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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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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时针刚过7。
我伸了个懒腰,套上挂在衣架上的精心准备的西装。
今天是我和芯游认识七周年纪念日,我准备了999朵玫瑰,酒吧演唱结束后,我要让玫瑰放满整个病房,不论芯游究竟在何处,都能闻到玫瑰的香味,都能够感受到我对她的爱。
镜子中的男子有些憔悴,累年的担忧已经让27岁的脸长起了皱纹,两眼清澈却无神。
我勉强笑了笑,对着镜子说道:“范,高兴点。”
打开门,却发现已经下了大雨。
天地一片黑暗,滂沱大雨肆虐。
那天也是这样的大雨,芯游为了出去找我,倒在了车轮之下。
是不是老天真的有眼,每当心情沉重的时候,都是这种天气。
是我想多了吧。
开心的时候,连暴雨都是轻飘飘的,伤心的时候,连阳光都是阴沉的。
我苦笑一声,随手拦了一辆出租车。
酒吧叫做“忘情”,我哥五大三粗,是绝不会取出这么诗意却寒冷的名,多半他是请人取的。
原本我哥是将这家酒吧送给我的,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又作为我救了他女儿的报答。
可我没要,我要“念情”,怎么能够“忘情”。
进到酒吧,灯光昏暗,色彩斑斓,DJ头发染得五颜六色,带着耳麦,在台上疯狂打碟,晃动丰满的臀部。
寻欢的男男女女认识的,不认识的,互相搂着,摇曳在舞池中央,似乎忘记了白天所有的烦恼,此时此刻,只记得自己是掉进欲望之池的老鼠,灌得大醉。
我在吧台坐下,服务生识趣的帮我泡上一杯咖啡,一脸谄媚:“哥,您的牛奶来了。那啥,我先去忙了,有事您吩咐,我随时候着。”说罢,又是哈腰又是点头地退到一边玩手机去了。
我冷笑一声,从口袋中掏出一小包盐巴将它倒入咖啡,轻轻搅拌,端起被杯子,一口接一口地呡着。
我喜欢这个味道,像极了此时我的生活。
疯狂结束,舞池恢复了安静,一束敞亮的灯光,照在舞池中央。主持人拿着麦克风,缓缓走来,声音低沉:“接下来,让我们有请最‘忘情’的歌手――无良,为我们带来一首能让我们心灵升华的歌曲。掌声鼓励。”
我在一片寂静之中,一手凳子,一手吉他,走了上去。
凳子放平,我坐了上去,轻轻舒了一口气,手指熟练轻轻拨弦,吉他发出一阵悦耳的声音。我清了清嗓子,开始了弹唱:“那是最美的年华,豆蔻青春,我们不计较得失,徜徉在爱的海洋…”
昏暗的四周传来“pia pia”的声音,口水与嘴唇碰撞,荷尔蒙到处乱飞,没有人注意到舞池中央的我已经有些模糊,泪水滴下,打在琴弦上,让干净的炫音不再干净。
一曲结束,我背上吉他,向前鞠躬后,便拿上凳子走了下去。
主持人过来好一会才上台来,嘴唇有些红肿。他举着话筒说道:“刚才我们的无良唱得那首《忘情水》真是摄人心脾,那么接下来,让我们继续狂欢,沉浸在黑夜中吧!yo-hoo!”
接着便是一阵怪叫,我注意到主持人的背后,在黑暗中站了一个人。我分不清是男是女,从穿着来看,应该是个姑娘,露着大腿,似吸血鬼般抹了抹嘴巴,意犹未尽。
我放好吉他,觉得嗓子有些发干,便走到前台,要了一杯牛奶,一边想着晚上如何将999朵玫瑰运过去,一边喝着牛奶。
牛奶很润,流进喉咙十分舒畅,我这颗紧张躁动的心平静了不少。
我以前不喝牛奶,喜欢可乐之类的碳酸饮料,年轻,像碳酸饮料一样刺激疯狂。
可芯游喜欢喝,慢慢地,我也喜欢上了喝牛奶,润喉,养生。
喝碳酸饮料的躁动青春早已一去不复返。
时间像是一条长河,冲走了我们的青春,那些骄狂,那些暴躁,早已随波流到大海。
我从河中走出来,24岁,却已经没了青春。
我苦笑一声,却忽然想到了沈念,便拿起电话拨通了他的号码。
这个时候,他应该在聚会吧,也许玩得正嗨,我确实应该打扰,不然他会误入歧途的,一边想着,却感觉到有一只充满欲望的手在我的头顶不安地抚摸着。
我抬起头,看见一只壮汉的手,循着望去,见到一对不知道是男女还是男男,正饥渴地拥吻着。他们单手拥抱,平白空出两只手,一只抚摸着我的脑袋,一只握着酒杯,在我头上晃悠。
我看着那晃动的满溢的酒杯,隐隐觉得有些不妙,便悄悄挪动自己的位子向旁边移去。
未移几步,我的不妙成了真,那酒杯在几下摇晃之后,斜了,黄色的液体尽数倒下,不偏不倚中我脑袋,我帅气的发型被冲得七零八落,更恶心的是,啤酒冲过我的头发时候,丝毫没有停止的意思,直接淌了我一身。
我愤怒地起身,一把打掉那舞动的两只单手,迅速脱去西装,用力抖了抖。
那两人终于是察觉到了我的存在,分开紧贴的嘴唇。
“你打我,你居然打我!你看,他打我!”
我听到了一阵几乎可以申请吉尼斯世界纪录的嗲声,汗毛直束,心想,到底得长成什么样才能够发出这么嗲的声音。
我转头看去,不禁吓了一跳,那根本就是用白油漆和刷子将脸刷了一遍,还有墨水眉和香肠嘴。
我慌忙转过头,一边安抚受到惊吓的心,一边同情吻她的哥们,这得有多大的勇气才能张得开嘴。
我本来满腔的怒火,被泛滥的同情心冲散,便不打算理会,转身准备离开。
但是那位十分有勇气的壮汉似乎并不打算让我走,他大手一横,挡住了我的去路,用低沉的声音说:“怎么,犯了错就想走?你妈妈没有告诉过你要道歉是吗?”
还妈妈,我冷笑一声,转过头刚要开口,却感觉到头顶一阵温暖,似乎有什么液体缓缓流量下来,接着,我就失去意识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才睁开眼,周围一片雪白,同时四处弥漫着浓浓的药味。
我支起身子,脑袋传来一阵剧痛,起来一半的身子又摔了回去,脑袋砸在柔软的枕头上,疼的我龇牙咧嘴,无力呻吟。
“你终于醒了。”
我听到耳边有人说话,声音很熟悉,是沈念。
我捂着脑袋,像一只烤熟的大虾,整个人蜷缩起来,好久,痛感才稍有减弱,我的嘴巴才有力气呼吸,大口大口地吸了几口气,上帝保佑,总算是活了过来。
我又喘了几口气,勉强坐了起来,看到沈念坐在床边,头发油腻,眼袋沉重,便知道了七八。
我问他:“我睡了多久,现在是几几年?”
他似乎如释重负,长长吐了一口气后,缓缓说道,声音有些憔悴:“你就睡了一个晚上,我接到电话的时候真是吓死了…”
接到电话的时候?我试图去回想,脑袋炸裂般的疼痛,仍然只记得我打算打电话给他,让他把车开来装我的999朵玫瑰。
号码刚拨通,我就遇上了那一对奇葩。
“对了,那对奇葩怎么样了?”我问。
“奇葩?”沈念一愣,但毕竟心心相通,他很快明白过来我指的是谁,苦笑一声,“警察来的时候,他们向警察抱怨说你伤害了他们,警察看了看躺在地上满脸是血的你,又看了看他们,拿出手铐就将他们带走了。你知不知道,我接到电话的时候真是吓死了!许梦打电话来说你在酒吧被人杀了,害得我提起裤子就赶来了,看到你倒在血泊之中,我的心痛得啊,哗哗的,我抱起你就跑,刚跑出门口就看到救护车,于是就顺利将你捎来了,你知道吗…”
我没心情听他机关枪似地发泄,只是眉头一紧:“许梦?她打给你的电话?”
沈念讲到一半的话被我打断,丝毫没有生气的意思,挥舞的双手停在半空,扭过身子看我。
沈念的脾气确实是好,他所在乎的和常人所在乎的完全不同。他懂得尊敬,但是尊敬的不是人民币,不是权力,而是知识,而是生命。
所以我敢将他当作最推心置腹的朋友。
他有信仰,他说他的信仰是自由,就是像苍鹰一样,能够翱翔在蓝天之上。
但是最后似乎成为了一只苍蝇,但仍无法阻挡他喜欢自由。
他拧成麻花的身体转了过来,朝着我,一脸呆滞:“对啊,许梦,怎么了。”
我说:“她怎么知道的。”
他笑了一声,似乎想表达内心某些邪恶的想法,出了嘴巴却是干巴巴的“嘿呵嘿呵”,他接着说道:“你难道没有发现吗,她可是经常尾随你的。”
尾随。我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不知道他从哪里学来的词语。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正经起来,有些严肃地说道:“许梦喜欢你很久了,难道你从来没发现?”
我对上他严肃的目光,木讷地摇了摇头。
他苦笑一声:“上帝果然是公平的。她喜欢你很久了,很多事都是她告诉我,我再帮你的。医生说芯游可能终生沉睡,你就守着她终身不娶吗?其实许梦挺好的…”
我无意再听,转过头去,看到窗外阳光正好,撒在窗边一片金色。
人的一生真正深爱的只有一人。
我的挚爱,给了让我相信人间美好的芯游。
既然无爱,姑娘再体贴也与我无关。
“窗外的阳光真好啊。”我叹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