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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六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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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实无聊,她便开始自我娱乐,“九,九十九,九百九十九,九千九百九十九,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
“一千一百一十一万一千一百一十一千一千一百一十一百一千一百一十一。”那时候的一茴普通话不算流利,总是被极具影响力的地方乡音给带走,而尚璟之又最喜欢跟她比绕口令。
黑化肥发挥灰化肥,是她一辈子都跨不过的坎儿。璟之嘲笑她:“千一茴,你好歹也是A大中文系的高材生啊!普通话不过关也就罢了,绕口令都不会,真不知道你当初是怎么被A打录取的。”
说是巧合也不尽然。一茴是当年G城的语文单科状元,总成绩中上,报考A大也全凭侥幸。A大以理科学院闻名于A城,其中文系是A大的冷门系,每年报考的人数不多,而像一茴这么有文学天赋的学生不多。
提及普通话,她都不好意思提,补考三次才勉强过关,她老师都为她捏了一把汗。
“黑化肥发挥灰化灰。”还是败在肥字上,灰肥,肥灰,傻傻分不清楚。
西山斜阳,足足一个多小时也不见尚璟之追来的身影,裸露在外的胳膊和小腿被林中的蚊子咬的满是红包。一茴坐不住,又继续向前走,她就不信她走不出去。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天边一抹余晖,正渐褪颜色,黄昏晚霞逐步被墨色替代,暮色笼罩大地,霎时林间安静不少。一茴开始着急,恐惧徐徐由心而生,虽然可以按照北极星的方向摸索着出去,可是她忘了自己是有夜盲症的啊!
“嗷呜”,不是还有狼吧!阵阵寒风吹啸,山中温度本就比城里低,况且还是秋天,身着单薄的衣衫,一茴略显发冷,手已冻僵,她仍在坚持摸索。
“尚璟之,你在哪里啊?尚璟之……”她开始竭力呼喊着他的名字。
在最缺乏安全感的此刻,第一个想起的人,竟还是你——尚璟之。
“我愿意做你黑夜的眼睛。”
“把手给我,为你护航,保你安全。”
满耳皆是他的吴侬软语,不经意间,她哭了。泪水划过她白皙的脸颊,说好不再为你流泪,却始终无法释怀。
“一茴。”尚璟之站在她身后唤着她的名字。一茴小跑投向他的怀抱,泪水浸湿了他的衬衫,他紧紧的将她抱在怀中,时间就此凝固这一刻,天地间唯有他们两人,相依相偎。
你我相拥,携手相伴,只愿此刻,永远不更。
璟之窃喜,其实他一直都跟在一茴尾后,等待着最佳时机的出现。这告诉我们:千万不要和商人玩儿心理战,否则会输的很惨。当然,除了机遇,还要自己创造机会,比如刚刚的狼嚎。
“尚璟之,你跑到哪里去了,你知不知道……”貌似是她先乱跑的,璟之很享受怀中人的投怀送抱,也不反驳,顺着她的话,“是是是,我再也不会离开你了。”
一茴意识到情形不对,连忙推开他,某男险些被这突如其来的力道推到。
“离我远点,不要趁人之危。”
趁人之危?也得要那个人给他机会啊!璟之苦笑,目不转睛的盯着一茴,沉默不语。除了均匀的呼吸气息能感应到他的存在,一茴甚至不知道他在哪个方向。
璟之用手在她眼前晃晃,确定一茴看不见。一茴急了,“尚璟之,你倒是想想办法,该怎么出去啊?”
突然,一束光芒冲击她的眼球,是手机上的手电筒,璟之试探性的询问,“这样能看见吗?”
“扑”,没等一茴回答,灯光瞬间灭了,手机显示,自动关机。寂静几秒,一茴扯着璟之的领口,河东狮吼,“你为什么不充电啊?”
不幸中的万幸,今夜天上虽然没几颗星星,不过有一轮明月,明晃晃,亮堂堂。
两人在林子摸索了近半个小时,终于寻到了一处人家。狗吠两声,主人闻声来瞧,正看见一男一女相扶而行。因一茴不肯璟之拉着她走,所以崴了脚。
主人家是一对约莫三四十岁的的夫妇,璟之付了他们两千块钱,当做是房钱。农村人大多淳朴,憨厚,收了那么多钱,自当好生接待他们。
“我看他们也饿了,不如我去给他们炒几个菜?”妇人同丈夫商量着。
“也好,两千块钱就住一晚上,他们亏,也显得我们小气。做人还是要厚道一些。”
刚收拾好的灶头重新开锅,用柴火烹煮的饭比天然气要慢的多,两夫妇折腾到半晚上才睡下。
由于只有两间睡觉的屋子,一间是那对夫妇的,另一间是他们儿子的,而且只有一张床,一茴不好意思再麻烦人家,便接受了只有一间屋子的事实。不过仍效仿了梁祝,中间隔了一堵书墙。
临睡前,女主人李大姐抱了两条棉被给他们,“乡下地方,你们城里人肯定睡不惯,山里夜凉,这是我刚换好被套的两条被子,你们就像将就使着。”
“大姐说的哪里话,我也是农村人,从小就习惯了。只是,这位是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可能会不习惯。”
“谁说我不习惯啦!我好歹也在农村呆过两个月。”
那快乐与痛苦并存的两个月,是璟之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回忆。
初次带璟之下乡,那感觉就像是在拍《变形记》,他从一个家财万贯的少爷蜕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好青年。开始对农村的各种厌恶,嫌弃和抱怨,最后化为舍不得。
“尚璟之,你敢再没有出息一点儿吗?这些苦都受不了,还妄想去抢回公司,就算让你侥幸抢回来,估计也会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吧!”
一茴的普通话虽不流利,但口才不差,在一茴某种变态手法的激烈下,璟之总算是有所收获的度过了农村两月的生活。
第一天,打扫砖瓦老屋,由于太久没人住,所以灰尘积了厚厚的一层。
“干嘛不住在宾馆?”累趴下的尚大少爷患上了暂时性失忆症,说话都不经过大脑了。
“少爷,这里是农村,哪儿来的宾馆啊。”
“那可以住在农民家里,我们付他们房租不就行了。”阔少爷的想法就是与穷人的与众不同,然而他现在只是个落难少爷。
“你要是有钱可以自己去,反正我没钱。”实验证明,有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
“千一茴,你不觉得提钱很俗吗?”
“需要钱却不提钱的人岂不是更俗,我承认我俗,活在凡尘俗世之中,俗是人本性,不是吗?”不愧是A大文学系高材生,说的话总是那么有道理。
一茴拿着扫把乱轰,灰尘滚滚,扑面向璟之而来。“休息够了干活去,千家不养闲人。”
可怜少爷的身子,下人的命。一茴是第一个对尚璟之呼来喝去的人。
由于没有被褥,一茴带了帐篷和睡袋,两人迫于无奈挤在一张帐篷里面。一茴指着璟之,做出警告,“告诉你,离我远点儿,否则……”
“得了吧,就你这样的,我还瞧不上呢。”
一晚过去,璟之不幸的身上除了红疹,一茴嫌他大惊小怪,递给他一支药膏。小时候,她每次回乡下,身上都会出湿疹,原因是乡下湿气太重,所以一茴以防万一准备了好几支药膏,岂料自己没事,尚璟之倒长的满身皆是。
“这什么药啊?能用吗?不行,我要去医院,乡下总该有医院吧!”看来她还是低估了尚璟之的王子病,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少爷,即便是失去了耀眼的王冠,却仍不改本性。
而一茴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的人,起码对尚璟之是这样。她将药膏扔在一旁,不顾璟之要死要活的哭天喊地,便去收拾东西。
等一茴用了一个小时收拾好东西加之用过早饭后,璟之还在那里纠结要不要擦。“尚璟之,你快点收拾一下,待会准备出发。”
“还要去哪里啊?”
“去奶奶家,快点,还要走好几个小时的路呢,赶上吃午饭的时候到。”她瞥见他手中的药膏,估计还是放不下少爷面子。
“这里不是吗?”
“当然不是,奶奶家还在那座山后面。你快点。”顺着一茴手指的方向看去,最高的那座山的后面,他吞咽的一口唾沫。我滴个妈呀,这是要人命啊!
爬到半山腰,璟之气喘的厉害,他二十多年的运动量加起来都要比今天的多吧。“千一茴,你确定不是在整我吗?”
“你可冤枉我啊!没看见我也在爬吗?呼,真够累人的。”她可是全按照尚董事长尚申,也就是尚璟之他老爸的遗言办的。
“希望你能将璟之从歧路上引回正道,如果他改正了便将这把钥匙交给他,如果他仍然执迷不悟,那便由你拿着这把钥匙去找何律师,他会明白该怎么做。虽然我认识你不到两个月,但我看人向来没错,我相信你的能力。璟之就拜托你了。”
尚申至死都想着儿子,这样伟大的父爱让她有什么理由不去帮助尚璟之。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像尚璟之这样十指不沾阳春水,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公子哥,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劳力教起。
“我也有健身,桌球,高尔夫也不赖啊!”某男申诉。
“哦,可你还是提不起两桶水。”某女嚼着橘子,不顾某男的小可怜。
这是对他男性尊严的践踏,试过挑水,他就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二十多年的饭算是白吃了。看一茴轻而易举的提的两桶水在他眼前悠悠飘过,天边飞过一只乌鸦。
到达奶奶家,奶奶早已经将午饭做好,璟之累的脚发软,懒得动。一茴其实也累到不行,鉴于要做个好榜样,还在坚持,拖着璟之吃饭。
因嫌弃饭菜味道不佳而饿了好几顿的尚璟之,在用尽体力后,开始狼吞虎咽的狂吃,饭菜被一扫而光,奶奶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
酒足饭饱,一茴帮着奶奶洗好碗筷便回房睡觉。走了几个小时的路,不累才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