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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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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到她以探询的眼光看着他的侧恋,在杯子接近嘴唇的那一个刻,他偏了偏头看她,问道:“怎么?现在发现我其实长得很好看?”
李谐不回避的说:“不是,我在估计你是个怎样的人。”
魏子尹嘴角弯出漂亮的弧度,问:“那依你的估计,我是个怎样的人?”
李谐耸耸肩,意有所指的道:“还没有答案。”
魏子尹再次忽视世俗的眼光,欺近她,道:“等你有答案时,可以告诉我嘛?”
李谐轻笑道:“日后有机会的话,我不介意。”
“我想会有机会的。”
“但愿。”或许有一天,他们会在宫中不期而遇。只怕到时,纵使他俩迎面碰见,他不见得会认出她。
说罢,大珠小珠的叮叮咚咚敲打着屋顶的瓦片。承魏子尹贵言,大雨倾盆而下,像瀑布,像初春藏不住的寒意。
“唉,好想回宫啊……”窗边人支着手肘在窗边轻叹,清清在寒冷的时候,是很想念宫里暖烘烘的火炉和棉被。
“素闻春天是女子特别喜欢长嗟轻叹的季节,因为自己的春天来到了……”李谐在桌子上有趣的看向室内对着户外长叹的清清。
清清回过神来,说:“唉,公主,你怎么有闲情逗弄清清呢?”
“为什么不?”
“天气冷清清就会想家的啦。”
床边的敏儿和小伶也有同感,说:“对啊,冬天最喜欢偎依在娘亲旁边,有娘的温暖,就不觉得冷了。”自小离家的女孩想念家人了。
冬天虽冷,但未至于刺骨。但初冬的寒意是侵入到血液,骨头。
难怪惹得诗人们作下数以千计的伤春诗,春天是让人感怀的。李谐放下手中的书,转向床边问道:“每逢冷的时候都想念家人吗?”
丫头们聚集在一起围着她,陆续的说:“不是每逢冷的时候,偶尔也会想想的。不过冷的时候特别会,因为娘会帮我做御寒的衣物,煮热腾腾的稀饭给我们一家人吃。全家人围起来,再冷的天气也不怕。”
“是啊,平时家里吃的都是稀饭,冬天太冷的话,爹会到河里捉鱼,让我们能吃上多点肉,饱暖。”
“你们吃稀饭也很开心?”李谐感触地问
“是啊,一家人共同进退,有饭吃饭,有粥吃粥。”
虽然比她们大三岁,但她们的经历是她一辈子无可能体会的。她注定一生都享有着荣华富贵,吃着山珍海味,穿着锦衣华服终老。不能说是向往那种衣不耐寒,吃不饱肚的生活,只是如果这种情况能让她体会到亲情的可贵,她愿意尝试。
只是尝试一次半次,她承认自己没有过痛苦生活的韧力。世上想是没人愿意做穷人。
不是不知道亲情的可贵,而是她感觉不到。虽然有可以呼风唤雨的爹和一人知下万人之上的娘,但同时,宫内有十几个皇子皇女和她一齐分享父母。哪个孩子不希望父母疼自己多一点?可偏在皇宫,父母的偏爱只会招惹杀身之祸。
李谐没再问什么,独自走到窗边,春雷自远方来到了。街上的人东奔西窜地跑回家,家,真是一个避难的地方。
一只手搁在窗沿,一只手伸出窗外感受一下冰冷的水珠。听说春天下完一场大雨后,会带来潮湿的天气。此刻,她有点想念宫里的父皇和母后。尽管他们要把爱分给十几个儿女,但为人儿女的,只要有父母的爱,哪怕是一小杯羹也会珍惜。
原来雨是可以很有气魄的,不比翻腾的大海弱,当雨滴敲落在她手上,所带来的疼痛直敲进骨子里。
从天空上收回视线,再往下看庭院,她发现有个人在看她。是魏子尹,他正撑着伞,台气英俊的面孔凝视着她。
她没有回避他的目光,她从来都是谈谈率率地。雨中的他别有一番气质,像施雨的神,不畏寒冷屹立在雨中,年年月月施法降雨,为万物带来生机。
可惜他只是像神,而不是神。因为神不动凡心,而此刻他旁边正站着一位艳丽的姑娘,年纪轻轻,火红色的衣裳却让人不容忽视,用疑惑的眼神看着她。红衣姑娘无疑是依赖他的,雨滴落在她的肩膀上,她更加贴近魏子尹的身体。
“哥,雨好大,我们快进屋里吧。”只见红衣姑娘台首在魏子尹耳朵旁窃语。
魏子尹看的失神了。她像被困雨中的仙子,伸出手想飞回天宫,却碍于雨势太大。虽然她没有仙子的美貌,以姿色来看,只能说是平容。但她所散发出的灵气,可媲美九天玄女。
“哥,你的胃口何时变差了?此等姿色,恐怕难登大雅之堂。”
“蓉儿,不得无礼。你如何猜测她是女儿身?”
魏蓉美目一弯,也看着李谐,巧笑道:“男人看这公子的纤瘦以为是文弱,但女子一看便知‘他’实质。众生皆有自己的特质,不会让自己的皮囊掩盖。”
她是魏家的么女,才貌出众的魏蓉。
李谐收回手,对绑着两条辫子的魏蓉颔首,也对着魏子尹微笑一下,离开窗口。
“呵”,“哥,人家识忽不领你情喔。”魏蓉嘲笑起二哥。她本来是把某家追求她的公子送来的一幅字画转送给魏子尹的。谁知去到学士府不见魏子尹,从下人那里得知他来了林府赏花。
在打道回府时,天空下起雨来。回家的路凑巧也经过林府,担心自小疼她的“文弱”二哥淋病了,她还是一尽兄妹之道,给他送来了伞。
“小小年纪古灵精怪,快进屋里避雨吧。”不远处的春雷惊醒了他,不愿再让妹妹沾雨,他带她进入林府客厅。
不知道她穿女装是何等清丽,忽地,他有种想看看她恢复女儿身的样子。
“公主,看来我们今晚得在这里留宿了。其实这里也不错,比起客栈好多了。起码人身安全有保障。今晚我们陪你睡好不好?”小伶问
“好啊”
“但……”回头看了下床,似乎只能有容纳一个人。
“我们三个睡地上,公主你睡床上。”就这么决定了。
“不行!”李谐坚决道,“我不能屈就过你们睡在冰冷的地上,而自己却高床暖枕。”
“没关系的,公主。我们都睡惯了,以前在家里也是睡地上的,比这地更寒呢。”清清拍拍胸口说。
李谐没答理,走了出房门。众人面面相觑,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
来到林立的房门得允进,碰巧魏子尹和魏蓉也在里面。李谐开门见山说,只道:“林公子,是这样的,我的丫头们害怕睡陌生地方,搬来和我一齐睡。但恐男女有别,不知道林公子有没有别的下人房,让她们三人挤一挤呢?呃,最好是有床榻的,天气寒冷,睡地上恐怕会生病。有劳有劳。”
林立想了想,道:“有啊,我待会命人领你的丫头去别的房间。想不到厉兄如此厚待下人,林某自惭形秽。”豪门公子都喜欢对丫头们动手动脚占便宜,当然除了这方面,也不会顾虑到其他。而厉燮不同,他不但是个正人君子,而且对下人们做到起码的尊重和体贴,不让她们睡地上。
魏蓉有机会更近距离的打量起李谐。五官不是太出众,但绝对称不上丑,而且眉宽眼大,仔细品味很有大家闺秀的气质。人家说眉宽的人心地好之余,胸襟广阔;眼睛是灵魂,她的一双眼睛大而清澈,与她对望仿佛有股清泉流入心坎。她,满身祥和之气,不太暖,但也不至于令人感到冰冷。
继承魏家的优良血统,她是很聪明的,阅人准确。
刚被林立问到何时成家,她便出现了,仿佛她就是他的答案。或许是一时的意乱情迷,才让他有种喜欢她的错觉。他知道自己不可能爱上一个来路不明,谈不上十句话的女子,他只是对她充满迷惑。
感到到红衣姑娘和魏子尹在打量她,她躬身而退,表示不便打扰三人的雅趣,却被林立留住了。
“既然一场到来,和不加入我们。我们正谈的来兴啊,厉兄弟。”
李谐欲再拒绝,林立又道:“今天我们能在林府相聚也是一场缘分,分属美事。何况厉兄明天要回洛阳了,相见之日遥遥无期,何不今晚尽庆?”
她坚定的相信自己前世一定亏欠了林立许多,否则不会屡屡给他的热情击败。李谐无奈的边想边被林立请了进去。
魏蓉笑容可掬的道:“厉公子,家兄有在我面起提起你,说你是位饱读诗书的……美公子。”死撑着肚皮,魏蓉望向魏子尹。
莫非他跟她提起的断袖之癖是确有其事而不是他胡捏的?李谐望着魏子尹在心里想。
魏子尹白了妹妹一眼,对李谐说:“厉公子不要误会,舍妹顽劣,勿认真啊。”
原来红衣姑娘是魏子尹的妹妹,她还以为现在的女子如此大胆出外寻夫呢。李谐被他俩逗笑了,说:“谢谢魏姑娘台爱,美我是远称不上了。”
林立命人带清清她们去别的厢房后,坐回自己的位置,刚听到李谐说“美”,便加入: “厉兄谦虚了,以我看厉兄的一举手一投足散发着贵气,想必迷道不少少女。”
李谐听后更觉可笑,道:“此言差异,林公子。以我的‘姿色’要偷芳心恐怕及不上林公子和魏公子多啊。”
“哦,这个当然。我哥家里有许多美女的。上至宠妾,下至丫鬟都是美女。愿意献身于我哥的女子多不胜数,我哥府上的伺妾也许不到……两百个?”
李谐佩服的跟魏子尹说:“想不到魏兄家女眷这么多。想不到魏兄的精力……还挺旺盛的。”原来天下男人皆好色,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无论是位高权重或无德无能的下层人,老或幼的男人;才子和粗汉都是好色的。
魏子尹连忙向李谐解释道:“厉公子,我妹说的一真九假,不能尽信啊。我家的女人多是……”
“有趣有趣,我们刚刚才提起魏学士何时成婚。不知道你府上有有缘人了吗?”林立打趣道,男人自古三妻四妾,魏学士这样做也不为过。
魏子尹明显的读到李谐眼中的鄙夷,如此奇特的女子,恐怕不喜欢三妻四妾的男子。不过他倒是可以借这个机会试探下她的婚姻观。
魏蓉替他答:“他还没有喜欢的人。不过伺妾一大堆。男人就是好色,厉公子,您又有几个妻妾在家呢?”玩笑是替魏子尹开的。
李谐答:“我尚未娶妻,家里也没有伺妾,魏姑娘。”她是女儿身,如何有妻室,好玩好玩。这魏蓉敢做敢言,个性爽朗,很有趣,是位机灵的女子。
魏子尹也加入魏蓉一列,问道:“魏兄何以如此清身实在罕见,一般男子即使不喜欢,也会留几个女子在府中……”望了魏蓉一下,没有说下去。他的宝贝妹妹从来就不忌讳这些,不过为扮演为人兄的仪表,他还是收敛下好。
满意的看到李谐脸上浮现出两抹红晕,魏子尹扬起嘴角等待李谐的回答。虽然脸颊浮上红云,但李谐并没有因为话题私密而避而不谈。男子是应该得到些教训,才不会高举自己上天。
“其实生理需求我是有的,不过若然没有娶人之心和女子行房,对女方未免有时公平。而且女子生下来不是为解决男子需求而活,而是为自己而活。倘若她人爱我,愿意献身于我另当别论,否则我决不强人之难。何况我也未必爱她”
“若我平白剥夺女子的清白,与淫贼有何区别?我将来的妻子必定是我非常爱的女子,若欠下一大笔风流债,将来如何对心爱的人交待?一心只可对一人,脚乘多船定落水。”
房内的人面对李谐如此肺腑之言,无不感到惭愧。魏蓉最先开口,拍手称赞:“好!好!实在说得太好了,简直为我们女子出了口气。厉公子,你果然见解独到。难怪为兄频频赞你。”
她果然有最广阔的胸怀,最长远的目光和最深刻的思想。二哥果然有眼光,魏蓉在心里想到。
另一边,魏子尹和魏蓉想的也差不多,她真的和其他女子不同。就算极其聪慧的女子,也未必有她这种惊世骇俗的理论——她竟然觉得女子何以和男子讲公平。她超出同朝代女性的思想,她是充满智慧的星辰。这颗星,他誓要摘下。
长安实在是生生不息的地方,雨停后,百姓马上开档,在热闹的街道上摆满琳琅满目的货物。李谐和三位悄丫头在街市里东看西看,雀跃的很。
刚才自林立房里出来,发觉自己心血来潮想画画,李谐走到下人房里问敏儿有否带笔墨出来,得知没有笔墨,贪玩的清清提议到市集买。探了探窗外,雨停了,空气特别清新,李谐破例在晚上出门诳夜市。
清清高兴得活蹦乱跳,敏儿到处看针线和手工艺品,小伶则便爱首饰。满意地看到她们的活跃,李谐也四处看了下字画。
那些卖画的老板明明卖的是假货,却用他们三寸不烂之舌指鹿为马,把赝品也说成真品。这是市集真实的一面,百姓都是为着生计而说谎,千方百计把你吸引。虽然谎话不好听,但好歹也做做善事,于是李谐掏出银两买了几副说是颜字真迹的写字板,打算给宫里的下人学学。
被大雨洗刷过的地面反射着点点火光,好像天上的星辰都跌落到地上般,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身为一朝的公主,看到这等繁华的盛况也不由得感到安慰。
走着走着,路的前方来了好大一群队伍,把诳街的人都状散了。李谐也被前排的家丁推到了一边。突如其来的一道力,加上天雨路滑,使李谐一个不稳,差点倒在地上出丑。
幸而自己运气不错,在临倒下的一刻背后贴上了一堵肉墙。不,严格来说是铁壁,因为那副身躯几乎是硬邦邦的。那人把手放在李谐的纤腰上助她站稳,情况危机李谐也顾不得那男的手放在哪里。为什么知道救她的是个男的?因为女子的话软绵绵的,背也不用活受罪嘛。
站稳了回头道谢,不觉有点惊愕。因为那副铁墙的主人正是对着她扬起玩世不恭的笑脸的魏子尹。
李谐笑了,都是出于真心的无奈和……庆幸。无奈的是她几乎走到哪里也遇上魏子尹,把手伸出窗外这么短短一刻遇到魏子尹,在车水马龙的街上,差点跌倒,幸得贵人“扶持”的那贵人也是魏子尹。
庆幸的却是扶她的人是魏子尹。男女授受不亲,但若一定要选人接触自己的身体,她还是觉得魏子尹是不错的选择,起码他不是陌生人。
“厉公子,我们真是有缘。”他相信他们真的是有缘,因为他是在毫无预料的情况下碰到厉燮的。想起刚刚扑鼻的幽香,他就想狠狠的把她抱起来再闻一会。她的身体有阵书香味,可能她是个终日以书为伴的人,但也不是墨水的那种酸味,而是一种像森林里清新的树木香味,让人心旷神怡。
从来都不知道女人的味道可以这么自然,因为他府里的女人身上传来的都是脂粉味。想不到刚刚送完蓉儿回府,在街上会撞到厉燮。
“是啊,我们真的很有缘分。魏公子也喜欢诳市集?”
“我送蓉儿回府,回来时觉得空气清新,便不坐轿打算步行回去。”
“我是出来和清清她们诳诳的,她们说要看看长安的夜市是怎样的。”她的意思是在宫里看不到夜市,而魏子尹只当她们是外地人看本地夜市,就没有多问。
“那清清丫头她们呢?”四处看了下也不见她们三个的踪影。
“咦?”回头四看,真的不见了她们三个。也许走散了也说不定。
“也许我们走散了。她们一来到就被这么繁荣的景色吸引了,连我这个主子都给晾在一旁了。”想起她们三个像只瞎了的苍蝇四处乱窜,就觉得好笑。
第一次,厉燮在他面前展示的不是礼貌的笑,而是发自内心的笑,他看的不觉有些痴了。虽然她不算迷人,但笑起来很甜,瘦脸还有两个酒窝,使她感觉上不再冷冰冰的。
“相请不如偶遇,我陪你诳诳如何?”一来他难得有跟她独处的机会,二来他担心她一个女孩子在市集乱诳会危险。
本来打算回绝的,她难得没有清清她们跟出跟入,一个人静静是她现在的想法。但晚上独自诳恐怕有危险,便道:“那有劳魏公子了。”
来到了最热闹的猜谜档口了。人人都想炫耀自己的才智,所以猜谜的档口是人最多的。
“厉公子,要不要试试?”魏子尹邀请到
正想回答“要”,突然有人从人群里跑了出来,撞了她一下。魏子尹定住她身子正想问她有没有事,李谐拔腿就追。腰间的重量没了,她的钱袋被偷了。
魏子尹赶紧跟上去,皱起眉边跑边问:“厉兄弟,发生什么事了?”
李谐直指这那个贼,说:“那个人偷了我的钱袋。钱财事少,里面的玉佩对我很重要。”那块玉佩是长孙皇后最喜爱的玉佩,晶莹剔透,巧夺天工,是自然产的一块美玉。年年月月不离身,是她离开皇宫前长孙皇后给她以保平安的。那是母爱的一种表现,她着实珍惜。
见她如此着急,魏子尹知道那玉佩对她事关重要,便施轻功追上那贼,回头叫厉燮在猜谜档口前等他。
普通人如何及得上练武之人?只见那男子拿着精致的钱袋跑呀跑,不到一会便被魏子尹追上了。知道他会武功,那男子把钱袋丢给魏子尹以分散他的注意力,自己加速快跑。他可不想偷东西连脑袋也丢了。
收回内力一跃,接住了被抛到半空中的钱袋,魏子尹连忙打开它看看内力的玉佩是否仍在。拿出钱袋里的硬物一看,他顿时皱起了眉。
这是一个九爪金龙图腾的玉佩,不是平常见到的,在一块圆或方玉上雕出龙,而是它本身就是由一条九爪龙盘旋而成的。制造着块玉佩的人必定是朝内数一数二的大师,不仅把龙的威严和神韵雕出来,而且连丝毫的空隙也雕的出来。而且玉身晶莹,透光度可媲美轻纱,举在灯火前一看,整块玉全透光不止,而且玉内看得一清二楚,连细微得纹理和杂质也没有,独具匠心,天衣无缝。
最令他奇怪的倒也不是这玉的价值连城,而是它图案。九爪金龙一向是天子的象征,普通寻常家的龙都是五爪金龙。她难道是宫里的皇亲国戚?
如果是这样的话,查出她的身份就方便多了。顿时,魏子尹把它收起来,回去对李谐说抱歉。
“或许玉也是有缘分的,既然我和它无缘,强求也求不来。算了,还要多谢魏公子您帮我抓贼。”李谐失望的道
失望只是暂时而已,当他查出她身份自会归还。送了她回府,三位娇滴滴的丫头整等的焦头烂额,看到主子安然无恙回来都视他如神诋,感谢他好久。
玉佩在他手上,他也不急着查。起码要等到明天才能开始,谁知当他早上起来后,林立告诉他厉燮为怕路途遥远,已经向他请辞了。
魏子尹听后,非但没有失望,反而双目露出炯炯有神的光芒,像猛兽见到猎物一样。他不急着追她,因他确定她还在长安内,大家有的是时间,她注定是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