得欣赏,我欣赏你。”
“嘻嘻,行,有你这句话就行了。你要是男的我保准嫁给你。”
“咦?那张国庆呢?还要不要了?”春晓打趣地问。
“哎——我是落花有意,他是流水无情。不过,他对我没意思,我还是可以暗恋他的对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不了单相思呗,没什么了不起的。”玉梅一边说着话一边挑出一只毛绒手套来,戴在手上后又翻来覆去地欣赏着。
“你可真是拿得起放得下呀。”春晓由衷地钦佩她的没心没肺,要是换作是她,还不定会伤心多久呢。
“要不然怎么办,哭也没用呀。其实,我早想过了,就算他现在对我好,以后也还是会分手的,他的成绩那么好,迟早是要高飞的。我呢,也不是没有自知之明的人,我知道我配不上他。哎,能暗恋他一场也算不错了。”
玉梅的这一番话说得春晓心里直打鼓,她想到了自己。贤斌哥现在是对她很好,但以后呢,万一她没考上武大呢?万一她没能摆脱掉农家女的身份呢?那他还会要她吗?她无法想象她的人生中没有了他会是个什么样子?要是真的被他甩了,只怕连死的心都有了。她不敢去想,一想就头痛,一想就害怕。一股无形的压力像大山一样悬在她的头顶,她第一次品位到了压力的滋味。
第二天早上,春晓特意晚一点到教室。一进门,悄悄地朝张国庆的位子上瞄了瞄。他还是那副冷冷的神态,只是更加忧郁了。她心里很有些过意不去,觉得人家好心好意地请吃饭,还把自己的隐私都说给她听了,却临时放了人家鸽子,这实在是太不厚道了。要不要过去跟他道个歉或者解释一下呢?想一想,还是算了吧,只怕是越解释越麻烦,过几天也就都淡忘了。
张国庆表面上一如既往,看不出和往日有什么不同,但心里却是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其实早在高二班时他就开始注意她了。有一次,她穿着白衣黑裙,马尾辫高高地束在脑后,站在讲台上朗诵她自己的一篇诗歌,那个时候他就被她吸引住了。他第一次对窈窕淑女这个词儿有了深刻的理解,又由此联想到了骄傲的圣洁的白鹤。从那天起,他便把她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心里。他还记得她写的是一首感恩鲁迅的诗,那诗写得真挚感人,朗诵完了之后还被作为优秀诗歌贴在了学校板报上,他还特意跑去板报把它抄到了小本子上。他特别记得诗中的那几句话:我无限崇拜您,您就是我们心灵的太阳和月亮,您的光辉穿越时光的隧道,照亮我们前行的道路,送给我们无尽的温暖。请允许我,学习您的文化,传承您的思想,弘扬您的精神,好让我继续把您对苍生无尽的爱再次播撒,把您对世间不平的恨再次猛烈抨击······那个时候他就觉得,她不但人长得漂亮,还有着一颗正直爱憎分明的心,倘若不是特别有正义感特别有爱心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诗句的。有几次他都写好了想要与她交往的纸条,打算悄悄地递给她,但最终没能鼓起勇气来,纸条也被他扔到学校后面的小河里去了。一直到高二快结束的时候,他意识到机会可能会越来越少,终于下定决心要把纸条递给她。那天,他把措辞很多天的纸条写好,夹在班上读书角借来的一本书里。因为春晓负责这些图书的管理。他在纸条中这样写道:关注你已多时,觉得你是一个特别与众不同的女孩,很有思想,很优秀,是个很值得花时间来了解的女孩。可不可以请你单独散散步?如果你同意,晚饭后请到学校的枫树林里来,我在那里等你。落款是一个‘庆’字。但等他去还书的时候,她却只顾埋头登记,根本就没有翻一翻或检查一下,登记完后就要把书直接放到书架上去。见此情景他立刻抢过书来,涨红了脸说:“忽然想起来,还有——还有后面一点没看完,不好意思,先不还了。”说完匆匆地溜掉了。为这事他懊恼了很久,觉得当时就该直接把纸条递给她,而不是夹在书页里面,只怪自己太胆小懦弱了呀。想不到高三又分到了一个班里,这对于他来说真是件太喜出望外的事儿了,而且过完一个暑假,他发现她比以前更多了些韵味儿,以前总是冷冰冰的,一副凛凛然不可侵犯的样子,而现在,神态中多了些柔软的成分,笑容会经常挂在她的脸上,也就更加地觉得亲近了。好几次做梦的时候都梦见了她,早上醒来,发现床单上湿漉漉地一片,自己都对那梦里的情景感到难堪。眼看时间一天天地流逝,他觉得真的不能再这样一次又一次地错失机会了,一定要当面向她表达清楚。想来想去最好的办法就是利用她的同情心,两个没有妈妈的孩子在一起总会有些共同的话题的,他打算在自己生日这一天请她吃饭,然后在吃饭的时候告诉她,其实一直都在喜欢她。他相信这个理由她是不会拒绝的,因为善良的女孩一般都更有同情心。不过,千算万算,没算到国庆竟然放假了,计划只好搁浅。这一次,看她一个人站在窗户边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就上去和她讲了。虽然第一次被拒绝,但之后撒了个小慌她竟然答应了。这个激动的心呀,看来,只要锲而不舍就一定会有成功的希望。本来以为就要成功了的,又忽然地冒出一个程咬金来,这叫他的心一下子沉到了谷底,好心情顷刻间被毁了个稀烂。以他的判断,那个人根本就不是她的什么表哥,哪有表哥看人像看情敌一样的?那眼神怪怪的,分明藏着敌意。而且,看他牵她手的样子,也不像是表哥表妹的关系,倒更像是亲密无间的情侣。
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碎了,这种痛苦的感觉甚至比当初得知爸妈离婚时还要痛苦好多倍。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有几次他都想借故去问问她,那个男的到底是她什么人,但还是忍住了。他害怕听到真实的答案后反而更难受。再说了,万一人家一句‘不关你的事’顶过来,岂不是更难堪无趣?他还没勇气去打破这看似平静的局面。现在这样,还可以做同学,做朋友,至少还有一线机会,哪怕是自欺欺人。
就这样过了一个多星期。张国庆终于又想到了一个办法来。
一天中午,他看到春晓一个人走在去食堂的路上,就追过去和她打了个招呼。春晓猛地看到他与自己打招呼还有点儿小意外,因为上次的事虽然就那样不了了之了,但心里始终觉得过意不去,就主动向他道歉说:“上次,真的是很不好意思。”
“没关系。那个人······”他几乎又忍不住想问问她那个人到底是谁了,但还是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干脆直接切入主题好了,他大胆地说:“我得到一个消息,咱们学校有个保送北大的名额,你要是想上北大的话,我可以帮你搞到其中一个名额。”
“北大?还有这样的好事?”春晓不太相信。
“真的!只要你想去,我肯定可以做到,这个你不用担心。”他期待他能答应,因为他也打算进北大。
“那干嘛不留给你自己呀?”
“我······我是要上北大,不过我不一定需要保送,我自己也可以考进去的。”
“还是算了,以我的成绩是很难考进北大的,我不想走后门。再说了,我的目标只有武大,可能名声不如北大响亮,但我觉得那里更适合我。”稍顿,她又笑着说:“谢谢你的好意。”
张国庆已经说不出什么来了,他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很明显,人家婉拒了他。张国庆残存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
这之后春晓几乎把这件事彻底地放下了。她觉得,虽然大家都是同学,但还是保持一定的距离比较好,更何况玉梅还在暗恋他,她就更不想把关系搞得太复杂了。
本来春晓就一直不太喜欢这些和她年龄相仿的男孩子。早在读初中时,由于就读的学校是镇上一所很普通的中学,不似现在各方面都管理严苛,总有些发育早又不务正业的坏男生经常勾结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二流子来学校寻衅滋事,特别是喜欢干些引诱女生的勾当。那个时候她就对那些事超反感,不过好在也没人敢招惹她。因为有次学校搞联欢时,她在台上单独表演了一套棍法,其实就是她爸爸教给她的一套花枪套路,她稍微改了改,想不到那之后她就在学校里声名远扬了,谁都知道那个叫石春晓的女生会武术,去招惹一个会武术的人岂不是自寻死路么?所以,尽管初中管理松散,搞三搞四的事特别多,她却得以保持了一个单纯的状态,没受到任何影响。后来考进了这所市唯一的重点高中,虽然没人知道她会武术,却因为学生们都是各个初中选拔来的尖子生,大家共同的目标都是考大学,加之学校在纪律和时间方面管理甚严,也就与社会上一些乱七八糟的人脱了节,顶多只是在同校的男女同学间玩些暧昧、搞点暗恋什么的。对于春晓来说,在高中比在初中时要略麻烦些,因为喜欢她的男生突然多了起来。某某谁写了首酸不溜秋的诗偷偷地献给她啦,某某谁送她件发卡啥的小礼物啦,某某谁又偷偷地往她抽屉里塞了纸条啦······总之,这类事特别多。这其中,又以收到的纸条为最多,笔记本里,歌词本里,课本里,抽屉里,都塞过。她对这类事的处理方式一律是不接受,不回应,不参与。可能是女生本身的发育就比男生略早,也或许是她平时喜欢看些杂书,因此,她在各方面懂得的知识要比同龄人多些,在思想上也更成熟些,也就没法欣赏这些和她年龄相当的男孩子了,总觉得他们特幼稚,特没男人味儿。许多男生嘴巴上冒出的那一层浅浅的小灰绒毛也让她看了特别讨厌,还有那种刚刚变调的说话的声音,统统让她觉得讨厌。看到一些同学私底下玩的那种早恋游戏,什么你喜欢我啦,我喜欢你啦,她总觉得像小孩子玩过家家一样特可笑特无聊。相形之下,她宁可把目光投给那些较为年轻的男教师们,也不愿多看某个男生一眼。她就是喜欢比自己大一些的,更成熟一些的,有男人味儿的,大哥哥一样的大男孩。在没遇到贤斌哥之前她也不清楚自己具体喜欢什么样的,但肯定不会是这些小屁孩们,张国庆在她眼里就是这类小屁孩中的一员,所以,她完全没把他放在心上。更何况现在,她的生命中已然出现了一个贤斌哥,那就更不存在其他人的机会了。贤斌哥对于她来说,满足了她想象中的完美恋人的全部条件,她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谁能比他更让她动心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