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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顾晚小时候性格是大大咧咧的。
      但凡有一点像个娇气的小姑娘,她也长不到那么大。
      孩童时期受尽欺负,上了学也并未有所好转。班级里大多数孩子的父母都是铁路上的职工,大多都知道她的家境,于是大多数的父母都教导自己的孩子“不要和没爹妈的孩子玩”。
      小孩子是一张纸,父母和老师的言行会影响他们。由于学校和父母的纵容,有一些不知轻重的男孩子,经常以欺负顾晚为乐。被打的次数多了,当正义和公平得不到声张,唯有学会自己保护自己。
      顾晚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学会了打架。
      她发现,只要自己拳头够狠,牙齿咬的够紧,就不会有大孩子敢轻易来欺负她。尤其是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当她把学校小霸王胳膊上的一块肉咬下来的以后,职工小学的学生基本上都是绕着她走。
      当然,她也为之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当被她咬的满身是血的男孩的妈妈,看到了自己儿子的惨样的时候,狠狠地给了她一个耳光。她的左耳耳膜撕裂,有了听力障碍。
      后来饶雪漫有写一部名叫《左耳》的小说,顾晚还特意买了一本珍藏起来,那也是她唯一买过的、女孩子会看的故事书。

      大概是因为小时候过得太苦了,挨的打太多了,所以在二十六岁的顾晚的眼里,腿上那些个小伤都不是伤。
      可是在麦可琛和医生的眼里,女孩子的腿上似乎不该留疤,于是还安慰了她。
      “这段时间不要吃酱油,”护士帮顾晚的腿上了药,“也不要沾水。”
      “真是对不起!”麦可琛在旁不停地道歉,“你的车我帮你修好,不不不,我重新帮你买一辆。什么牌子的自行车比较好?安吉特怎么样?”
      “安吉特?”顾晚愣了下而后反应过来,“是捷安特吧?”她纠正男子,随后又说:“不用了,太好的车招偷。”
      麦可琛十岁多就随父母去了美国,只有每个寒暑假回国内陪陪家里的老人,虽然说着中文,但对国内很多事情都不算了解。
      他今年上半年才和陆帜伦一起回的国,只听周围的人说,在国内开车碰擦了非机动车是一件很倒霉的事。不仅可能要面对敲诈,还有可能要吃官司。而且通常情况下,都是开车的负全责。
      因而听到顾晚说什么都不需要他负责的时候,他还是有些怀疑。
      “真没事?”他问。
      “真没事。”顾晚笑了,大眼睛光彩熠熠,“我不是那种会让自己吃亏的人。”
      麦可琛悬着的心刚放下,却又听眼前的人说:
      “不过,我有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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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帜伦回到家时已经快晚上八点了。
      他一天都没有吃饭,胃饿得有些不舒服。下班时候又堵车,他胃口又全无。
      不曾想心情不好的他,回到家的时候又看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你怎么在这?!”他看着围着围裙拿着拖把在拖地顾晚,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麦可琛听到陆帜伦的声音,从房里走出来。
      “哟,回来了。”转头他看到了拖地的顾晚,显然也吃了一惊,“你怎么这副扮相?快坐下来,腿上伤还没好呢。”
      “没事,”顾晚回答着麦可琛,看着面色不好的陆帜伦拘束了起来,“我只是想和你谈谈,没别的意思。”
      “谈什么?”陆帜伦扯着脖子上的领带,一脸不耐,“我们之间有什么好谈的。”
      麦可琛颇有些玩味地看着两人,觉得这语气分明是吃醋生气的汉子和软萌妹子之间的斗嘴。于是八卦之心暴涨不止。
      “你真不记得了?”顾晚看着冷言冷语的陆帜伦,急切中带着些许慌乱,“‘朝花向晚,人世何堪生死望’?”
      这怎么还对上古诗了?麦可琛越看越觉得有意思,恨不得抱桶爆米花搬个板凳坐下来看。
      不过当事人并不打算在他面前上演年度感情大戏,陆帜伦瞥了麦可琛一眼,忍耐着因身体不适而产生的怒气。
      “拿好你的东西。”他说,“这里不方便,我们出去谈。”
      “别呀,”麦可琛制止了他,“这么晚了出去喂蚊子吗?况且小晚腿还伤着呢。”
      小晚?听到麦可琛亲昵的称呼陆帜伦挑了挑眉,不禁对眼前的女子更反感。
      顾晚也有些讶于麦可琛的称呼,但她此刻注意力全都放在了陆帜伦的身上,因而并未多言。
      “行了,我回房间了,你们俩好好谈。”麦可琛深谙陆帜伦的性格,知道自己在场是打探不到什么了,于是知趣地回了房,只是在关门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看了眼客厅里气氛诡异的两人。
      陆帜伦的表现和前几日在楼梯间相遇时一样,他绕过了顾晚,径直走向客厅,就给了顾晚一个冷漠的背影。
      “什么事?说吧。”他把自己甩在沙发上。
      “我……”真要开口的时候,顾晚却失语了。
      她该说什么呢?
      说我叫顾晚?
      可是她已经自我介绍过很多次了。
      陆帜伦等了半天没听到身后的人开口,微微侧头看了过去。
      昏黄的灯光下,顾晚杵着拖把,几次见到的大眼睛此刻微阖着,像是陷入了沉思,竟也流露出了一丝安静的气质。
      陆帜伦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暗笑自己真是饿的眼花了。
      顾晚会安静,那真是见鬼了。
      他这样想着突然愣了神。
      “我……”两人同时开口,打破了沉寂。
      “我见过你?”看着顾晚的表情,像是证实了自己刚才的猜测,“我们之前见过。”说到后面,陆帜伦已然是肯定的语气。
      “你想起来了?!”顾晚没料到对方会说这话,一时间惊喜之情溢于言表。她欣喜地来到沙发前,看向男人。
      然而她激动的心情冷却了下来。
      陆帜伦英俊的脸上没有表情,他嗓音冷冰冰的同样不带有任何感情:“‘朝花向晚,人世何堪生死望’,原来你就是那个“顾晚”。”

      顾晚失眠了。
      她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上半夜陆帜伦近乎绝情的话。
      “十五岁之前的事我不记得了,”他说,“不记得,也没兴趣知道。”
      可怎么会没兴趣呢......顾晚想不通。
      “十五岁前能有多大的恨多大的爱,”陆帜伦的不以为然的表情将会在未来很长时间出现在顾晚的噩梦里,“况且那十五年只是人生的一小部分,失忆的后十年我过得很开心。”
      顾晚闭上眼睛,她觉得心都不会跳了。
      她依然能清晰的记得十年前分别的时候,少年的陆帜伦握着她的手郑重对她说:"顾晚,你是我生命里最重要的人,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此生最珍贵的时间,连死亡也不能淡化这种感觉。"
      可十年后已然成年的陆帜伦却隔着茶几看着她,眼睛明亮映不出她的倒影。
      “不要试图从我身上找当年的我的影子,”他说,“你找不到的。这只会是徒劳。”
      十年前他们曾一起面对过世人的嘲笑。顾晚朝男孩分享过她的家,她的外婆,她的床,她所有青少年的情感。
      十年后长大的男孩却告诉她,他不记得了,所以这些东西他不在乎。
      怎么能不在乎呢。
      顾晚想不通。
      那也是接近八年的时光啊。
      是青春。
      也是她坚持至今唯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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