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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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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尓豪一向是个言出必行的人。
第二天得了空,他借着外出找新闻的机会去了一趟群嘉贸易行。
这家的老板姓黄,陆尓豪之前在酒会上见过他,算是点头之交,只是他到贸易行的时候,黄老板恰好不在。
负责接待的是个叫曾曼倩的女孩,看起来二十多岁,留着时兴的卷发,一身赭红色格子旗袍配白色高跟鞋,在老旧的大楼里显得无比亮眼。
陆尓豪表示自己是来找黄老板的,听闻对方不在后,便亮出记者身份,向她打听最近来商贸行工作的年轻人。
“申报在做一个关于十八岁至二十五岁的年轻人选择行业的调查,我们这种身份,其他地方也不好打听,只好来麻烦黄老板这里。”
“记者不是无所不能的吗?”曾曼倩笑着问,“听说你们连警察局都来去自如。”
“‘来去自如’的代价是数之不尽的时间。”陆尓豪回以微笑,“我可没有那么多空闲,晚上还在罗威饭店订了个位置,去晚了可就不作数了。”
“我听说罗威饭店的位置可难订了,你是要跟女朋友约会吗?”
曾曼倩是陆尓豪最喜欢打交道的那种女孩,热情、奔放、爽朗,想问什么就直接问,绝不拐弯抹角。
于是他说自己没有女朋友,订位置只是想去尝尝那边的牛排和浓汤。当然,他也顺理成章地邀请了曾曼倩,并成功得到对方的同意。
作为晚餐的回礼,曾曼倩找出了最近一段时间的员工名册。对于同行来说这或许是秘密,但陆尓豪自信这个女孩一定会卖他人情。
坐在枫丹白露厅里等待上菜时,陆尓豪翻看了那本名册。不知该说是意料之外还是情理之中,他既没有看到“陆依萍”,也没有看到“傅一凭”。
妹妹的两个名字,都没有出现在名册上。
她果然在说谎。
陆尓豪顿时有种隐忍多年终于出了一口恶气的快感。陆依萍从小就爱说谎,陆振华给她买漂亮裙子,她用剪刀把裙子剪坏,说是被狗咬的;家里请了老师教淑女礼仪,她每次都谎称不舒服不肯去上课;最让人生气的是如萍向她示好要跟她睡一个房间,她每次不是说身上出疹子就是长红斑,把抱着枕头和图画书的如萍拒之门外。
陆尓豪算是看穿了,陆依萍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骗子。
她骗傅文佩说是在贸易行工作,想必背地里做的工没那么风光,说不定是在哪里给人家洗衣服——不对,洗衣服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赚到那么多钱。
他想到这里,突然有了个不好的念头。
依萍虽然比不上如萍,但说到底也是个正值花样年华的少女,该不会是听了哪个富商的鬼话,躲在宅子里给别人当小妾吧!?
陆尓豪想到这就坐不住了,手里的餐刀“呯”一声切在了瓷盘上。
“我说,”坐在对面的曾曼倩压低声音,“陆公子今晚约的,其实另有其人吧?”
“怎么会呢。”陆尓豪优雅地端起红酒杯,试图掩盖方才的失态。
“有曾小姐这样的天仙佳人肯陪我共进晚餐,我整个人都飘飘然的,可惜又只有一双眼睛,顾着看你自然顾不得手上,反倒让曾小姐看笑话了。”
“那你应该生个三四双眼睛。”曾曼倩捂着嘴笑起来。
陆尓豪顶擅长这种俏皮话,拿来逗女孩子开心百试百灵,更何况他出手阔绰,请完西餐又请咖啡,之后还去共舞台看戏。
看完戏已快到晚上十点,陆尓豪打算送她回家,结果曾曼倩摇摇头,问他想不想去跳舞。
“百乐门那种地方我不常去。”陆尓豪随口说道。
实际上,他非但一度是舞厅常客,还跟一个舞女交过朋友,只是这段交往遭到了王雪琴的大力阻扰,不仅不许他们见面,还勒令陆尓豪不得出入这种风月场所。年轻人嘛,总是有些叛逆心理,陆尓豪强撑着跟那舞女来往了一段时日,最后也是过了新鲜劲儿,自行断绝的往来。
“不去百乐门,我们去大上海。”曾曼倩拉着他的手说,“我听说那里的表演特别好看。”
她眼睛里那股期待劲儿透着几分天真,不像是在唬他,陆尓豪不由好奇是什么表演那么吸引人,再加上确实有一段时日不曾去过歌舞厅,于是应允下来,在路边招了辆黄包车。
他们赶到“大上海”舞厅时,门口人潮正汹涌,被彩色霓虹灯一照,活像个急转的漩涡。两个戴红帽子的印度人在门口拦人,凡是喝醉的和衣衫不整的,一律不给进门。
陆尓豪任由曾曼倩挽着手臂,昂首挺胸往里边走。大门两侧挂着当红歌星的巨幅画报,他用余光一瞥,觉得都是艳丽美人,碍于女伴在侧,也不好细看。
好在舞厅里边还有座位,演出正在进行,只要点了酒水,就能坐下来大大方方地欣赏。
陆尓豪要了一杯红酒、一杯果汁和一个果盘,他原本想点两杯酒,但这个时候饮酒未免有种不可言说的暧昧,他不想第一次见面就给对方留下轻浮的印象。
“大上海”的酒水贵得令人咂舌,水果淡而无味,还不及舞台上唱着《夜上海》的歌女的裙子来得鲜艳。
陆尓豪远远地看着她,想起了曾经交往过的那位舞小姐。
她那时好像才二十出头,天天画着舞台妆,鲜红的嘴唇,又蓝又紫的眼皮,灯光一打美艳惊人,往近了看却活似女鬼。
女鬼的魅力是惊人的,一笑能将人的魂都勾走,她的经理却时常甩她耳光,因为她三天两头迟到。
不知她现在还在不在跳舞,或是回了老家,洗去那一脸脂粉做回寻常妇人。
在回忆往事中,一支歌唱完了。穿燕尾服的司仪上台介绍下一个节目。
曾曼倩使劲儿鼓着掌,仿佛接下来出场的是个大明星。陆尓豪兴致缺缺,兀自喝着自己那杯酒。
舞台上升起一阵烟雾,片刻后,从中走出个穿礼服长裙的女人来。
那女人也长着鲜红的嘴唇,又蓝又紫的眼皮,配上桃红色的裙子可谓俗不可耐,偏又在强烈到刺眼的灯光下显出桃花般的娇艳来。她唱着一支陆尓豪没听过的歌,边唱边挥舞手臂,身后的伴舞们时而聚在她身边,时而又散开。
“哎呀,你看!”百无聊赖之时,曾曼倩忽然叫了一声。
陆尓豪循声望去,见一个伴舞撕去了身上的白裙,露出一身男式西装来。
他在外国的马戏团表演里见过这种把戏,这些服装都是事先设计好的,一件下面遮着另一件,算不得稀奇。
他起先觉得曾曼倩在大惊小怪,但下一刻,他立即明白了她为什么会如此兴奋地尖叫。
那个在瞬间换上男装的“舞女”,是个不得了的美人。
她瘦伶伶的,执一根黑金相间的手杖,在红裙歌女身边舞蹈,动作时柔时刚,潇洒又好看。她的脸也生得出色,也许是为了跟歌女区分开来,仅仅是略施粉黛而已,眉毛嘴唇都是淡淡的,却不会让灯光照得一片模糊。歌女递过话筒时,她也唱上两句,大多是些与求爱有关的庸俗歌词,搭配这张生动却冰冷的脸倒是有趣得很。
在一片娇嫩裙钗中,她的出现无疑让人眼前一亮。
“你瞧呀,她跳得真好!”曾曼倩毫不吝惜地夸赞起来。
陆尓豪不答她。他的目光也跟随着这位丽人,从她柔软的肢体到淡漠的神色,全都让他看得目瞪口呆。
“怎么是她……”他喃喃自语。
“就是门口贴着的那位男装丽人呀,”曾曼倩说,“你说她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陆尓豪仍然没有搭理。
他满腹的心思都被台上的人攫去了。着男装的舞女胸前每一刻扣子都闪着光,那光一缕缕扎在陆尓豪的眼睛里,说不上疼,却让他恍恍惚惚的。
他觉得空气都沉闷起来,身边的人都在欢呼鼓掌,只有他一个张着嘴,懵然立在原地。
他变得这般古怪,正是因为台上那光彩夺目、且舞且歌的丽人。
那赫然是陆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