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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一九九七年的冬至有点冷。每周三的下午是铁路子弟小学的大扫除日。和往常一样,下午第二节课后,班级里的孩子们就拿着扫把和抹布喧闹了起来。
      “顾晚!你去哪儿?!你玻璃还没擦好呢!!”
      劳动委员沈胖子的狮子吼在耳后响起,中气十足到不需要回头顾晚都能想象他红着脸朝自己怒吼的样子。
      “我擦好了!”顾晚用大声的回答掩盖自己的心虚,她用袖子狠狠地抹了抹玻璃上的手印,示意自己真的有在劳动,可目光却穿透了玻璃,飘到了窗外。
      “顾晚你别动!你别又想溜!!”看出了顾晚的意图,沈胖子站在讲台上对她喊,“我要去告诉丁老师!!!”
      切,谁不动谁是傻瓜。
      顾晚偏过头冲讲台上的人做了个鬼脸,抓了书包,踩着为了拖地而放在过道里的凳子,跌跌撞撞冲向教室的后门。
      “丁老师你快来呀!顾晚她又跑了!”小胖子扯着嗓子,晃晃悠悠地跑到教室前门,边盯着偷跑的顾晚,边向着走廊那头的教师办公室喊。
      去说吧,去说吧,顾晚想,反正丁老师也不管我。这样想着,她脚下的步伐更欢快了。
      九岁的顾晚可算是这子弟小学同龄人里的小霸王。她父母在她三岁的时候就去美国淘金,留下了铁路上分的一室一厅的房子,把她托付给了的外婆。
      这一去六年多,杳无音讯。
      而顾晚的外婆,是个六十岁、身子骨坚朗的老太太,心有些大,是铁路职工区这一带的传奇人物。
      外婆张氏的母亲家在民国时期是这一带的大户,后来日本人来了,家财散尽。十六岁时,她嫁给了当地一个消防员,可婚后第二年,第一任丈夫就死在火场里,还没孩子,她就成了烈士家属。后来组织上给她介绍了一位早年丧妻的铁路职工,两人就搭伙过起了日子。可好景不长,生下顾晚的妈妈后不久,顾晚的亲外公——张氏的第二任丈夫也因病去世了。迫于生计,无奈之下外婆张氏带着女儿又嫁了一次。第三任伴侣活得时间还算长,这位外公比顾晚的外婆要大一轮多,九五年去世的时候七十出头一点,那时顾晚六岁多,还有些印象。
      可是外婆张氏的名声却在当地很不好,常有爱在人后嚼舌根的老婆子说她“命硬”、“克夫”、“没福气”。
      虽然外婆嫁了三次,但顾晚的妈妈顾莉莉却是外婆张氏的独生女。纵使家里条件再不好,外婆还是让自己的女儿念了书。
      顾莉莉成绩好,人长得俊俏,个子也高,虽然顾晚对妈妈没有印象,但看照片,也确实是觉得自己的妈妈是个大美女。八三年的时候顾莉莉被民航招收做了空姐,也算是当年本地的大事一件。
      在北京,顾莉莉认识了顾晚的爸爸邱鹏。
      顾晚的父母八七年结婚,顾晚八八年十月出生。九零年初顾晚的爸爸邱鹏有机会出国,就带着顾莉莉去了美国。这就是顾晚对自己身世的了解。
      至于她为什么叫顾晚而不是邱晚,她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
      她的父母对她而言就是个名字,从她记事起她没有和父母见过面,甚至,只和母亲顾莉莉通过一次电话——九五年三外公去世的时候。
      被名声不好的外婆带大的、没有爸妈在身旁的留守儿童顾晚,从小就会被院子里其他的孩子欺负。
      被大孩子拿剪刀剪过头发,被大人们嘲笑没爹妈,被推推搡搡,甚至有一次被同院子里的一个小偷小摸的坏孩子诬陷偷东西,失窃的人家不由分说地拽着顾晚的头发扇了她两个嘴巴。
      顾晚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有时候自己什么都没做过,就是错了,又似乎,她隐隐约约的觉得,她的存在就是个错误。
      可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外婆却说,“人生在世,总是要吃些苦头,有的人吃苦吃在前面,有的人吃苦吃在后头。”
      顾晚听了不以为然,外婆你这大半生,净吃了苦头,没享过什么福气。
      外婆笑了,那双粗糙的、饱经风雨的手摸着顾晚的头发,告诉她,“有些人生来就注定享不到什么福,可是却会带给别人福气。带给别人福气是好的,是积了德,下辈子自己才能享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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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帜伦觉得自己上辈子一定是欠了她的,所以才会被眼前的女人一直纠缠不休。
      “陆先生好巧!”那个原本脸色苍白却因见了自己好似打了鸡血般亢奋的女人扒着他的车,“你说这是不是缘分呢,要不我请你吃个早饭吧。”
      “你哪儿勾搭上来的孽缘啊?”说话的是陆帜伦的好基友兼生活司机麦可琛,两人在美国是穿一条裤子的好兄弟。
      陆帜伦由于视力不佳,原来在美国有用车的时候都是麦可琛开车,他坐副驾。两人回国后,陆帜伦买了车,却几乎不碰,上下班都是麦可琛当司机接送。这个早上,他们和往常一样出门,不过是因为听了交通台播的实时路况,为了躲避前方的拥堵而改了条线路,就在下高架拐弯的时候和旁边蹿出来的自行车发生了碰擦。
      麦可琛一个急刹,本来闭着眼休息的陆帜伦一下子惊醒,忍不住骂了句粗话,两个人都是又惊又怒。
      “别特么的撞到一个老太太就玩完了。”麦可琛白着脸下了车去查看骑自行车的人。
      自行车是擦着副驾的车门而过,陆帜伦虽然没看清骑车的人,但似乎是个年轻的。
      他解开安全带,手刚碰到门把手,就看到一双手扒着玻璃,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透过车窗看着自己。
      眉眼间竟然有些熟悉。
      “陆先生你还记得我吗?”手的主人说,声音隔着玻璃进来听着有些闷,“上次在源泽写字楼的楼梯间里,你救过我的。”
      陆帜伦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他皱着眉头,放弃了下车的想法。
      麦可琛绕到副驾驶那边,看着女子贴着玻璃朝车内的人说话,有些奇怪。
      “这位女士,你还好吧?”刚才一撞虽然自己已经尽可能的避开了,但毕竟人家姑娘是血肉之躯,磕碰是难免了。
      “没事。”顾晚活动了下四肢,可眼神却还牢牢锁定在车里的人。
      麦可琛见状更好奇了。听这姑娘刚才的话似乎老陆之前救过她,这英雄救美的桥段怎么没听当事人说过啊。
      于是他格外殷勤起来。
      陆帜伦虽视力不佳,但不瞎,看到了好友一副蠢蠢欲动的表情就暗叹那琛狗子又要犯二了。于是果断下了车,欲要结束这个事故。
      顾晚看见陆帜伦下了车,便住了嘴,瞪着大眼睛看着他,可止不住满眼的欣喜。
      陆帜伦之前坐在车里,看到顾晚的样子本以为碰擦的不严重。可下了车才发现,顾晚的小腿和膝盖都破了,白花花的腿衬着,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麦可琛也看到了,他把前轮已经变了形的自行车扶了起来,对着顾晚说:“骨头没伤到吗?我们带你去看看。”
      顾晚一听,很高兴。
      陆帜伦摸了摸右侧车门上的刮痕,看了看表,快九点了,于是冲着好友道:“你送她去吧,顺便把车送4S店,别走保险了,我还有事。“
      麦可琛知道陆帜伦赶着去新公司报道,也知道对方不喜欢去医院,于是点了点头:“那晚上呢?”
      “我自己打的回。”说着,陆帜伦从车里拿了自己的包。
      “你不送我去医院吗?”顾晚听明白了,她有些不死心,“我腿疼。”
      陆帜伦这才仔细看了看眼前的女人。
      她今天穿得很休闲,T恤和运动短裤,左手手腕是一大串夸张的手链。可她和瘦,是那种接近病态的瘦,配上苍白的肤色,让人看着难受。
      虽然是自己的车撞了她,但归根结蒂还是因为顾晚自己不守交规,所以陆帜伦并没有太多愧疚的感觉。
      “他叫麦可琛,”他开口,“今天他开的车。你有事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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