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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

  •   可即便是没后悔,心里还是很沉重。与六天前过失杀人不同,这次动手是主观的能动的,虽然她在动手前点了这六人的睡穴,可她将这六个人扔进冰洞时,心在发虚。她违背了六十年坚持的为人准则。她大概往后不可能再坚持以前的为人准则,但她需要哀悼她无法再坚持的为人准则。
      因此翻墙回县城后,她并未急于回去那条弄堂接三兄弟回客栈,而是低头没用轻功走完整条街,让心情平静。她还有三个兄弟,她必须先让自己平静,才能带好他们。宁可让他们在寒冷里多站会儿,她也不能在自己还没心平气和时就面对他们。
      先回客栈套了骡车去那弄堂,远远的,贝七七就看到一条瘦高的身影,那是贝大一等在弄堂口,怕她摸错路。虽然天气寒冷,贝大一穿了不少,一件新做的衬新棉的棉布长袍就足有两斤重,可依然看得出他手长腿长脖子长,穿着棉袍还能玉树临风。看着他,贝七七就很嫌弃自己的球形身材。
      贝大一看见熟悉的骡车来,便偷偷将手中的匕首插回刀鞘,收回怀中。整个人也松口气,小七来了,安危有保障了。他迎上前接过骡子的缰绳。
      贝七七看着贝大一的藏刀动作,心里笑了:别哀悼为人准则了,先养活这三兄弟才是正经,要不然不是姜女王,而是小矫情了。“小弟怎么样了?”
      “能说话了,一直喊饿。二弟说,因为是对症下药,又抢救及时,小弟身上的毒很快解掉。但即便如此,小弟还是得好生休养三天,让全身毒性全部散发掉,才好下床。”
      “他有没有后怕?”
      贝大一莞尔了,“没有,丝毫没有。骡车我拽着,你先去背小弟上骡车。然后我去扶二弟。我得单独跟二弟说一声,别详细告诉小弟我们怎么逼迫戎家人交出毒药。你也别快嘴说出来。虽然我们假装放弃小弟的命,只是策略,可策略归策略,当事人若是知道了,可能心里留下疙瘩,影响兄弟感情。而且也告诉小弟,我们已经处置了那六个戎家人,小弟单纯,接受不了,也弄不好泄漏出去。”
      “嗯,大哥考虑得周到。尤其当时情况下,我们其实在赌,若是赌输,就是小弟的性命。小弟头脑简单,这些事还是别让他知道,他不会理解。二哥也还是让我来扶吧,这些话我会跟他讲。”
      贝大一微笑道:“我当然知道你力气比我大,而且你说话条理清爽,不会说错。但你不能将所有的事都揽在自己身上,你得让大哥也出点儿力。”
      贝七七一听就明白了,大声笑道:“啊,对,而且我还是四兄弟里最金贵的女孩子呢。你们必须多照顾我。”
      “对,你先出力吧。”贝大一看着小七扭头进去弄堂,脸上依然含笑。他曾经想过,若是逃离息耒院,他可能会一辈子都不快活,可能最简单轻松的法子是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出家,方能求得六根清净,摆脱那段黑历史在内心的煎熬。可小七很快很容易就让他感受到温暖,让他的心在尘世有了牵绊。甚至他宁愿跟着小七,而不愿回有父母有兄弟姐妹的家。
      他甚至感觉小七明瞭他的一切,而且,似乎他那难以启齿的黑历史,在小七眼里都不算什么事儿。这让他在小七身边觉得轻松。
      很快,贝七七就背着小黑胖出来。而原本在戎昱怀里很坚强地一声痛都不喊的小黑胖一看见他的小七,就一下子软弱了,唧唧哼哼了,抱着小七不肯放,念叨着这儿痛那儿酸。贝七七其实只要一句做哥哥的不能在妹妹面前喊痛,就能解决问题,但她纵容小黑胖。
      戎昱让贝大一扶出来,看到骡车上,庞大的小黑胖非要钻在比他体型小的贝七七的怀里,顿时起了坏心思,笑道:“小七,你别总纵着他,小心纵出个黑胖高大的娘娘腔。”
      贝七七哈哈一笑,“小弟这性子,要真是给我纵出个娘娘腔,那就是奇迹了。大哥,你上车,我来赶车。”
      “我来,你坐着。再说小弟也离不开你。”贝大一费劲地拉着骡车转身。都不知道是骡车拖他,还是他拖骡车。
      贝七七忙道:“还是我来。这儿是县城,路上人多,又是晚上,你赶车还不熟练,撞上人就不好了。”
      贝大一回头从容地道:“我可以牵着骡车走。”
      连一向喜欢与贝大一对着干的戎昱也出声了,“让大哥赶车吧。我们今天都受刺激了……”
      “什么刺激?”贝七七疑惑。
      “让你这么小一个人承担即使十个大人也承受不住的大事小事,我们心里不安。好了,你安稳坐着。大哥既然能行,就让大哥做。”
      都是有良心的好孩子啊!贝七七心里想。而且看上去戎昱的三观还不是无药可救。但她看着前面牵骡子的贝大一,不禁又大笑了,“牵着骡车还能浑身清雅如青竹的,这世上大概只有大哥了。”
      庄运来迷迷糊糊地问:“青竹是什么样的?”
      呃?也对,没走出过小镇,也没读过书的小黑胖怎么可能知道从未出现在东北的青竹。
      戎昱简单粗暴地回答:“回头跟二哥去荀梁府找戎家报仇,二哥带你看数不清的青竹,吃青竹林里长的最美味的竹鸡和竹鼠。”
      有吃的!庄运来眼睛一亮,顿时心中将青竹与美味捆绑在一起。只是,大哥的背影怎么看怎么与美味无关,好奇怪。不过大哥二哥和小七妹子说的话,他经常听不懂,算了,等他长大了会懂。他只要懂得,大哥二哥和小七妹子都对他好就行了。
      戎昱其实一直偷偷留意小七的表情。小七这么反对杀人,那么在息耒院里她究竟有没有活剖?不剖哪来的那些解剖图?在息耒院死掉的那六个戎家人究竟是怎么死的?今天小七又不得不动手杀人,她心里会不会很不好受?他要不要跟小七单独谈谈,告诉小七,杀任何戎家成年人都是功德无量的好事?
      但见小七脸上似乎没什么阴影,大笑声还是那么爽朗,他又觉得自己不用多此一举。只是他有些看不透小七了,小七明明不是庄运来那种没心没肺直肠子的人,也不是跟他一样从小看着大人杀药人,将杀人当家常便饭的人,怎么小七违心杀人后,会没事人一样。
      贝七七也留意到戎昱的偷窥了,但她全无正经,“今天见识到我有多可怕了吧,呵呵。你看,连你们戎家人都会怕我。你以后看见我就乖乖的,不许不服。”
      戎昱既然被识破,就直接问:“戎家另六个人在息耒院是怎么那啥的?”
      贝七七白戎昱一眼,他既不敢在庄运来面前说戎家人的死,那又让她如何回答这问题,这不是出难题吗。直到进了客栈,她抱庄运来进屋,出来,才道:“那六个是冻死的,是我疏忽。我点了他们穴道,就解剖死人去了。我太专心,忘记他们的存在。没有活剥,我连杀人都不愿,更不用提活剥。”
      连贝大一都松了口气。
      “但我还是剖尸体了,一为了解人体结构,这是我一直的愿望。二为解戎昱中的毒。我知道第一个理由很异端,但我在两位哥哥面前无须隐瞒,也不愿隐瞒,我不会以第二个理由来掩饰我的异端。你们知道我喜欢知其然,知其所以然,在其他事如烧火方面如此,在了解人体方面也是如此。所以我纯粹是以求知之心对待尸体,而非凌辱尸体,亦非因这些人活着时的罪恶,而降罪于尸体,随意处理尸体。你们放心,我对生命抱有极大的敬畏之心,对人体也极其敬畏,不会出格。以及,即使今天不得已结束那六人的性命,我以后依然会坚持将任何人的性命放在第一位。我没什么大道理,我只是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自己经历过死,经历过亲人置我于死地,我深刻体会那一刻极度的害怕绝望伤心,别人面对死亡时应该也一样。你们不用再劝我,这件事上面,我不会妥协。我希望你们也尊重生命。”
      贝七七说这一大段时,脸上一丝笑意都无。虽然为了不惊动屋里的庄运来,也不惊动客栈的其他客人,她说话很轻,但不影响她声音中的严厉。她早认了她这一世是在养儿子,因此,她随时要给他们讲做人道理,做好家教,该正色的时候正色,一点儿不含糊。
      当然,她不能像亲娘一样真正的教训,而是只能“我这么想,你们看呢”,或者“我这么想,希望你们也如此”。而且她还不能要求他们表态。因此说完,便寻事做去,让他们自己去想明白。“晚饭没吃成,我去前面问老板要些吃的,我们在炕灶上自己煮吧。”
      贝大一按住她,“我去要。说好了,大家的事情大家做,你别都揽在你身上。我去要些米煮粥吧,我今天没胃口了。”
      “哈哈,我这些天都没胃口。那就大哥去吧,我刷锅。”贝七七伸手去扶戎昱。
      戎昱道:“我也没胃口,贝小七,再没有比你更恶心的人了。这世上能把我叔叔们吓死的人,你是唯一。”
      “小没良心的。”贝七七野蛮地一脚将戎昱踢进屋,正好横在庄运来身边。戎昱最嫌弃庄运来这臭小子,能离庄运来多远就多远,贝七七偏不让他如愿,还半空点了他的穴,不让他自己挪移。
      戎昱一点不生气,躺着还拍手大笑,一脸无赖泼皮。但他脑子里早转到刚才小七的那一席话上去了。此刻才明白小七杀了六个人后为什么心情还能没事人一样,大约小七觉得问心无愧。不过小七也够强悍,要换其他人,没那么容易拿得起放得下。
      戎昱心中对贝七七生出敬佩。但他忍不住嘴上偏要掩饰,他一个公认的大才子怎么能敬佩一个比他小的姑娘呢。太丢份。
      贝七七虽然没养过儿子,但养过那么多员工,一看便知,逆反!老娘怎可能中计生气。
      而昏睡的庄运来被戎昱吵醒,看着一脸无赖的二哥,很是鄙夷。三个人里面,只二哥没点儿做哥哥的样子。
      相比之下,贝大一有些沉默。沉默地烧火,看小七熬粥,做清新爽口的凉拌豆芽,做居然很爽口的凉拌鸡丝,做麻油酸菜丝。贝大一为人周到,本来这块鸡肉是打算给庄运来一个人吃的。这下,总算四个人没有纯吃素。
      饭后,贝大一有些沉默地洗碗。再然后,他挥汗如雨地趴炕沿做俯卧撑。这纯书生瘦胳膊瘦腿的,做起俯卧撑来简直是惨不忍睹。贝七七是真的避开不忍看了,只有戎昱还能取笑。
      贝大一急于变得强壮,起码在长大、在强大之前,变得强壮,不能再让小七一个人去出力,去抵挡危机,他不能再躲在小七身后。
      饭后,戎昱也有些沉默。他将从十二个戎家人身上搜来的东西都摆在桌上,也终于打开木箱子,将他娘的衣物拿出来摊放到桌上。他先找出银票银两铜板,全推给贝七七,嘴上挺不怀好意,“杀人越货真开心,哈。”
      贝七七将银票一数,三千多两,毫不客气地往双肩包的暗袋里一装,阴阳怪气地道:“银子越花越多怎么办。愁死了。”
      戎昱点头认命,“有人总是能比我无耻。”
      贝七七伸手:“空心针给我看看,我觉得你有些解药也可以直接用空心针推送到特定脏器的大血管里。”
      戎昱忙找出来,递给贝七七。贝七七一看,果然是医毒世家拿出来的东西,这空心针类似注射器,当然结构受制造工艺与材料的局限,但也是不错的了,铜空心针配唧桶,但针挺粗,密封也不好,因此根据戎昱的说法,只要用于喂药粉,而且还得用内力才能注入到人体里。贝七七试了一下便知原理的。
      “我明天去弄几只兔子来做实验。你中的那肝毒最令我头痛,现在你其他脏器里的血管已经大多正常了,肝里的还没反应。我总觉得你吃下去的解药在胃肠里已经分解掉了,变得对肝毒没作用。明天弄个对照组,给第一只兔子灌解药,给第二只兔子用空心针往肝静脉注药,或者给第三只兔子直接往肝上面注药,嗯,三只兔子。再要一只提前剖开,了解兔子肝脏结构。一共买四只。要不,再弄一只,往爪子静脉上注药汁儿,行,反正银子越花越多,咱买五只。你若是又有新想法,要换药,那就再加四只。”
      已经转移到炕上练平板的贝大一对这种不正经的人只能侧目。
      戎昱却道:“原来你是用兔子做试验。难道兔子不是生灵?兔子就不痛吗?不是众生平等吗?”
      贝七七认真地点头,“听起来我确实挺伪善的。”
      戎昱一拳打棉花堆里,张张嘴,没话了。
      而贝七七无比想念高中做生物实验时用的□□。想想□□的分子式,不难。回头等她的工业城建起来,□□是她必须着手的产品。想想这个世界的医生什么麻醉药都没有地对病人活杀现做,病人全靠嘴里咬木头忍痛,那么□□的麻醉还是值得推广的。正好有医毒世家出身的戎昱做招牌,□□这种东西就算是戎昱出品好了,应该不会太突兀。
      她看看累得破布袋一样却还在坚持做平板的贝大一,看看炕桌对面对着一桌子叔叔们的毒物流口水的戎昱,再看看吃饱了呼呼大睡的庄运来,她想,往后都得与这些兄弟呆在一起,她懂很多物理化学数学知识的本质总归要暴露。但她不能再暴露自己是穿越人的底细,她一身的知识得如何过了明路才好,否则总是会惹得兄弟们猜疑。
      思来想去,她便顺手写下□□生成的化学式。再将生产硫酸的办法也从脑子深处挖出来。她坐在那儿歪着头,便已经设想好那一整套的生产线。要说,现在这脑子太管用了,那些高中化学全记得起来。以前读书时不知道,如今回想起来,教科书真是编得好,广泛涉猎,深入浅出。许多概念看着浅,可它总归是提到了,点了要点,若是以后用得上时,好生循着这些提点钻研进去,动手做一些实验,很容易便可以得出结果。很快,她的一页纸上便全是密密麻麻的化学式了。
      于是,贝大一便发现不正常了。他并未看到贝七七在纸上码的字,而是看到戎昱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贝七七。异姓兄妹,贝大一最担心的便是这个男女授受不亲的问题。因此他赶紧含蓄地干咳一声以提醒,可戎昱就跟丢了魂似的,完全没有反应。
      反而是贝七七听到干咳看向贝大一,一看清他皱着的眉头,顺着他的视线看向戎昱,就笑了,提笔在戎昱面前虚画,“戎昱,还魂。大哥喊你。”
      戎昱“嗳”地一声回过神来,看向贝大一。一看清贝大一眼色中的不满,他是聪明人,立刻想到贝大一误会了。他一向不怕误会,但这件事上他不愿误会。忙道:“大哥你开看小七写的东西。我竟是从未见过。”
      贝大一将信将疑,总觉得戎昱是找借口。但他还是挪过来看,一看,果然奇了,“小七学过南诏国中兴书院的数学?可看着又与数学方程式不同,倒是与我曾在通天河码头看到的蛮子文字差不多。这是什么?”
      南诏国中兴书院,原来白适照着她上一次转世口述的办学思路办的学院叫中兴书院。中兴,倒是结结实实地拍了一下皇帝宫新成的马屁,宫新成强盛南诏,统一通天河两岸,很是将自己当成中兴之君。但贝七七只是随便想了想,当务之急是应对面前的两小只,这两小只太聪明,若不专心对付,必露马脚。
      “这不是我去年看到的中兴书院的数学方程式,不过看着还真是相似。但这倒真是蛮子文字,大哥真是博闻强记。”
      贝大一闻言更奇,“小七也看过中兴书院的书?”
      “是哒,去年他们找来放在书房,他们都没看,反而我拿来都看了。但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是姑娘家没法上书院,只靠自己看书,学的东西全凭兴趣,杂而不精。就像这纸上的东西,是我问一个罗刹国的人学的。这是从任家的锦绣大院往北再走几天,隔着一条滔滔大河的一个叫罗刹的国家的文字。那条河水流太急,又没有桥梁,往往只到冬天河面冰封了,两边才互通交易。但那边主要出产木材,任家也有,不要。他们还出产一种类似羊脂玉的白玉,可是比我们的羊脂玉要来得透,看上去不像羊脂,倒是像化冻的羊脂。所以卖不出高价。任家与他们交易得不多。再说语言不通。但是我小孩子学语言方便,大人们还在打手势,我已经能跟他们交谈了。经常是他们生意没谈成,我却跟着罗刹人学到很多与我们不一样的知识。我究察万事万物的所以然,便是问那些罗刹人学来,我感觉这是他们做学问的思路。罗刹人长得高鼻深目,金发碧眼,脸皮雪白,年轻的女孩子长得真是漂亮,画儿上的神仙也不过如此。大概是人种不一样,所以做学问的思路也不一样。我跟着他们学到不一样的思路,最受教益。我写的这些,是罗刹人做一种麻醉药的办法。刚才戎昱说我拿兔子做实验也是一种残忍,我便想到这种罗刹麻醉药,可能吸了麻醉药的兔子就感觉不到痛苦。以后有机会把它做出来。”
      戎昱拿来贝七七写满蛮子文字的这张纸,一直怔怔地看着,直等听完贝七七的解释,才叹道:“听了你们两个说话,我才知我是井底之蛙。前不久,我还在茶馆听人说,我们正始国亡国是因为不思进取,不如南诏国千方百计引进蛮子的好东西,强盛了国力。那时我还不信。今日看看,我一个院试案首竟然完全看不懂这一页纸。小七,以后我教你一个时辰的对对子,你给我说一个时辰罗刹人的学问。”
      贝大一却问:“小七你看得懂中兴书院的数学?中兴书院的物理学呢?”
      “当然看得懂啊,比罗刹人教我的简单。”
      正想撑起一个平板的贝大一闻言噗通一下趴炕板上了,撞得胸口生疼,可他都不顾了,“你有空教我数学和物理学!”
      一直清雅平和的贝大一失态了。
      戎昱更是拍案,“我就一直觉得我们小七的脑子跟我们生得不一样,对了,就是思考万事万物所走的路子与我们大相径庭。我就说戎家养了上百年的药人,还不如小七去息耒院走一遭看到的东西多,原来是思路不一样。小七给我说的人体解剖,就好象帮我推开一扇大门,让我一下子看见天外有天,门外有一个更广阔的天地,也发现有更多的未知……”
      “你们还不睡?”戎昱说得越来越激动,声音越来越大,将庄运来吵醒。庄运来一看哥哥姐姐都两眼贼亮没一点儿睡意的样子,忍不住发问。
      戎昱促克地道:“我们在等你醒来学完今天的六个字。”
      最头痛读书认字的庄运来立刻钻回睡袋装死。这几乎是这些天每天上演的戏码,但今天三位哥哥姐姐只是窃笑,而没将他拖出来。因为他今天中毒了。
      贝七七这才扭头冲戎昱捶桌大吼:“戎昱,你这阴险小人!”
      戎昱惊奇,但还是笑嘻嘻的,“我招你惹你了?”
      贝大一虽然与贝七七认识才几天,可已经很了解贝七七的性格,这个人心里门儿清,可嘴巴把关严实,从不说抹人面子伤人自尊的话,因此他估计贝七七要玩儿戎昱,便添了一把火,“二弟嘛,小人,是!阴险,差老大一把火候。”
      戎昱一愣,这时候认真了,“小七,我把天下人都小人遍,也不会小人你!”
      戎昱这人难得认真,因此他一认真,大家都吃惊了。贝七七忙道:“你刚才说,你一直觉得我的脑子与你们生得不一样。可你从来没说出来,也没问过我,难怪我一直觉得你在观察我。你是不是一直在想,我是个怪胎?你会不会还进一步猜测我被爹娘遗弃的原因就是我怪胎?”
      戎昱急得跳起来,“没有,没有,我对谁有恶意,都不可能对你有恶意……小七,你要是不信,我发誓……”
      原本低头不语的贝大一忙上前按下戎昱试图发誓的手臂,依然稳重地道:“都别急,听我说。”
      贝七七冲戎昱“哼”一声,戎昱则是满脸通红地冲贝七七杀鸡抹脖子。
      贝大一等两小安静了,这才道:“小七,你在外人看来确实怪异。是因为你太聪明,又有一套罗刹国的思维方式,于是显得与寻常人格格不入。其实,二弟,你从小因为太聪明,也常被人误会怪胎,是不是?我便常有人问我,是不是投胎前没喝孟婆汤。小时候还有内宅无知妇人偷偷请神婆隔墙作法试图祛除我身上的鬼魂,异常不堪。”
      戎昱一听忙道:“是的。我家多江湖人,他们经常偷偷捉住我,撕我脸皮,查看我是不是带着小儿人皮面具的侏儒。小七,你说我自己也常遭人误会,我怎么会小人你?”
      贝七七惊了,两只眼睛在两个哥哥之间转了好一会儿,道:“我烦不胜烦,宁可关屋里装痴呆儿。任家人都知道,任家长房七姑娘是个痴呆儿。”
      贝大一点头,“世人愚昧的多,恶意的多,装傻充愣确是避祸的法子,小七你做对了。二弟你这性子从小必不知收敛,等你爹过世,没人保护你了,那些充满恶意的人最先也最狠打击的肯定是你。可我们对小七你没恶意,二弟即使好奇你脑子与我们生得不一样,也肯定不会有坏心思。但这件事也提醒了我,小七你还得继续在世人面前收敛,更得跟着我们学习正统的学识,以正统学识显现你的聪明才智,才不会太过标新立异,为世人不容。”
      戎昱最先连连点头,后面便不以为然了,“小时候该收敛,是对的。但小七现在武功绝顶,还管别人怎么看干什么。尽管我行我素,等二哥身体好了,二哥也会保护你。”
      贝大一微笑道:“泯然众人,做人容易点儿。便于小七安静做学问。”
      戎昱斜睨贝七七:“你是安静做学问的人?”
      贝七七一脸尴尬,“问得这么直白,友好吗?”
      贝大一噗哧一笑,很想在这两小只头顶各揉一下,他有点喜欢这两小只总是凑一起斗嘴了,从未想过不正经也能如此有趣。他便不管了,确实,贝七七无论怎么做,都不会有人伤害得了她,那就让她随心所欲好了。
      戎昱双手捂在心口冲贝七七极度谄媚地笑:“小七,你怎么都好,做什么都对,再胖也好看。”
      贝七七则是对着戎昱吐舌做干呕状。
      贝大一只会笑,心里却想,他也很想这么说,只是没脸没胆说出来。但他能做一个大哥该做的事,“来,小七你该描字了。二弟,你再拿出两支蜡烛来点上,亮堂一点,省得眼睛不好受。我们反正据说钱越花越多。”
      “对了,明天多买些好蜡烛路上带着,保护好眼睛比衣服更要紧。先别忙着描字,我们把衣服都换下,交给客栈的婆子去洗。大哥一早换下的锦缎大氅和里面的羔羊皮袍子既然不要了,我明天拿去当掉还钱,总比扔掉好。戎昱你这身衣服也值点小银子,我去当掉。你们看看,这是明天要买的东西,还有什么遗漏的。”
      贝大一摇摇头,“我和二弟的衣服都烧了吧,我不习惯穿过用过的东西给别人。”
      贝七七才忽然醒悟,贝大一的衣服是息耒院的,若是进入当铺,考虑到这地方一半的产业属于任家,很有可能被任家人认出这衣服,得知有人做了漏网之鱼,将诋毁的消息传出去,那么以前的遮掩工作都白做了。她连忙点头,“烧掉好。明早引火用。我们写了字的废纸以后也烧掉为好,以防万一,我们以后可能是大人物。”
      贝大一悚然心惊,对的,他必须将以往习惯的笔迹改掉,小七这是隐晦地提醒他。看来,回头他也得买了字帖来练。他对贝七七点头重重“嗯”了一声,以示领悟。
      戎昱不知贝大一还有这点顾虑,他笑着道:“对啊,尤其是有些人连名字都叫钱最多,那笔迹是必须好好藏住的,否则被人仿了去钱庄取钱,那就完了。”
      戎昱说着,拆开一封蜡烛,取出两只点上。一时,长约五尺的长条炕桌上点了四支蜡烛,照得炕桌上面一片透亮。
      贝大一拖着自我蹂躏了半夜的身子,坐到戎昱身边,与戎昱一起看贝七七画下来的人体解剖图,默默背下所有内容,在学到武功之前,先了解人体结构。贝七七则是老老实实地练字。她即使很容易记住繁体字,现在已经将三字经全部默写出来,不会错一个字,可是练字这事,脑袋再聪明也没法提速走捷径,只能一笔一笔地勤学苦练。
      这便成了四个人此后的生活模式。早上练功,白天游学,晚上学习。包括,庄运来以各种理由逃避学习,呼呼大睡。
      而戎家剩余的三个人终究是没出现,也不知是惊恐于其他十二个人无声无息地消失,还是原本就没跟上来,总之,四小只在县城休整游学的四天里,不管是任家还是戎家的人,都不再出现。庄运来的身体便很容易地恢复了。而戎昱的身体虽是恢复得慢,可也是以看得出的进度在恢复。他现在不用人扶,也不用扶着墙,可以走一百多步了。考虑到原本以为几天内就死掉,在金桃花将他扔到小七面前是,他别说是走路,连抬头都困难,而现在却活了下来,而且有渐渐治愈的趋势,戎昱觉得,他这条命是捡来的,他必须恣意地活,才对得起自己这条好不容易捡来的命。
      只是美中不足,他们没买到做肝毒解毒实验的兔子,本地卖猪肉的摊主说,都没听说有养兔子的人家,一般人都是养猪。那么,难道买九头猪来做实验?可卖猪肉的又说,天冷,这段时间母猪不下仔猪。要买,除非买大猪。贝七七心说,难怪戎家要拿人做药人,原来是因为养殖事业这么不发达。
      直到第三天,猪肉摊主才帮他们打听到有一家人有一窝猪仔要出手。贝七七一问,居然有十一只。她胖手一挥,都要了。
      这一天,贝大一战战兢兢地手持刀子,往活物身上刺出第一刀。当是时也,他都呆住了,看着血,一张脸变得青白,吓得贝七七忙跳过去扶住他,怕他晕倒。但他好歹克服过去了,颤抖的手坚持剖出第二刀。只是,经他手的那头猪仔,刀口跟狗咬过似的乱,根本无法当实验品。但无论如何,贝大一走出书房,迈出全面发展的第一步。也是这一刻,贝大一对纸面上的解剖图有了实质性的认识。
      当天晚上,贝大一盘腿坐在火炕上,闭目凝神,在贝七七的口头引导,以及手指刺激经络帮助激发内力的双重作用下,贝大一感受到了神秘的内力。因为感受到了什么是内力,又已经背出人体解剖图,因此,贝大一很容易就在贝七七的引导下,自身激发出了内力。
      看贝大一如此神速地修炼入门,戎昱大受刺激,不禁在一边捶胸顿足,他小时候为了入门可是吃足了苦头。什么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就是他干过的事。果然,跟对人,是第一要务。也果然,贝七七没吹牛,她的思路更好用。
      只是,庄运来既坐不住,也记不住人体解剖图,贝七七这么好的师傅也没法引导庄运来练出内功,这下子捶胸顿足的变成贝七七。反而庄运来没事人一样,一点不觉得练不出内力有什么损失。因为他跑得还是比贝大一快。无奈,贝七七只好继续一步不离地监督庄运来照着如意童子功上面的描述跑步,试图让庄运来跑出气劲来,就跟她当初一样。
      于是,等他们离开县城的时候,只有戎昱一个人坐骡车上,而且由他自己赶骡车。其余人都跟着骡车跑。有了内力的辅助,贝大一可以终于不再跑得累成狗。但他在贝七七的指点下,收起内力,还身上负重,做实打实的负重跑,跑得很辛苦,只为了练出腿部肌肉。所以,贝大一每天还是跑得累成狗。状态远不如没内力的庄运来。
      等到第一个月零五天,他们赶到第二个府城繁牧,在不用内力的状况下,贝大一已经可以与贝七七跑得并驾齐驱。毕竟,贝七七才比贝大一多跑了一个月,而且贝七七的初始身体状况比贝大一差得多。当然,因为这一路实打实的奔跑,贝七七与庄运来都瘦了一圈。如今,依然是俩胖子,但不再是大胖子。
      他们看见繁牧城门时,便收起脚步,上了骡车。最兴奋的是庄运来,天再冷,他也不肯坐进车棚里,一路挥舞着胖手念叨:“我要吃猪蹄,我要吃烧鸡,我要吃大肉包,我要吃红烧肉……”
      这一车就他一个的脑袋还是未成年人,其余都是少年老成的,因此谁都没烦他,都还让着他,纵着他。你要吃猪蹄?猪蹄才多少肉,不,直接给你个蹄膀。这帮人就是这么宠着庄运来。因此,爹娘惨死的苦痛很快便在庄运来心里消失。
      依然在赶车的戎昱奇道:“城门口很多人,出什么事了?”
      贝七七道:“要不我先跑过去看看,如果有什么事,我们绕开走另一个门洞。”
      “我去看。”贝大一率先跳下车去,稍施轻功,跑出去了。
      戎昱看着笑道:“大哥蜕变得真厉害,以前是风一吹身子就会摇似的,现在青竹变青松了,下盘扎实了不知多少。他昨天双肩包里的负重有二十斤。远路无轻担,这二十斤很不错了。”
      贝七七笑道:“要说负重,若是不用上内力,谁都比不过我们小弟。”
      戎昱“呵呵”一笑,“没有内力,等于残废,小弟啊,听到没?”
      “小七妹子说了,等过两年,我也会有内力。”庄运来私底下必定喊小七为小七妹子。
      戎昱又是“呵呵”一声,勒住缰绳,将骡车停在十字路口,等待贝大一回来。十字路口停了不少马车骡车驴车,大约都是同样的心思。
      而贝大一则是很快便轻灵地飞奔回来了,坐回骡车,大气都不用喘地道:“大家都在看官府新贴出的公告。当今改国号为‘诏’,不再是‘南诏’。原正始国的国都改名为北固城,设北固府。正始国建国前,那都城原本就叫北固,现在算是改回旧名。就这事。”
      戎昱道:“就这点儿事,围那么多人干嘛。驾。”
      贝七七笑道:“天冷,人多抱团可取暖。呵呵。不过我原以为大诏会迁都来北固。毕竟往后军事重点在西北两地,都在原正始国境内。都城若依然放在通天河以南,到底是鞭长莫及。”
      戎昱冷笑:“你替皇上操心,不如替我操心。我好想念你烤的乳猪,不如我们进城便先奔集市,问肉摊订上一只猪仔。”
      贝七七取笑:“你口气最大,吃得最少。大哥,我听说如今西边烽火四起,这边又因为改朝换代,将士无心迎战,都不知道仗打得怎样了。我们这一路过来,看到一个军营,这军营也算是北部边关的重头部队了,啧啧,这风貌。可想而知西部迎战的都是如何的散沙。”
      虽同样是读书人,戎昱对国事几乎是无知,贝大一却是很了解。“而且西域一向不好打,几年前曾是前太子倾尽全国兵力财力,用了三年,才将战事平息。那场仗,打得非常艰苦,但也打得非常精彩。”
      “西域,其实不难打。打仗靠的是什么?银子!西域的银子从哪来?从丝绸之路客商的关税。西部边境不同于北部,西部有极好的连绵到天边的大山作为天然屏障,西域兵马若想入关,必须打下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大山关,那都是需要耗尽银两才打得起来的仗。不像北部,一个族或者几个族的蛮人凑一起,几百匹马就可以合伙儿南下打草谷,抢完就走,所向无敌,而且纯粹是没本钱买卖。所以朝廷只要卡住丝绸之路,便能阴干西域的财力。其实,卡住也不是难题,逐渐引导贸易转移到胥城海关就是。然后再引导西域的人马由放牧转为农耕,教导他们修建水利,让他们定居下来,让他们拥有房屋田地等搬不走的资产,让他们心疼迁移,才不会每到西域灾荒,他们便一拥入关抢饭吃。这才是一劳永逸的措施。”
      戎昱道:“为什么我觉得小七弟弟说得很对?”
      贝大一笑道:“我认为你听不出小七说得对还是错。你应该不知道丝绸之路,不知道大山关的地理位置,不知道北部边界的地形地貌。若这些都不知,听小七那些话等于是听天书。”
      戎昱不以为忤,笑道:“可是小七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贝七七扬声道:“你有所不知,丝绸之路的一条分支是沿天河北线一路向东,然后穿过一道漫长的山峡,终点正是这繁牧城啊。你说我还能不知吗?但那条线多沙漠,夏天穿行容易因找不到水源而渴死。当下天寒,一路来回皆有冰雪可保障喝水,正是最适合客商走这条线的时候。说不定繁牧城里现在很热闹呢,到处都是高鼻深目客。即使因为改朝换代而暂缓了贸易,过比前面那个府城繁华那是必定的。”
      戎昱道:“恐怕大哥你也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吧。”
      “嗯,看起来相比我们小七弟弟,我知道得太少。”
      贝七七笑道:“岂止是你知道得太少,能跟我比西域见识的,全国都找不出一个。”
      “宋自昔宋公子?”贝大一提出前正始国最了解西域的人,宋自昔。
      “两年前,他还不行。不知他出去航海一趟,回来能不能开阔了眼界,不再打那三年那种愣头愣脑的仗。”
      贝大一不吱声了,只看着贝七七笑。
      贝七七道:“干嘛,不信,还是不服?”
      戎昱道:“我不服。我远远见过宋公子,隔墙聆听过他的言论,他不是一般人。而那三年的仗,也是传奇。”
      贝七七笑道:“那是你没比较啊。既然你不服,容易,我们去京城找他,你们听我跟他辩论。”
      “切,吹大气。你连他家的门都摸不到。”戎昱一向不给情面。
      贝七七也一脸不屑,“切,你也不想想,我的弹指神功从何而来,当然是宋公子亲手指点口诀。可惜我学到了,还举一反三了,他还没学会弹指神功,正说明我比他聪明哦。”
      贝大一终于发话:“小七,不许狂妄。”
      贝七七郁闷了,“戎昱是不服,你是不信。哼。”
      说话间,骡车已经进城。四个人早已掀起帘子,看不尽繁牧城的繁华。当然,看得目不暇接的依然只有庄运来一人,其他三个都是见过大世面的。而贝大一则是跳下车,在前面牵住骡子。这乡下骡子没见过世面,弄不好闹出乱子。贝大一就是这么心思缜密。同样心思缜密的贝七七如今有了体力强壮的贝大一,可以不用再操这方面的心。孩子养大了,省心不少。
      却有一位小厮模样的青年跑上来,冲贝大一作揖,“公子请留步。不知公子一行有没有订下客栈,我们家老爷已经包下钟楼边的整座听风楼,我们家老爷邀请公子们同住听风楼,愿与公子们把酒小叙。这是我们家老爷的名帖。”
      贝大一惊愕,这一路都没遇到一个熟人,他们也避免去找熟人,即使多与当地书院的书生茶叙,也不过是萍水相逢,似乎不可能认识一个财大气粗可以包下一座客栈的大老爷。贝大一接过名帖,他是内行人,一看这纸张,便知名帖主人必然是顶级富贵的人物。打开,果然里面写着,抚国公喻胄。贝大一知道原属正始国的那三公的名讳,其中自然是没有喻胄这一号人物,他怀疑是原属南诏国,现在属于诏国的国公。既然如此,这个人应该既不与任家相交,也不认识戎家。他将名帖递进车厢,轻问:“你们谁认识?”
      戎昱一看就摇头。庄运来则是看都不用看,肯定不认识,连名字的两个字都不认识。只有贝七七认识,但她认识喻胄的时候,是在上一世,她还做着南诏国皇后的时候。想不到喻胄升到国公了。估计打过通天河,拿下正始国,他没少出力。
      她将名帖还给贝大一,道:“可能是抚国公刚才听到我们议论西域战事,意欲当面交谈。我随便大哥安排。”
      戎昱一脸睥睨,“大哥回了吧。跟权贵住一起,不自由。不若约下时间,我们茶叙。”
      贝大一看到名帖上的爵位时,已经想到此人特意邀约同住,是因为贝七七就西域形势发表的高谈阔论。而此人听了之后便下帖子邀约,正说明贝七七言之有物,并非他此前以为的狂妄。如今贝七七也肯定此人下贴的原因,他更是心中震惊,看着贝七七的眼睛里也掩饰不住的震惊表情。他家小七的见识真的如此高妙?
      贝大一其实与戎昱一样,不愿阿附权贵,再说以他现在的心思,路上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可他心里又急于了解他家小七的言论在那抚国公心里究竟是怎样的地位,因此他冲戎昱点点头,道:“我过去与喻公爷说一声。”
      戎昱特意以有功夫的人听得清,但周围闲杂人等听不清的音量,对贝大一道:“大哥请好生与那位公爷说明,我们来繁牧城是请医看病,届时闲杂人等进进出出,恐冲撞了官爷们。”
      贝七七在里面笑着摇了摇头,“难!”喻胄这狂人,为了全钢军舰,连皇帝宫新成和皇后都能被他逼得逃避,岂会那么容易放弃。不过看他车驾,并无亮出爵位徽标,也无地方官员迎候,应该是微服私访。可又对着他们四个亮出名帖,似乎不怕别人知道他喻胄来了的样子。什么意思。
      贝七七忽然心中一动,宫新成会不会也在后面车队里。
      这一想,上一世的千般缱绻一时涌上心头,贝七七傻了。她想不到自己会如此思念宫新成,会如此放不下宫新成。
      而贝大一跟随小厮到喻胄车驾前,谦恭有礼,但不卑不亢拱手行礼地道:“晚生贝大一,拜见喻公爷。”
      喻胄从略微掀起的帘子里看出来,见前面这位穿着一身很是寻常的青色棉袍的男孩虽然幼齿,可眉目精致如神笔描画,身型清瘦如芝兰玉树,尤其是一双眼睛清亮如星,一身清贵之气非寻常衣物所能掩饰。不禁暗自点头,倒是个有资格跟那人呆一起的人物。
      “你便是贝大一?好一身气度。听说你们是来府城寻医问药,无妨,我替你们安排可自在进出的独立院子,你们尽管跟上。走吧。”
      贝大一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被堵了。他只能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站那儿恭送喻胄的马车启动,才回到自己的骡车前。早有喻胄的两位随员跟来,一个牵住骡车缰绳,一个殷勤地作势欲扶贝大一上车。这架势,就没让他们谢绝的余地。
      贝七七对一脸疑惑的贝大一道:“既来之,则安之。就当是白吃白住吧。”
      贝大一看着贝七七,有些恍惚,轻道:“我猜不透喻公爷的意思,他看我的眼神,与跟我说的话,都透着古怪。”
      反而是戎昱依旧嘻皮笑脸的,“可惜我们小七弟弟还小,要不然,喻公爷直接收为幕僚。”
      贝七七笑道:“我还没玩够,才不高兴板着脸做大事。”
      戎昱道:“由不得你。”
      贝七七扭过脸去,看向喻胄车驾后面的随从,“切,不给银票,小爷啥忙都不肯帮。”这话直接就是说给喻胄一行听的。
      喻胄自然是听得清清楚楚。刚才在十字路口,他的耳朵偶然捕捉到一个小孩子的声音说迁都的事,他觉得相当有道理,便凝神捕捉那丝童音。正是闲等无聊,适合做无聊事。不料,便听到接下来那童音有关西域战事的高谈阔论。
      他离开北固,前往北地视察前,跟随皇上宫新成会见了宋自昔,与宋自昔磋商抵御西域入侵办法。以宋自昔对西域的深入了解,和对西部官场生态的了解,以及宋自昔的知无不言,他们确实获益良多。但宋自昔的介入,也并未太大影响他们原本对西域战事的布局。直到刚刚听了那个名叫小七弟弟的童音的一席话。听完,喻胄直觉得耳目一新,仿佛见解一下子往上升,往上升,跳离地面,飞向空中,得以俯视整个西疆边陲,纵揽西疆千百年历史演变,一时胸中隐约有了全新的布局。
      喻胄暗自为那小七弟弟的高屋建瓴的见解赞叹不已,听那小七弟弟说到他是天下唯一时,他刚想点头承认,却不料脑袋里顽固地跳出一个人:先皇后。先皇后殷文慧也是个见解纵横捭阖,跳出历史地理局限的人。由于先皇后那样的人实在是亘古所未见,如今不期然又见一个连说话都还奶声奶气,却见解老辣高深的小七弟弟,喻胄无法不想到,难道这个小七弟弟是先皇后转世?
      先皇后曾在去世前提起过神秘的转世,喻胄作为皇帝宫新成的心腹,当是也是在场人之一。而且据说先皇后在凤仪宫书房也留下转世的蛛丝马迹,因此皇上曾密令他和白适等有限几个人密切留意天下出类拔萃的人。尤其是作为天下书院首领的白适,更是对各地层出不穷地冒头的才女万分留意。
      只是,小七弟弟?男的?喻胄想着那闲置着皇后之位,一年半多以来一直虚位以待的皇上,不禁心中窃笑。这可怎么办才好。
      因此,喻胄迫不及待地想见那个小七弟弟。车驾在听风楼大院子里停下,他便让随从引小七弟弟的骡车上来。走近了,看得更仔细。这骡车的车架是松木的,虽然是新做,可是简陋,全无雕花之类的奢侈精细的玩意儿,一看就是农村富户的家什。骡车停下,随从打开车门,掀起棉帘,里面先走出的还是贝大一。
      贝大一一看见喻公爷亲自迎在门前,大吃一惊,连忙作礼,回头对接着跳出来的戎昱道:“二弟,来见过喻公爷。”
      喻胄一见戎昱,心里又是大赞一声好。这男孩子同样幼齿,同样是眉目如画,但气质飞扬跳脱,即使人正一丝不苟地行礼,可那寻常棉布的袍袖却如无风自动,生生地夺了全场人的注目。只是脸色白里透青,估计来府城就是为他寻医问药。
      “生员戎昱,拜见喻公爷。”
      “生员?这么年轻已是秀才?”喻胄略微吃惊。当然也是因为戎昱中毒两年,身量几乎没再长高,显得比年龄更幼齿。
      “二哥是两年前的荀梁府院试案首啊,很厉害的。”庄运来嚷嚷着,被贝七七一脚踢下车,才导致他成为下车的第三人。要不,他还想着最后一个下车。不过,他如今被踢习惯了,不再狼狈地屁股向后,而是学会了在半空一个折腾,手脚扒拉着落地站稳,虽然姿势不如体操运动员的漂亮,可好歹从此都是用两脚站稳。
      同时,贝大一介绍,这是小弟庄运来。
      两年前的院试案首虽然让喻胄吃惊,可在转世的皇后面前,这是浮云。而且他只是看庄运来一眼,便将这个黑胖小子否决了,不可能是他。他也只是略带敷衍地赞美了一句,“戎秀才前途不可限量啊。”而两只眼睛紧紧盯着骡车门不放。
      喻胄的表现如此之不加掩饰,因此在场除了庄运来不在意,其余人都看出来了,国公爷亲自等候的是骡车里最后跳出来的那个人。
      幸好贝七七就这么没点儿主角意识地,很快地随着庄运来就蹦出来了,棉袍将她衬得圆球似的,就落在庄运来身后,正好一串两只圆球。
      喻胄看着贝七七,都要替宫新成哭出来。且不论男女,这孩子才几岁啊,原先听他说话奶声奶气,还没放心上,等一看见其人,这恐怕才十来岁吧。若他真是皇后转世,皇上再怎么也不可能将十岁的孩子弄来做皇后,太禽兽了。再看小孩子在重重毛绒大帽子下的脸,倒是粉嫩雪白,说是小七弟弟,看着倒像是个美女胚子。
      “你便是小七?”
      周围的人更加确定,高高在上的喻国公等待的目标正是这个小孩。
      “嗯,贝七七。”贝七七并未行礼。庄运来没行礼,是因为不懂。贝七七没行礼,是因为不用。
      见到了真人,见到小孩子微微带笑的淡定眼神,喻胄心里更加肯定。当这么多人的面,他自然不便说什么,便吩咐随员,“给四位小公子安排一个可以自进自出的小院,炭火粮食都齐备,房钱算在我账下。我房间旁边,给这位小七公子安排一个房间。”
      随后便微微俯身,对贝七七道:“小七,你先随我过来说话。”
      贝七七淡定地道:“你的事不急。让我们先住下,洗把脸,我随后会找你。你也不用专门设宴宴请我们几个,你在场我们吃不痛快,你只要让我们记账就行。”
      听这当仁不让的语气,喻胄心中已经确定了个九成九。既然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他也不急了,自然是答应,“行,你们自便。天色不早,我等会儿与你边吃边谈。”他看看脸上都露出惊异的贝大一与戎昱,一笑,转身先走了。
      喻胄一转身,贝七七便皱起眉头。本来满腹狐疑的贝大一见小七一向笑嘻嘻的脸皱成包子,心疼,便将狐疑扔了,揉揉小七的帽子,道:“我们赶了一天的路,先去歇歇。”
      喻胄偷看到,心说,要是那位在场,非斩了这小子的这只手不可。可又一想,这小子也姓贝,显然是皇后转世过来的哥哥。他又替那位哀愁上了,这不,皇后还这么小,却不明不白多了个大舅子。不,一群。还有两个异姓的兄弟。
      四个人被领入客栈最偏僻的一处幽静小院。这个小院的设计大约就是为了方便希望独门独户悄悄进出的人群,有一扇偏门通往客栈外面,与客栈的其他住店客人无关。小院是四合院的格局,住四个人绰绰有余。戎昱进院门,便客客气气地将喻胄的随员请出院门,不客气地将院门关上。
      贝七七一看,就笑嘻嘻地道:“不用你问,我自己会说。”
      贝大一却道:“如果不方便,你不用说。”
      贝七七笑道:“总之,小七在某个人群中很有名,小七是有真本事的人,喻公爷便是知道小七的人,但知道未必是认识。”
      “知道怎么会不认识呢?”庄运来大惑不解。若他知道镇上的一个人,他肯定会认识这个人。
      “天下很大。”戎昱弹了一下庄运来的脑壳儿,但两眼还是看着贝七七,最终自我开解,“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比我更妖孽的人,一定有。”
      对此,贝七七倒是理直气壮,“那是,一个月时间憋出一门顶级武功心法的人,不是妖孽是什么?”
      戎昱道:“但你再妖孽,二哥还是要保护你。那喻国公可信吗?对你是善意还是恶意?放你一个人去见他,会有危险吗?”
      贝七七有些惊愕,继而感动。又看看贝大一隐含焦虑的眼神,估计贝大一心里也是这些问题。她彻底感动了,儿子们没白养。“放心,一切靠实力。有实力在,即使对方心怀恶意,他们也不得不表现出善意。而我们只要坚持加强自己的实力,就可以让心怀恶意的人一辈子对我们保持善意。当然,我目前看不出喻国公有对我们恶意的必要。你们放心。”
      戎昱忽然一笑,笑得灿若夏花,“要是一个人,心里不知道多恨你,却又一辈子不得不对你好,他不知每天要气得呕几口老血。这事儿可行。”
      贝七七不禁摸摸戎昱的脑袋,“有些人的脑子不知开了多大的脑洞。”
      戎昱大笑。“万能小七,不,神奇小七。”
      贝大一低头想了会儿,确实,实力决定一切。这实力不用是每天的打打杀杀,但只要保持威慑力,便能压制恶意,不让恶意变为恶行。对人,对团体,对国家,都是这样。不可能化解恶意,但可以不让恶意表达出来。小七的见解果然高。他当即将文房四宝先整理出来,开始做今天的游学随笔。
      庄运来早已踊跃地去灶间提水烧水了,贝七七都来不及阻止,总觉得这家伙太自觉,自觉得让哥哥姐姐们不好意思,仿佛奴役了他一样。她只好赶去烧火。其实,完全可以找一个客栈小二来,将这些事做了。可是小二来做的时候,庄运来会闲不住一起做,这就看上去显得哥哥姐姐们将小弟当随从用。贝七七每到此时就欲哭无泪,她其实真不想做个手脚勤快的人。
      喻胄听侍卫说小七小姐亲手烧火,有点呆。他是清楚知道皇后本事的,那家伙是个动动手指便能赚大钱的人,而且赚得从不伤天害理。她居然穿着臃肿的棉袍,她居然坐那种破骡车,她还居然自己动手烧水。
      因此,等贝七七终于洗个澡,换上一套干净棉袍,梳两条小辫,以村姑模样来到他面前,他不由得看看她的两只胖手。还好,没长东北村姑常见的冻疮。他让引贝七七进门的随从出去,屋里只留下两个人。然后,喻胄与贝七七大眼瞪小眼,两人一时都不知怎么开口。
      还是贝七七先开了口,不过与她自己无关,“喻都督请让人给我三个兄弟送一桌菜。必须有红烧蹄膀,豆腐炖鱼,三种蔬菜,其他捡可口精致的做几只,小伙子们都胃口挺好。”
      一声“喻都督”,喻胄觉得自己不用再问你是不是皇后了。他摇铃让随从进来,吩咐下去。
      而等门再度关上,贝七七坐在高高的太师椅上,两只脚只能半空里摇晃着,老三老四地道:“问吧。”
      再肯定,喻胄还是要问这句话,“真是皇后娘娘?”
      “是的。”
      “皇上一直在询问您的下落。”
      贝七七想过很多婉转谢绝的借口,但真正面对时,她什么借口都不用,实打实地道:“你转告他,我不想回去。做皇后不自由,太不好玩。这个不自由包括两方面:行动不自由,心不自由。”
      “这个……我看最好您自己与皇上谈。”恰好喻胄也是个私下很感性的人,经常出海放飞他心的自由,因此能理解皇后居然舍得放弃极大权力,而追求自由。但他理解,不等于皇上理解。
      “我这一路正是去北固城。你不用打算着拨几个人来保护我,我自己琢磨出来的轻功可以算是天下第一,逃跑很在行,不会有危险。”
      喻胄只能道:“嗯,不过我可以拨人帮您一路打点,利用官驿。皇上非常想尽早见到您。”
      “如果你一出世就去找他,辛辛苦苦找到他却看到他一连几天宠幸一个小美女,然后你低头看看自己,才十岁。你是走是留?”贝七七知道这话问得无理,但忍不住问,也知道若真去找宫新成,肯定看见这样的少儿不宜画面。她自己也想不出该如何处理,所以眼不见心不烦。
      喻胄一脸尴尬,无语了,原来如此。这确实只能让他们两个自己去谈,他一个外人无法再多嘴。
      “既然遇到喻都督,那就请喻都督派人帮我捎封信吧。我这就写。”
      喻胄终于松口气,那么他就好交待了。于是,我们敬爱的抚国公亲自红袖添香,素手磨墨。
      贝七七给宫新成的信写得很详细,她如何出现在锦绣任家,如何救下宋自昔(很巧,每次穿越见到的第一个人都是宋自昔,贝七七觉得宫新成一定气得吐血),如何自己琢磨出绝顶武功,如何与宋自昔一起出山,但过河拆桥撇下他,宋自昔至今还不知道她就是她。再然后救下三个兄弟。从这个时候起,她就像一个母亲描写她的儿子,笔下都是贝大一的忧郁是好,戎昱的谄媚也是好,庄运来的二傻更是好,总之,瘌痢头儿子自中意。写她自己的事才写了半张纸,写三兄弟整整用了两张。然后,她以纵横睥睨的口吻,写了两篇有关西疆的文章,一篇是《平西策》,一篇是《定西策》。前者是如何打仗平定西疆,后者是打胜后如何一劳永逸安定西疆,既保证该地的不再扩张,又让该地人民有饭吃。这两篇,她写一页,扔给喻胄一页。这事儿,本来喻胄想好好请教她,这下什么都不用问了。
      喻胄心里暗暗地想,看来皇后对皇上还是有感情的。
      等看到一半,喻胄才知道,在那十字路口,皇后对三兄弟说的那些才只是一个零头,不说如何靠通过优惠税收及暴力政策双管齐下,改转移丝绸之路到海运,皇后后面还说到该地该如何分化那些民族,如何兴修水利,以及该地该如何压制某种宗教随丝绸之路的传入,等等。此刻,连喻胄都觉得,放皇后在宫墙外自由自在行走,对这个国家所起的作用更大。不过,这得看皇上怎么想了。是个男人都不愿意让自己女人在外面随便乱走,而且,身边还带着三个极其出色的兄弟。
      贝七七一边写,一边时不时关心一下那边的兄弟在干什么,让人传达一下她当前的动态,彼此不用担心。
      喻胄看在眼里,感觉到皇后与那三兄弟感情之深厚,忍不住在厚厚一叠信封口之前,道:“其实,皇后娘娘可以隐姓埋名。”
      贝七七无奈地道:“我只要是随性而活,那我必然闪光,闪光就会暴露。这不,我才路上高谈阔论几句,就被你发现了。你总不能让我憋闷一辈子吧。而且我也不敢指望你替我隐瞒,你肯定心里早拟好了隐瞒条件:要我替你造钢铁战舰。战舰,我会替你造,但让我多玩几年再说。”
      喻胄略微讥讽地道:“人太聪明,太通透了,还玩得起来?”这其实是喻胄自己的心理,他经常有种英雄的寂寞,遍地找不到玩得到一起的朋友。因此,他觉得皇后的多玩几年,只是劣质借口。
      “玩不起来,那是还不够通透,太以为自己是个人。”贝七七亲手用火漆将信封印,又在封印处签名,以免中途被拆。
      喻胄就是个典型的太以为自己是个人啊。他看着穿着棉袍,小村姑一样的皇后,又无话可说了。
      不过,喻胄知道轻重,等封印变硬,他立刻叫来亲随,带上两个人,快马加鞭飞奔北固城送信。这几天,皇上就在北固城。正如皇后所言,西边有狼,北边有虎,皇上在京都哪儿坐得住。
      贝七七也早跳下椅子,安静地等喻胄吩咐完,便道:“我回屋了。”
      喻胄惊讶地道:“一起吃饭啊。要不我让府官过来,替您找几个府城知名的大夫给您兄弟看病。”
      贝七七笑道:“你一定不信,我还得回去练字习字。其实贝大一的学问比戎昱的更好,两人教我绰绰有余。大夫嘛,也好,来看看,但估计没用。让大夫明天傍晚过来吧,白天我们要出门游玩。多谢你。”
      喻胄奇道:“你在他们面前装傻?”
      “没。我确实认不全你们的字,也写不好毛笔字,正好从头学起,稳扎稳打点儿。其实,贝大一写的游学札记非常好,你可以安排几个人抄写,你带着路上有空看着玩儿,未必比你这么微服私访看到的东西少。”
      喻胄眼睛一亮,“对,有您指点,顽石也能成才。今晚我就安排抄写。”
      贝七七一点不客气地伸出手,“最后,身上有多少银票,都拿出来。”
      喻胄喷笑,“身上没带多少。明天我召见知府,问他拿一些。反正都记在皇上的账下。十万两,够吗?”
      “倒是不用太多,你身上有多少,给多少。我三个兄弟都说,跟着我,钱越花越多。”
      喻胄便将身上的银票都摸出来,交给贝七七。“穿好点儿,回头我留一辆马车给你们。要不然,让皇上知道了你们的清贫,我会被揍死。”
      贝七七一扬眉,从自己的袖口摸出厚厚一叠银票拉成扇形给喻胄看,“你以为我没钱?我这种人会缺钱?但做人要低调。”
      “那还搜刮我?雁过拔毛?”喻胄感觉到自己快吐血了。
      “嘿嘿。”贝七七蹦出了门,蹦跳着走了。
      喻胄感觉,她还真是没拿自己当个人物,还真当自己是个小姑娘了。想到来的路上听到那个贝大一教训她不许狂妄,她也没反对,喻胄再度觉得自己要吐血。他想象不出皇后不当,去当个小村姑有什么好玩的。
      不过,当皇后也确实不好玩,换他也不爱当。
      贝七七一路蹦回三兄弟呆的院子,将喻胄的银票拍在桌上,“怎样?六千两!”
      “卖了你的西域战略?”戎昱也爱钱,立刻拿来数钱。
      “我的西域战略被我整理成两篇策论,去钓更大的鱼了。这是卖大哥的游学札记的收入。”
      贝大一惊道:“我那札记只是练手,随便记录,你不要胡闹,看让人笑话。还是把银票退回去吧。”
      “以大哥的水平,随便一写便是锦心绣口。抚国公正愁微服私访看不到多少东西呢……”
      “我记录的都是鸡零狗碎。”
      “这才叫管窥。我看抚国公查半年都不会知道税收之外,本地民众徭役之重,徭役之外还得负担部分军饷。他也不会看到本地有些物价畸高,原因是什么。他还不知道本地有些什么出产,可以让驻军就地取材,又如何取材。这些,只有你留心了。这就是你札记的价值。”
      贝七七的目的,是刺激贝大一的自信。贝大一因为那段黑历史,他是恨不得将自己躲在阴影里,此后永不被人注视,他觉得自己低贱,已经一无是处,甚至连原本的名字都不要了。因此,他写札记,纯粹是练笔,是自娱。他觉得写出来的东西,也跟他的人一样,见不得人。贝七七怎么舍得让他如此看待他自己。
      “大哥,你拿给随从,还是我拿给随从?随从就等在院门外。”
      戎昱看着贝大一。他一直怀疑贝大一并非如贝七七所言的到最北之地看雪,所以与贝七七相遇。他怀疑贝大一是从息耒院里逃出来的小倌。但他只是表面直爽,表面的肆无忌惮,遇到真正伤人的事,他也是一句都不问。他想,贝七七也是同样的意思,否则不会以绝交来逼迫他答应不查全正始国最年轻案首。因此,他倒是理解贝大一的退缩。
      “大哥,你放心。虽然小七这个奸商有点奸,价格卖得太离奇了点儿。但我看,你的文章还是值。且不说小七说的你那些调查随访,单是欣赏你笔下的文字之美,便已值得。你几篇描写雪景的散文,害得我都不敢提笔,也幸好我有借口不提笔,我病了。你若真不想拿出去,那就让我冒用好了,算是我写的,你看看抚国公的反响。怎样?”
      贝七七垂下眉毛,“大哥,六千两银票可是值好多蹄膀啊。”
      贝大一低下头,勉强道:“二弟,你拿出去,算在你名下。”
      戎昱一怔,心里暗叹,但起身拿着札记出去了。他怎么可能将此札记记在他的名下,做人不能如此没品格。他阳奉阴违而已。
      贝七七只能假装粗线条,看不懂札记记在谁名下的区别,欢欢喜喜地将银票收进双肩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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