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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一章:粉笺谁书与世沉(四) ...

  •   一杯热牛乳下肚,孩子依旧固执,眨着一双清凌凌的眼睛道:“不好。”连嫂在一旁嚼五香瓜子,笑着跟安姨说:“你别看她样子长得讨喜,倔劲儿一上来性子还挺乖张的。”
      安姨叹了口气,觉得这孩子实在是难劝,便摸摸她的头道:“那你留这儿一晚上吧,明天一早我陪你找娘去。”孩子刮了刮瓷杯上的裂痕,鼓着腮帮子没再讲话。
      “把她交给赵姐,像晓平一样养着不就得了么?”连嫂吃罢瓜子,又去剥蜜橘,弄得满手甜汁。安姨却是反应大了,整个人一激灵,变了脸色说:“那怎么行!”连嫂边吮着橘肉边看时钟,嗤的一笑:“巧了,这个时候平儿那崽子总要来的。”
      果然不到半刻钟,顾晓平就来了,手里拎着两节黑皮果蔗,兴匆匆的窜进屋里。向年长的问了好,接着定定的望着梨木凳子上的孩子,问道:“这个姐姐是谁呀?”
      连嫂与安姨对望笑了,说:“都是年纪差不多的小兔崽子,还姐姐呢,嘴巴真是比油还要滑溜。”
      顾晓平朝那孩子笑,龇着一口小白牙,酒窝若隐若现,如初夏的八仙花般灿烂可人。她打小跟着赵娘见人,自是毫不怕生,分了一节果蔗给那孩子,说道:“姐姐也吃。”
      孩子却照旧怯生,只是听了一声姐姐,心里不由对顾晓平生出一点好感,脸也忍不住烧起来,抿嘴接了果蔗并没有吃。顾晓平见她像是笑了,愈发高兴,挽了她的手问名字,不料孩子却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答出个所以然来,顾晓平于是明白了:“姐姐是还没给赵娘取名的吧。”
      说到这里,安姨忽然扺掌道:“对,我是没想到这一层。”连嫂歪着头,有些懒懒的:“既然打算名儿让赵姐给取,那人总得由人家来养罢。”
      安姨到底有些不放心,看一眼孩子,说:“可那种地方终归是不好。”
      连嫂一笑:“留这儿也不见得有啥好的。反正看她也不是啥稀罕料子,保不准就像那周玉春说的,成不了大气嘞。”安姨不禁嗔道:“净会说些晦气话!”她想了想,扭头问顾晓平,“赵娘如今不忙吧?”“眼下还不到人最多的时候。”顾晓平答道。
      安姨眸子移向别处,起身道:“我且去找她一趟。”
      余下连嫂和顾晓平在有一搭没一搭的絮絮聊着,顾晓平说起今日随赵娘打点的时候头一遭见到了薛家二少,一身簇新的西装革履,英气逼人,正在沙发椅上翘腿抽雪茄,听赵娘交代几天后派对的细节,彼时顾晓平甩着一条大辫子经过,赵娘让她喊了声“二爷安”,就闻得那二少在后道:“这小姑娘的模样跟我那排行最末的侄女小的时候倒是有几分像。”
      顾晓平心中旋即是咚的一下,忽而记起赵娘总跟她讲,薛家的人贵气,她日后要是能沾上边儿,估计是不愁吃穿的了。直觉得二少这样说,是把她往薛家人里靠,心里便不由像灌了蜜一样,甜滋滋的。
      连嫂也不忌讳,直打趣道:“幸亏你见的是薛家二爷,要是碰上是那家的大少说了这话,怕是要把你领回家里当养媳了!”
      她这样说不无道理,只因薛家是现如今绫州城内做百货生意赫赫有名的家族,先是办洋服行起的家,后来越做越大,靠着二少薛润致和二小姐薛锦华撑起了,兄妹两人都极有经商天分,洋服行分号开了一家是一家。随着二小姐嫁人,拨了洋服行归她与夫家打理,二少倒是专注起做百货公司的营生,成立“隆安公司”,不仅卖舶来品,也卖国内货,生意正是红红火火的时候。
      旁人都说这薛家同怀行辈中,长的不杰,反倒是排次的成了厉害角儿,将家族生意料理得风生水起。要道这薛家中排长的,惜是大小姐薛锦盛未至桃李年华便怏怏病故,而家中大少薛润璠则乃出了名的风流成性,三妻四妾不在话下,且位位均落得秀气出众,光看着都叫人羡慕了去。
      顾晓平正是不懂害臊的年纪,听了连嫂的话,只是笑嘻嘻的,小脸也不晓得红一下,童音娇滴滴的又软又甜:“是呀……是呀。”欲低头去咬果蔗,却霍然发出咦的一声,指着窗那头空落落的凳子,问:“那姐姐呢?”

      深秋的天气带了几许薄寒,霜魄不及霓虹灯来得烨然,只如残烛一般垫沒在阑珊处。人潮逐渐多起来,悉数向乐声尽头处挤,街上黑压压的站满了人,有道是人声鼎沸,接踵摩肩,原来就是这般景况。只是这人虽多,反而显得其中一点红最为起眼。那红浅小,不过一晃神的功夫,竟就被汹涌人海骤淹得不见踪影。
      孩子手脚敏捷,寻了一座楼梯一眨巴眼儿的就闪了进去。楼梯间黑幽幽一片,雾霭轻拢月色,朦胧泛出一圈奇诡的虚晕,顺着窗楞中长了锈斑的铁栏透射在几阶梯级上,像寒光煞白淼漫在地,挟着莫名的森然。
      她觉得冷,也怕叫人发现,于是拉紧衣衫,想着匿到楼上去。二楼比楼梯间光亮不少,墙墉挂着数盏鎏金飞花壁灯,灯光微黄映着漆红的墙,依稀能看见行廊两旁尽是房间,却不见人影。
      四下皆是静悄悄的,似乎连电流溜过灯丝的声音也清晰可闻,悬着一股隐微的溟冷,直教人心中发毛。她打了个哆嗦,齿间咯咯作响,靠墙蹲下,影儿投到绛色的丝绒地毯上,拉成长长的银光。
      不知过了多久,隐约传来一阵凌乱的高跟鞋步伐声,一下一下的在重重颠坠。孩子一个战栗,心都快提到嗓子眼儿去了,胸膛里似有什么急着挣扎得要蹦出来,她忙不迭战战兢兢的立起。黑沉沉的夜里,只有昏黄的电灯伴着,一切都不太明晰,她眯起眼,扶着冷冰冰的墙,摄手摄脚的走,顿觉那步伐声越发的近,仿佛就在身侧,如有暗流自远处涌现,要将她迫不及待的吞噬一样。手肘轻碰开一扇没锁的门,她没再多加思忖,推门就躲进去。
      房间里头极其阒黑,瞎灯黑火的,几乎伸手不见五指。孩子甫踏进去,长辫便带倒一个小铁匣子。哐当两声,泻了一地零碎,她当下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大气也不敢喘一下,只闻外头的步伐声戛然而止,一忽儿万籁俱寂。
      孩子是真慌了,怕再有人来又是哄又是笑的要带她走,心中便怦怦乱跳,惶恐油然而生,就连呼吸也是困难的。这时,外边又再敲起高跟鞋的声音,咯噔咯噔的响得清脆,宛若是在靠近,她只觉脑子都快要麻木了似的,赶紧一骨碌的觅了个地方钻。
      只听得啪的一声,眼前的夹缝儿就有了秋香色的光线,徐徐散开来,照着半张青白的脸庞。孩子愀然一惊,紧捂着嘴巴,慎防自己发出一丁半点声音,惊动了外面的人。

      周玉春跌跌撞撞的从后门上楼,脸上发烫,长睫毛一颤一颤,一副半醉半醒的模样,好不容易才趔趄着找到自己的房间。咿呀撞开门,手覆在花壁纸上摸索半天,迟缓的拧开床头灯。原应是醺酣泛红的容颜经电灯烟色一折,瞬间就变成了了无血色的灰皑。她倚在门边,垂下眼帘,目不转睛的看着地上杂乱,俯身拾起一枚罗汉钱。
      康熙通宝。她张开嘴无声的碎念,指端扫上重冰一般的铜面——那是她十八年往昔的人生里初回认得的字。十八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呀;她回忆着,无缘无故就笑了,漾出深渺的笑靥,望得愈久是愈见浓绮,而且隐隐渗出些微不易察的狰狞来。
      还记得那时候小姐妹们告诉她,若是有中意的郎君,就赠他一枚罗汉钱作信物,象征幸福到老。都是二九年华,尽会娇羞作态,心中却又是揣着一腔热火,像是做什么也无畏,出点洋相亦然无妨,只因这是女孩子家长得最是水灵的时候,仿若一树树缀满欲放含苞的茉莉,历尽四季终于盛开清秀白嫩的花,那芬芳的幽香像会诱惑,沁凉沁凉的,直逼进人肺腑里去。
      当时她听了小姐妹们的话,脸腾地一红,背过身去暗自欢喜,如有小石子擦过翡翠般净碧的湖面,激起片片微澜,溅到她心中。那夜,她手里紧攥着集市上买的,值贰角袁大头的罗汉钱搓暖,然后递给他:“给你的,罗汉钱。”脸上浮了羞晕,不敢抬头去看他。
      “哦,康熙通宝——谢谢。”他的声音缥缈响起,像是在笑。从此她就记住了,罗汉钱上方方正正的四个字,原来这样念。他说,铜钱上的砂眼多,字里头还缺了一小角,兴许是赝品。她立马红了眼圈,作势要把铜钱抢回去,却又听他道:“虽是赝作,我也喜欢。”她便不闹了,还因为这一句话,偷偷乐了好几天。
      直到那一日,李嫣带着甜不丝的笑走到她身边,亮出锦绣荷包里明晃晃的一枚罗汉钱,温然说道:“玉春姐,我要嫁了。”她脸上看不出丝毫起伏的情绪,双眸死死盯着铜钱上缺了角的字,继而又移向她右手上的银戒,心像被铅坠了一样沉。李嫣不明所以,继续道:“这是他送我的,他原给了我一枚像金黄一样的,我偏喜欢他书桌上晾笔架子旁的那一枚,他道是不值钱的假货,也跟我送他的不配,我却独好它,就向他要了。”
      她木然站在那儿发痴,像霎时被人从头到脚浇了一盆冷水,把身上的血都凝固透了。那时候她才晓得,罗汉钱,原是要互赠的。她觉得自己那时简直是发了疯了,二话不说,居然一把夺过李嫣手中的罗汉钱,扇了她一巴掌。
      康熙通宝。她抚着上面凹凸不平的坑纹,再次默吟。褪下肩上的西装外套,撒手撂在床边。她依旧闻得见残余的橙花气息——实在是太相像了,像得教她不敢靠近,怕稍一挪步,又落得遍体鳞伤。
      她把门反锁,复又捡起些什么,冷寂的一笑。信步至髹几前,举首一顾,只见夜色浓重,沉得容不下一束光。她的脸黯然无神,早已失了素日的光华,昂起脖子一擢,按几呛嗽。使劲握着那枚罗汉钱良久,然而冰凉的掌心再也暖不了它。胸口遽然就是撕裂般的疼痛,有腥甜迅速涌至喉间,她来不及反应,眉心一拢,已吐出一口黑红。
      她用力扯住领口,磕绊到床沿,唇边有滚热顺着下颔流淌,滴到身前,落在被褥,如赤到极处的红莲,一朵一朵的绽开。她耐不住疼,反复的咳嗽,在鼻下摸到鲜红,只觉浑天地间都带一股铁锈味,烈得摄人,要把她身上最后一丝暖热都抽走。她瞄一眼原是纯白的蚕丝被褥,此刻竟与染过的红布一般无二,教她想起很小的时候,似乎是母亲还在的日子里,年轻的母亲牵着她的手,到染坊去看布。看着工人用红花饼和乌梅煮布,浸出大红的色,母亲对她讲:“以后你嫁人,娘就上这儿买布,给你做喜服。”懵懂稚年的她还不懂那是什么意思,只会咧开嘴,露出两个门牙洞儿,朝母亲笑。
      悠久以前的事情了,其中很多她也记不太清,只是偶尔想到母亲跟她说的一句,她似乎是用尽了力气般一笑;如今她不仅给自己做了身喜服,还将喜被也一并给做了。但她始终是没有嫁人,大概是缘尽一生都没有这样的福分。
      她终究支撑不住,瘫倒在床上。头顶上的吊灯没开,可她就是觉得那灯刺眼,忽觉自己把毕生都耗费在扎目眩乱的水晶吊灯中,已有很久,不曾仔细看过床前的小黄灯了。只可惜待她想看的时候,却是连半分气力都没了。她的身子越发冰凉,慢慢的晓得,自己正是弥留的时候,她快要走了。眼风里有一袭西装外套,她嗅不到,可是仍能感觉有苦橙花清疏的甘润。
      没料到已是将去的人了,听力倒还好,她缓慢的猜想,或许这是回光返照——那个樟木雕花衣橱里,似乎瑟瑟有声。但她顾不上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唯有苦橙花的残香,恒久地,伴她入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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