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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喜欢的生活 ...

  •   六月初,高考大队已经离去了一批。
      考前,他们像疯子一般,从楼顶扔下漫天的废试卷、旧的试题集,纸片像漫天的雪花在空中飞舞。
      满天飞舞的雪花在头顶盘旋的时候,我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也许太多的感觉夹杂在一起,觉得有一些凄然,有些寒意,又有些意外的小激动,还有一些是预料之中要离别的伤感。一种与我无关却又很快会降临到我身上的情绪。
      高三的同学在欢呼雀跃,每一阵起哄声都伴随着一场雪花的飞舞,只剩下几个学校的领导在楼下使劲的跺脚、怒骂。还有一些学生会的一些人在六楼逮人,随后的广播就开始了通报批评。一楼的清洁阿姨急急忙忙地清理着所有的废墟,清理着所有的被高三学子抛下的怨恨。还有些糊涂蛋好像把自己的准考证也扔掉了,在废纸堆里急急忙忙地寻找。
      在这批人群中,蹦蹦跳跳的亭晚就像是马上要毕业的学生,拉着我的袖子,一个劲的喊着“好壮观啊好壮观”之类的话,我很大声地警告她:“小心教导处主任把你抓起来!”我指指大爆粗口的教导处主任,平时一副道貌岸然的学者模样此时完全不顾形象地呲牙咧嘴。
      亭晚不可置否地耸耸肩。
      每个人都需要借一个时机来释放自己心中的压抑,学生是,老师也是,谁知道教导处主任是不是借此机会来发泄一下自己呢?我们那个每天跟着地球旋转的年轻地理老师说,等我们高考完了他就带着他媳妇儿去三亚度假,免不了被我们揶揄一番,他黑的发亮的脸上居然有了一丝害羞的红晕。
      就在那样嘈杂的人群中,我看到了巫朝,理科班的传奇人物。文理兼通,最后还是被班主任强行留在了理科班,毕竟是重理轻文的学校,理科班的班主任说话分量重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他趴在阳台上,面无表情,被书本泡得稍微有些泛白的肤色,更显出几分书生气。他穿着白色的休闲衬衣,一副轻蔑不屑的表情,被万千少女盯穿了的那张脸上从来都给不出一丁点的好脸色,永远是一副没有颜色的大雾滂沱。瘦削的面庞把整个人都称得空空荡荡的。
      巫朝之所以拥有横跨几个年级的知名度,是因为他的物理拿过全国的一等奖,与此同时,征文比赛也少不了他的身影,总是有漫天的奖状飞舞而来。我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稍微一出神,他就只剩下了一个侧脸,完美的弧度,一个万千少女为之倾倒的弧度。留下万千少女的欢呼声。我才发现亭晚带我来看高三同学扔书的动机不纯。
      “怎么,看白马王子看呆了?”亭晚对尚流着口水的我说。
      “你动机不纯。”我面无表情地对她说。
      亭晚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在上课铃响之前,为了避免班主任对于迟到的人一番狂轰滥炸的批评教育,我必须领着亭晚及时赶到教室,规规矩矩坐着,像个从来都不会劳累的木偶人一样。
      身后是一阵荷尔蒙分泌过剩的无知少女的欢呼声,让我忍不住“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怎么?我们的于大小姐动心了?”亭晚见缝插针来了这么一句。
      “别搞笑了,火星撞地球了都不会发生那样的事情,再说了,我于夕绝不喜欢太多人喜欢的东西,树大招风,太帅了,危险!”
      “哟,终于有个你也觉得帅的了哈!修炼千年的挑剔精终于沦陷了吧!”
      “别胡说八道了,帅什么帅啊,也就还行吧!我这是爱才,你懂什么呀,粗俗!”我抛给亭晚一个白眼。
      “你敢说我粗俗!”
      “粗俗!”
      趁亭晚没气晕过去,我赶紧跑进教室坐好。
      亭晚前脚一进门,秃头班主任后脚就进来了。前前后后的把教室绕了一遍就操起自己的官腔开口了。
      “大家也看到了,高三的马上就要高考了,你们有两天的假期,当然了,你们也别高兴的太早。这届的高三一毕业,你们马上就要高三了,高三了就要进入高考倒计时,知道现在还剩多少时间吗?把节假日全都去了也就300来天的时间了。到了高三,三科联考的压力就更大了,现在的月考都不算什么,等到了高三你们就知道个中滋味了,真不是我危言耸听,你们自己要自觉点,抓点紧……”秃头班主任把能说的话都说烂了,说烂了的话要不是在那个时候,想想都快作呕。然而还是为那短短的300天而心惊动魄。
      我趴在桌子上没有了表情,一副气全都被放了的撑不住,茫然地看着桌子上的字母在模糊放大,闪烁着光圈。抬起头来看亭晚时,她正在对着我吐舌头,一副置身事外的坦然。真想不通这个大小姐这个时候还能够淡定到这个程度。

      L市是个阴雨连绵的城市,来到参赛区的时候,那个带着工作牌穿着高跟鞋的工作人员,和所有考生一样的面无表情。让我不由觉得整个天气又阴沉了几分。我觉得自己的情绪有点不太好,匆匆忙忙地从酒店出来的时候,交通堵塞,堵塞了所有的好心情,也堵塞了所有灵光乍现的可能性。灵光乍现不存在可能性的结果就是,我得像便秘一样才能产生一篇干瘪瘪的作文。
      那时我看见了相同的侧脸,同样的弧度,我看到他的时候,他示意我,颔首微笑,那样的微笑,就像夏天雨后的凉风刮起湖面,轻轻泛起的一圈圈的涟漪,在湖面荡漾。我承认他的光波准准切切的传达到了我的心脏。如果他不是巫朝,我一定会为之倾倒,不顾一切地赢取这个男生的欢心。他朝着我微笑着,接着对我说:“你也是以岭一中的吧,我是巫朝。”
      “哦”是我当时唯一能够想象到的话。我大脑一片空白,巫朝把那个早上搅得乌七八糟,要不是我残存的理智悬崖勒马,我估计L市的某个医院就要新增一个心脏复苏手术了。
      “我在xx杂志上看到过你的文章,很有新意。”他口中的xx杂志是在我们当时的小镇发行量并不大的小众读本,那篇微小说发表的时候,我还高兴得差点要跳起来,只是知名度一直不高,直至后来销声匿迹。
      “哦”我对外界的应激反应就只能达到这个程度了,我能说出话来已经是不小的进步。
      然而我心底的另一个小人,此时已经在咆哮了:“你就是那个文理兼修,理科生闻之丧胆,文科生见了也自愧不如的巫朝吧,我比你小一届,我叫于夕,很高兴认识你!你在我们学校是个大名人啊,你不是高三了吗?你怎么还来参加这种比赛,没关系啦,反正你成绩好……”滋生出一副“认识你是我于夕的荣幸”的死样子。
      我头埋得很低,瞠目结舌。
      进了参赛区后,巫朝坐在我的前面,高高的背影,挺拔的身材,一丝不苟的严谨。当我还在诧异,一个如此知名的人物为什么痴迷于这样的一场小小比赛的时候,考卷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
      考题很简单,我记得我写了很多,虽然漫无目的的不知道在写些什么。只是我写了我未来想要的生活:
      清晨的阳光照耀在湖面上的时候,我在图书馆的最顶层楼看着湖面一点一点的闪着光,就像美人鱼摇曳着尾巴在像我示意她的一夜好梦,如同水晶公主的水晶坠入了湖底,一闪一闪,荡漾心扉。
      我的耳旁是一首没有歌词的温顺的歌曲,我爱这个曲调。被一首歌曲温柔的唤醒了耳朵,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已是久违了。心中的压抑渐渐沉淀,沉淀在心底最深最深的角落里,不沾染一点尘埃,像一颗跳动的心脏那样如此鲜活又如此的生动的保存着。
      我写着我爱的文字,旁边一杯淡淡的凉白开,沉淀着最朴素的梦想,耳旁轻轻唤醒身体每个细胞的音乐。我以为这就是我想要的生活。满足得真个身体细胞都要透支。
      穿着我喜欢的衣服,垂下尚有些许清香的长发,美丽的年纪里,自然而然的挥霍着。
      窗外的灯光静静的闪烁着,我的手中是一本我很喜欢的纸质化的有历史的书,倾诉着痴男怨女的情愫与追求。抖动的灯光伴随着静默的黑夜,一潭湖水可以那样轻轻的流动。
      一个人的时候会有如此的浪漫和诗意。我静静的看着湖水,想象着时光就这样淡淡的在心间流淌,没有一丝一毫烦扰与担忧来扰乱我的内心。无需等待,就像伫立在路边的路灯一般,只是散发着光芒,有没有人,都散发着光芒。满池的湖水一点点的变得柔情蜜意,让我止不住的说爱。
      ……
      这就是我能够想到最朴素,最纯真的生活,无关烟火,无关情爱,只是由内而外的散发着喜欢。
      我沉湎于未来的那短短的两个小时内,我完完整整的属于我自己,我不用背负任何人给我施加的未来,我觉得轻松,我觉得这个世界都在安静地沉淀,沉淀为最精华的部分,安安静静地从我笔下溜出来,躺在工工整整的纸上。
      比赛结束后,我提前交了作文纸,离开了比赛区,我注意了一下巫朝,他还在挥动着笔。脸上僵持的肌肉把整个人衬得有些凶巴巴的。

      巫朝的未来会是什么样子,我实在是无从想象,能够想象到的是他一定会有一个很光明的前途,会上一个很好的大学,进入一个炙手可热的专业。毕业之后,一份乐安天命的工作,经过几年的努力之后,积攒一栋不大不小的房子,也许会给房子找一个女主人,也许会有机会出国深造。可以断定的是,如果有可能,巫朝可以永远不用回到这个城市,可以举家搬离这个泛着污水的城市,留下这个城市的躯壳在一点点地发烂发臭。
      我看过他的文章,和他的表情一样大雾滂沱,堆砌起来的文字空洞无神。掩盖得那么深的人活起来也一定很累很累。
      我一走出考场,就看见亭晚守在大门外欢呼雀跃。
      剩下的半天假我们逛遍了L市的所有小吃街,亭晚大批采购了当地的胭脂水粉,又买了很多玻璃制的假的水晶工艺品,忙不得咧的嚷嚷着是给谁、给谁谁谁的礼物。
      比赛结束了,两天假在学习气氛浓厚的高中是顶了不起的事情了。我问亭晚:
      “亭晚,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再不回去,秃头班主任会杀了我们的。”
      “别急,我爸生意谈糟了,今晚上就把我们俩一路顺回去。”
      “你怎么不早说,我们好睡会啊。”
      “睡什么睡啊,大好的时光都被你睡过去了。”亭大小姐还在不停的往自己的LV包包里头塞些可有可无的水货。
      “我跟你说,你买多了我可不给你拎。”
      话虽如此,却仍然贱兮兮的分担了亭晚一半的货物,好吧,在当地特色小吃的诱惑和蛊惑下。
      可能是亭晚老爸生意上的失利,她爸看起来有点严肃,车上的空气凝重得有些吓人。亭晚睡着了,为了避免尴尬,我戴着MP3,闭着眼睛装睡,虽然我的神智比喝了兴奋剂还要清醒。

      巫朝所有的书籍都被低年级的我们所瓜分,理科生残存的女生们受益颇多。因为上一届同学要高考占用我们的教室作为考场,我们有两天的假期,空出来的两天,我和亭晚去当地的一个图书馆待了两天,如饥似渴地看了两天的书,一副饿狼吃食的德行。我看小说,亭晚看漫画书。这是我们像打游击战一样秘密保留下来的兴趣。
      那两天的阴雨天气里,把整个污水四溢的小城市堵得水泄不通。高考是这个小城市里为数不多的大事件。上千的学子靠着这个平台跳到了其他更大、更为拥挤的城市,高考中永远是流动的一群人。成千上万的人飞了出去,这条肮脏的小路还是破破烂烂,一到下雨天就污水四溢横流,大车小车把行进的速度一再延迟。再娇贵的公子哥和小姐也不得不屈尊从品牌高低不一的小汽车里钻出来,在布满污垢的小路上行走。一边咒骂着这糟糕的路况一边用卫生纸把身上的污垢擦净再次扔到那肮脏不堪的污水潭里。
      我们再次返回学校的时候,已经是以准高三生的身份了。
      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溜走,却是一种无能为力的感觉了。
      在无数个梦里一点一点下垂。我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巫朝的那种人生、我触不可及的人生。我的梦里只有一次次地下坠,所有的人都拿着想要的分数长了一双轻盈的翅膀,轻飘飘地离开了这个狭窄逼仄的城市,只有我一个人浑身脏兮兮的,在这个污水池里一点一点的沦陷,所有的污水漫入我的口鼻,在闹铃的嘈杂中结束了那些个不断下垂的腌臜梦。
      在三科联考的日子里,联考的分数甚至没有试卷的一半,300分的试卷写不完还是小事,选择题总是只能对上两三个,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满天袭来。连那个想成为希拉里的女生的三科联考的分数都会比我高上个70分。于是失眠、拉肚子、胃疼、呕吐成了高考的并发症,一天一天席卷着我的每一个生理部位。终于有一天,在某个阴雨连绵的早晨,晕倒在林荫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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