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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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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时,贝七七与戎昱则是在北固城西郊的一座山上。该大山的山脚下是北固城历史悠久的乱葬岗,今天,乱葬岗来了一群差人,扔下四具刚刚伏法的尸体。正好,刚看到北固城城墙的贝七七与戎昱心念一转决定拐到这儿来碰一下运气,因此,他们撞了大运。
贝七七觉得此地环境甚好,鬼气森森,人迹罕至,正好安安静静地解剖。戎昱经验丰富,说得赶紧转移,很快尸体的家属便会追来运走尸体。到时候人家将身体与头缝上,装入棺材,就不大好意思再抢了。
贝七七虽然觉得在苦主赶来之前抢走尸体,与尸体有主之后再抢尸体,没什么本质的不同,但还是从善如流,与戎昱一起将四具尸体捆扎结实,往大山深处躲去,最终落在一处积雪全无,寒风刮不到的山坳。人知道这山坳适合生存,动物当然也懂,因此这山坳在太阳的照射下,氤氲着一股尿骚味,好在除了有野鸡野兔出没,暂时还没有食肉动物光顾,大概大白天的都打猎去了。
两人配合默契,戎昱砍乔木,贝七七割草与灌木,两人先合力清理出一片直径约五十米的空地,以免他们烧火的时候烧了整个林子。然后戎昱劈柴,将砍倒的乔木劈成儿臂粗、三尺长的木柴,贝七七则是以蓑草引燃,干树枝为媒,最终将儿臂粗的木柴点燃,架起熊熊的篝火。戎昱此刻才悠闲地将装在一尸身上剥下来的裤腿里的四只首级取出,开始细细研究断口。贝七七则是磨墨铺纸,做好了一切准备。
贝七七看戎昱毫不忌讳地捧着一只脑袋猛看,她怎么都有些犯恶心,做不到戎昱这等大胆。她却想到她的弹指神功,想到她抓耳挠腮都教不会贝大一,正是与她并未彻底了解人脑结构有关。那么,今天这四只脑袋是契机?贝七七将疑问提出,戎昱眼睛大亮。就这么,两人捧着这四只脑袋研究了整整三天,甚至连脑袋里的血管都细细剥离出来,在纸上还原。两人将脑袋的结构了解了个透彻。即使还没摸懂这些结构针对的功能,可戎昱还是因此摸到了激发弹指神功的那个部位,到第三天时,戎昱已经将手指间的气劲驾驭起来,他开心地收起从小不离身的匕首,开始用气劲解剖尸体。戎昱从小练习武功,又是从小学医,一手点穴练得炉火纯青,因此气劲不知驾驭得多精确,贝七七望尘莫及。
只是,戎昱吃得下睡得着,刚捧着人脑袋的手一洗,就能抓起贝七七烤好的野兔腿猛啃,贝七七却做不到。她矫情,她恶心。因此,研究脑袋用了三天,研究尸体用了两天,贝七七几乎处于绝食状态。等两人研究完毕,戎昱实在不忍看着瘦了一大圈的贝七七赶路,坚持背着贝七七飞出老林子。
两人悄悄掩入北固城,找一家就近的客栈住下。戎昱体贴地买来新浴桶,亲自指挥着店家整整换了三次水,贝七七才矫情地觉得将一身血腥气洗干净了。戎昱心里虽然大笑贝七七这蛮婆也有矫情的一天,可他赶紧如法炮制,也将自己洗了三遍,免得被贝七七嫌弃。等他们吃饱喝足睡一觉,小二已经将两人在成衣铺定制的衣服送上门来。
戎昱的外套是灰鼠皮里,如今炙手可热的面料——深灰双宫丝为面,饰以上好银狐皮为领子的,长及小腿的大衣。大衣式样当然是贝七七画给成衣店的,有这个时空罕见的肩部设计与袖子,有这个时空罕见的一排纽扣,有这个时空罕见的挺括,却无这个时空遍地都是的镶滚刺绣及腰带。戎昱穿上只见干净利落,只有面料透出高贵奢侈。再配上戎昱的古怪短发,以及天生妖艳的脸,贝七七不忍直视,长得再好,人靠衣装这话还是成立,这样的戎昱像个童话王国中的王子。里面的是深空蓝缎面薄棉袍,也是全无其他装饰,笔直到足面,直映得戎昱一张脸皮雪白。
贝七七穿的则是一件蓝狐皮无袖短披肩,毛长绒厚,质地上乘。披肩设计当然是贝七七自己苍白着脸干的好事,当然是抄录的21世纪的顶级大师作品。披肩里面则是一件墨绿缎面收腰短小贴身的小圆领小棉袄,配泥金色小A字长裙。
经过三个多月的自强不息与辛苦生活,再经过刚刚的那五天的被迫绝食,贝七七终于瘦成一道闪电,再配以神仙应允的长腿细腰长脖子与美貌小脸蛋,贝七七穿上衣服即使不照镜子(也照不到清晰的镜子),也想象得出自己的形象是如何的高大上。
终于被放进门的戎昱上下打量贝七七,啧啧赞好,“你挑泥金色的时候我还拦你,让你别穿这种暴发户颜色,真想不到,配墨绿色的效果是这么高贵明艳。昨天你还一身鼓鼓囊囊的棉袄,像个泥阿福,今天就高不可攀的神仙。”
贝七七则是看着戎昱穿着妥当的模样,掩面假哭,“既然如此,你昨天应该答应我穿那件大红缎的长袍,我眼光怎么会错,还说小七永远是对的。诶哟喂,气死我了,你就是个心口不一。”
戎昱连忙打躬作揖,“以后全听你的,其实昨天你只要稍微坚持一下,我就从了。谁让你太客气。”又赶紧将话题岔开,“小七,你的裙摆怎么能撑起来?”
贝七七稍微撩起最外面一层的裙子,给戎昱看里面的硬衬,“用上浆的棉布衬裙,再裁剪上面用点手段,就撑起来了。而且因为有裁剪辅助,久坐也压不塌。”
戎昱蹲下研究了一番,这家伙跟贝七七熟得兄弟一样,早忘了两人之间该男女大防,直把剪裁的窍门研究清楚才罢手。
贝七七低头哭笑不得地看着戎昱的脑袋,想来想去,还是没提醒这小家伙,省得以后相处起来束手束脚。毕竟未来几年她穿这种性别特征明显的女装的日子是少数。
“金银首饰,金银首饰”,研究完的戎昱拉着贝七七就叫了一辆马车让去本城最好的银楼。食髓知味,好衣服索性配好上品的首饰,全身收拾妥当,再上门拜访某些高门去。
北固城到底是前国都,客栈居然配备马车。贝七七手抓一只不到一尺长的长方形羔羊毛皮包,里面装的只有三样东西,碎银、银票、和白色细棉手帕。戎昱这大爷就不带钱了,只大衣内袋里揣了两条细棉布手帕。不像本时空的男女,那帕子都是绣花滚边甚至缀珠子,做装饰用,贝七七完全看不上。戎昱觉得两人都很好看,好看得飞起,可在迎上来的银楼小二眼里,这两人……连戏子都不是这么穿的啊。要不是衣服面料高贵,两人又长得极美,小二都想当这两人是疯子。
北固城果然繁华,又即使改朝换代,可没经历战火,算是和平解放,所以繁华依旧。即使才元宵,还在年里,按说人们早已在年前买好金银饰品慰劳自己,犒劳亲友,此刻应该需求不多。可清早才开张的银楼已经有了五六个客人。
戎昱看一眼架子上比较普通的金银首饰,笑道:“那天到蒲露,小弟偷偷跟我们说,要给你买一根钗子,说是他老家姑娘媳妇过年都会添置一件的。小家伙很是有心,但被我和大哥一口拒绝了。你这人,哼哼,我和大哥一致认为,蒲露城银楼里那种糙货,即使倒贴你,你也宁可选竹筷子。”
小二一听,立刻很有眼色地将两人往二楼雅座引。二楼烧了炭盆,掀开帘子进去,扑面的香,扑面的暖。已经有两个公子哥儿在里面,贝七七与戎昱视而不见,找个靠窗的位置。没等坐下,贝七七叫住要去拿茶水的小二,直接给小二下指令。
“给我拿几条两尺来长的水波纹赤金项链,我挑一条。再给我拿些大约铜板大小的赤金毛莨花,若没有毛莨花,做成酒盏形状的赤金花也勉强可以。再叫一个银匠过来,我自己搭配。给他拿一条一尺来长的乌金扁链子,再拿几块上好蓝宝石来,让我挑一块。若没有乌金,就拿黑色皮绳和一条老银链子,也叫一个银匠来,我打算用老银做蓝宝石的托子。现做,要快。”
一块二两的碎银子扔给小二,小二顿时精神振奋,打鸡血一样的冲出去了。
戎昱一边脱长大衣,一边笑道:“我就知道你肯定要搞古怪,索性一句不说,全让你说。”
“什么叫古怪,审美!好不好。我可真看不上满大街的衣服,一点儿设计感都没有,只知道堆砌,各种题材的堆砌,都恨不得在织锦上面绣花。我就是不明白,都已经是织锦了,还滚三层边干什么,堆砌得毫无美感,扑面的都是花团锦簇,一张脸一条身材全淹没。偏那么难看的衣服,做起来要好几天的手工。可完全忘了,人是主,衣服是次,人穿衣服,不是衣服穿人。衣服喧宾夺主,穿得别人目不暇接,无暇看穿衣服的人,这就是最失败的穿着。”
戎昱扭头看旁边一圈椅子上穿枣红底喜鹊登梅花纹织锦长衫的公子,另一个是雪青绣青竹的长袍,再看看自己的深空蓝简练到底,忍不住噗哧一笑。果然如小七所言,一对比,那旁边的俩公子显得很傻。
银楼地处闹市,但雅座很静。贝七七说话虽然很优雅地压低了嗓门,可隔壁座的公子还是听见了。那俩人看看被简洁长袍衬得雪玉一样精灵一般的戎昱,再看看披一头大波浪卷发,简单服帖的墨绿与泥金搭配的衣裙,只除了有些古怪,不,很古怪,确实映衬出绝好的容颜与窈窕身材。因此想挑剔,却无从下嘴。
戎昱与贝七七两个也从来是没节操的,反正伺候他们的小二还没送东西上来,他们就看隔壁座公子挑选。矮桌上放了一盘各色金饰,一盘各色玉器,以及好几盒的镶宝头面。这两位公子本来挑这种东西是轻车熟路的,各种纹饰都如数家珍,可听了贝七七一席话,尤其是一想到堆砌堆砌堆砌,一时都下不了手了。
反而是贝七七绕过去,对几块漂亮的原石爱不释手,挑了一块大红缠丝玛瑙,一块黑色缠丝玛瑙,一块砂黄色硅化木,再一块和田碧玉,都是原石,当即画图样,让小二吩咐下去,切割成一块块不规则几何形状的大块,串起来。反正就没一个是规矩地磨成圆珠子。这是她在二十一世纪时最喜欢的项链式样,从《傲骨贤妻》的Diane学的。
戎昱一看又是定做,笑起来,“我们在繁牧城定做的面具都没法拿回来了。可惜我们挑的那两几颗蓝宝红宝。对了,我们把面具也定做了吧,我这就画。我们这次千万别闯祸了,要闯祸也得把定做的取走再闯。”
“哈哈哈,大哥又不在,我们怎么管得住我们自己。你画面具,我定做首饰,我们快点。别赶到人家家里,正好是吃饭时候,太丢脸。”
两位公子始终想搭话,可始终找不到切入点,怕说出口的话被这两个漂亮小孩讥笑。只好默默地看着女小孩指挥工匠将铜板大的赤金单瓣毛莨花从一顶相当奢华繁复的花冠上切割下来,焊到两尺长的水波链上。焊好一朵,小女孩便拿到头发上比划一下,再指定下一朵焊哪儿。因此,每一朵花的间距都不一样,唯一规则的是两端都有一朵毛莨花。总共焊了才七朵。焊好之后,贝七七便拿来,请女侍帮忙对着镜子佩戴,完全不是两位公子想像中的盘好发髻,将链子缠在发髻上,而是头发依然披散着,花链子则是一端与右耳平齐,另一端与不同部位的头发缠绕着,用暗夹固定住,绕过头顶,沿着左耳垂下,最终垂到肩上。因此,那链子若隐若现,显得金色花朵仿佛自己散落在头发上,很是自然随性,虽然用的是赤金,却是一点不显富贵逼人,只有美。
戎昱百忙当中一直在留意,等贝七七戴好走出梳妆间,忍不住讽刺,“实际花费很昂贵,实际穿戴手法很复杂,却偏要表现得简洁随性。你这人就是矫情。”
“嗯哼,不矫情,如何打发满溢的智慧。”贝七七微微提起裙子,稍稍侧了几下身,摆两个POSE,“怎样?”
戎昱这个没情趣的道:“好是很好,非常好看,可我想象不出你以后怎么踢小弟的屁股,气质不对。”
“啐,你白长一张好脸,没一点幽默。”贝七七这种老脸皮的才不会管雅室除了那两位公子外,又似乎从楼梯上来几个妇女,她旋身跃起,就在裙摆舞成一朵大花时,她正好一脚隐蔽地在裙底撩起,飞踢向戎昱,还不忘优雅地用上了芭蕾的姿势。但依然是实用的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
可现在戎昱也是个轻功高手了,又是底子不知比贝七七扎实多少,他没等贝七七踢来,就斜斜地飞逃了出去。只是落点不对,正好落在那刚上来的妇女面前。一时,那堆老老小小都有的妇女只见一个笑得春光灿烂的男孩子衣袂飞扬地扭头看他们一眼,目光如星。老中青妇女全都醉了。
亲自到银楼挑买首饰的,一般不是出自高门大户,哪里见过戎昱这种绝色的。等戎昱被一帮人盯得毛骨悚然,赶紧脚底抹油,那帮女子还目光如彩虹追月,站着不动,看戎昱离开。于是,又看见了贝七七,又是一种绝色。只是,这个女绝色怎么轻盈地半蹲在椅背上?怎么站上去的?怎么蹲得稳?可怎么不像只猴子?
幸好贝七七见人多了,便轻盈跃下,若无其事地坐好。
老夫人轻轻地跟媳妇孙女感叹道:“小小年纪就长成这样,以后不知怎么祸害人。”
贝七七与戎昱都听得见,不约而同自恋地摸摸自己的下巴。
这一入银楼,贝七七收了一条赤金毛莨花长链,戎昱收一条老银缠皮绳颈链缀老银托梨形蓝宝石坠子,又给包括世昭在内的五个人各打一只奢华的赤金镶宝面具,一只银面具。当然面具各有设计,针对各人性格。还有贝七七的几条玛瑙项链,总之每一件都不是银楼固有出品。贝七七豪爽地摸出三千两银票结帐,还给了两个银匠十两两只小银锭的奖赏。
他们施施然走后,那两位公子问小二要设计图看,但思来想去,他们也不敢让家里的女眷披头散发戴那毛莨花长链,也不敢自己带老银缠皮绳这种古怪装饰。但想想那一对小男女戴着时的奇特美丽,不禁手一滑,也各自要了一套,心说大不了让宠妾关门戴给他看。
只是,怎么都想不出那半截面具是什么模样,只得作罢。
而坐上马车去往喻胄府上的贝七七,此时有些沉静。这一路正好经过正始国的皇宫。远远看着禁城似乎高入青天,贝七七心中烦躁。刚穿到小胖子身上时,她几乎日思夜想都是宫新成。锦绣雪城老宅只有她一个人,她当时又是拼命博生存,因此脑子里都是对宫新成的思念,晚上睡觉梦见,醒来经常不知身在何处。到后来宋自昔来了,她又偶然悟出内功,再后来走出雪城,这生活一下子丰富多彩起来。如此自由,如此随性,如此快意恩仇,如此肆无忌惮……,似乎宫新成的影子越来越淡去。
当她前几天看见北固城高耸的城墙的时候,心里忽然有了排斥,才怂恿戎昱去视察乱葬岗,也才会不顾世昭那边的危险,与戎昱两个钻在深山里解剖了五天尸体。此刻,去喻胄府上,是为了让喻胄递牌子给宫新成。然后,几年后再入禁宫?
戎昱看着贝七七茫然的眼睛,问:“想什么?”
贝七七转了转眼珠子,道:“我在犹豫不决。”
戎昱“噢”了一声,“难得。”
“嗯。”
“哎,这不是你家任府吗?门口怎么横着棺材?噗,不会是宋自棼的棺材吧?”
贝七七忙挤过去车窗看,果然,任府门口不仅横着一口棺材,还围着好多个披麻戴孝的男女。虽然是过年时节,围着这帮人看的闲人也不少,大约有二十来个。而任府大门则是紧紧关着,显然是置之不理的意思。“呵呵,任重怎么不解释?我又与任家无关的。宋家好歹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至于老远的过来耍无赖吧。”
戎昱道:“这事儿明明是我们干的,不能让任重冒领啊。杀个顶级世家的家主又不是杀鸡,容易吗。”
贝七七嫌弃地看着这个缺三观的,果然思维与正常人不同。“让他们闹几天,等我们后天去银楼取了定做的,再撕他们的脸,两边都撕。”
戎昱笑道:“等什么,你看我的。”戎昱从车窗伸出一枚食指,弹指神功用于点穴,对着穿孝服的发射过去。
很快,那帮披麻戴孝的人忽然手舞足蹈,哈哈大笑起来,一时场面无比诡异。围观的人都凌乱了,恨不得拍手叫好。
贝七七看着戎昱莞尔,缺三观有缺三观的好,不走寻常路。
路过有几辆马车见此停下来看好戏,贝七七则指使他们的马夫赶紧溜。
马车拐弯,戎昱附耳道:“有人跟踪我们。从银楼开始跟起。”
贝七七点头,“任家,宋家,朝廷,都有可能,而且都是有实力有势力的主儿。”但说完,就摇头了,“不对,都是聪明人,包括任三爷也不是个笨人。知道我们功夫超群,杀他们一个家主跟捻死一只蚂蚁一样,谁还敢明目张胆放人出来跟踪,不怕我们直接打上门去算账吗。只有……朝廷了。”
贝七七皱眉,伸手拍拍车壁,吩咐马车直奔皇宫。“既然已经知道我来了,也盯上我了,我也不必再找喻胄,请喻胄帮我递牌子了。”
只是心里不快,一张脸微微拉了下来。
戎昱无比机灵,早出手如飞,将他使毒的宝贝们一件件上膛。“可惜这衣服袖子太小,不能放暗器。”
贝七七心说,戎昱到底不是贝大一,不懂官场。若贝大一来,此刻肯定是挺直脊背坐等。因官场宫廷,就是那么一个套路,上位者可以肆无忌惮地监督手下,何况最高位的皇帝。上一世,她作为皇后,对于宫新成而言,她就是个透明体,不提宫女太监会自觉将她的一言一行汇报给宫新成,宫新成更是直接将钟统领放到她身边,完全不怕她心生不快。
当然,那就是宫廷和朝廷,监视汇报等是惯例,是这个时空当前环境下的一种正常管理方式,身处其中的人将其视作空气、水一样的理所当然,那是他们的生存方式。她当初水平差,没武功,逃不走,也只能顺应大流,只能无视自己的自由与隐私,倒也混得如鱼得水。
可她变了,她现在别的不提,起码逃命功夫一流,不可能再被拘住。因此,监视,跟踪,这种21世纪人类视为违法的东西再度理所当然地出现在她面前时,她心中习惯了六十年的自由、平等、人权等猛烈地抬头了,叫嚣了。
这一刻,贝七七下了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