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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前去赴宴 期待 ...

  •   阎王派石匠来砌好了奈何桥下的大窟窿。此事就此为止。
      在人间时给夕阳带了盒胭脂水粉回来,那妮子觉着好用,笑逐颜开。放了我一天假。那意味着我可以不用干家里的任何家务。
      我呆坐在三生石旁发愣,手里拿着一本古籍,心不在焉地翻阅。
      孟婆说家里的花插都焉了,叫我去采些花。趁着暂时没有魂魄过桥的空档,放下书渡到了彼岸边准备摘花。
      近来婆婆心情不好,我便遂了她的愿。原是夕言出门在外,几个月未归。他是地府里的司捕,专管地府里私自出逃的灵魂。
      阎王的手下爱将,孟婆的孙子,夕阳的兄长,我的阿哥。
      花婆遗落在彼岸边的菩提树种去年初春的时候爆了芽。不晓得是不是忘川河水添加了快速生长激素,那家伙今年已长成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了。好想高歌一曲,从前我俯视它的日子,如今已随时光慢慢死去。
      不过见证了它的整个生长过程,倒有几分似对待自己娇儿般,百般欣慰。夕阳说,再过几万年,它便可以修练成人。我甚是高兴。于是,呆头呆脑地一天喂它几顿水,结果差点成了杀树凶手。

      其实说白了,阿哥也不过是一个抓鬼的,劳碌命。比不上我一个守桥的悠闲。
      阿哥对我甚好,众所周知。小时候舞刀弄枪都是他在陪着我的。也是因为他这般教我,我的身子骨才能得此硬朗。
      这个仅年长我两万岁的家伙却总在我面前扮演父亲的形象。像许愿树一般,我有什么愿望都会尽全力满足我。小时候为我偷鸡盗狗,为我捉毒蛇,为我被狗咬屁股。
      那厮的至理名言就是:“好好好。要命都给你。就是别让我去给你摘星星就行了。”我表示不要他的命,因为留着他为我服务,也是极好的。
      为此,夕阳没少跟我翻脸,他哥老帮我欺负她。她甚至不止一次质疑,跟她哥同样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不是她自己,而是我。
      一晃又数月,阿哥终于回来了。声势浩荡,带着一众人马。老远就朝我挥手,惹得夕阳说他没良心。与阿哥一起回来的,还有他的一群小厮。阿哥叫他们先把带回来的逃犯上交到阎罗殿。交代完,便朝我们走过来。
      “婆婆呢?”他边擦着大汗淋漓的额头,边说。
      “在家煮汤。”夕阳接过他的行囊。
      “给,你的双生花。刚才路过黄泉路时摘的,甚美。”阿哥把串好的花冠戴到我头上。我眨巴着眼睛,示意夕阳那妮子会生气。
      也算他聪明,会了我的意。转口: “当然,也少不了我家小妹的。小妹许久不见,越发美丽了呢!”阿哥从袖子里翻出一小包东西。
      “这次,终于记得我是你妹了。”夕阳心花怒放。我说的是之前,在妮子还没有听到他大哥的下一句话之前。
      “这是木棉花的种子。在阳间见到的。想起了我妹最喜欢的就是它了。你看大哥多爱你。”阿哥还在笑着,浑然不知,不远处的那一眼睛正不可思议地怒瞪着他。
      “夕阳喜欢的是蔷薇…”我愣住了,悄声说。
      “夕言,你今天晚上若是敢回家,我就打断你的腿。”妮子放完话后,怒气冲天,火光四射。飞走了。独留我在原地苦笑。
      夜晚,托夕言的福久违地吃到了婆婆做的香葱鸡。夕言跟我们讲了许多路上遇到的事。还拿出了他在东海寻到的珍宝。只可惜他说是要充公的,而且前些日子阎王有榜,民众要积极参加有奖献宝。
      那是一枚约有一个苹果大的白珠。夕言说它名唤重明珠,晚上会发出七彩斑斓的光。而那所谓的七彩斑斓,左不过就是些星星点点的散光。我不明白夕阳为什么那样惊叹。更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质疑我的品位。
      入冬了,万物沉眠。每天都浸在连绵不绝的冰雨里。黄泉路上的双生花全都死了,连根腐烂。我伤心不已。孟婆说来年初春它们还会再开花的。
      不日便是太阳神的生辰。动静大到九天之上,小到阴朝地府。众神奔走相告,互相筹划。但凡有个一官半职的小仙都不敢偷闲片刻。生怕想出来的新鲜玩意被别人抢先去。我只觉得近来气氛不对,如此,是一个天神惹的祸。我便明了前月为何阎王要出榜寻宝,原是这厢。
      太阳神居于东海之上的那片碧海蓝天。他便是传说中神秘的原初之水孕育出来的上古尊神,连玉帝都要敬他三分。
      是以,作为他的子女,定流光溢彩,身份显赫。太阳神膝下有十八个子女,其中有十七个是儿子。
      我表示被原初之水泡过的神也好,人也好。都出奇的能生。
      这本仙家事,不便我们这些无名小卒来多话。只是,地位越显赫之人,他们的曝光率就越高。因为谁都指望着跟他沾上点边,哪怕捞不到一点油水也好。至少回家可以吹嘘一下,自己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这点我不苟同。所以对于那头老神的什么生辰八字的,并不感兴趣。
      旁人绞尽脑汁想在宴席上出彩,毕竟人际关系这门学问很复杂,我能理解。但夕阳那妮子,一不缺钱,二不谋利的人。着实令人摸不清头脑。她也整天忧心忡忡于不知道要送什么礼物给太阳神好。
      彼时,那妮子正靠在墙边,一头撞壁,两手挠墙。我担心她此番下去会被撞傻了。便急忙将其制止。
      要知道夕阳的内心可是比钢铁还硬朗的。
      去年地府要统一考举,纳取文官。有好长时间妮子都在纠结到底是当史记,还是殿前一品言官来得好。
      为了考验自己的文学水平,品德素质。那妮子还专门自篡了一本书。没记错的话,书名应该是《狗改不了吃屎》,内容大概是由人为和环境因素,对狗会不会吃屎展开辩论。有人认为狗吃屎是天生的,却忽略了环境对它的影响。
      而我的鉴定结果是夕阳的文笔细腻,细节生动。只因那妮子把狗吃屎的情节描写得就像是在你面前吃的那样,堪称精华。
      经过她的反复摸索推敲,拟草。那书竟然奇迹般肆意地广为流传在天地间,且口碑甚优,广读于文豪才子之口。
      由此,世间史上唯一一次出现了全民为狗舌辩的热潮。着实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写书的主人也毫无悬念被推上风口浪尖。
      因这本书,夕阳为人涮了三个月的茅厕,缘由是妮子大秀才学,直把那人家的茅厕说得出神入化,硬生生安到臭豆腐吃着香那边来,是以亲力亲为。然妮子却乐在其中。
      事以天界的某大神看上了那本书,迫切想与夕阳切磋心得。夕阳每日在那神家中暴饮暴食,回来的时候乃呈流光满面,大腹便便之憨态。真真叫人认不出她来。这便也是后来那妮子死活要乐颠乐颠地跟在夕言后面,前去东海祝寿的理由。
      本没吃亏,是吃光人家家产回来的。只是她后山那几亩肥地几月未动土,已是杂草丛生。地里栽种的菜苗无一不被害虫啃光。我不喜田园风光,方才不帮忙打理的,那妮子怪罪便以公务繁忙推脱到夕言身上。
      “我想到主意了。太阳花。”被我一拦,那妮子腾了起来,高兴到抽风。
      月末,漫天飘雪。临近太阳神的生辰仅剩三天。清晨,空气微凉。地府的气氛却热腾。大街小巷布满了礼箱彩纸。平民虽不够格去参加宴会,倒也可以此番出来热闹热闹。
      婆婆身体抱恙,且老人家风烛残年,身子骨不好,前几日不幸摔倒了。是以只能在家中养伤。出门前事事细心交代,生怕我们仨会出什么差池。
      我和夕阳因身份低微,只能列入地府司捕夕言的家眷名列。不过夕阳仍高兴无比。
      因为她终于达到了目的。夕阳口中的主意是她新培育出的一株红花。
      半月前,妮子尝试着花苗嫁接。对于这份光荣又伟大的任务,我拭目以待。结果是大失所望的。除了花的颜色变了以外,着实没有什么可观之处,妮子不以为然,欣喜若狂,那日她脑洞大开,硬要给她研制出来的新盆栽取名。因骨朵娇红似火,便得以此名。
      “夕阳,你确定这能使得通吗?”听到她要用如此平庸的花去献给这世上处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天神。我多翻询问,着实为那妮子的前景感到堪忧。
      “妥妥的。”夕阳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拍着胸脯道。
      山之首,自招摇之出,以至箕尾之山,丸十山,二千九百五十里。其神
      凡鹊状皆鸟身而龙首。其祠之礼;毛用一璋玉瘗,糈用余米,一壁稻米,白菅为席
      东南四百五十里,曰长右之山,无草木,多水。有兽焉,其状如禺而四耳,其名长右,其音如吟,见则郡县大水。
      幼时看文,偏爱奇幻之书。吴沃尧(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封神演义》、《镜花缘》、《济公传》我都看过。唯独忘不了那本书。
      第一次看《山海经》 时,爱不释手,废寝忘食。俨然不能忘却书中的一草一木,一禽一兽。太阳神的宫殿就正中于东海以上。
      现在想来,此番一去必是两全其美。既可以到天上去开阔眼界,幸运的话还可以观赏到自己喜爱又憧憬的奇珍异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前去赴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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