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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写文渊源 ...


  •   最先接触“耽美”或者“同志”,大概是在2006年的春天。新校区的二期建成,我们这些挤在八人一间宿舍的大二学生在听闻搬去新区可以享受六人一间房的时候自然是感到欢欣鼓舞,早早就开始打包收拾行李。那个时候就开始很喜欢写文字,因为没有自己的电脑,也就信手涂鸦到一本厚厚的笔记本里,久而久之,居然快要写完整整一本,闲散的故事,讲述一群中二时期少男少女的感情纠葛,那个时候我还只知道“言情”二字。

      很不幸,那样一本耗费了我众多心神的半成品小说终究是遗失在了搬去二期新宿舍的途中,总之是,等到在新居一切安排妥当,赫然发现那个褐色笔记本踪迹遍不寻,心里伤得不行,本想趁着记忆鲜活的时候提笔再写,却又久久提不起动笔的兴致。

      那个时候专业课不多,又性格内向,除了舍友,几乎再难有更宽广的交际,久而久之,闲散的生活无聊透顶,既不想动笔,就改行开始看小说故事,并一发不可收拾,几乎是两天一本至少10万字的小说。

      如此这般过了大概两个月的样子,一次计算机课上,匆匆完成老师布置的编程,开始争分夺秒地下载小说到MP3里。或许是因为阅读量的增加,对小说的故事情节,尤其是文笔好赖,就变得格外挑剔。于是在某个页面输入“经典小说推荐”之类的字眼,下面的回复很多,看得眼花缭乱。不经意瞥见老师走过来的身影,于是只好匆匆点击几个能下载的文件包,手忙脚乱地窗口最小化,然后开始装模作样地检查程序,扮演老师眼皮子底下的乖乖学生。

      结果那天晚上,我读到了人生中第一本同志小说《慕霆》。

      “我是一个喜欢和自己同性别爱人的男孩子……”

      时至今日,我还清楚地记得看到这一句时那种全身震颤的感觉。那种混着震惊和难以置信的酥麻感从心里深处某个地方骤然冒出来,顺着五脏蔓延,很快让我捧着MP3的手指也跟着抖了一抖。现在想想,大概用现下一个流行词更能形容那时候的内心激荡——毁三观。当然,这样的字眼并不意味着当时的我对同性恋者有什么异于异性恋者的别样情绪,仅仅是一种形容而已,更不可能预见自己会在不久的将来成为那特定人群中的一员。

      近55万字的小说,耗了我三天三夜的不眠不休,到如今已经遗忘了几乎所有的故事细节,却仍能记住在看到慕霆登上开往老家淳安的列车而振宇在站台上紧紧追赶的情节,想到那个悲情画面时,自己哽咽出声的难受。

      因为一个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而了解既而体谅一群人,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文字魅力所在。后来也陆陆续续看过一些同性题材的小说,比如蓝淋的《双程》,风弄的《蝙蝠》,暗夜流光的《十年》等,后来知道了淡蓝,在上面看到另一篇不甚出名却令我久久不能忘怀的同性纪实《庭前桃花开》。即便故事大部分围绕叶倾城的生活展开,很多是有关他婚前婚后的家庭纠葛,我却因为段左航的隐忍、深情和坚持爱上了这个故事。后来想想,我在所有的阅读中都似乎偏爱这一类男人,并容易为他们所感染甚至落泪,那或许就是一个先兆,虽然一直到那时,感情贫瘠的我还未曾爱过任何人,不论男女。

      这些年兜兜转转,已经彻底放弃了言情,看过来的耽美小说或者同性纪实少说也有上百部,量大,质量难免良莠不齐,确有一些始终留在了我的笔记本里,被冠以“爱过并爱过的故事” 的文件名,珍而视之,比如溯痕的《遇蛇》、偷偷写文的《将军令》、罪化的《花灯不堪剪》、花满筛的《精打细算》、Priest的《杀破狼》和《山河表里》……却唯有南康白起的《浮生六记》和《我等你到三十五岁》是从未读过却一直躺在这个文件档的小说。原因无它,只因作者本人为情所困并选择投江以寻解脱。

      我想,我能抵挡悲剧,却不一定能抵挡以悲剧结局的现实。

      因为怕痛,所以宁愿从不去触碰,这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不能说不好,却是少了一分争取的勇气。向辰曾经这样评价过我,被我一笑置之,面上不以为然,心里却全然接受。想想我和他这些年的种种,要不是他的坚持和争取,或许我们早就劳燕分飞,更或者,从一开始,我们就没有结实的可能。

      之所以会翻开南康大人这两篇文,源于一种契机,又或者只是心情烦闷到极点之后的自暴自弃,因为工作大体已经完成,闲来无事,又在写文的瓶颈期,每每不愿打开晋江账户,因为里面一溜儿的“未完结”,让人看了心情郁卒。

      看的时候外面正下着瓢泼大雨,向辰已经离开去了公司,徒留我一人在偌大的房子里,孤寂与烦闷侵染着我,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久久神游天外,不知不觉生出一点不真实的体会。我大概知道自己这个状态,时儿会发作一次,感觉提不起去干任何事的兴致,甚至觉得生活也变成一种虚无,全盘的自我否定,感觉不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向辰说我这就是闲的,他不无羡慕地这样说过很多次,因为他很忙,忙到脚不沾地,每晚加班到凌晨。

      所以我想提神,或者想让自己感受到自我的存在,那就找一篇值得看的悲剧,体会一下痛侧心扉,或许就会摆脱这种无所依托的境地,然后,就翻开了这两篇一直被我珍藏却未曾拜读的文章。

      其实仅从文字而言,整个故事并没有太让人心绪跌浮的情节,或许他和老公的故事,还没有《竹马竹马》里的齐景和言子书那般离奇与让人扼腕,却因为是非故事而让人将之作为“事实”对待。时常,看到《浮生六记》里两人开心的时刻,脑子里总会有个小人儿拿着喇叭跑出来大吼一通:看,他们如今这么好的感情,最后还是要断个干净,南康曾这么快乐,最后却抑郁而终……
      然后,整个心情都沉了下去,连带着那点快乐,也像烟花湮灭于黑夜上空之前的刹那绽放,美得让人心悸。直至后来,男友跑去结婚,而南康给他发去“我等你到三十五岁”的短信,还有他隐隐冒头的抑郁症状,都让看过这个故事的人心里沉闷到不行。悲伤像沾染湿气的盐巴堵在喉头,让人吞不下又吐不出,憋闷异常,却又掉不下一滴眼泪。

      向辰到家时,我便是这样要死不活的心情躺在被窝里,耳边是呼呼的空调冷气声。卧室门从外面被拉开的瞬间,向辰顶着一头汗水走了进来,“唉,瞧你这小日子,真是舒坦得令人羡慕嫉妒……”

      后面的话,在他看到我直愣愣的眼神时陡然吞了回去。

      “我看了一个故事……”我这样对他说,抱着被子慢慢坐了起来。

      他脸上的诧异褪去,即刻露出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几乎是肯定的语气问:“又哭了?”

      他一直都知道我这点小恶习,爱看小说且极易受影响,这被他无奈地称作“感情细腻且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我知道他对这其实相当的不以为然。像大多数男生那样,他不能体会我在这方面的感情泛滥,且不能理解,为什么一个生活已经不易的现代人还要因为别人杜撰的故事而哭天抢地——简直就是一种傻傻的自虐行为。只是他嘴上从来不说,只拿行动证明,譬如,他从来不看小说,拿“太忙”作为借口,而当他终于“闲”下来而我趁机递给他我最爱的小说后,他总是看了几行便做出一副昏昏入睡的样子。他的嘴上很留口德,又或者是从不曾在言辞上反驳我什么,但是我能知道他的想法,就像他也是最了解我的人一样。相识十载,朝夕共处三年,这或许是有过这样经历的人本该有的默契。

      我摇了摇头,有那么一瞬,几乎失去了继续交谈的念头。或许是察觉出我的古怪,他在我的身侧坐下,抬手压了压我被躺得翘起来的发梢,然后用一种略带担忧的眼神看着我。

      那一刻,我非常怀念那个甫一见面总是忍不住对我亲亲摸摸的那个向辰。可惜,时光追赶着我们前进的步伐,好多细节已经被生活琐碎带离了既定的轨迹。我们忘了曾经那份浓情与面对彼此时的小心翼翼,忽视和缺少交流让生活变成了一杯淡然无味的白开水。

      不是所有人都会为感情之变黯然伤神,我想我是个异类。日子过得越久,越是顺遂得不起波澜,越是感受不到爱的存在,里子就开始空虚,慢慢在内心深处崩开一条裂痕,然后以肉眼看不见的速度延展,最后导致信任之塔的崩溃。

      但是我还是对他讲了南康大大的故事,因为我不甘心,现实中的我们,只有我一人对这段感情背后的压力和可能发生的结局而惴惴不安。

      “南康后来在湘江投河自尽,他没能等到三十五岁。其实那年他才二十八岁。”书中的故事讲完,我告诉他现实的结局。

      整个过程中,向辰都听得极为认真且一言不发——在我再三强调这是真人真事之后,他看上去是真的受到了些许触动,微眯的眼睛里竟难得流露出一抹悲伤。

      我期待着他说点什么,他却用同样期待的眼神看着我,最终的结局就是我们相顾无言到气氛尴尬,又过了不知多久,他终于提起勇气问我:“你想告诉我什么?”

      他是个细心的人,表现在生活能力和照顾他人上面,但他却不是个心思细腻的人,体会不到人内心太过婉转的纠缠,他曾不止一次在我们冷战又和好之后看着我,无奈地说:“虽然我是真心道歉,为把你惹得那么不高兴,可我还是不知道你为什么会突然不开心。有什么的话,能不能直接告诉我,我到底错在哪里?”

      看到他被我折磨得一脸疲惫,每一次我都真诚地点头,却在又一次想要发脾气的时候将之前的承诺忘得干干净净,我想这大概和我的性格有关,不是随便说说就能改正得了的。久而久之,他也不再对我这方面有所期许。

      可是这一次,我问得很干脆:“你会不会突然跑去结婚?”

      问出这句话,我察觉到自己的乏力,连脸上平静的表情也似乎无力再去维系。我记得他是八月二十二的生日,离今天不过三个多月的时间,这一年他三十岁。在他的家乡,这个年纪还没结婚的人寥寥无几。

      向辰先是诧异,或许没料到我会回应得如此痛快,继而无奈摇头:“是我先爱上的你,我也不喜欢女人。你让我去和谁结婚?”

      听见这话,我下意识地想要反驳,动了动唇,却又将涌到嘴边的话按捺回去。不太想提,几天前的那个晚上他以为我已熟睡,偷偷跑去卫生间接听他母亲打来的电话,并在电话里烦躁又妥协地说:“我知道您的心思,妈我答应你会好好留意一下,不过缘分这种东西,也不是那么容易遇的。总不能为了让你抱上孙子,随便拉个女人结婚吧。现在我是事业刚起步……”

      明知是他安抚母亲的借口,却听得我一头冷汗。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子,虽然上有姐下有妹,却没人能替他满足让他母亲抱孙子的心愿。

      如今他可以拿缘分和事业搪塞,再过三年五载,当所有借口用尽,而他父母又年迈需要与他同住的时候,我们又该如何面对?

      见我迟迟不予回应,他又软言相慰:“你别再胡思乱想,说过会对你负责一辈子。”

      说着想到点什么,低低地笑起来:“现在我学乖了,知道怎样才能最快地让你无暇东想西想……”

      然后脱了上衣,欺身压了上来。

      近在咫尺,我闻到他一身臭汗,忙伸手去推,却被他结实的身体压得不能动弹,连呼吸都难,心里那点苦闷果真就被他压榨得七零八落……

      后来靠在他的肩胛,听着他擂鼓般的心跳,我征询他的意见:“我可不可以写一个半自传体,说说我们的故事?”

      他的手指一直在我腰间流连,闻言几乎是反射性地一顿,低头来看,见我一脸认真,他迟迟没有回应。显然,他迟疑了。我知道他是个很重隐私的人,除了他几个铁哥们,再没其他友人知道我们的事情。而我交际圈本来就窄,几乎没什么深交的朋友,自然也没泄密方面的压力。我们就像两只躲在壳儿深处的蜗牛,摈弃一切外界的喧嚣,过着竭力隐身的生活,不愿去想那壳儿是否足够坚实,足够坚实得能一直为我们遮风挡雨。

      “我只是怕有一天会将过去慢慢遗忘,现在的记忆好像已经大不如前。”我这般解释。其实心里想的,无非就是万一我们也走到了那一天,我不会寻死觅活,却一定会竭力忘掉这段过往,那么到了几十年后,释怀的我会记得向辰这个人,却必然因那一时之气模糊和他的过往。就像车祸失忆的人,丢失一段记忆,人生将不再完整。

      他捏我的鼻子,扯了扯笑道:“比我还小一岁的人,没资格谈老……既然你想写,你就写吧,只要你有事可做,别再胡思乱想。哦,对了,记得把我的高大沉稳和温柔帅气都描写得淋漓尽致。”

      “Peacock!”我笑骂。

      “什么什么?不要欺负我不懂英文,当初我可是过了六级。”

      “那又怎样,中级职称英语还不是考了刚巧60分,简直让身为英语老师的我无言以对……”

      有关这个故事的写作,就在我们互相挖苦的笑闹声中确定下来。而这个故事,会客观地记录我们生活的大部分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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