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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常(1) ...

  •   时间如细纱从指缝间漏去,不急不缓,又急又缓。我心安理得的在这个家庭里住下来,巫奇也留了下来,专门照顾我,冯爸爸说我是母亲留在人间唯一的珍贵,给我取名叫冯韦依;然后,我会说话了,咿咿呀呀说出来的第一字,不是“爸”,也不是“妈”,而是“雪”;我会走路了,摇摇晃晃,最爱跟大人们玩捉迷藏的游戏,看见大人们急得满头大汗是我最大的乐趣,巫奇妈妈总溺爱的指着我的额头说,“小惹祸精”;凤妈妈怀孕了,她的眼里满是幸福的神采,她总是亲亲我的脸蛋,也不管我听不听得懂,就笑眯眯的对我说:“依依,你就要有小弟弟了,以后当了姐姐可要乖乖的哦。”不久,我果真有了一个小我一岁半的弟弟,冯爸爸给取名叫冯玄一;新增了好几口子,老房子显得很是拥挤,况且大大小小,男男女女住在一起,也多有不便,更何况此刻兄弟几人都已出人头地,在各自的领域独领风骚,早非当日流落街头,无依无靠的小乞儿,于是大家商量着买房置产,不久,天方区新造的四栋别墅都被买下,我们搬到了天方区1号的心园。那里,我度过了我张扬的童年。

      我的童年对于天方区的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因为我的早慧,我的聪明以及我恃宠生娇的叛逆。我的整个童年除了向全天上张扬着宣告我的天才,就只证明了我生性顽劣自小有之。

      三岁学画,几个月里习得妙笔丹青,震惊四座。此后,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老师车水马龙般在心园里来了又走,他们总是昂首挺胸的来,能给远近闻名的神童当老师绝对是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可是这样的骄傲顶不了多少天,他们又灰头土脸的离开,我象一块超容量的深水海绵,迅速的吸干他们身上的知识,然后一脚把他们踹开,另寻高明,当然即使我没有请他们离开,在一个学识高过他们的学生面前他们又能有什么脸面继续留下呢?总之,这样的过程反复循环,我也乐于在所有人面前炫耀自己的聪慧。

      四岁的某一天,一个无意的机会,我听到了大人的谈话,他们说我不是冯爸爸和凤妈妈亲生的孩子。我极为震惊,气得脸色铁青,“腾腾腾”的跑到凤妈妈面前问,凤妈妈坐在院子里,阳光暖暖的洒在她身上,她的手里正缠着一团毛线,小玄拿着玩具在地上爬来爬去,凤妈妈是要给小玄织毛衣吧,我愤愤的想着。

      “依依,脸色那么难看,谁惹我们家的小公主了?”凤妈妈温柔的抚着我的头。

      我却狠狠的挣开了她的手,“我不是你的孩子对不对?我是捡来的没人要的孩子对不对?”我大声的问。

      凤妈妈惊讶的迟疑了片刻,就这一小会的时间,我便知道我是对的,我哭着跑开去,凤妈妈丢掉毛线赶紧追上来抱住我,“傻孩子,你这是听谁胡说的呢?”

      “是不是真的?”我大声的嚷嚷着。

      好半天,凤妈妈看着我哭红的眼睛,说不出话来,“依依,妈妈会疼爱你的……”

      “不会的,妈妈有了小玄,就不要依依了,毛衣也只给小玄织了。”

      “傻孩子,那是给爸爸织的呀,天冷了,爸爸出门的时候穿啊。依依喜欢的话妈妈也给依依织好不好。”凤妈妈轻声的笑着,抹去我眼里的泪水。

      那一天,凤妈妈就这样把我糊弄了过去,但我始终半信半疑,在以后的岁月里,我不断的用自己的小聪明搞出一堆的恶作剧来不断的证明大人们对我的宽容和宠溺。这其中,上学是我跟大人们之间最大的一场拉锯战。我讨厌,我抗拒去学校,去接触天方区以外的世界,我怕,我怕别的人用怜悯的眼睛看着我,看这个捡来的小孩子,没爹没娘的,另一方面我也知道自己的智商高过常人许多,便也不愿跟一般蠢的要死的小屁孩玩跳皮筋的弱智游戏。

      五岁的时候,到了该上幼稚园的年龄了,我抵死不去,凤妈妈说尽了好话,硬是把幼稚园吹得天上有地上无,我也始终不肯,冯爸爸火了,拖着我的手带到学校里。我一声不吭的跟去,他前脚离开,我后脚就找了个机会溜出去,在大街上东游西逛,结果居然碰到一个笨笨的人贩子,他说要送我回家,我说饿了,先拽了他到西餐厅狠吃了一顿,为了取信我,他倒是不惜血本,他肯定没想到等我吃饱了,立马拍拍屁股走人,等到他反应过来想要抓住我的时候,我早有防备着了,大声嚷嚷着“救命,救命啊,绑架小孩拉……“,有很多人围了过来,也有可亲可敬的警察叔叔,我便借机溜了。

      等到家里人发现我不见的事情,已经是傍晚了。冯爸爸,凤妈妈,我的叔叔阿姨们,还有可爱的警察叔叔,地毯式的搜索,闹得鸡飞狗跳,把整个罗得市翻了个底朝天,才发现我一个人玩累了,安安静静的趴在中央广场的草地上睡着了。

      冯爸爸把我抱回了家,幼稚园的事也只好作罢。可是转眼,我七岁了,又到了该上小学的年龄,冯爸爸说,哪家的孩子象我这样成天在家里胡混的,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让我乖乖的去学校念书,我当然仍然死命的坚持,在家里学的东西可比学校多多了,最主要的是在家里多自由啊,我才不要有个三纲五常绑在身上,规矩方圆的约束着。冯爸爸呢,才正是要我到学校里学些规矩来,他跟凤妈妈都宠我,把我宠得无法无天,早没人约束得了我。这样对抗的结果是各让一步,我去学校,他就教我服装设计的本领。他知道我买了好几个半人高的LUTS娃娃,早想着学会给娃娃做漂亮衣服。

      这样说定了,我果真乖乖的去到学校里,不开溜,不逃课。第一堂是语文课,学的是拼音字母跟最简单的几个生字,老师写了密密麻麻一黑板大大小小的蝌蚪,我在课桌上拿着皮尺东比西划,连书本掉到地上也不自知。老师生气的点了我的名,让我到黑板上默写刚刚学过的生字,她打量着我上课没听是死活也写不出来的。我不动声色的走到讲台上,把老师的凳子搬了来,拿起黑板擦爬上去,“刷刷刷“的擦掉老师那一黑板大小蝌蚪,然后大声的宣布,“今天我们学习白居易先生的《长恨歌》”,我跳下凳子拿起粉笔,又跳上去从黑板的左边开始,“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杨家有女初长成,养在深闺人未识……”一行一行,完完整整的把一首《长恨歌》从头到尾的默了下来,笔迹圆滑老练,边写还边讲解,杨贵妃和唐玄宗的故事,在我的嘴里娓娓道来。事实上,那个时候的我哪里真正懂得爱情与政治,只是我的某一位家庭老师教过,我也就记得了。整整一节课的时间,同学们都好奇的听着我的故事,老师目瞪口呆的看着我在黑板上又写又说,不停的揉揉眼睛,想证明她看见的确实是一个小学一年级的学生而不是什么学究附身的鬼魂。

      我唾沫横飞的说了一节课,完了,还意犹未尽的望着老师说,“老师,你喜欢杨贵妃吗?其实我更喜欢西施,下节课老师来教我们西施的故事好不好?”

      我看着老师铁青的面孔,哑口无言的样子,笑得春花灿烂。

      这样的结果,当然是以我被退学告终,校长带着老师恭恭敬敬对冯爸爸说:“这孩子的天资非同常人,我们学校的老师只怕给不了她最好的教育,继续留在我们学校念书怕耽误了孩子的前途和发展,还是请您另请高明吧。”

      校长和老师走了,我再也不用到那个讨人厌的学校里去了。

      我被冯爸爸老老实实的拎回家,他叹息着望着我:“死丫头,你有那半桶水,就非得这么晃荡着吗?”

      我眨了眨眼睛,两手一摊作出无奈的样子:“老师说我太聪明了,聪明也是我的错吗?”

      学校虽然没去成,冯爸爸仍旧把服装设计教了我。从裁减到选料,从画设计稿到配色,从国际流行到民俗风情再到融会贯通的创意,他耐心的教,我细致的学。那一年,我出了一个名叫“泡沫公主” 的系列裙装,是我做给娃娃穿的小衣服,冯爸爸依样叫人做了一套成人尺寸的样装拿到时装节上秀,反响居然超乎想象的好,几乎是在一夜之间,我就成了服装界的又一颗闪亮的新星,有资深的评论师评价道:“以儿童的视角赋以瑰丽的想象,风格成熟而不失童稚的空灵,服装界中史而未有。”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当得起这样高的评价,我只是喜欢漂亮的东西,一直一直的喜欢,于是就一直一直的做下去,每年只出一季的衣服,经年累月,竟也成了服装界的常青树和“老”前辈了。

      服装设计以及我的另一项爱好舞蹈占据了我一大块时间,也给了我很大的成就感,那段时间我略略收敛了四处张扬的爪子,那是我有史以来最安静乖巧的一段时间。如果没有后来发生的这些事情,我就这样安静的长大,在服装界混到泰山北斗,混到天长地久,也许一辈子风光无限亦云淡风清,待到耄耋之年感慨一声,一生也不过如此而已。只是那件事,我再无法呆在心园哪怕一分一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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