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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五章 ...

  •   凌晨的城市十分寂静,高大建筑安稳地伫立在黑暗之中,只有路灯依然亮着,笔直地连成一条线。

      我坐在副驾驶座,沈念握着方向盘,隔着玻璃看向前方,偶尔打几个哈切。

      “累了吗?我来开吧。”我说道。

      尽管已经凌晨两点,我却没一点睡意,整个人像吃了不眠药,眼皮直挺得很。

      沈念摇了摇头,又打了一个哈切:“你为什么忽然要离开?”

      我看了看他,又转头看向窗外。车窗映出我憔悴的脸。

      我说:“你不在的时候,我哥来过了。”

      “他怎么说?”

      “怎么说?”我面无表情,连眼睛都变得冰冷,仿佛窗户倒映出的是另一个人,“他说忍了我很久了,上次那件事又让他亏损不少,让我以后自谋生路,别去他的酒吧唱歌了。”

      “所以你就赌气离开了?”他问。

      “也许吧。”我懒得回答,却不自觉地回想起当时。

      他头上也绑了绷带,气急败坏地闯进来,用力脱掉他身上的衣服,狠狠砸在我脸上,他的脸因为极度愤怒而涨得通红,口水乱飞,语无伦次地骂我,问候了我家人十八代,仿佛那不是他的家人。

      我冷笑一声,到底小时候没有交情,长大后怎么可能忽然对我那么照顾。

      “去C市吧。”我又说了一句。

      C市是外省离这里最近的城市。我拉不下来脸说我不舍得离开,既然都已经说要离开了,那就潇洒地走,舍不得归舍不得,我们有太多的舍不得,最后还是得割舍,不舍哪里有得。

      驶过收费站,红色巨大的”C市”向后退去,我们就近找了一家旅馆休息。

      沈念困得不行,他又不肯让我碰方向盘,说我脑子有病,万一忽然搭错筋,那就不好玩了。为了证明我脑子没病,我指挥他将车停在停车场,下了车,带他走进一家旅馆,等他躺下来之后,我一个人在黑暗中坐在床上发呆,思考我这样做究竟有没有意义。

      人生中多少事实真正有意义的?我嘲笑自己,觉得自己真的脑子有病,苦笑一声,正准备脱衣。

      “啊!”

      忽然,耳边传来沈念的尖叫,吓得我连忙打开灯,转头看去,沈念被子捂住胸,一脸惊恐。

      “你怎么了?”我问道。

      “没,没什么…”他红着脸,又躺了回去。

      莫名其妙,我关了灯,沉沉睡去。

      我梦到了芯游。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一点不假。

      在梦中,我们还在上大学,周末,天气正好,我和她牵着手,在街上闲逛,路过一家首饰店,她忽然停下脚步,我循着她的目光看去,是一只女式银戒,闪闪发光。

      “喜欢吗?”我在她耳边轻声问道。

      “不,不喜欢,太贵了…”她说,拉起我的手就要走,眼睛却仍盯着它看。

      我笑了笑,牵着她的手,冲进店内,“我要那枚戒指。”

      从首饰店出来时,芯游是眉开眼笑的,凤眼尾几乎要翘上天去。她小心翼翼地拿出那枚戒指看了又看,看了又看,忽然抬头,满脸幸福地对我说:“范范,这么贵,你怎么舍得给我买。”

      我俯下身子,轻轻吻在她额头:“因为你喜欢。”

      她嘟起嘴撒娇:“你怎么知道我喜欢。”

      “笨蛋,”我抬起手,轻轻抚摸她的脸颊,“我怎么会不了解你。”

      “嘻嘻。”她笑了笑,从挎包中掏出一根细绳,穿过戒指,踮起脚,将戒指挂在我的脖子上,“范范,先放在你那里,等我们结婚后,你再送给我,好吗?”

      她笑了笑,在阳光下,比阳光更耀眼。

      我在黑暗中,轻轻抚摸着挂在脖子上的那枚戒指,转头却发现枕头有些潮湿,只好将它翻了面,继续睡。

      早上睁开眼,沈念那张巨大的脸盘出现在离我仅1公分的地方,我吓了一跳,以为是某个妖魔鬼怪剥了沈念的脸戴在自己头上。

      我抬起脚,狠狠将那个大脸怪踹开,直到听到沈念的呻吟,我才知道那原来不是妖怪而是沈念。

      我忙从床上起来,扶起他,听到他抱怨说:“你干什么,大清早的,这是给我的问候吗?”

      “抱歉,”我说道,“你离我太近了,我以为是妖怪。”

      “要变妖怪也是你变,怎么可能会是我,”他嘟囔着揉了揉胸口,“要不是你做了一晚上的噩梦,又踢被子又喊救命的,我也不至于没睡够就起来照顾你。”

      “…谢谢。”我没想到沈念居然如此温柔有耐心,要是我是个姑娘,可就心动了。

      吃过早饭,我就让沈念回去了,老让他陪着我,怪不好意思的。

      早晨的C市,在薄雾中有些朦胧,郊区的建筑并不高大,在雾的笼罩下,也有些仙气,空气清新,恍惚间,我竟觉得自己即将羽化登仙。

      我又回到宾馆,一个人睡到下午,才打车去到市中心。

      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漫无目的地走着,得先找份工作吧?

      我走进一家网吧,打开几个网页,输入关键词“酒吧驻唱”,跳出来几百个符合条件的结果,我一条条浏览,遗憾的是,只有三家酒吧没有性别要求,我在手机中存了那三个号码,下机走了出去。

      拨通第一个号码,嘟了好几声,手机那头传来雄厚的男声。

      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他让我去酒吧看看,是一家名为夜皇后的酒吧,门口装饰得富丽堂皇,我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妙。

      室内装潢和其他酒吧有些不同,虽然也有舞池有吧台有包厢,但是它的包厢并不是完全独立的,而且,舞池出乎意料地大。

      负责人叫做黄哥,是一个光头膘形大汉,他见到我,似乎非常满意,堆着笑迎上来握手。

      我也强作笑颜,迎了上去:“黄哥,你好,我是无良。”

      “你好你好,无良,来,坐。”黄哥拉着我就近坐了下来,问长问短,我一一作答。

      黄哥:“你是本地的?”我:“不是。”

      黄哥:“你是唱歌专业毕业的?”我:“不是。”

      黄哥:“你是因为喜欢酒吧才来这里工作的吗?”我:“不是。”

      黄哥点了点头,若有所思。忽然,他抬起头,一只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语重心长地说:“无良啊,其实,歌唱得好不好并不重要,你知道吗,一般来酒吧消费的,都是一些寂寞的或者说是有需求的,我们的任务呢就是满足他的需求,心理上的,生理上的,当然,以生理上的为主。我想你也应该知道的,很多酒吧招驻唱歌手都有性别要求,而我们则没有,这是为什么呢,”黄哥顿了顿,继续说“因为来我们酒吧消费的,有一半甚至更多是特殊人群,他们更喜欢男歌手,你知道的…”

      听黄哥这样说,我觉得有些恶心,晃了晃肩膀,把他搭在我肩膀的手晃了下来,“对不起,我接受不了。”

      说完,转身就要走。

      “别,别急着走啊,接受不了也可以,我们也需要单纯的歌手。你会唱什么歌?”

      我想了想说:“很多歌。”

      黄哥:“那你擅长什么类型的歌?摇滚?说唱?”

      我说:“差不多,我擅长自弹自唱。”

      黄哥乐了:“哟,高手啊,来,露一手我看看。”

      他一招手,服务生拿过来一把吉他。

      我接过吉他,发现那正是我最喜欢的一款。我伸出手,细细抚摸着它的每一处,仿佛它是我的爱人。

      “别光顾着摸啊,来来来,唱一首。”黄哥催促道。

      我点了点头,将吉他架在腿上,熟练地拨了几下弦,开始弹唱:“第一次见你,在那温柔阳光里,笑得如此灿烂的你,悄悄住进我心里…”

      这是我向芯游表白时唱的歌,自己作词自己谱曲,自弹自唱,在元旦文艺演出时,当着几百师生的面,将演出演成了表白,当然抱得美人归,同时被记大过一次。

      才唱几句,黄哥就打断我:“无良啊,你这唱得太温柔了一些,有没有狂野一些的。”

      “有,有…”我收起对芯游的思念你,整了整情绪,再次拨弦:“丢掉背包,丢外套,丢…”

      我唱了一首五月天的《离开地球表面》,黄哥似乎十分满意,不住点头,等我唱完后,他还鼓掌起来,边拍手边说:“真好,无良你唱得真好,不过啊,我希望你能够把歌词改一改,比如前面的,你改成‘脱掉外套,拖胸罩’之类的,这样就更好了,观众都喜欢这样的歌。”

      我一愣,随即明白过来黄哥说的是什么意思,原来这是一家这样的酒吧,真是可惜了这把好吉他了,我又摸了一把吉他,将他还给黄哥,“对不起,我做不到。”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走出大门,阳光正好。

      这家不行,再问问另外两家吧。

      我掏出手机,拨通了第二个号码,这次很快就有人接了,只是声音有些耳熟:“喂。”

      我连忙应到:“喂,你好,我叫范无良,我在网上看到你们的招聘信息,我想应聘你们酒吧的驻唱。”

      “无良,你想通了?”

      我一愣,才反应过来是黄哥。

      我打错了?挂了电话,我又看了一遍,没错啊,是第二个号码。

      我又看了一遍,没错,三个备注,一个号码。

      我苦笑一声,原来这三家酒吧,是同一个人开的。

      天地那么大,难道就没有我的容身之处吗?我抬起头,看着碧空万顷。

      “无良。”

      我听到清脆的女声唤我的名字,转过头,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看来真的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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