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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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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后我快速地冲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一切都跟新的一样,往事都成追忆。
这话不假,今天是六号,咖啡厅向来是五号发薪,而且直接打户头,就算被开除,上个月的薪水也都妥妥入账了。
我点了只烟,清晨的空气分外清晰好闻,甜甜地涌进每个小肺泡里头。
被开除的感觉,跟辞职有点不同,不过无论哪个结论都笔直地奔向:我失业了。
这不是我第一次失业,也不会是最后一次。看着存折本里的那几个零,心里很是安慰,这个月的房租也付清了,至少不用赶着找工作,还能囫囵地生活几天。
到巷口吃了碗豆浆油条,没别的原因,就是斜对角的美而美客满了,在加上我脸残了,有钱老板娘也不想搭理我。
在这附近瞎晃一早上,这种悠闲时光特别美妙,就连空气吸起来都不同了,特别有烟尘的味道。
掏了只烟,打火机耍到一半,看着那蓝油油的火芯,我突然想到没了稳定收入,这根烟是不是也得省着点抽?夹着烟的手指靠了过去,极宝贝似地看的烟头烧燃起一点一点火光,连根香烟都像在燃烧生命似地摧毁我的生命,我又何必折寿来拖延他的死亡?
瞇起眼睛,车水马龙有如浮光掠影,海市蜃楼啊,原来这条柏油马路这么多过客跟我说哈啰,我把烟放嘴里猛吸一口,一种升华的虚华缓缓钻入肺里。
花出去的钱肯定是要不回,我若跟那卖烟的用这包二手烟换钱,铁定被人当神经病痛揍一顿,与其如此,不如放自己兜里爱怎么抽,就怎么抽。
坐在路肩的绿化区,一边吸手上的小烟,一边闻路上的排气管,淡淡地从各种又白又灰彼此缭绕纠缠的烟雾里,回忆我那不怎么辉煌精彩的过往。
其实我不太喜欢回忆,因为我知道依我的个性,「过去」都会变得很「假」。
大学的时候,我喜欢的女孩类型跟现在很不同。
她有一双又黑又亮的大眼睛,肩上挂着两条粗又长的辫子,两个浅浅的梨涡,笑起时就跟春天里的花儿一样绽放,那种女孩肯定是善良温柔,而且看得起我的女孩。
说的这个人,正是我们班花。大家都知道这女孩在本校、夸张点在全国大学都是稀有品种,我不是刻意要用品种来形容她,只是我口才差,正因为我口才差,大学四年来从没跟她说过话。
我曾经想过很多次,若是跟她当成男女朋友,大概会是上天对我这辈子最后的施舍。但是我自知斤两,就算是来生,上天对我的恩惠也绝不能断,所以我们还是别在一起好。
现在想想那时的我就是个孬草包,还很珍惜地把所有草籽闷在里头,没想到全死了,没能发芽。
我们那年代的潮流,已经是迷你裙与短裤当道的时代,什么韩系日系美系的妆容,飞驰的睫毛,褐色的粗眉……其实那些我也很喜欢,毕竟我还是一相情愿地认为女为悦己者容,就算她们已经是自立自强地为了自己而活。
在这个花花绿绿的美女丛林里,那条清流就显得特别沁心,一点也不俗气。
她是那种我会想藏起来占为己有的女孩,会忍不住用她当作自己的镜子,每时每刻都要照上那么几次,确认一切都好好的。
自古以来、千年不变的定律,就是班花配班草。
万幸我们班放养的都是禽兽与小狗,没一个担当得起班草这个称号,只要那小草苗一冒,就是被我们撕碎磨牙的命运。
然而定律总有个盲点,人这玩意儿特别反骨,特别逆天,就算是我们这群野兽共同维护爱戴的清澈小河,也有自行秽染的一天。
为求一种平衡,班花以自主意识恋爱了,所为恋爱,有两种可能,班花属于的那一种叫作:恋上了不爱你的人。
对方是别校的,一个打篮球的高大个,帅不帅气我不知道,只知道两个眼睛一个鼻子,该有的大家都有,还有他身边总是跟着一群特别闹心的粉丝团。
清流是上游,班花已行到下游,与其他支流汇集,排到了大水沟。
真可谓,蒹葭苍苍,所谓伊人,远走他乡。
从那时候起,我就不爱那种类型的女孩了,尤其是特别美好梦幻,摔倒时特别觉得疼得那种。
嗡嗡。
手机震了震,我撵了烟,一看是未知来电,犹豫了一秒后果断接起。
对方喂了一声,男的,我听着特别耳熟,沙哑地像抽了一条中华。
「杨群翔。」一道气音喷在话筒,把我的名字都模糊了。
「我是……」你哪位。
「晚上到我家,你置物柜里的东西在我这。」
没等我吭声,那家伙就把电话挂了,好任性啊。
我看着那串电话号码,犹豫了两秒,动动手指设成联络人,我与他的关系这就算成了。
晚上,我把这个词理解为午夜十二点,刚好是他下班以后到家的时间。
我手插口袋,踱步走向那栋五层楼的老式公寓,远远望去那灰漆斑剥的棱角彷佛披着层薄如饼皮的月光,这儿偏僻,到了这时间已没什么人迹,反替这栋公寓增添不少凄凉与恐怖,降了降房租。
「好慢。」
我扬起头,那人靠在围栏上抽烟,叼着烟垂眼望我,还是那件白色工字背心,结实的上臂肌肉在月光下显得很不真实。
我说:「放条绳子拉我上去吧,大门还远呢。」
他看着我,整张脸笼罩在烟雾里,我没能看清他的表情,也不需要,因为我知道他没理睬我。我站在底下赌气似地脖子都酸了,二楼不是什么远距离,我也不是真的要就地攀绳上去,而是一种闷劲,一种没来由的不服输。
他抽了最后一口烟,随手扔下烟头,险些烫着我。
「门没锁。」
扔下这么句话,转身回房,还不认性吗?
走得真快,就算我气得跺脚那人也听不到,在心里诅咒了个小祖宗,连忙跑去大门,门没锁,我也没帮他带上,就这么敞开得放些蚊虫宵小也觉得舒坦。
三步并两不上了二楼,我呼了口气,调节呼吸,额上的汗喷热的摀在发里,信步走向最靠左的那间房。
扭了下门把,连个声也没出就推开了。
如果人的心房也能那么轻易推开,你说该有多好?
「打扰啦。」
我随手帮他锁了门,喀答一声,他侧头瞥了我一眼,瞟了眼地上的纸箱,就又低头继续吃面。
「哦,谢啦。」
走过那大小中庸的纸箱,坐到他床上,烟味特浓,却参杂了调味包的味道。
泡面这种东西,除了能够暂时果腹外,也是会吃上瘾的。不吃还好,看着别人吃,闻了味,嘴就跟着馋,今晚吃了,势必明晚也戒不掉。
「哦,海鲜口味啊,我也挺喜欢吃的。」
我探头看了一眼,就缩回脑袋。今晚灯管全亮,把他的小天地照映得金碧辉煌。
没有玄关,开放式的小厨房,一张桌,一板床,一个柜,一间目测很小的浴室,屋内拉着条童军绳,上头挂着男人的四角内裤。看了个遍,我在期待什么,这里总不会出现充满黑色蕾丝的丁字裤。
「吃吗。」
一头撞进了他的眼睛,浓黑的吓人。
「什么?」
他面无表情,收回碗,一副不吃就拉倒的模样。让我突然有一种狗咬吕洞宾的错觉,但是他不会是啥吕某某,我也不会是那狗。
「急什么呢?又没说不吃!」
抢过碗公,温热的触感在这四月夜恰到好处,不烫手也没有余热过后的别扭,白黄色的面条饱满而蜷曲,他把筷子递给我,我郑重得接下,举行典礼似的。
「吃完记得洗。」
差点没呛到,连咳几声,什么吕洞宾,其实只是不想洗碗而已!
吃人嘴软,汤汁还挂在嘴上,没好气地道了声:「知道了。」
就在我从那间小巧可爱的厨房转身要走回床板时,眼前光景令我惊讶得想夺门而出,看过壮丁,但没看过壮丁养成的过程。
「你干嘛?大半夜的练身体啊?」
「……」
工字背心被扔在床上,那家伙光着上身在床板上做伏地挺身,木板被震得嘎嘎响,绷起的肌肉看着可怕,最吓人的是他身上的伤疤,每一条都像蜈蚣一样惊悚。
我不敢问,怕问了会惹上杀身之祸,又不敢离开,怕他一个箭步逼上,凶狠地说:「你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不进则退,但在退无可路时,就该保持镇定,留守原地。
首先守住脚下这方土,有了立足之处,才有发力的空间。
「虽然现在人鱼线很流行,但是老了以后全挤在一起,不好看耶。」我盘坐在地上,点了根烟,看他练身体。
虽然壮得吓人,但还没有选美先生那样过分,至少是我这种货色经过后天努力也练得起来的程度。
学生时代有段时间很流行健身,每个男生嘴上说是约打球,其实都是跑健身房嗯嗯啊啊了,我对运动不是很在行,也不喜欢打游戏,同学们约我的次数相对来说就少,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用几本漫画跟黄书、声色并茂的国片来维持同侪之间的薄弱关系,就效果来说挺不错的。
看着那上下起伏、开始冒汗的身体,我僵硬得从盘坐转抱起膝盖,捏着越来越短,几乎要烫手的香烟。
「你这样干,楼下住户不会抗议吗?」
只见他缓缓地从床板上撑直手臂,嘴唇微微喘气,轻盈得起身,拿起床上的工字背心,在经过我的时候停下脚步,摊平手掌,掌纹很深,彷佛刻上生命的年轮。我对他的举动感到疑惑。
「干嘛?」
「烟。」
「喔。」
他带走我短短的烟头,我搓了搓鼻头,指缝里还有烟的味道。
他不是会整理床铺的那类人,一条单薄的凉被、一个皱巴巴的枕头,就这么多了,这么多也够了。我从地上爬起,瘀青的地方已经泛出紫红色,没有凉凉的薄荷味,有点累,也有点冷。
「这么点被子不够盖啊。」咕囔着,爬上床板,缩到了最里头。
莲蓬头的水声听着特别催眠,我突然想起班花的梨涡,两个圆圆小小的,像青涩的李子,又硬又酸又甜。不知怎地,嘴里的伤口隐隐作疼,我缩在床板上,闻着比指缝里还要浓郁的烟味,一下子冲进我的清流里头,如墨花般扩散,班花的脸成了一团黑烟,梨窝成了两块石子,棱角坚硬看得我眼睛疼。
我很久没做梦了。
梦里有一只印度虎,步步朝我逼进,我的后背已贴到山壁上,牠瞪着圆怔的眼,又黑又亮的眼睛里头住着两个我。他站在我的前方,我不敢动,生死都是板上钉钉。但是牠也没有动,橘黄色的毛皮光亮柔软,看得我眼花撩乱,我动了动手指,鬼使神差地抱了上去,一声呼噜,脑袋一沉,只觉得温暖,如血液般温暖又亲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