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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 ...

  •   春去夏来,四季在不停地更换着她的新装,时间永远不断使世人苍老或新生。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时间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又带走了什么。
      已经入夏了,天气慢慢变得热了起来,有几只早萤在院子里低低地飞着,闪着绿幽幽的光,天上有几颗星星,清亮清亮的,还有一弯朦胧的月亮。最近我倒是很少见到官锦城呢,也不知道他在忙什么,我在宫里闷得发慌,撮合着跟小召溜出宫玩,于是便早早就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爬起床来了,不过海安倒觉得这事新鲜,敢情是觉得我从来没这么早起过,心下觉得怪异。我也不理她,跟小召胡乱吃了个早饭,趁着众人不备便溜出宫去了。
      我们是从小召发现的通道里出来的,不过小召发现的可不是什么光明正道,而是一个隐藏在密密匝匝的花树后墙上的一个狗洞。
      我在宫里闷得慌,只要可以溜出宫,别说钻狗洞,就是钻猫洞、老鼠洞又怎样。其实我们本来也可以翻墙出去的,但是小召觉得在空中飞来飞去容易被人发现,所以还是钻狗洞比较稳妥,所以她那么久以来一直不肯和我翻墙出宫,我觉得她有时候就是精神太过紧张了。
      小召浑身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道:“小姐,虽然我无法否认你的身材确实娇小,但是猫洞、老鼠洞什么的你确定你这身形可以钻得进去吗?”
      我给她翻了个白眼,我这是形容想要出宫的急切心情,哎,我的心思你还真是一点都不懂。
      关在宫里闷了太久,都快长出蘑菇来了,一到了街上,看着热热闹闹的人群,人来人往的,各种小贩的叫卖声彼此起伏。勾栏瓦舍,商林客栈,鳞次栉比,这里是繁安最热闹的中心街市。三教九流,鱼龙混杂,各色各样的人都有。我左瞧,右看看,也没买什么,不过就是觉得挺开心的。
      话说繁安都成不仅是一座皇都,也是绝佳的观光胜地,其中又以夏冬两季,观光人流量最大,因为夏季大地会繁华尽落之时,繁安城会在一夜之间忽然盛开一种叫“暮影沉沉”的花,当然这是官方的叫法,因为开在暮色里,所以得名。而民间更喜欢亲切地称它为“长歌”,因为民间传说“长歌花”就是一位追求爱情的女子所化,她的故事在坊间流传甚广,经过小说家的润色和诗人的咏诵,又因各国国情和民风的区别,渐渐流传出许多特色各异的版本,不过大同小异之处是,主旋律主要都是讲述一个缠绵悱恻、吹人泪下的爱情故事。这花倒也怪,只能在繁安城内存活,往城外移出半寸便立即枯萎,所以使城外的爱花人士尤为烦恼。另外此花花期甚短,只开两日便便褪下满树蓝装,换上绿衣,变得跟普通的树木没两样,就好像一夜间出现又一夜间消失了一般。
      繁安城里的商人,看着有利可图,也搞了许多噱头来吸引游客,比如说两个相爱的人一起在午夜喝下经过秘制的“长歌花茶”,便会得到长歌神女的祝福,从此白头偕老,永远相爱。又比如说“喝了长歌花茶,保你一生平安”,诸如此类的宣传语比比皆是。
      因着这些好噱头,游客也挺给面子的,每年繁安城内与“长歌”花有关的,不消几日便被抢售一空。我觉得人有时候也挺傻的,若商家说的是真的,人世间有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爱别离、怨长久、生老病死。不过有关“长歌花“的产品年年出,顾客年年卖,倒没听有谁说过一句怀疑的话,大概是受神佛思想影响太深。
      现下尚未到“长歌“花期,各国各地的人,已经陆续赶来这座都成,守候花开了,有时等待的是一种心情。
      再过十几天便是花期,别说繁安成了,就连周边城镇商林客栈都住满了人,一到赏花那天,定是人挤人的场面,不过一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倒早早订好了上好的位置,既可以一边优雅地喝茶,又可以一边愉快地赏花,省的被人群挤去了风度。
      接近午时,天气渐渐热起来,我和小召正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最后鉴于天气太热,又走得太累了,我决定先去吃个午饭。
      我要求去得月斋吃饭,因为得月斋里的香蒸椰子鸡太好吃了,我可是嘴馋了很久,好不容易才出了来,我当然不会错过这次机会。
      我都还没走进门,店里的小二就迎了出来:“两位公子,是要吃饭还是要住店。”
      “当然是要吃饭”小召说道。
      “是,是,两位里边请。”小二忙点头哈腰道。
      我得意洋洋地扇着手里的折扇,抬腿就要进去。
      谁知道这时店里传来一阵闹哄声,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被两名壮汉抬了出来,那乞丐手和脚都被人控制住,他的头发乱蓬蓬地,脸和衣服也是黑一块,黄一块。他双目紧紧闭着,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像条缺水的鱼。
      那两名壮汉把乞丐往地上一抛说:“真是晦气,给我滚远点,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那乞丐本来就已经很虚弱了,此番被他们扔破瓷碗似地扔在地上,只发出了一声闷哼,曲了曲身子也没再动。
      我摇了摇头,叹了口气,这世道还真是在哪都一样,有钱就是上帝,没钱就得挨穷受饿,甚至活着等死。
      那两名壮汉拍了拍手便要进去,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出声阻止道:“慢着。”
      那两名壮汉停下脚步,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你们先把他扶进去,先拿些吃的给他,然后给他准备个房间,再找个大夫。”
      小召拉了拉我的手,那两名壮汉也一脸有趣地看着我。
      小二看了看我,为难道:“公子,你看我们这打开门做生意的,眼看这人快要断气了,要死在店里那得多晦气。再说公子是明白人,何必把这麻烦揽上身。”
      “那总不能见死不救。”在二十一世纪,别说人了,就是一只猫的生命都是那么地珍贵。要我不管一个人的死活,那肯定是做不到的。再说我从小是个孤儿,我之所以能活到今天,靠的不也是社会上广大爱心人士的帮助,所以今天这事我管定了。
      我用眼神示意小召去把那乞丐扶起来,又拿了一百两银子伸到那小二的面前:“这样如何?”
      那小二双眼立刻大放金光,旋即赔笑道:“公子您请稍等,这事我还得跟老板说说。”
      他说完便一烟溜小跑进去,果然有钱还真能使鬼推磨。
      不一会儿,老板出来了,他看了看乞丐,又看了看我,气定闲游地说道:“公子,你说这乞丐已经气若游丝了,若是救得回来还好,若是救不回,这丧葬费…….”他用手掂了掂银子,又望了一眼乞丐。
      不就是要银子吗,我又从兜里掏出二百两银子给他,他眼珠子往右一转,也不说话,似乎在思索着什么非常为难的问题,我只好继续给他掏银子。大哥,你要多少钱你说啊,现在可是人命关天的时候。
      最后我足足付了五百两银子,那老奸巨猾的得月楼老板才答应收留了那乞丐,还笑嘻嘻地说:“若是那小哥好起来,定会在得月楼给他安排份工作。”
      我在心里大大白了他一眼“哼,你不过是看着人家长得还算人高马大,想要一个便宜劳动力而已,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心里打什么如意算盘。”
      我在心里暗暗发誓,下次我在也不穿那么华丽的衣服出来逛了,免得被奸商宰肥羊。
      那乞丐吃了点东西,虽然还没醒,但呼吸已经平稳下来。大夫又给他看了病,说虽然身上多处受伤,但好在并没有伤到要害,只是长期以来缺乏营养,导致身体虚弱,休息几日便没事了。
      悬着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小二又端了一盆水进来给他檫洗。
      我双手托腮看着大夫开药,小召又给我倒了杯茶,我慢慢地喝着。那小二忽然“啊”地一声,差点没有把我们的耳膜给震破了,他颤抖着手,指着床上的病人,牙齿嗑得吱吱作响:“他……他…….他………”
      我看着那小二神色震惊,以为出了什么事,忙走过去把乞丐的眼皮翻起来瞧了瞧,也没能瞧出个所以然来。大夫又帮他诊了脉,只说病人脉搏平稳,并没有什么大碍。
      居然没事,你激动个毛线啊。小召骂道。但是那小二似乎还没从震惊中醒过来,又伸着颤抖的手指,指了指乞丐的脸。
      我捧着乞丐的脸,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端详了一番。恩,面如冠玉,眉目清亮,睫毛又长又翘,鼻子又高又挺。睡相嘛,即安详又平静,呃…………虽然这词用得有点怪,不过总的来说他就是个让人看着挺顺眼的男人,比官锦城那总是一副狂妄自大的模样好看多了。
      想不到这原本黑不溜秋的乞丐竟然长得这么好看,也怪不得小二那么震惊,不过比起吃饭,我对这个倒没有什么兴趣。闹了大半天,我还没吃饭呢,肚子也开始咕噜咕噜地唱起了空城计,我伸了伸懒腰对小召道:“小召,我们去吃饭。”
      我刚一转身,手腕忽然一痛,我猛一回头,看见床上那乞丐居然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他的眼神竟带着寒烈之气,像无数冰凌朝我刺过来,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不过只一瞬他又紧紧地闭上了眼,他神情很痛苦,似乎在小声嘀咕着什么。我的手被他紧紧地抓在手里,我用力挣了挣,没想到他一个气息奄奄的人力气竟然这么大,最后在小召的合力帮助之下,我才挣开了他的手。不过我的手腕被他捏的那个痛啊,都淤青了,我愤愤不平地瞪了他一眼。不过这事我当然不会放在心上,最后还给他留了一些银子,才跟小召举着步子去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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