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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   等我们吃完饭,太阳都快下山了,我心满意足地饱吃了一顿,摸了摸肚子,长啸一声:“真饱啊。”
      吃完饭,我们又喝了一会儿茶,正准备要离开,小召忙拉住了我的右手,又示意我不要出声,我只得重新坐好。我顺着小召的目光往门口看去,只见逆光走进两个人,这两人化成灰我都认识。官锦城穿着一身粗布灰衣,极尽低调,正往我这边走过来,他身边跟着一位同样身穿粗布长袍的俊朗男子,这男子正是那天拦住我和小召的人,叫李一舟。我连忙用扇子挡住脸,只露出一双眼睛,小召也假装低头喝茶。等他们径直从我们身边走过,往后院的住店区走去,我才松了一口气,手心都捏出了一把冷汗。
      可是不一会儿,又走进一位男子,只是这位男子身材娇小,皮肤白皙,走起路来弱柳扶风似的,以我多年的经验打赌,这位肯定是女扮男装。这位女扮男装的女同志同样是穿着一件粗布灰衣,连服饰都那么统一,再次以我多年的经验打赌,她与前面的那两个人肯定是一伙的。
      我肚子里的好奇虫子被大大地勾了起来,要尾随过去一探究竟,但是小召却抓起我的手拉着我就往外跑,一口气竟了跑了五里路才停下来,我累得气喘吁吁,不过这一跑倒消化了不少。
      我一肚子的问号,比如官锦城怎么会忽然出现在得月斋?那女扮男装的又是谁?那乞丐为什么满身的剑伤?我隐约觉得这些事透着古怪,又说不上是什么。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头脑乱糟糟的,像一团乱麻。不过我更不明白小召为何忽然间拉着我疯跑,于是给她投去一个疑惑的眼神。
      小召咳了咳“据我观察,当时跟我们坐在同一间屋子吃饭的,有一半是殿下的人。”
      “我怎么没看出来。”
      “殿下的人袖端绣有宋梅,不仔细看很难发现,不过我看到的也只是一小部分,那些隐藏在暗处的有多少人就不知道了”
      “也就是说,若是当时我一时冲动真的去跟踪那位姑娘的话,那么我们也许会死无葬身之地。”我恍然大悟,到底什么事值得官锦城如此重视。
      小召点了点头,看来每次遇到官锦城十之八九都不会是好事,他的事我还是不要去深究的好。
      当我和小召迈着乌龟似的脚步走到城西郊外竹林的时候,已是月华初上,暮色四起,四周竹影沉沉,萤火低飞,远处传来几声蛙叫,像是走进山林水墨间,又伴有微风,心情还真是凉快。
      沿着竹林小径往竹林深处走去,经过几处拐角,一座二层高的竹屋赫然出现在眼前,因着门前点着灯,所以特别引人注目。
      我跟小召拾阶而上,门已经关起来了,这倒不像星辰的风格,以前他连外出都是大门敞开的,所以我一度对他家从未发生过失窃感到万分好奇,真怀疑他是不是在他家周围布置了暗卫、保镖之类的。
      门轻轻一推倒是开了,小春子正撅着屁股擦地板。星辰是个洁癖,每隔三天必须把屋子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擦洗三遍,连竹子缝也不放过,必要做到一尘不染,一叶不沾,所以自从他两年前把小春子捡回来,小春子便成了个专业擦地板的。
      小春子见到我,抬起头憨憨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冬姑娘,你来啦。”
      我拍拍他的脸:“若是你再叫我冬姑娘,就别怪我叫星辰把每三天一大扫除,改成每天一大扫除,保证让你累得像条哈巴狗。”
      他用抓着抹布的手挠挠头,一脸认真:“但是我觉得冬姑娘比藤姑娘、离姑娘好听多了。”
      我决定了,我要叫星辰把他的员工性别改成女的,然后再给他做个工作卡,署名就叫春姑娘,让他去哪都戴着,叫他一辈子都娶不到好姑娘。
      我在屋子转了一圈,星辰不在。
      “你家公子去哪了?”
      小春子一边擦地板,一边头也不回地说道:“公子他几个月前去了天灵山采雪莲。”
      “去了几个月!”天灵山在墨北国最北端,是墨北国境内最大的山脉,山顶常年冰雪覆盖,险峻非常,但是因生长地一种极其珍贵的灵药-----千年雪莲,所以各方人士趋之若鹤,大有不顾生命危险上山采药的人,但是真正能从天灵山中采到雪莲,又能活着出来的人少之又少。但是星辰更疯狂的事都做过,所以他会去天灵山采雪莲我并不觉得奇怪。他以前也经常去很远的地方采药,少则十天,多则一个月,决不会超过两个月便会回来,他这次竟去了几个月,我担心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小春子看出我的疑虑,说道:“冬姑娘无需担心,公子他前几天来信说他在途中遇到些事,所以耽搁了,过不了多久便会回来。”
      那倒是,星辰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每次外出都能毫发无损地回来。但是我还是不放心,决定给他写封信。
      小春子给我准备了笔墨,又开始低头擦地板,还真是个专业搽地板的。
      我拿着笔寻思了很久,最后提笔一挥写了一大串:冬听闻星不畏艰难险阻,毅然上山采药,一去便数月,万里云空,春去夏来,雁字来几回,音信却无凭,冬深感不安,特以此信致星。不知星胡萝卜带够了没,大白菜又带了几箩筐,一别数月,想必星所带胡萝卜已发芽,大白菜也已烂光,汝现下必为口粮之事感到万分苦恼。余深知汝一路必是跋山涉水,千难万险,所带银子怕已用光,汝既不会捉野兔,又不懂抓小鱼,厨艺更是让人捉急。不过汝无须怕之,千思万想之下,冬想到一万全之策,星若再遇到投怀示好之女,汝大可用汝之美色~诱拐之,路上既可以照顾汝之饮居,又可陪汝聊天解闷,如此汝之婚姻大事亦可迎刃而解,岂不妙哉!妙哉啊!
      我把信摊在桌子上,等待墨迹风干,小春子已经擦完地板了,他走过来看了一眼幽幽说道:“冬姑娘,小春已经让小乌带了一千两银票给公子。”
      好吧,浪费我表情,不过我又懒得重新再写,把信卷成一小卷,塞进小竹筒内,又把竹筒绑在小鸦的脚上“去吧,小鸦,把信带给你家主人。”
      小鸦“啊”的一声,扑腾几下翅膀,带着信消失在夜色中。
      小乌和小鸦是星辰养的两只乌鸦,既听得懂人话又会送信,可比鸽子强多了。
      以前我觉得星辰是位世外高人,不过越发深入了解了之后,我觉得星辰就是位怪人。例如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方法把两只乌鸦训练得比邮差还要精确;例如他可以把自己关在药房里一个月不出来,只吃生胡萝卜、生大白菜度日,也不知他在里面捣鼓什么,因为他从来不让我看;例如我从来没见过他从事过任何工作,却总有花不完的钱。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很多,就是十根手指头也数不完,我曾经一度发挥侦探本色对星辰进行了一番调查,最后什么也没查出来,只能说星辰就是位怪人,就喜欢做怪事。
      记得刚认识星辰,是四年前的一个冬天,墨北的冬天常常伴有风雪,天地间白雪皑皑的一片,他坐在一棵梅花树下弹琴,琴音悠扬深远,背影孤绝冷傲。长发半束,身披白裘,说不出的意境悠远,飘飘欲仙。
      我呵着冻僵的手对小召说:“这肯定是位世外高人,遗世仙殊。”
      小召点点头,深以为然。
      不过后来我可对他的印象大大地改观。记得他第一次请我们去他家吃饭,桌子摆满了生大白菜、生胡萝卜,那时我还深以为他是位遗世仙人,饮食习惯跟我们这些凡人自是有所区别的。我又看了一眼他灵动如水的双眸,白皙细腻的皮肤,心想菜蔬生吃,既保持了菜肴的原汁原味,口感清脆,又使蔬菜中的各种维生素、营养物免于高温破坏,怪不得把他吃得像水捏出来似的,清灵秀美。于是一阵风卷云袭,连根菜叶都不剩一根,我大大打了个嗝,胃里直泛酸水,那个苦啊。
      星辰看得我吃得一脸如痴如醉,筷子竟“彭、彭”两声掉到了地下。
      看来本人的吃相太过粗鲁了,我不好意思笑了笑“你家还有菜吗?我去帮你洗些来。”
      不过他显然很激动,忙摆手“不!不!不!不用。”又一脸期待“小冬会不会厨艺。”他问得小心翼翼,好像怕一不小心踩中地雷似得。
      在下不才,虽然厨艺算不得上精湛,不过家常小菜还是会几个的。
      他一听说我会就更激动了,忙拉着我的手去厨房给他做菜,那神情比小孩子见到糖还要兴奋,简直与他仙人的身份相去甚远。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我也不好拒绝。不过他偏要来帮我打下手,叫他生火,他瞎搞了半天连个火星子都没点着,倒是把厨房弄得一团乌烟瘴气,呛得我眼泪都出来了。叫他洗菜,他把菜放到盆子里,噗通两声便捞起来了,连掰都没掰。叫他切菜,他硬是把自己的手指头给切了。想不到竟然不食人间烟火到之地步,我都不知道他怎么活下来的。
      最后我给他炒了个萝卜,一个大白菜,又弄了个白米饭,我看他的吃相也并不比我好多少,一阵狼吞虎咽,统统一扫而空,连菜汁也不剩。
      他似乎心满意足地用白手帕揩揩唇,又微笑着对我说:“小冬下次能不能给我做个肉菜。”
      原来仙人也不尽是吃素的,“难道你不是爱生吃大白菜跟胡萝卜么?”
      我这么一问,他以为我不愿意,眼睛里立刻浮起一层水雾,滴溜溜地在眼眶里打着转,像要滴出来似的“我都已经半年没吃过肉了,半年啊!”他剪着手,对着一扇竹墙,一阵长叹。
      这下我呆了,原来他生吃蔬菜不是因为要保持美貌,而是因为他不会厨艺。害的我刚才吃得那么津津有味,现在肚子里还泛着酸水呢。
      我一肚子的怨气,他看我一言不发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忙道:“不过小冬放心,我不会让你白干的。”
      他走进一间屋子,不一会儿抱出一大堆东西“这是我历经千辛,从极寒的雪山之巅摘来的千年冰莲,你闻闻是不是觉得气味清幽,冷香沁骨,绝对正宗。”他捧着一团轻飘飘的白莲花给我闻,我忍不住打了个哆嗦,这么冷的天,连个火盆也没有,能不冷香沁骨吗?
      “这是百年老参,气味甘幽,略有微苦,参型优美,可花了我不少功夫挖来的,绝对正宗。”他打开一个长盒子给我看,一股山参特有的香味缭绕一室。
      之后他又拿了很多东西给我看,不是灵芝就是老参,都是奇珍异品。
      “只要你给我弄吃的,这些东西都给你了。”
      我大大地震惊了,我活了那么久,这些东西别说摸了,连看都没看过。看来这人还真是不食人间烟火,不懂市场行情。
      最后我当然乐呵呵地全数收下,那可比白花花的银子还要珍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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