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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三十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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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筱筱读书的时候朋友很少,卓小芽算一个。
如果说叶筱筱和姜溪谣站在一起是一动一静的完美组合,那么叶筱筱和卓小芽就是……
不,大多数人都“就是”不出来。
卓小芽这个人,很少有人能跟上她的思维。
她是那种乌托邦式的女孩子,举个例子来说,她相信人与人能在同一片天空下用呐喊的方式进行心灵沟通——无论近或者远,生或者死;她收集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小玩意儿以备在外星人占领地球时同敌人商量放自己一马;她像樱桃小丸子一样相信人的痛神经是由身体的的疼痛小人控制的所以再疼也不出声——为了不向这些小人屈服。
她在上课的时候好奇吃过颜料吃得一嘴红色;在体育课的时候追着篮球下阶梯然后像球一样滚了下去……正常人做不出来的事她做过太多了,更别说记错考试时间、走路平地摔这种正常人偶尔也会做的事。
所以在很多人眼里,卓小芽是个白痴。
叶筱筱最初也是这样想的。
她将卓小芽的“丰功伟绩”看在眼里,起初是不甚有好感的。从小在绝对称不上单纯的二代圈子里长大的她,见过太多所谓“天真可爱”的女孩子了。她们几乎都长着和卓小芽一样单纯无害的脸,仿佛做什么都是无心的,即使与人起了冲突,在旁人看来也一定是叶筱筱这种“个性强势有心机”的女孩子错更多。
她对卓小芽敬谢不敏。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卓小芽仿佛打了鸡血一般跟在叶筱筱身后,拉着她去打网球——中途自己被球砸无数次;热情无比自说自话地邀请她去吃“全宇宙只此一家绝无分店超绝好吃”的烤肉——隔天两人都拉肚子阵亡……她就像一团来势汹汹的火球,把叶筱筱都打蒙了。
而当被问起“干嘛缠着我?”时,卓小芽笑得只见牙不见眼:“因为筱筱长得特别好看啊。”
起初叶筱筱也觉得招架不住,偶尔还会向姜溪谣吐槽“跟她在一起我觉得自己也被传染成白痴了——那天竟然跟着她在天台上喊‘我有一个梦想’!我是被传染了吗?一定被传染了吧!”
而姜溪谣却笑道:“可是你叶筱筱不喜欢的事什么时候被强迫过呢?”
什么时候觉得卓小芽这个姑娘可爱呢?
大概是叶筱筱报名去日本上短期课,卓小芽也跟着去了,在数不清第几次打瞌睡被叫醒、被问道“既然不想听课来这边做什么?”的时候,这个姑娘在下午五点的阳光下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容——
“因为我想跟筱筱一起玩啊。”
她做事不经大脑,她脑回路奇特,她在旁人眼里像个神经有问题的白痴。
但她会在天空下大声地许愿她最好的朋友开开心心,她会为了和喜欢的朋友多相处一会儿而跑到异国他乡听完全没有兴趣的课,她会直爽地说“因为我最喜欢你了!”
结束课程回国的前一天,卓小芽拉着叶筱筱买了啤酒回酒店喝,两个姑娘嘻嘻哈哈地聊着天,最后都有些醉了。
“总之我就是这种人啦。”叶筱筱抱着酒杯笑道,“每一个人都说得好像很了解我一样——去他的集邮女!老娘集他了吗?啊?”
卓小芽也呵呵傻笑:“你没有我惨啦!我是白痴耶!我是外星人!”
“难道你不是吗?”叶筱筱醉醺醺地举起被子,“外星人,干杯!”
“干杯,集邮女!”
“想死吗?!”
“哈哈哈哈哈!”
自己好像真的被传染白痴了……
不过算了,也挺开心的,不是吗?叶筱筱笑着想。
从严格的时间线上来说,叶筱筱认识季越比谁都早。
高中毕业后的暑假,叶筱筱背着包去了A国。
她习惯一个人在陌生的国度旅行,其中A国几乎每年都会来一次,阳光灿烂的午后,女生散着长发、脱了鞋子提在手中,光脚走在海边,海潮来了又去,一下一下轻柔地漫过她的脚踝。
“嗨。”有人在身后叫她,叶筱筱转过身,眼前出现一位高大俊朗的青年。
季越的长相是那种很受小女孩欢迎的英俊,五官深邃英挺,身高腿长,浅金色的短发下一双自带风流笑意的眼睛,任叶筱筱“阅人无数”,也看得微微红了脸。
“冒昧打扰一下。”季越爽朗地笑着,朝她示意了一下手中的纸笔,“能允许我画一张素描吗?”
叶筱筱也笑了笑:“学画的?”
见季越点头,她放下手中提着的鞋子站好:“在这里吗?”
“这里就好。”
叶筱筱点点头,随意地换了个姿势站好。她随时都是一副慵懒随性的样子,本身又是学艺术的,少女时期开始就经常被文艺青年搭讪,对这种事也并不感到奇怪。
季越退后好几步,认真地看了看叶筱筱,低头开始在纸上动起笔来。他认真做事时周身气质都会起明显的变化,巨有很大的迷惑性,用叶筱筱的话来说就是“那时候万万没想到季越是个神经病”。
季越画完最后一笔,又仔细地看了看,才满意地收回笔,走到叶筱筱面前:“看看吗?”
叶筱筱低头看去,心里略微有些讶异:“不错啊。”
她从小在绘画方面很有天赋,从一副简单的素描上也能大致看出一个人的画工。她又仔细地看了看,断定这人的水平在自己之上。
她的心中油然升起一股莫名的兴奋——一种说不清的感觉。
“喜欢吗?”季越笑得英俊得不行,“送你吧,随手涂鸦,别嫌弃啊。”
“谢谢。”叶筱筱又看了几眼画,随后认真地收好。季越道:“那我先走了,再会。”
他转身拎着画板往回走,阳光下的背影高大挺拔,叶筱筱看着他走远才反应过来,抬高身影道:“喂!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季越没有回头,抬起一只手挥了挥:“有缘再见吧,姑娘!”
叶筱筱:“……”
耍什么帅啊。她在心里吐槽道。
在和卓小芽成为朋友之后,叶筱筱也曾向她提起过那次相遇。
“所以至今还是Mr.无名哦?”卓小芽一边问一边往嘴里塞蛋糕。
“吃完再说话。”叶筱筱白她一眼,“真是的,好不容易遇到个实力不错的,竟然耍帅不告诉我名字。”
“唔。”卓小芽咽下蛋糕,眼睛亮亮地问:“真的很帅吗?跟程熙比呢?”
叶筱筱想了想:“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被全院三分之二的女生殴打,但客观公正地对比——比程熙帅。”
“哎~~”卓小芽拖长了声音,“程熙好可怜哦。”
“这有什么可怜的?”叶筱筱一脸莫名,她想了想又道,“可能我比较欣赏偏混血那一挂的长相吧。”
“咦~那你喜欢季越吗?”卓小芽说出一个叶筱筱陌生的名字。
“谁?”
“季越呀!”卓小芽抬起手夸张地比划,“其实你说的全院三分之二的女生喜欢程熙是不对的,应该是都喜欢季越才对,季越就是混血呀,他有这~~~么~~帅!”
“……我们有话好好说,别这么抽象行吗?”叶筱筱黑线,“所以那是谁?我怎么一点印象也没有?”
卓小芽一脸悲悯:“谁让筱筱三天两头不来上课呢,季越就是——”
她说到一半突然大叫一声:“啊呀!在那边!”
叶筱筱顺着她手指的方向回过头,莫名其妙地看去——
“是你啊。”浅金短发的青年看见她,笑意漫上眼里,“好巧,又见面了。”
叶筱筱一脸“excuse me”。
卓小芽看看叶筱筱,又看看季越,突然恍然大悟地指着季越道:“哦!!!Mr.无名!”
季越:“???”
叶筱筱和程熙开始交往时,几乎没有人看好。
程熙在c大很有名,每个女生的学生时代都会出现的那种王子型男生,阳光俊朗,又略带了一些玩世不恭。跟无论性别的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会绅士温柔地向女生伸出援手,也能和“女汉子型”的女生称兄道弟。
在旁人看来,集邮女叶筱筱和大众情人程熙不是金童玉女,而是“叶筱筱一看就很难攻克啊程熙好辛苦”——这样的情侣。
然而事实上,这一段感情的开始,是叶筱筱先开的口。
“我挺喜欢你的。”叶筱筱转着画笔,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却在程熙看不见得到地方悄悄捏住了衣角,“要不要和我交往看看?”
正调着颜料的程熙一愣,转过头来看女生一眼,几乎想也不想地轻声笑了笑:“好啊。”
叶筱筱唇角一点点蔓延起了愉悦而克制的笑意,她抬头看程熙,男生半张脸藏在阳光下,英俊无比。
他们就这样手拉手出现在众人视线中,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奇怪,感情明明是两个人的事,暗中却存在着无数双眼睛。
除去跟叶筱筱穿同一条裙子长大的姜溪谣,只有卓小芽全力支持着叶筱筱,像个小白痴一样为她摇旗呐喊。在两人准备约会时自动消失,独自一人去吃那家“全宇宙只此一家绝无分店超绝美味”的烤肉。
“还是有点寂寞啊。”卓小芽夹着烤排骨苦大仇深地叹道,“明明筱筱是我的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