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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三章 纠结(2) ...


  •   看着满满跪了一地的人,她不得不承认:感觉非常好。何曾,被人这样膜拜尊敬过。在成家是屈辱,没被认回来那两年也是屈辱。她似乎从认识这个世界起,就是不停地示弱服从被利用被蹂躏。所以她咬牙切齿要往上爬,不论要踩过多少人,要付出什么代价。只是当她爬上去了,她竟然再没什么报复的心思。她爬的时候,多少人也因为她家破,这是这个世界的定律,惟有爬上去,她才能保护得了她自己。

      “都说说,我这世女府什么时候成了那大街小路,让人不受节制地闯了进来。进来也就进来了,居然还能如入无人之境地随意走动晃荡,莫不是我府里养着你们只不过是摆了花架子好看的?!”
      “世女息怒。”群人垂首同声。

      “息怒?我何怒之有。今天是我相熟之人,你们因我这样待他,我还有什么怒可言呢?”她拔高了嗓子笑道。
      “奴才该死!”众人叩首。

      “哪个该死的?抬头给我看看。”一众人等全都抬了头。她的眼睛没有焦距扫过,自有一种威严。真当她是软柿子可以捏来揉去无所顾忌了?什么主子什么奴才,兵熊熊一个,将熊,那可是熊一窝去了。
      “行了,既然知道自己该死,我也就不多责难了,今儿职责所在的拖出去砍了,其余罚俸三月。下次不论谁要见我,都给我在子云楼正厅看好了,不得离开半步!听清楚了,不论是谁。哪怕来人是你们的主子也不成。”说话间方才怒气一敛而尽,摆摆手仿佛抹杀四条生命只是像吩咐倒杯茶那样简单。只是地下的人听着却青白了一张脸。

      “奴才惶恐!奴才一心效忠敏柔世女!”众人又是一跪,心中却是真个儿惶恐。他们只当这小世女软弱可欺,上头派下他们来压根儿大材小用了,一个个委屈得不行,总琢磨着怎么能从这里调出去执行难度系数大点儿的活计。此时小世女清清淡淡几句话定生死,他们方才醒悟,继而愈加恨自己眼拙把猛兽当家猫,小世女娇态倚懒男儿风貌不假,但软弱柔顺……开玩笑呢吧,也是,皇家的女儿,哪个简单得了。众人愈发在心底哀嚎前途未卜生命堪忧。

      “一心效忠?哈,得了得了。”她突然摔了茶杯,不耐烦极了,“真当我是吃素的么?!你们主子都是些什么人,我能不清楚?丑话说了,我养着你们,也不过是让你们主子少瞎折腾,但别以为我能由着你们传出去一星半点儿的消息!新月,过来。”她叫来得力的属下,“说说,从昨天到今天截下了什么消息?”

      “是。传给大世女的是府中地形图,相当完备。传给二世女和皇上的,暂时还没有。”
      “都听到了?”她冷道。跪在下面的人大半脸色都白了,不知道自己的消息怎么就没传去,明明交给了接应之人啊。没人敢出声,甚至连一句“奴才该死”都没人敢发出来。人人自危,传消息的人不必说了,就连没传过消息却别有居心而来的,都是一身冷汗。

      “都甭紧张。大姐也真是的,想知道我这府邸的园子啥样子,知会一声就是了,我又不会不给,真喜欢,送她一座一模一样的都成,何必给我玩无间道,莫不是日子过得太无聊?”下面依旧一片寂静。虽说不明白世女话说得好好的怎扯上“无间道”这佛家语,大意却是明明白白的,这是威胁,连掩饰都没有,赤裸裸的。

      府侍卫排班的时候,纳兰馥早已特意把各路塞过来的人马排在一起。其余的都是她的人了。看这些人的神色,八成只知道自己的主子是谁,可惜不知道这里除了自己主子派的人,还有别人的吧。有趣。

      “我向来是不大愿意管这些个破烂杂事的,怎么舒服怎么来,所以也出不了大事需要皇上太女四皇女大姐二姐各路藩王帮忙。往后日子怎么过大伙儿自己看着办,我府里不兴宫里那一套,都别拘着,不够累的。下去吧下去吧。”他们唯唯诺诺退出去。其间有个白面广额浓眉大眼虎背熊腰的女子多看了纳兰馥好几眼,心里自有几番计较挣扎。

      “新月,你说,他们互相知道不知道,我这里不是只有他们主子派的人?”看着新月一副不赞同的神色,她懒洋洋歪了身子,靠在椅子一边扶手上,两腿搭在另一只扶手上晃荡,好笑地看着她问道。

      “应是不知吧……”
      “肯定不知道。真正想安插个人在我身边取得我信任,自是绝对不可能只是个侍卫,他必须能够接近我的决策中心。所以那些侍卫里,没有那样缜密的人,我给他们提个醒,他们若忠于自己的主子自然知道身边的人不全可信,也对我颇要忌惮,不会以为我好揉搓,以后说话办事也定当小心。他们不是被一起派过来的,三五个侍卫便是相熟的老乡或朋友不是太惹眼了么,所以他们甚至自己都不知道哪些人是同伴,哪些人是敌对方。这样,无论他们要在我这府里做什么,都要单独避过所有人。而这些行动自然逃不过我们的监视。新月,如果一群人谋划好了,我们即便监视了,人家也能配合着躲过去,可是若只有个体行动,是不是容易对付得多?”

      “小姐英明!”新月眸子一亮,溢美之辞脱口而出。
      “备车,想他了。”刚处理好了这帮小喽啰,心情舒畅不少。她从不忽视这样的小人物,小人物关键时候说不定就是成败胜负的关键。纳兰馥自己也没想到,显山露水一下又缩回壳里去的自己激热了某人的血,来年还了她一个英雄豪杰。

      “遵命,新月一定准备妥帖了,定不会扫了小姐的兴……”她看到新月在偷笑。笑得她有几分不好意思,转开脑袋避了新月的视线。

      新月望着主子光洁透明的侧脸,这样的女子,如少年般稚子纯真,水晶一样的剔透,浑身上下闻不到一丝血腥味触不到半点儿杀气,谁能想到她杀伐决断这样干脆利落,她布局下令像个玩积木九连环过家家的孩子,精细谨慎之外,是一身置身局外的仿佛看戏人的从容。

      她要这天下,从某个时候开始她目标明确方向专一,可是她那不是胸中有沟壑雄心勃勃为万事开太平周公吐哺天下归心的眼神。古怪的女人,她要江山要御座眼里梦里却通通没有这些,若说她眼里有什么,怕是只那一个住在京郊别院的公子,仿佛这无限美好的万里江山够不上那人一个抵死缠绵的凝眸。

      她今晚没在京郊过夜,回到府里,亥时已过,忍不住想去明颐的院子看看。那是她在准备迎娶的时候专门为他建的。即使无情无爱,她依然想要对他好一点。她走进那个顶呈半圆形的凉亭,那个时候直觉地以为,明颐会喜欢,就这样造了,还真没问过他的心意,下次问问好了,不喜欢的话也好差人来改建。发现石桌上有把古筝,是明颐的吧,大概是回房的时候忘了拿。小时候在成家稍微学过指法和最简单的练习曲,后来在这里也被苘调教了大半年。

      拂上琴弦,声音铮铮雅致,却是把好筝。信手弹来,时光倒流,思绪沉溺回去,成家。那是一辈子的梦魇。可这一世的爱和恨,又全都在那里学习。自然也有开心的事情,也有值得怀念的。比如“成倩”的那个有变装癖的小表弟。她到成家的时候七岁,他五岁,粉雕玉琢的说有多可爱就有多可爱。成倩的大姨很早嫁给了一个美国人,之后便与家里断了关系似的不再联系。据说当时“成倩”的外公气得差点背过气去。她略微将知道的消息整理一下,便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美国人怎么了,“成倩”的母亲家在中国是权势大家,美国平民他们怎放得在眼里。那一次,大姨回来探亲,一大家子都有些陌生的客气,说了好大会儿话才熟络起来。到底是亲生女儿,老爷子斗了这么多年的气,早消了,看见外孙也是一脸高兴。

      “成倩”有严重的自闭症在那一大家子里都不是秘密。好几年都没人见得着,也没人要见一个自闭不讨喜的孩子。成建华因为一次意外,再不能生了。女儿又自闭,当真是恶有恶报。但是不愿意在颇有些势力的老丈人面前失了面子,便李代桃僵地把她领养来送到老爷子面前,不要她太出色,却绝不能逊色。那是她第一次看到那么精致的……男孩儿。

      大姨是这一家子里她最喜欢的人,爽朗直率,成熟宽容,对一切美的事物都发自内心赞叹。怪只怪自己生了个太漂亮的儿子,老嚷嚷着要是女孩多好,可以好好打扮。后来竟然真痴痴地把儿子当女儿装扮起来,还带出去到处炫耀。当然,这是要背着老爷子的。

      虽然只见过那么几面,但是她和那个叫Aaron的男孩子仿佛天生就是知己,他回美国以后,她们依然保持着良好的联系,她来此之前还刚收到他穿着漂亮女装的照片。可见大姨对他的影响颇深,那相片上看不出一点男儿气概,净是女子华美,真不知那小子现在是不是还坚称自己是喜欢女孩子的。他们一路相互陪伴共同成长,是知己是亲人是几生几世错过的蓝颜红颜,熟悉到牵着他的手就像握着自己的手一样。

      然后她又想起了那个男子,她第一次爱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想起他,竟然觉得有些温暖。恨过他不争气,恨过他不能给自己撑起一片天空,可是能怎么办呢?她能指望一个豪门长大的二十岁的男孩为了她不计后果不要前程锦绣身份辉煌,跟她隐姓埋名浪迹天涯么?她不敢指望。即使他能,她都不能,这其间千丝万缕怎抛得尽。在她还没下决心的时候,成家帮她下了。他们捏造了证据让他相信她伪造千金小姐的身份欺骗他!

      他没全信。但是他动摇了。他怀疑她的品质——相爱一场,竟看不清她是什么样子的女人么?“你……真是成倩么,那个成建华的女儿成倩?”他问她。她怔楞在他面前不知道如何回答。她当然不是成建华的女儿,可是她从七岁以后,就一直叫“成倩”,她没有别的名字,而这个名字也不是她的。

      “我……不是。”心痛,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心痛,那种痛里不单单只是喘不过气的钝痛,还含着强大的惧怕,怕失去,即使清楚已然失去也不能面对的失去。惧怕到身子几乎不是自己的,止不住颤抖。他一直沉默,她就一直被恐惧淹没。

      “分手吧……”这是最后的判决了。无情的判决,早已料到。眼泪无声地掉,她也无觉。不是想哭给谁看,是确切的伤情心碎情难自禁。

      “好啊。”然后她转身,走了。

      Aaron吓坏了,他摸得到她情感跳动的脉搏,全天下,只有他相信她用情至深,连夜的飞机赶回来,在阁楼里找到蜷缩着像个流浪儿的她。她说她没有恨,Aaron温情脉脉抱着哄着她,他不信她不恨。

      真的。没法恨。

      有次他们俩闹别扭,她几天不理人,他也熬着不找她。僵到最后终于他投降,半夜跑到她在外独居的公寓,吵着吵着就天雷地火,一切那么自然而然,过后她一点后悔的意思没有,而是想着:终于发生了。

      平时不觉得,他睡着的时候,眉眼长长的,嘴唇特别端正,乍一看上去竟有几分像女孩子。睡着睡着,他嘴角清浅一弯,如同水面划过一道涟漪,悄没声儿地笑了。

      他笑什么?怎么有这样的笑容出现在男人脸上,如此无邪又满足,像一个孩子得到期待已久最心爱的礼物。

      以后的日子,只要想到这个笑容,不管顾潮平他做了什么,她都可以不往心里去。
      只要想到这个笑容,她就无法离开,无法忘却。
      也无法恨。谁能恨得下一个孩子般带笑的男人。

      爱过他的,总要记得他的好。

      明颐本以为她今晚不会过来,遣走了身边所有的人,想弹会儿曲子,却发觉夜凉风寒,回去加了件衣裳,不多会儿的功夫却见着她抚着他的琴,一首不知名的温暖歌调。脸上是他从为见过的柔情,那笑容像柔软的花瓣,那样绚烂又温柔。那笑容,只有在想到了心爱的人,才会有。她,有心上人,而且是极得心意的人。

      文遥是吧?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人,那真是个有福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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