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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瀚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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瀚祺,三十一画,我用了整整一个童年,才学会写他的名字。
而我是不是,需要用一辈子的时间才能遗忘。那一笔一划,从深刻到变为浮尘,注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又不是真的浮尘,吹一口气的时间,就能被袭卷到空气里,散落之后再也不会聚拢。它带着血肉,它有着活生生的记忆,又怎么能遗忘,又怎么舍得遗忘。
我也不知道我爸爸和他爸爸是怎么认识的,反正,从我懂事起,我就知道两家人就和睦得像一家人。哪家的大人出差了,或不在家了,就会把孩子送到对方家里过夜。我挺喜欢去瀚祺家,因为他家养着一只深棕色的泰迪,每次我去,它都要晃着尾巴扑进我的怀里玩闹一番。而瀚祺小的时候很是认生,每次被送到我家,必须要哭上几个来回才肯安静。
他比我小了整整99天,小时候和他在一起,我总是扮演着大姐姐的角色,牵他的手走路,唱歌哄他睡觉,甚至在他哭闹不吃饭的时候,我还会耐心得一勺一勺喂饭给他吃。从3岁到14岁,他都听话得叫我“姐姐”。14岁之后,他对我的称呼由“姐姐”变成了“姐”,然后16岁起,我也开始欣然接受这个整整比我高出两个头的阳光少年,直呼我的名字。
他大概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男孩。
成绩好,性格好,会弹钢琴,会唱歌,爱打球,更是善良,体贴,每年都记得我的生日,也时常会送我礼物,有冷冷的骄傲,也会给我暖暖的惊喜。我也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喜欢上他。
时光缱绻,它总是温柔而果敢,它让该开放的花开放,让该发生的事发生。就比如,让他在17岁的那个盛夏,对我说了我喜欢你。
那天是个周五,我下了八点的晚自习之后准备回家。走出教室的时候就看见瀚祺在楼梯口那里,那天他穿着浅蓝色的短袖衬衫,靠在楼梯间大开的窗户旁,大概是农历的十五十六,天上的大月亮又圆又亮,正好停在他的耳旁,那冷冷的色调,明暗交界的角落,让我瞬间进入了二次元世界,我不禁想问,他是守护月亮的神么?
在我怔怔地望着他时,他已经走到我身前,说:“一起回家么?”
我回过神,尴尬地一笑,问他:
“怎么今天想起和我一起走了?”
“正好路过你教室,看见你还没走,就等你一起呗。”
“你下课比我早啊?”
瀚祺说:“我们都是一起下课,是你收拾东西收拾得太慢了。”
从学校到我家需要走路十分钟,从我家再到瀚祺家,还要接着走五分钟。从小学到高中,我们都在一个学校,小学的时候学校在离家两三公里的地方,每天我爸妈或者他爸妈都会轮流来接送我们;初中的时候,学校在公交车五六站远的地方,我们不需要父母接送了,但是偶尔会相约着一起坐公交回家,路上我们会一起吐槽作业,说说同桌的八卦,模仿老师的搞笑语录;到了高中之后,要住学校,很少会一起回家了。但是我们在学校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
瀚祺喜欢打篮球,球场上他很夺目。他又会弹钢琴,不管是翻琴谱的样子还是投入练琴的样子,都很耀眼。总之,他又活泼阳光,又温柔沉稳。在他身上,这两种形容词并不冲突。
我喜欢上他大概就是从上了高中开始。他脸上的棱角变得分明起来,他的眼睛很好看,他学习很刻苦,老师和同学都很喜欢他。但我从未向他表明过心迹,他也从来没有任何明示暗示,我们只是经常会见面,他会给我带他妈妈做的蛋糕,他爸爸出差回来带给我的礼物,顺便聊聊天,聊天的内容也很平常,相处模式就像从小到大一样。再就是他会让我看看别的女孩写给他的情书,然后告诉我,放心吧,他不会动心的,让我不要告诉他爸妈。
那个周五的夜晚听他说特意在等我,我还以为他又是来“炫耀”情书的。不过那天一路上,他的话很少,我不知道他怀着什么心事,也没有说话。夏夜蝉鸣,风带来些花的清香,天说不清是黑的还是紫色,明明暗暗的流云,好像一切,有一种恰到好处的安静。
我承认,我暗暗地喜欢他,我却不敢张扬,我不知道他的想法,他也未必了解我的想法。很多次我都问自己,他喜欢我吗?如果不喜欢,他为什么总是愿意和我分享生活?如果喜欢,他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这难道是两个人青梅竹马的默契吗?在这样的年纪,去爱一个相伴了那么长时间的人,到底是不是更好?
“你今天话好少啊。”我问他。我怕他心情不好,或者说,怕是因为我的缘故让他心情不好。喜欢,就是这么小心翼翼,把他当作易碎的水晶,怕他难过忧伤,想用尽全力让他开心,仅此而已。
他明显像是思绪被打断一般,回答我说:“啊?有么?”
“有啊,学习学累了?”
“不是啦,”他抬起手摸摸我的头,像是有着放松的心情,我却感觉到他指尖的僵硬,“别乱想。”
后来的五六分钟,我们还是有一搭没一搭得说话,直到走到我家小区的大门前。
“我到了,你也快回家吧。”当我就要走进公寓大门的时候,他好像如梦初醒,忙说:“啊,到了啊?好。”
“那拜拜啦。”
我刚转身要去开门,他突然叫了我的名字:“依依,等下。”我回过头,他的样子有些局促不安。他上前一步,突然拉起我的手,我心里一惊,抬头看他,和他的目光触碰的瞬间,他又连忙把我的手放开,他眼神有些躲闪,他这个样子属实罕见,可这却让我心跳加速。
我感觉到心里有一颗粉红色的十六面体的水晶,它在慢慢旋转变换色泽。
他说:“依依,我有话对你说。”
我望着他,没有说话。
他接着说:“你知道我其实是一个是个心里藏不住事的人。但是这件事我却藏了好久好久,我不知道现在对你说是不是合适,但是我……咱们两个从小玩到大,你是什么样的女孩,我最清楚,我是什么样的人,你也最清楚……”他居然有些语无伦次。
我当时的心是激动的,是我听出他的意思了么?他的心跟我的心是一样的么?
“你,要说什么?”我开口问他。
他可能还有别的话要说,但是听我这样问,他应该是把其余的都咽了回去,只好挑重点。他说:“依依,我……我们在一起吧。”
那一刻,蝉不叫了,风也不吹了,整个世界就只有“我们在一起吧”这六个温柔的字,身边像是飘满了丁香花的香气,或者茉莉,或者是什么其他的花,连空气都变得甜蜜而粉红。“我们在一起吧”,像一道有魔力的咒语,把整个夏天都封印了起来,让我留在那个瞬间,让我从那一刻开始做一场全新的梦。
我用力克制被心花怒放牵动扬起的嘴角,故意问他:“什么意思?我们不是一直在一起么?”
“不是,我是……我是想做你的男朋友。”
“真的吗?”
“嗯。”他点点头。“小时候把你当姐姐,越长大越觉得想保护你。可能是越来越了解你,就越来越觉得你好。我不想让其他人照顾你。”
我低下头,故作镇静,心里的那颗水晶早已开始绽放光芒了。
他接着说:“我以前给你看别人写给我的情书其实都是在试探你,我想看你有什么反应,会不会生气,我……”
“好啊,做我男朋友吧。”我抛开矜持,趁他没有问我,我就果断地回应了。他先是一愣,然后微笑,笑得如释重负。
“那我,先回家了。你快走吧。”我匆忙结束了这场告白,似乎是害怕他收回刚刚说的一切。
他也点点头,说“好,那周一你等我一起上学”。然后一步三回头得离去。我也躲进大门旁边的黑暗里,注视着他远去。
我们的恋情从高中时代一直保密到高考结束才公开给两家人,像普通的家长一样,默许,也不代表完全赞同,也决对不是不支持。只是瀚祺家要移民去英国了,将成为我们两个在一起最大的障碍。初中开始,我就听说瀚祺家想要去英国,这么多年一直没有停下来为这件事奔波准备,瀚祺努力地学习,准备各种考试和材料,付出了很多心血。
那天表白的幸福感,让我一时间忘记了他很快会离开。
移民的事情拖拖拉拉地办了一年多,才终于定了离开的日期。确定日期的那天,正是那一年的暑假刚刚开始的日子,他约我去海边,我们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坐在海岸的木栈道上。海是孔雀蓝色的,层层叠叠的海浪缓缓铺开,连接了彼岸和我的心。
“机票买好了么?”我问。
“买好了。”
“开心吗?一直努力终于开花结果了。”
“当然啊,去了英国我还要接着努力,去拿奖学金,读研,找好的工作,然后挣钱。”
我看着他激情澎湃的样子,心里有微小的失落,即便是才子佳人的言情剧里,男人也总是先重功名和前程的。
我毫不掩饰自己的小情绪,用低低的声音说:“我们还能在一起一个月。”
他察觉出了我的低落,他把头凑过来,温柔地说:“说什么傻话,我们要在一起一辈子呢。”
“你放心”,他接着说,“即便我不能每天都和你见面,我整颗心都装着你的。”
“你说得好听。别的情侣都是双向奔赴,咱们俩却是越来越远,说实话,我不开心。”
“我知道你的心情,但是移民是我爸妈一直以来努力的方向,我也为这个事付出了很多。我也知道现在我走对你来说不公平,但是我现在肯定是停不下来了。所以我希望你不要生我的气。”
他移动到我的面前半坐下来说:“你知道我的心。你觉得我们异国会成为阻碍,我很理解,但是我愿意试一试。如果最后你还是不接受,你一定要告诉我,你可以去找属于你的幸福。”
诚实地说,当时的我是犹豫的,十几年相处的感情究竟会不会抵抗距离和时差,可能需要经历一下才能得到答案。但是此时此刻我不想考虑那么多的未知,海那么美,风那么轻,阳光温暖,心爱之人在身边,那就紧握这一刻的幸福吧。
“不说这些了”,我把左耳的耳机放到瀚祺的耳中,“等我吃完冰淇淋,我们去走走。”我们安静地听着潺潺的音乐声,风清凉,带着些夕阳的温暖,带动他额前的头发,我靠着他的肩头,他抓住我的手。我们的心在这一刻交融。
后来他走后的初期,我们总是为对方熬着时差,在所有能重叠的时间里说说话。后来也算是两个人都成熟了,不用每时每刻联络也会安心地去按时睡觉和起床,因为我知道每当我睡醒睁开眼睛,总能收到他几个小时前发来的信息,或者是一句“我起床了”,或者是一张他早餐的照片,又或者是他上课路上碰到的小松鼠。
如果就这样继续,我会享受生活给予的一切,包括甜蜜的恋情,和异国的辛苦,我会张开双臂敞开胸怀接纳所有的爱与不爱,痛与快乐,因为每分每秒,我爱的人与我同在这世界上,像两棵树,各自生长,各自迎接风雨,根却早已层层叠叠缠绕在深深的泥土里,这是我最感激的事情。
每年离别,一个告别的深吻,就是我黑夜里可以依靠的温暖,就是我未来十个月里朝朝暮暮的盼头。
然而这次,却不一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