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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凝眸(1) ...


  •   当我真的将一杯咖啡放在书桌上,面对电脑,写完序章又打下“第一章”三个字的时候,却陡然断了思绪,过去的种种如雪片纷至沓来,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开始这个故事。或许每一个人都觉得属于自己的故事是最特别的一个,所以才想给它一个最特别的开始,反而不知道该如何开始诉说,才能渲染出那一份“独一无二”。

      慢慢的,我停下翻飞的手指,对着这一页新的白纸冥思苦想起来。

      也不知过了多久,窗外的蛙声渐渐明亮起来,我却仍是毫无头绪。身后偶尔传来键盘敲击的声音,那是向辰在画电子板的线路图,只有极少的时候他会敲一下键盘控钮,所以,当很久没再听到动静时我也没有太放在心上,直到一只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才受惊地跳了起来,因为身高差距,即便是站直了身体,我也只到他的耳背高度。一抬眼,正对上他浅粉却又丰厚的唇,上面尤自沾了些咖啡的水迹。老人说有这样唇形的人一般比较厚道与可靠,或许是有几分道理在里面的,我想。

      “吓到你了?对不起对不起”忙不迭地一手替我顺着背,一手滑稽地在空中打着圈,“宝贝回来,宝贝回来。”

      听说这是H市独特的叫魂方式,如果有人惊吓过度,自己或者旁人便可一面打着回来的姿势,一面高喊谁谁回来。如此这般,便能令人快速从惊吓中解脱出来。在我的家乡是没有这样的风俗的,所以第一次看到他这样安抚我的时候,我几乎给他严肃的表情笑个半死,早就将惊吓一事忘得干净。这么些年他总是这样,到现在我也大概免疫了,不仅不觉得好笑,还能为之心底一暖。
      笑着抓住他的手,忙说自己没事,视线瞥到他打开的笔记本页面是花花绿绿的各种线路。这些天他总是忙到深夜,也不知道那么一小片芯片到底有多大乾坤,可以让人因之废寝忘食。

      “忙完了?”

      “快了。”

      “每次都这么说。”

      重复着每天几乎一模一样的对话,他露出一惯带点歉意的笑容。

      这小半年里,他接了几个外单,我习惯性陪着他熬夜,理由也用得正大光明——这样才能心安理得花你的外快,堵了他总是催我去睡的嘴。

      “刚看你愣神半天,干嘛呢?”他岔开话题,看到页面上那孤零零的三个大字,突然笑起来:“这是卡壳了?”

      我撇了撇嘴:“没办法,我的专业是英语,不是中文,所以,文采有限。”

      我一直崇拜脉脉,喜欢她笔下导演镜头般美好的意境,曾不止一次对向辰自怨过自己的文笔,被他以“人家说不定是中文系的”这样的理由安慰过多次,习惯真是极为可怕,到现在我也习惯性用这种毫无新意的借口给自己找台阶下。

      听了我的苦恼,他只是笑着肯定:“的确,我们的故事就是独一无二的。你的纠结是对的。不过,你仔细想想我们的开始,难道不觉得那就是独一无二,好像冥冥之中已经被上天安排好的吗?还有谁有我们一样的巧遇?既然要写开始,那就从那天开始吧,我记得很清楚,是2005年的冬至。”

      我曾抱怨过他的啰嗦,却不得不承认他其实口才了得,劝人也总是一点即中,好像,他所有在行文方面的缺憾都成倍地补偿给了他的雄辩本领。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曾经,他为了给我写一份情书,足足憋了小半月才写完三行字,最后却是从网上抄了很有多关缘分的言论,诸如“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之类的,占去了不到一千字的情书的三分之二。

      情书在手,被我用揶揄的目光看着,那时尚且青涩的他,举手无措得满脸通红,小声嘟囔辩解:“你不要为难理科生。”

      “你可以这样开头:佛说,前生500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修百世方可同舟度,修千世方能共枕眠……”

      他的记忆力超群,很多年前写过的句子他还一字不落地记得如此清楚。

      “……反正文章不是大都可以引用名言警句开头的吗?还有,咱们感情这么好,共处十年,基于这个典故,连题目我也给你想好了,就叫500的N次方凝眸……”

      一席话,听得我先是一愣,继而大笑摇头,“大宝,这可不是写议论文!还有,你个没有想象力的理科男,哪有篇章题目取那么数字化的名字?这是快要笑死我了,简直就是宝贝,太让人可乐了。”

      我被他的想法逗得大笑不止,他却被我的大笑弄得老脸胀红。

      等到彻底安静下来,我已经毫无形象地瘫坐在扶手椅上,向辰靠着书桌,一边捏着我的耳垂玩,一边面露遗憾,声音悠悠道:“好容易我脑洞大开一回,费了很多脑细胞的,真的不能用吗?”

      “唉,很好,你的建议给了我很大启发。”我心有所动,仰头看着他,再次肯定道:“真的,骗你小狗。大宝真棒!”

      “骗你”和“小狗”之间的停顿略长,然后附赠一个飞吻。向辰被我夸得有些忘乎所以,根本没注意到我在语速上用的一点小伎俩,然后兴高采烈地去继续他赚外快的攻坚大业。

      后来他偶然看到我第一章的题目,还很盘根问底地追问为什么明明说好却又不用他的建议,被我用晋江无法显示数字版的500的N次方为由给骗了过去。

      …… …… …… ……

      其实不太记得2005年冬天的N市是否寒冷,因为地处中国的南部,靠近北部湾的地方,常年气候适宜,冬天几乎从不下雪,至少在我的记忆中一向如此。在去过向辰家乡以前,我从不知道原来南方的城市较之北方城市而言,是那么个让人留恋和宜居的好地方。

      只是打小出生并成长在南方的我,那个时候依旧畏寒,冬天便早早地穿上了防寒服,有时看到那些穿着小短裙露着一大截美腿的女孩子也忍不住在心里佩服万分。在这群我一直佩服的人当中,就有明华,乍然听来很挺男性化的名字,却真正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长得很漂亮,瘦高个,一阵风都能吹跑似的弱不禁风,却极为爽朗外向。

      那是一堂有关中国文学的选修课,因为好些天一直隐隐胃疼,我便提前半小时早早躲进教室,本想找个安静的角落假寐一会儿,却意外碰到同样早到的她,左右没有相识的人,她就自然坐到我的身旁。

      打过招呼,她便一直没停下话头,从她吃不惯南方米饭辣食所以饿得形如杨柳到北方的大碗烩面和胡辣汤,再到班上哪个女孩儿和班长热恋,似乎话匣子一打开便止不住她的滔滔不绝。

      其实她的声音清脆悦耳,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很令我这平卷舌不分的人羡慕。只是在我胃疼的当口,哪怕是天籁之音我恐怕也无福消受,后来情况愈发糟糕,太阳穴因为一点噪音便突突直跳,疼得脑仁就要炸开,却也只能默默咬牙忍受。

      “哎,边南,你怎么性格这么内向?班里四十六个同学,就你和班长两个男生,在我们眼里可是比那国宝还要珍贵,可你这半天也不说一句话,换个心思脆肉的女孩儿都要被你的冷淡给气哭了……唉,你怎么回事?脸色这么难看,还出了一脑门的冷汗,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谢天谢地,大小姐你终于发现我的不妥了。我心甚慰地看了她一眼,忍耐道:“胃疼。”

      明华惊得就要跳起来,瞪着一双大眼道:“胃疼还来上课?请假不就得了?又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专业课,吃过药了吗?”

      她的脸上写满急迫和担忧,见她如此,忙不假思索地答:“吃了吃了,估计是药效上来的慢。我先趴会儿,等一下就好了。”

      其实是一直拖着没去医务室,因为打针吃药是我生平最恨。

      闻言,明华赞同地点了点头:“那你睡吧,睡着的时候药效会更好……要不我去给你买杯热饮喝喝,估计会舒服许多。”

      闻言我几乎是吓了一跳,惊于她的体贴,又诧于她的自来熟。同班一年多,我们搭过话的次数两个手都能数得过来,记忆中的闲聊恐怕也只有这一次。我不知道是不是北方女孩儿都这么热心和不拘小节,总之是一边心里受宠若惊一边急切地拉住了她的袖口,阻止道:“不用不用,歇一会儿就好,我……我这会儿也没有胃口。”

      她扫了一眼我抓住她的地方,欲言又止,这让我受惊般撤回手来,却惹得她哈哈一笑,“哎呀,你们南方的男孩子比女生还要容易害羞。”

      这时我也觉得自己大概是反应过度,讪笑着反驳:“大清朝以后就不兴连坐了。”

      她有些不可思地看着我,继而笑道:“想不到你话少,还蛮有幽默细胞嘛。”

      我不想再和她话语揪扯,忙转了一圈脸趴在桌上,丢给她一句“睡了”。

      四周终于安静下来,一手枕头,一手按住胃的地方,不一会儿竟真的昏昏欲睡。

      再醒来时是因为老师宣布上课,奇怪的是我的身旁已经不见明华,横扫教室也不见她的人影,唯有那本搁在桌面的书说明她还会回来。

      那会儿我的精神因为浅眠好了许多,也就打起精神听讲。那天老师讲了什么内容已经记不清楚,倒是模模糊糊还能忆起明华再次进来时制造的骚动。她的个子不低,即便猫着腰走,也足够醒目。倒霉的是文学老师是个五十出头格外严谨的教授,看见她手里拎的东西,当场就有了动气的征兆,猛然喝住明华,语气不善道:“迟到也就算了,居然带吃的东西到课堂。你大几的?知不知道学校的规矩?”

      偌大的阶梯教室,听讲的,不听讲的,如今都目光灼灼地看住明华,刚才还嗡嗡直响的空间顿时诡异地安静下来。毕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教授呵斥,明华也似乎愣住,缓缓直起腰,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讲台上神情严肃的老师。

      看清她手拎的东西,我几乎是怀着感激和内疚的心情举起了手:“报告,闫教授,她是因为我胃疼才跑去给我买暖胃的饮料,不是故意迟到。”

      战火转移,所有人又不光炯炯地盯住我看,那种被人审视的感觉令人极不舒服,好容易消掉一点的胃疼又有了卷土重来的势头。几乎是下意识地将抬手揉了揉胃,或许是我脸色的确苍白,或许是这个手势不像作假,闫教授脸色稍霁,打了个让我坐下的手势,依旧严肃地重复规则:“上课不能吃东西。”

      “知道知道,这就是给他外敷的,刚边南有说,他胃疼吃不下东西。”这时明华突然笑着说了两句,不用小心翼翼的弯腰,便噔噔几步跑回座位,因为毗邻过道,也免去继续制造混乱的可能。

      后来那两杯热饮,真的被我抱在怀里暖胃,因为教授的目光总是隔三岔五地看将过来,害得我想趴一会儿都没有可能,只好直挺挺地坐着,将那堂课从头听到了尾。就因为这个乌龙,反倒让我成为班级中闫教授最先记住的一名学生。

      后来挨到下课,我和明华一起出了教室,往宿舍的方向赶。因为身体原因我不得不放慢脚步,明华也遛着步子陪我走,却又在某个瞬间猛地回过头来,欲言又止地看着我。

      她脸上突然羞涩和犹豫的表情让我也立刻紧张起来,感觉连隐隐作痛的胃都呈绷直状态,大概任谁在那种场合都会联想到些有的没的。明华总是出人预料,见我如此,她倒先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唉,边南,你这表情实在是太逗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样逗比的表情,耳根子却迅速串烧,整个脑子都被她笑得嗡嗡作响。

      周围的行人纷纷投来诧异的目光,这让我的窘迫又增添一分。

      等到她好容易勉强停住笑声,我只觉得过了半个世纪那般漫长,生平第一次觉得女人真是恐怖的生物,你永远猜不对她的心思。

      “其实,其实我只是想借你的手机用一用。”明华艰难地保持脸色平静,怕我再次误会,又急急忙忙地解释:“这可不是搭讪要号码哦,咱们虽然说话次数不多,但好歹是一个班的,有通讯录这个东西,我老早就有你的号码。我这是因为,因为刚出去溜达一圈,手机那么寸地就被人偷了。”

      后面的话,她说得愈发犹豫和缓慢,看得出她的不情愿。

      “我也不想让你觉得我冒失,但是,我要组织今年的高中同学聚会,需要和一些同学取得联系,所以……”

      “是刚才出去买热饮的时候掉的?”我心情复杂地问。

      “唉你不要多想。是我口渴想要喝水,顺带给你带了一杯,你不会真的信以为真,以为我是特意给你买的两杯饮料吧?”

      摇了摇头,我将兜里的手机摸出来递给她,“不管怎样,谢谢你的热饮。你随便打吧,明天给我也行。”

      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手机,国产波导,后来不幸在第二年的夏天遗失在了淄博的北苏。

      后来那十多分钟的路程,明华一直在不停地拨打电话,也有几个号码暂时无人接听,她便让我在她的通讯本上打上一个叉号,其中便有向辰的名字。只是那时我不知道后来的一切,也仅仅将之视为一个普通代码,毫不留恋地在后面打上一个大大的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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