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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凝眸(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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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当我和向辰历经多年两地分居并最终在一个临海城市安定下来,他总是按捺不住那份喜悦的高热,每每神经质地拉住我的手,随之莫名冒出一句“终于在一起了,真好”或者“有时想想,缘分这个东西真的特别奇妙”之类的感慨。
“世上七十多亿人口,我们却相隔一年出生在同一个国度,向后是拼命求学,所以才有可能在高中时与明华同班,而你与她相遇在N大。那天你偏偏胃疼,恰巧善心的她又去给你买饮料,于是丢了手机,再借你的手机给我打过电话,而我那时正巧无缘接听,才有了后来亲自给你回复的可能……”
足足花了十分钟,他才将我们从出生到相遇再到共处的脉络串联起来,滔滔不绝的最后,回过头来看着我,脸上居然浮现点后怕的神情:“要是其中哪一点出了错,我们就可能不是这样的结局。”
他极少有那么感性的时候,简直让我有些招架不住。见他如此,我的心也跟着扑通扑通地跳起来,幸福感来得后知后觉,简直险些让人溺毙其中。
其实世间许多事,如果深究与细想,必然能察觉出点玄学的味道,所以英明彪悍如大科学家牛顿最后也会因为不能人为解释的种种而转向神学寻求一个答案,更遑论芸芸众生中的我和他。
作为一名教授英文的教师,我的思想却绝对的传统,从不信上帝或耶稣,虽然偶尔会将“My God”之类的挂在嘴上,或许连本土的佛祖和菩萨也是不信的,即便也会在事情紧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如果非要找出一个信奉的支点,大抵许多中国人会说那个支点就是自己,虽然因之时常被外国佬认为中国人缺乏信仰,我却是不太能够苟同这一诟病。如果再往深处探讨,必然牵扯“信仰”二字的定义,那就是哲学意义上的诉说,坚涩难参,作为一介平凡,我必不会自寻烦恼。
如今话题扯到这里,已经有点越走越远的危险。其实心中所想,无非就是我也一直信奉自己,或许是因为生活一直大体顺遂的缘故。即便如此,在我和向辰这件事上,与其说是缘分使然,不如说是他的持之以恒和人格魅力打动了我,如果非要归功,那只能是得他的努力和付出,因为从一开始,情况并不如他后来记忆中的那么欢快。他是个凡事乐观的人,这与我的秉性不能说完全背道而驰,却也相去甚远。
…… …… …… ……
那晚到了最后,送明华到了女生宿舍楼下,离开之前,她将手机归还与我,说要是有人打回来,让我代为解释,让她的同学与她在网上取得联系。
后来倒是真的陆续接到几个电话,男生还好,简单问过原由便挂了电话,女生倒是麻烦一些,对我和明华的关系好奇无限,纠缠着盘根问底。后来烦了,我就早早地关了机,简单洗漱爬上床准备睡觉。胃疼实在厉害,我没有心情做任何事情,包括耗费半个小时去医务室拿药。
结果到了那天晚上的后半夜,我就尝到了侥幸的苦果,生生被腹中翻搅痛醒,呻吟出声。等到室友唐润之发现我的异常,我已经在被子深处缩成一个虾仁,满头满身的湿汗,话都说不利索。
第二天唐润之还曾压着胸口连连惊叹:“昨晚你简直要吓死我们了。脸色苍白似鬼,出气多进气少,痛得咬手背也不呼救,简直是不要命了。想不到你看似文弱,忍痛能力却是杠杠的,这要是放到解放前,肯定是一名优秀的革命党。”
那时我正躺在市立医院的病床上,据说是急性胃炎,生生被我拖了三天,抢救后我是无知无觉,害得室友被医生骂得狗血淋头。
经过治疗和一夜睡眠,我的精神头也好了不少,靠在床头听唐润之的抱怨,嘴上不断致歉,心里却有些暖洋洋的。
唐润之正是我们班上仅存的另一名男生,也就是我们班班长。伟人的名和伟人扮演者唐国强的姓,这是他在首次自我介绍中的措辞,来自河北,长得高大威武,自然而然被选为班长。或许与伟人“沾亲带故”,天生一副领导架势,将班级事务管得很好,心细,也难免啰嗦一点。
“我替你向辅导员请了三天的假,你好好在这里留院观察,医生说你现在不能乱吃东西,更不能喝凉水,床头这个保温杯里是刚灌的开水,你要渴了自己喝,中午我给你带一份粥过来。我得回学校一趟,有个党会。张斌他们大概还有半小时会过来,这段时间放你一个人在这里行不行?”
事无巨细,统统交代一番。听得我感动又好笑:“你是不是照顾筠子照顾得心应手了啊,我又不是女孩子,哪有那么娇气,不用你那么小心翼翼。”
唐润之斜了我一眼,不太赞同道:“就你这小身板,也比女孩强不了多少。再则说,你也那么大一个人了,居然还能将病拖得这么严重,还说你会照顾自己?要我说,就该找个人来管管你。”
看着他高大的形象,有心想要反驳一句,最后也只得无奈笑笑。谁曾料到,他无心之言,竟一语成谶。
“呐,这你手机,我给你带过来了,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
又倒出小半杯水晾在一边,如此这般,他终于离去。我一扭头,就见隔壁床的大妈一边剥桔子一边笑叹:“真是个心细的人啊。”
我点头同意,喝过水,点了开机键。不一小会儿,手机震动片刻,便有不少未接来电提醒,都是陌生号码,唯有一条短信静静地躺在信箱:
你好,请问你是不是昨晚十点给我打过两通电话?不好意思那时我正在工作,没有听到。后来我回拨给你,你却关机。如有急事,请回复,谢谢!
发件者:向辰
诧异于短信的长度,其实有点难以想象一个男生会有那样的耐心来编辑短信。要在于我,一句“见你昨夜十点未接,见信请回”便能表达清楚。
一半出于好奇,一半因为无聊,我也躺在被窝慢条斯理地给他回复短信,尽量详情道:“我是明华大学同学,她昨天丢了手机,但要组织高中同学聚会,所以借我的手机联络你们。让你在网上与她联络。如有急事,我也可代为转告。”
不一会儿手机震动,回复果真没有令我失望,挺长:“谢谢你同学,请你转告她,我会在周六晚上十一点左右上网。谢谢!”
果真是耐心十足啊,看来还是个夜猫子,我无声地笑了,没再回复,准备在舍友赶来之前睡一个回笼觉。
再次接到他的短信是在那个周日早上,作为一天里第一条蹦进我信箱的短信,时间显示是前一天的23:22,这次内容倒是简洁不少:“才得知你生病住院,盼早日康复。”
那时候我已经出院两天,胃也好了七七八八,不知道是明华没有给他说得清楚还是怎么回事,看到这样一条短信,还是出自陌生人之手,心里难免闪过一丝怪异的感觉。那丝感觉又很快被碗里的牛肉粉香味盖了过去,想了想,还是简单地回复了“谢谢”两字,不料很快收到多出一字的简讯。
看着那中规中矩的“不用谢”,真是感觉世界都奇妙了。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向辰就是那样一个人,懂礼又讲究。比如,我给他打去电话,他从来都会先挂掉,然后给我回拨过来,理由是可以让我节省一点话费。后来看到他接家人或者长辈电话,也一向如此。笑过他的穷讲原则,却被他一句“说明那时候我就有先见之明,将你当作家人对待”给堵了回去。
他所谓的“那时候”,指的就是我们还未正式见面之前。
2005年的寒假,我接了两个家教的工作,每天裹得粽子般出门,往返两个小时的路程去给学生上课。两家小孩隔得不远,一个高三男孩,一个初二女生,上午下午分别两小时,报酬尚可,至少心里一算,等到过年回家,够我给父母和妹妹各添一套衣服,至于老哥,几年不曾回家,险些把他的脸也忘了个干净。
中午时分,我总是习惯性去一家快餐店点一份套饭,找个角落的位置吃完,继续窝在那里等到下午一点半。那天也是凑巧,心血来潮地跑进一家老麻抄手店,因为不太能吃辣,要了微辣,结果第一口就给辣得够呛。很久以后,向辰也曾去那家店里吃过一次,满头大汗地抬起头来,满足又无奈地说:“好吧,我现在相信,四川的微辣都是骗人的。”
咳嗽许久,老板娘好心地给我端来一碗煮混沌的清汤,上面还撒了一些绿油油的葱花和香菜,馨香四溢,闻上去格外可口。草草乱喝一通,就感到包里的手机震颤,取出来才发现是个陌生号码,打开一看,居然是那个向辰的短信。
那个时候国产手机的质量真是令人忧心,内存很小,导致我总是隔一个月都得清空一次短信箱,所以,要不是看到那招牌式的“发件人:向辰”,大概会将之视为垃圾短信处理。
只是短信内容和垃圾也没啥区别,看了险些让我嘴里的一口浓汤当场喷溅出来。
“以后去饭店别吃免费赠送,今天我要去盛汤,被老板制止,说,那只是给客人喝的。”
说得倒挺隐晦,却不难理解。不可避免地给呛了一回,看看向辰的短信,又看看剩下的大半碗汤,我有些无奈地举手要了一杯温热酸梅汁,然后有些郁闷地给他回复短信。
“大哥你学的不是神算专业吧?!”
“怎么?”
“刚喝了一大口老板赠送的面汤。”附带一个喷火的表情。
“呵呵,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害羞的表情。
呵呵你个大头鬼!我在心里冷笑,继续吃我的抄手。
过了一会儿,又有一条短信进来:“你也喜欢吃面啊?”
“不喜欢。”
“那你说喝了面汤?”
“不是非得吃面才有面汤喝。”
对方似乎困扰,过了几秒才发来一个问号。
那个时候我想,这哥们是真的挺闲啊。恰巧我也需要打发时间,于是接着跟他掰扯。
“抄手。”
“那是什么?”
我有些无语问天,这要我怎样给你解释啊!后来想起明华曾提到过的北方食物,于是回:“类似于你们的馄饨。”
“哦,在F市也叫云吞,我知道了。”外加笑脸。
“你在饭店工作?”
明华从没在我面前提过向辰,所以我不知道他的任何信息。我曾就读的是国家重点高中,还在实验班,所以极少同学毕业后没有考上大学。这样问出口,后知后觉地发现一点不妥当,来不及补救,他已飞快传来消息:“不啊,寒假兼职而已。打算给妹妹和爸妈买身过年的衣服。”
“……”
我是多么想回他一句:“真是英雄所见略同。”
最后,也仅是客气道:“不错,挺有孝心的。”
“呵呵,谢谢。我要去忙了,以后再聊。”
过了一会儿,又补发一条:“对了,我是向辰,明华的同学,你还记得我吧?”
“啊。”
“明华告诉我你叫边南,好特别的姓。”
“是挺少见的。你不是要去忙?”
“哦哦,就要去了,再见。”
后来也曾和向辰聊起那天的事情,他说那天他其实是给朋友群发短信,没想到还能收到我的回复,更没想到还能相聊甚欢。
我瞥他一眼,不以为然道:“恐怕是你一个人甚欢吧?”
向辰呵呵直笑:“那时候我已经给你道过谦了,你不能现在才来秋后算账。再说,我真是无心之过,谁知就那么凑巧。”
眼见他又有往缘分二字上扯的趋势,忙岔开话题:“那时候你给我的号存的什么名儿?”
“明华的大学同学?”
我点了点头,名儿倒是中规中矩,是他的风格,却也不由奇道:“居然能存那么长的名字吗?”
“摩托罗拉嘛。”
见他神气的表情,我呛他:“打小就知道崇洋媚外。”
“所以找了个教洋文的媳妇,呵呵。”
“呵呵你个大头鬼,谁是你媳妇?”
“好吧好吧,我是你媳妇,老公~~~”
“……”我被他喊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向辰绝大多数时候是一本正经的,偶尔卖个萌耍个宝,简直让人无力招架。
“我怎么觉得你一发嗲,我就觉得你很厚脸皮?还有,不要糟蹋我的家乡话。”
这次,换向辰无言以对,无辜又委屈的小眼神看着你,简直让人从头麻到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