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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君自兰香 衔环结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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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湮,来给我揉揉肩。”
“阿湮,去后院采几株橝兰。”
“粥没了,小湮去添一碗过来,哦!别忘了洗碗。”
“花粉配的不对呀阿湮,赶快倒了,夫子发现会挨骂的。”
…
我吭哧吭哧地将柴火拖到厨房燃起一丛袅袅青烟,眼见火势渐弱,忙退后三步拼命扇火。
哥哥走后,我的生活一下子从云端跌到了泥淖。
做饭、洒扫、刷碗、洗衣全都由我一人包办,孙叔和冉青十指不沾阳春水,除了砍柴收粮等一些粗活,其他的一概不干。
男人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公主到女奴的转变,犹是我内心强大到如斯地步,也免不了唉声叹气一番。以前我觉得当个家庭主妇是很享受的事情,如今穿越到这里,看着一双小手上横七竖八的裂口,才明白当个享受型的家庭主妇也是有时代局限性的。
第一,你得是个有身份地位的主儿;第二,你得有个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大家庭,让自己当翘脚老板对别人呼三喝四;第三,也是最最重要的一条。
你得是个主妇!
何谓主妇?就是所谓的主母大人!一个家庭中最不可或缺的灵魂人物。这三条我哪条都没沾上边,像我这种毛都没长齐的矮冬瓜,只有当小丫鬟的份。
NND,别人穿越都是公主千金,为什么我穿越却成了小使唤?
我愤愤不平的托着腮,一屁股坐到草垛上,“藿香三钱、檀香一两、橝兰七两三钱、白檀二两、青木香六钱、炭末一钱、龙脑香少许。咦,这是…”
我拿着一撮灰白色的蜡状物左看右看,捻开一闻,满手刺鼻的异丙醇味差点让我昏厥过去。
“晕!呛死个人,呕…”
我偏过头,强忍住呕吐的欲望把手中那块米粒大小的腊状物往瓦罐里一扔,抓过手边的小木匣飞跑着冲出了厨房。
再在厨房多待一秒钟我就要窒息而亡了!
我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找了个僻静的地方平复心绪。
微风徐徐拂过一树金桂,空气中犹带着一丝甜香。我看着洁白如雨的花儿纷纷而下,忽然怀念起哥哥温暖如风般的轻声细语。
离开一月有余,不知现在的他是否安好?
人,又在何方?
我坐在花树下,默默打开了哥哥留给我的小木匣,里面放着一部手机、一串钥匙和一只黑色的方盒子,手机是当年的爆款,卖肾价跟风买的,钥匙就比较平常了,上面除了我特别定制的瑞士军工刀之外,基本就是废铁。
至于那只黑色的方盒子嘛…
我乐滋滋的打开盒子,将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戴在手上。
天上掉馅饼,一个意外的惊喜,里面放着一只精巧的钻石戒指,钻戒不是我的,但它被哥哥捡到了,就是属于我的。
这是一颗被雕琢成心形的粉戒,被一圈细小的碎钻围嵌在黄金打造的花型戒头里,设计是非常典型的欧洲风,精工细琢,古朴中不失大气。璀璨铮亮的辉光中泛着点点七彩的星芒,宛如皓月般明净。
只可惜戒指的主人已经不在了,真不知道谁会有这么大手笔,或许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商人送给未婚妻的婚戒,亦或是一个满身铜臭的贵妇炫耀爱情的资本,事实的真相已经随着坠亡的飞机永远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了。
然而,它是幸福的,千年的孤寂万年的等待,只为拥抱这破土重生的希望,遇上我或许不比长眠水底来的幸运,却不至明珠暗投。
刚挖到匣子的时候我是雀跃的,随着时间的流逝这种心情渐渐趋于平淡,甚至是焦虑。
现代人看来很平常的东西在这个时代显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看到它们总感觉又回到坠机时的那个晚上,冰冷的枪口和血腥的枪杀一幕幕回荡在我的脑海里。
挥之不去,宛如噩梦一般。
很长一段时间我想将这三样东西就此埋葬,这样我就可以无事一身轻的隐没在大千世界做一个小透明,不会有任何人知道我的秘密。
可不知为何,每次挖好坑却都舍不得埋。
我想我需要它们陪在身边,纵使千帆过尽,还是会有这样一件另类的劳什子提醒自己认清明天的去向,不忘昨日的来处。
而现在的我,正需要这样的正能量激发一下自己的斗志。
看着院中如山高的三大箩筐衣服,我长长地叹了口气,将钻戒褪下装好,转身冲着冉冉升起的朝阳狂喊道,“洗就洗,有什么了不起!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远处立时响起一片空荡荡的回音,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有什么了不起…
我耳听着空灵的回音,在原地发了半宿的呆,这才耷拉着脑袋朝前院走去。
“喂,我说…”
忽然一个声音冷不丁的从厨房门口冒了出来,我吓得灵魂都快出窍了,一转身却见孙叔像打量神经病一样的在看我。
今天他穿着一件洗的发白的蓝色长衫,乌黑的长发松松散散的披在前胸,像缎子一样光滑柔亮,白净的面皮微微透着一丝酒意,微薄的双唇紧抿着,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却不安份地在我脸上打转。
习惯了哥哥的注视,单看孙叔这双眼倒有些不自在了。
许是半晌不见我吭声,孙叔显得有些不耐烦,勾起一缕长发不悦的问道,“大清早的你在鬼吼些什么啊?什么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没…没什么…”
我惊魂未定的拍了拍胸口,伸出一爪,像招财猫一般冲他友好的招招手,“嗨!孙…孙夫子…古德猫宁!”
孙夫子狐疑的摸着下巴,“昨晚交代的事办妥了么?”
“办了,办了,妥妥地!”
我飞快的将木匣揣到怀里,朝厨房努嘴嘿嘿陪笑道,“你之前吩咐我找的药草都按分量称好了,全放在瓦罐里了。不过夫子,你确定给我的那颗蜡粒也要放吗?我按你说的捻开了,那味道别提有多难闻了,比大便都臭!”
“浑说!”
孙叔气急败坏地打断了我的话,“那可是寸缕寸金的龙涎香!”
我咧了咧嘴角,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龙…龙涎香…是什么东西…”
“你不知道?”
孙叔瞪大眼睛,敲着我的脑袋不住的训斥道,“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这龙涎香还是从你手里顺来的!”
我越听越糊涂,“我什么时候有这东西,臭都臭死了。”
“咳…算了…”
孙叔转过脸,不住地揉着太阳穴,“当我没说!这里没你事了,去和冉青一起做早课罢。”
我“哦”了一声,抱着小木匣悻悻的走了。
莫名其妙挨了孙夫子一顿训我也是醉了,无奈哥哥一再叮嘱我要好好听孙叔的话,我便不与他计较。
哥哥曾在走前跟我简单地提了一下孙叔的过往,据说此人是个非常了不得的能人,年少是位天才,三岁识文断字,五岁会算算术,十岁便独自一人背着铺盖去楚国最好的学馆念书,十八岁拜入一位客居兰陵的当世大儒门下,前年才正式出师。
战国时代没有科举考试,各国的士子大夫大多是引荐来的,一个好老师非常重要。
孙叔拜的那位当世大儒乃是鼎鼎大名的稷下学宫青龙学士,所以出师后顺风顺水,楚国朝堂的重臣争相邀约他做自己的座上宾,却被孙叔一一谢绝了。
他最后决定去陈城一位姓罗的县令府上任职,这让很多位高权重的大臣们很是不解。
大人们大约觉得自己礼贤下士威名远播,竟不及一个小小的县令,于是恼羞成怒,愣是闹到孙叔老师那里让大儒给评个说法。大儒不愧是当世最有学问的人,面对权臣们的咄咄逼问依旧应对自如,只淡淡说了句“衔环结草,君自兰香”,就将一干人等打发走了。
冉青说这话的时候我也是不解,后来才知道那位罗县令曾在孙叔贫困潦倒的时候,惜才买下一盒他亲手做的兰膏。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样的义人在礼乐崩坏的战国时代并不多见。
楚岳能将我托付给孙叔,定是放了一百二十颗心的,何况我与他之间本无过节,没必要为了此等小事吵吵绊绊。
想到这里,我对孙叔的那一通腻歪便不足为道了。
穿过石榴林就是前院,以前用来养鸡,现在则是我和冉青做早课的地方,所谓的早课其实就是习字课,战国末期还未发明纸张,字是写在一种叫“沙洗”的方形盒子里的,写好后把轴木一推又可以重新写字,很像现代的少儿魔法习字板。
冉青见我过来了,忙招呼我过去,“阿湮,你看我这‘雅’字写的对不对。”
“当然不对!字少比划了。”
我眉眼含笑的拿过木笔加了三撇,“何为雅?一牙一仕一土,就是说吃饱了肚子接地气才能成为雅士,雅从俗中来,大俗乃大雅。”
“嘿!”冉青搓着手,欣喜的大笑道,“听你这么一拆解倒是不难记了。”
我站在沙洗旁,一笔一划的写着孙夫子给的临帖,“学习要有方法,好好练吧。”
冉青点点头,推了沙洗继续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