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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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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东京大学交换一年,是我们学院的品牌项目,我的确也想去过,为此,还选修过日语课。这算是我和时远为数不多的交集之一。
我还记得第一次上课时的情景,时远坐在我的侧前方,老师还没有来,我听到他和旁边的同桌在下盲棋,他思路清晰,反应敏捷,走马飞车,轻松自如。
我不禁暗暗惊叹,早就听说F省的文科状元时远,记忆力超群,能过目不忘,这回真的见识了。
他俩拆了些许招后,对手渐渐撑不住了,连连说,不行不行,脑细胞死光光了。时远轻轻笑道,改天再来过。
逆着夏末午后的光线,我看到他微蹙的眉尖舒展开来,让我倏然想到日影下连绵起伏的淡远山峦。
他左边的窗棂上有阳光在跳跃,窗外有几片槐叶正缓缓飘落,一瞬间仿若时间凝固,下一瞬落叶突然从我心里穿梭滑过,心头有点痒,好像多了一点东西,却很快变得空落落。
后来我想,我对时远的喜欢,也许更多是一种崇拜吧。他博闻强识,可以在课堂对答时引经据典,简洁明晰,和人辩论时,也总是温和从容,淡然却坚定。
和他一起上课,听他在课堂上的发言,成为我的一种享受。我利用在院办作学生助理的便利,去教务老师那里翻出他的课表,照着他的单子选课。
他仿佛帮我打开了一扇通往知识宝库的神奇大门,里面的知识不再是我以往死记硬背的枯燥条目,而是像海底世界一样五彩缤纷,一队队奇妙的鱼群在前方自由的游弋,吸引着我想往更深更深的海底去探寻。
常常是一下课,我就跑去图书馆,翻阅他谈到的书,读的津津有味,可以在图书馆里泡上一整天,我试着用他的方法去发现和分析问题,我开始喜欢上思考和逻辑推演,以前令我无比头大和厌恶的各种政治学理论,慢慢变得生动起来,优美起来。
有人说崇拜不等于爱,我不知道我这样的崇拜算不算爱,与爱的距离有多远。但我和时远的距离,一直都很远。
看到他的时候,我常常觉得手足无措,虽然很想和他说句话,也在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暗暗谋划过无数个假装邂逅和搭讪的版本,在那些虚构的剧情里陶醉和傻乐。一时间觉得勇气满满,恨不得立刻就去实践一翻,可第二天醒来,我就又变回那个谨慎、害羞还有点自卑的我,背着书包去图书馆,坐在离他远远的位置,偶尔从书里抬起头来,可以看到他宽厚的背影,和淡漠专注的侧颜。
不不,我还是和他搭过一次讪的。那天下课,他走在我前边不远。我生怕他回头看到我的衣服不好看,走路的样子不好看,就挺直后背,夹着步子,纠结着是要抬着头还是低着头。
就这样,在后面默默跟了一路,一直到他快要拐进宿舍楼,才鼓起勇气,叫住他,说:“时远,你的书包拉链没拉上。”他的大大的微笑,我记了好多天。
还有一次上日语课,他坐在了我旁边,我低下头,默默收起啃了一半的面包,擦掉嘴角的残渣,翻开书页。他突然凑过来,说:“你的字很好看。”
开心喜悦一圈一圈的荡漾开来,浮满了整个心湖,但我还是摆出了一个矜持的标准微笑,说:“谢谢。”
接下来的一整节课都上的心神恍惚,我不敢看他,时时不自觉地看向他的课本,他笔记记得很少,字迹刚劲潇洒。好不容易挨到下课,正踌躇着要说点什么,时远先开口了:“你也想要去日本吗?”“嗯,挺想去的。”时远笑了起来:“加油!”
最后到底还是没有去成日本。
丹麦比我想象的更加美丽,充满着古老城堡的神秘气息和北欧田园的梦幻情结。
到哥本哈根的第二个月,我去了卡斯特雷特要塞,沿着市中心的步行街往东北方向,没走多久,那些高大的欧式建筑都不见了,眼前开朗起来,蓝蓝的河水环绕流淌,大片的草地在阳光下散发着诱人的清香,时值秋日,树木的颜色深红浅黄,那么热闹绚丽又那么宁静舒畅。
在头一天晚上,小笛和我□□聊八卦。突然她说:“据说李云葳在狂追时远呢,他们俩还一起去了奈良。时才子估计这次真的要沦陷了。”
“才子佳人,确是良配。”我这样回复她,心头却浮起一丝难以捕捉,却又缭绕不散的落寞,堵堵的。
李云葳是我们班的大美女,家世很好,明艳而且高贵。我们一起上过歌剧鉴赏课,她总是坐在教室最后一排,神情慵懒淡漠,想来那些歌剧是她从小听厌了的东西吧。和她打招呼,她都是客气的淡淡一笑,我就不敢和她继续说话了。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难过的。我这样对自己说。时远对于我,原本就只是幻想次元里的一个小小的梦,我对他应该是憧憬居多,完全没有贪恋,从没有想在这个尘世里一定要和他在一起不可。他身上寄托着我对理想中的男孩的幻想,和对拥有一份感情的隐隐期待。但我知道,他不该属于我,他值得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孩,比如李云崴。
那天,我在河边的长椅上坐了一下午,看着河水被夕阳染成金色,渐渐变深,变成橘色,墨色。这样独处的时光让我感到安心和满足,很多愁绪不知不觉中就随着晚霞飘散了。
有一些童话,就让他留在童话里吧。在现实的世界里,还有那么多的事情等着去做,有那么多的难题要去解决,那么多的挫折得去克服。
我们没有办法把生活过成童话,但总得把它过成快乐。
那一年或许因为独自在外的缘故,我有了更多时间,也更能沉的下心读书,经常开始写写时政评论和各种政治类科普小文。而假日里在欧洲的游历,也使我的心境更加阔朗豁达起来。
不时会从同学那里听到时远的各种信息,他发表了一篇核心期刊论文,他在课堂上为中日历史问题激变让对方哑口无言,他和李云葳去看音乐剧,李云葳生日他送了一只可爱的大号Hellokitty。
听到这些的时候,我忍不住会羡慕,长到20岁了,我还从来没有收到过毛绒玩具作礼物,我的父母没有送孩子礼物的观念,关系比较好的同学也大多不怎么浪漫,基本就是一起吃顿饭,偶尔送个礼物也都是实用的帽子,钢笔之类。我有时候怀疑毛绒玩具是可爱粉□□孩的专属,而我是不是太朴实太粗糙了。
后来工作以后,自己有了收入,我常常买一些可爱的毛绒绒粉嫩嫩的小物件,有次和一个的同事一起逛街,商场里放着李玲玉唱的《粉红色的回忆》,“夏天夏天悄悄地过去,留下小秘密……浪漫的夏季还有浪漫的一个你,给我一个粉红的回忆。”
她看我买了一双袜筒上缀立体粉色小兔子的袜子感叹:“你还是很少女的,我就从来都没有过粉色的时代。”
我瞬间找到了知音,我说我也没有过,我貌似一直是个灰扑扑的姑娘。我的粉色少女被关在很深很深的心底,许多年都羞涩怯懦的不敢见人,只有我自己认识她,只有我知道,她有一个叫做时远的小秘密,是我那个很不少女的的少女时代里,留下的唯一粉色的回忆。
我和那个同事倍感投缘,畅聊起青春往事,我情不自禁的想念起时远,凌晨两点爬起来,打开长久不用的校内网,点开时远的头像,一页页翻看起他的日志。
当时我硕士毕业一年多,时远在美国读政治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