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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扑朔迷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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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南郊外,一片山清水秀,堤岸尽头,余音绕梁,一双素白纤手自琴弦上缓慢挪开,人也随之站了起来。“岑大哥!”女子微微一福。岑风几步走进兰亭。“绿荷,岑某如约而至……不算迟到吧?”“岑大哥忙里偷闲,能够来已属不易,绿荷又怎敢苛求。”“绿荷,一别经年,如今你过得可好?”“自姐姐离去之后,绿荷一人空守着偌大的水府,一日复一日,一年更一年,也无甚差别。”
“还记得你我小时候在戏园子里嬉闹的情景,那时候的你笑得天真烂漫。而如今的你眉目间多了许多沧桑和忧愁。这些年,你都经历了什么?”岑风关切。绿荷心中一阵揪痛,“不管经历了什么,一切都再也回不去了。不管是好是坏,冥冥之中皆有注定,即便是你我,也都在这命数之中,谁也无法挣脱。”岑风笑了,如此年轻水灵的一个姑娘,却为何如此悲观?
“绿荷,女大十八变,如今你都这样大了。”水姑娘一笑,“岑大哥,你如今已然平步青云,在京城刑部为官,绿荷实在是替你高兴。”“在其位谋其事,却也因此少了许多空闲,哪怕是出来与你叙旧,也是如此难得。”“岑大哥,你先坐下,听绿荷为你抚一曲可好?”岑风斜靠着亭柱,“洗耳恭听,请。”绿荷微微一笑,轻挪慢步地走向琴桌,点燃一旁的香炉,这才坐下。
一曲梅花三弄在指间流淌,绿荷忍痛弹完整首曲子。双手上的伤被自己掩盖得很好。岑风打了个哈气,晕沉沉地看向绿荷,鼓起掌来,“好曲,好曲……怎么突然犯困呢……”“岑大哥,大概是你这几日太过操劳,而琴音又有安神之效,你自然就犯困了。”绿荷向琴的方向看了看,而目光则是盯在袅袅白烟的香炉之上。“哦,的确,这几日是太累了。”
“岑大哥,有我在这呢,累了你就先歇一会吧。绿荷再为你抚一曲。”岑风顺势躺下,“好,我就睡一会儿。”“嗯。”绿荷点头微笑,琴音再起。不等一曲结束,岑风就昏睡了过去。停下手中的琴,绿荷走过去摇晃了下岑风,“岑大哥……岑大哥……”人已迷晕。绿荷打开香炉,灭了迷香。“对不起,此生,我再也不会相信任何一个男人。”
另一头,公孙礼一路去向了顺风客栈。“咚咚咚,青青,是我!”“进来。”公孙礼推门而入,“手好些了吗?”“我自己已经上了药,不打紧。”“青青,这几日你就好好在这里养着,尽量不要出去,倘若你出了岔子,我无法分身顾及。”夏立青轻笑,“我能有什么事?再说了,即便有事,我也是自己担着,不会麻烦到你。”“倘若你愿意,我便是你的广厦,既能避得夏暑,也能避得冬凉。”
“公孙礼!”夏立青恼羞成怒,“请你不要再说这样肉麻的话了,我真心受不了!”公孙礼抱住夏立青的脸,突然在其额头轻啄一下。在这个时候去惹一个发怒的人,委实不是什么明智之举。手不能动,立青便是一脚向毫无防备的公孙礼踹去!虽然吃痛,但是他脸上却是露出犯贱的笑容。“你究竟是来做什么的?”“好了,不闹了。我问你,你可知道茶寮小二是饶州人?”
“饶州我自幼就住在那里,十几年了,却不曾见过这个人。”“你可知他要杀你?”“他不是已经下手了吗?”“他在你身上下掌红麟时,并不知道你的身份。只是因为你知道得太多,在追查他。”“那他为何要对丁辰下毒手?丁辰只不过是我钱庄的一个小小伙计。”“他只是一个杀人工具而已,我想,他杀你不是因为你是夏立青,而是因为你是夏府小姐。”
“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是想图谋我整个夏府?”公孙礼目露欣赏,“不错,虽然这只是个猜想。但在事情未明朗之前,要多多留意自己的安全。倘若猜测兑现了,可能会有别的人来下手害你。”“那丁卯是何人所杀,后院被搜出的模具又是怎么回事?”“模具的材质与廖氏钱庄发现的一般无二,初步推断是有人借着廖氏一案的机会,趁机栽赃嫁祸,让夏府遭殃。”
“如此,立青多谢公孙大人的信任。”“我只信证据,但求事实,并没有刻意偏袒于你,何须相谢?”公孙礼站起身,打算离开,自己要去廖氏钱庄的杀人现场查看一下,来这顺风客栈,只是路过。“等等……”“嗯?”“岑风人呢?今天会来吗?”“你希望他来?”公孙礼的语气里带着点酸味。“哦,我知道了,你们都很忙。”“知道就好。”见公孙礼离开,夏立青狡黠一笑。
包裹好伤口,吃下一大碗桂圆红枣粥补血,立青拍了拍肚子,准备出发。在瑞王李颀回到扬州之前,自己得去一趟得意楼,留下自己的行踪,不然要他如何找到自己?公孙礼前脚走了没多久,立青后脚也出了门,不知道李颀是否已经回来了。李颀贵为王爷,常年包下了得意楼最为雅致的一间客房,即便是他外出许久,这间屋子依旧无人敢动。
得意楼内又是歌舞升平,一身男装的立青快速地寻到李颀的房间,将自己手写的一封信从门缝里塞了进去。四下里一看,没有人发现,嗯,很好。刚出了门口,便看见公孙礼疾步往回赶,身边多了名衙役,用小跑才能跟上步伐。“不好!”夏立青立刻转身避开,公孙礼从身边走过,竟然没有发觉!立青奇怪,他当真没有发现我?不,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天大的事情!
公孙礼回到府衙里,打开血书,“欲救岑风,先放谭紫。分毫伤之,加倍还之。今晚子时,城南兰亭。”于知府:“公孙大人,这封血书上插着飞刀,落在你房间的窗户上,本官见此立即派人去通知你。”“于大人,你最后一次见到岑风是何时?”“那时你我同在堂上审案,老夫记得,他岑大人就是半途走的。”“走,去他房间看看。”“请。”
公孙礼凭借自己的办案经验,用犀利的眼神在岑风房内扫视了一圈。于知府:“公孙大人,恕老夫眼拙,这岑大人的房间整齐有致,并无不妥,岑大人走之前也未曾留下只言片语。”公孙礼推开窗,发现了窗台上残留的鸽粪印记,“于大人,此地可有信鸽?”“府衙里是养了信鸽,都在后面的院子里,而且我扬州府衙的鸽子全部是训练有素,不该来的地方是绝不会乱飞的。”
“那如此说来,写血书之人之前可能是用信鸽传递了纸条,将岑风约了出去。”“公孙大人?你的意思是这起绑架是熟人所为?”“不错,以岑风的武功,只有他自己心甘情愿,否则要唐突地绑架他实在是……呵呵……笑话。”“那你如何处理这件事情?今晚子时。从府衙赶到城南骑马需要半个时辰,倘若在带上人犯或者部署兵力,至少要一个时辰以上。”
公孙礼仔细看着血书,听其说话,并不回应。片刻过后,“于大人,你可以从这血书上看出些什么?”于知府接过纸,也看了片刻。“公孙大人可是想考验老夫?”“说说看。”“笔迹柔和纤巧,是出自女子之手。纸质轻薄,是宣城纸。”于大人复又闻了闻味道,“奇怪,为何不见血腥味?”“她用的是朱砂。”“朱砂?哦,难怪。”“于大人,可还有别的发现?”
于知府拿着信再细看,公孙礼说道:“于大人可还记得送信的飞刀?”“不错,记得,与菜市口贩卖的刀具如出一辙,很普通。”“飞刀入木几分?”“老夫差人比对过,入木三分。”“不错,如此可见那女子手劲之大。有如此手劲之人为何下墨如此寡淡?”于知府将信纸翻过来,“果然用力不大。可,那又说明什么呢?”“说明这封信是左手所写!”
于知府惊讶,“左手?”“有二种情况,一是怕人认出字迹,二是右手有伤。然而从飞刀痕迹来看,只有第一种可能。她的字迹我们之间有人见过,是个熟人,故而不愿透露她的身份。”“可是会武功的女子,这扬州城里可不多啊……再说夏府小姐已故,还有谁能有这样的功夫?”“对不住,于大人,夏小姐活得好好的,说她已故是为了诓骗金桔认罪。”公孙礼微微颔首。
“活着啊?”于知府突然面露喜色,“呵呵,活着好,活着好。”一想又不对,“既然她活着,那这封血书很可能就是出自……”“不会,她右手有很重的伤,不可能使力,更遑论入木三分了。”“公孙大人,你说吧,我让衙役们候着,你看今晚上该如何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