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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红枣玫瑰配山楂,谢谢你的陪伴 厨房里煮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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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里煮着清火茶,锅里的红枣枸杞山楂玫瑰还有雪菊在不紧不慢地浴水翻滚着,一种清新的味道阵阵涌起。楼下的大爷大妈们都晨练完,提着热腾腾的早点回来了。我家也里有个身影在间断搅着炉灶上的锅。我就在这样一个美好恬淡的早晨醒来。
“唔,宋锦,你醒了。”那人停下了拿汤匙的手。
“昂,好不容易周末,晚起一会。”
“看你最近总熬夜写策划,给你煮了点茶,一会喝了。”
说罢,她又往锅里扔了几片柠檬,嘴里嘟囔着,“十五分钟了,加柠檬,降火。”
我眼眶有点湿润,真是年纪大了越来越多愁善感了。
虽然我在这世界上,没有爱人爱我如生命,但是,我有我自己和永远不会离弃的她。
她啊,叫余向晚,是从我情窦初开时期一直陪我到现在的女人。有句话说,有人与你共黄昏,有人问你粥可温。反正 ,在我找到男朋友之前,这两件事都是余向晚陪着我完成的。在我被男朋友抛弃以后,也是她把我捡回来,继续为我做这两件事。
“宋锦姑娘,知道吗?你要火了。”
我盯着她看了两秒,回了她大大的一个白眼,“小美,你是不带你家艺人着魔了,看谁都觉得会火一把”。
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说,她的故事,我慢慢讲给你听。
哪个姑娘没做过明星梦?但是余向晚的明星梦,做得太实际。
她有个很明确的理想,就是当个主持人。哦,我应该说,她曾经有个理想。她高中到大学一直独揽广播站站长这一光荣称号,大学主修的就是播音主持。至于,我为什么说曾经,因为理想的羽翼再丰满,也是双隐形的翅膀,经不住风雨洗礼和山河灌溉。
在她连续五次参加主持人海选失败,连续六次投简历石沉大海,我拿出第一个月工资请她吃了一顿人均二百多块的自助餐之后,余美人,终于顿悟了。
我的第一份工作,是个不起眼的小公司里的不起眼的小文员,可是,余向晚知道我专业成绩有多好,她问过我,“你甘心吗?”,我回答的是,总有一天世界会给你补贴,那是他当年欠你的。
或许是听了我的话,或许是那顿自助餐伤了她的自尊,她出去找工作了,放弃了她坚持了六年的主播梦。
她发现这个世界,就是不公平的,即使你再优秀,还是会受到命运不公的待遇,“是金子总会发光”这句话,也不是一直对的。
她现在是当红小生的助理,至于为什么会把这么轰动的明星交给一个大学刚毕业的菜鸟时,这个问题是这样解释的。
三年前,她走投无路,只好病急乱投医,她便被聘作了他的助理,一直到现在。只是那时,他还和她一样,都是被命运不看好的人,没人理会他们。两个被上帝抛弃的孩子,就那样相遇了。
向晚遇见沈一那年,是沈一出道的第四年,向晚大学毕业后的第一年。谁愿意搭理一个三线的小明星,谁愿意搭理一个初来乍到的大学毕业生。2011年。那一年,我和苏是年刚刚分开的那一年。
后来,不知怎的,沈一突然火了,好像是因为一部电视剧,但那已经是2014年的事了。出道七年了,一直不温不火,不急不躁,终于,上天送给了他一个礼物,一夜之间,“沈一”这个名字,家喻户晓。2014年。向晚做他助理三年了。
谁愿意要一个没头脑,神经大条,整个生活没条理一团乱的助理?沈一当然拒绝过,可是那时候的他,有的挑吗?
他无数次找过她麻烦,但是这个姑娘丝毫咬住不放松。沈一想过很多次,绝对要换助理,譬如在千叮咛万嘱咐一定要她把自己的唱片带好,送给合作方,结果她还忘了的时候。
反而,有的时候,他更像她的助理。
直到,在一个很黑的,一颗星星都没有的夜晚,余向晚小小身躯绽放的大大光芒,使他再也不敢轻视她。
那年,他和他很爱的女朋友分手了,他一天天就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连一口水都不喝。给他送行程的余向晚,看到沈一坐在沙发上颓废不堪,胡子拉碴的样子。轻轻地笑了。
“你笑什么?”沈一红红的眼睛盯着她,沙哑的声音没了一点往日温柔的影子。
她没有回答他的话,而是在屋子里慢慢踱起步来,一步一步,深深浅浅。
“我有个梦想,坚持了六年,放弃了。”平淡出奇的语气,好像在说,下班回家我要买个西瓜一样平常。
“什么梦想?”
“当个主持人。”
沈一被这个天真到不行的女人逗笑了,还是顶了她一句,“余向晚,你改名吧,你叫‘余想得美’得了。”
无所谓,她早就习惯他每天这样的嘲笑和恶语想邀。这也是后来沈一叫她“小美”的由来。
“很可笑吧,是啊,我自己也觉得挺白日做梦的,于是啊,我就当了你助理。”
“你什么意思?”连她也看不起他。
“我是想和你说,沈一,你听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上天安排好的,你遇见谁,谁又离开,这都是命中注定的。不会有你强求,他就会出现,你躲避,他就会离开的情况。他们的出现,是为了给你一些你怎么想都想不通的道理,你怎么悟都悟不出的教诲。随后,他们会离开,你会成长,无一例外。”
平时听着觉得聒噪的声音,这一瞬间,好像给了沈一一股强大的力量。他要去喝水吃东西,他要去工作,他要去生活,他要把自己过得好,给他们看。
后来,沈一做到了,他大红大紫了,不是一线,但也算是人人皆知。
那天,他们公司摆了庆功宴,给出道七年,红了的沈一。那天,向晚把我也带去了。她喝醉了,迷迷糊糊地靠在我身上,嘴里嘟喃着什么,我问她,你说什么?
她说,我家艺人终于红了。
她笑得很开心,很美,好像红的是她一样。
她说,我不当主持人了。
我笑着问她为什么?
她说,我绝对不离开我家艺人了。
那时的她已经被磨练出卓越的能力,随便跳槽去哪个公司当个经纪人都没问题。
她说,就算他今天不红,还是当年那个死样子,天天白眼我,对我冷嘲热讽,我也不离开他。就算他四十岁才红,我也天天帮他去买咖啡,帮他取衣服。
我问,为什么。
她没回答,我想原因我已经知道了。
庆功宴上的人都沉浸在喜悦里,没人注意这个不起眼的小助理喝得伶仃大醉,开始胡言乱语。但还是被我左边她口中的“她家艺人”听的一个字不差。
“我不开玩笑,你看看,诺,今天微博热搜”,我面前站的还是那个余向晚,给我煮茶的余向晚。
“土鳖忧郁姐”?这什么鬼称呼。
那个杀千刀的电视台把那段采访一个字不差,零剪辑播出,当然包括我那句,“你以为我土鳖啊”。别说,视频里我的语调,眼神,和“忧郁姐”这称呼还真搭。
“余美人”,我喊了她一声,把手机扔给她,“你家艺人来电。”
“喂,小美,你在哪?”沈一温柔如玉的音调从听筒传出。
“我在家啊”向晚不慌不慢地回答到。
“我下午两点的飞机飞泰国,你告诉我你现在在家。你不应该在楼下和司机等着接我吗?”
完了,我看到余向晚迅速放大的瞳孔,以及想要掐死自己的冲动,我明白了。
“我现在就出发,好了,就这样,拜。”先发制人,一般是余向晚闯祸后惯用手段。
接着,我看到了,一个训练有素的助理如何在十分钟之内,收拾好一只二十六号旅行箱,并嘴里喋喋不休地说,“完了,完了,我忘了,他今天飞泰国拍戏。忘得一干二净。”
十分钟后,余向晚已经穿戴整齐的站在门口了,她走之前,留给我一句。
“宋锦,五分钟后把火关了,茶要喝。网上的言论不愿意看,就别理他。我一个星期后回来。”
我看着她拎着行李箱的身影,深深地感受到,红枣玫瑰山楂的温暖,只有她可以给我,我愿意乐享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