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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此去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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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令鱼面前的男子其实就只有一个人,扶住快要倒下的她,左手紧紧搂着她的腰,却是从开口初一直向下滑到臀部,将他能吃的豆腐都吃遍了,右手将她还拿在手里晃的的高脚杯放到一旁。趁着扶住她,故意贴着她的脸,蹭着她的皮肤,说话。
这皮肤可真是嫩啊。
男子在她耳边问道,“小姐,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不是一,一个人,施懿,施懿,我的朋友,在,在那里跳舞。”
她摇摇晃晃指了半天,还是指不准,脑袋昏昏沉沉,跳舞的人群忽大忽小,眼前的人也是左摇右晃,
“一个人在这里好玩吗”
“好玩?”她打了个酒嗝,摇摇头“不好玩。”她不会跳舞,只能站在旁边喝酒,喝酒。喝酒有什么好玩的?
“那,我带你去找好玩的”涂令鱼早就已经醉的意识不清,眼睛一闭,就睡了过去,男子顺势让软绵绵的涂令鱼倒在自己的身上,
他杨三第一次出来,就遇到这样可口的极品。
把涂令鱼半扶半扛弄出了百乐门后门,这算得上是百乐门的潜规则,在舞会上相识的两个人,想要出去再续风流,是大多不走前门的。
毕竟,也是,这样的情况,光明正大地走正门,人来人往,不合适。
牛子把头抬起来,面前突然间出现了一个男子,他面色极其不善。
明明男子没有说话,杨三却从心底涌升起一股寒意,就像是遇到来自暗夜的使者。
夜色太浓,看不清楚他的脸。
他连话都没有说,就那样轻轻巧巧地把他手上的女子带到了自己的怀里。
就好像他是专程为他把那个女人从百乐门带出来。
不过,即使他杨三克服心里对于男子本能的那种恐惧,或者说敬畏,也不行。他就算不想把这女的交出来也不行,他有眼睛,看得到男子身后的那辆车,他买不起,也知道,丛那种车里下来的人不是他这种无业游民惹得起的。更何况,还有车子旁站的一排侍从,不怒自威,杀气腾腾。
他不过是想从百乐门中带一个喝醉了的女的回去尝尝,现在很明显男子就是冲她来得。他没必要为了一个女人,得罪这样一个明显来头不小的男人。
头就像是被灌满了铁水,然后又放在火炉上去炙烤一样,头很痛,又重又痛。
涂令鱼的最大习惯,就是赖床,以往父母在家的时候,总是要她每天时便要起床,哪怕是坐在沙发上玩,也不能赖在床上,说在床上呆太久,人总是要懒怠,做事没有冲劲。父亲这样说,是因为他自己是寒门学子,从一个小小的学徒,到状元及地,再从政,爬到如今三城督都的位置。所以他的女儿也要发扬他吃苦耐劳,努力读书的美德,唉,反正父亲是巴不得她天不亮就起床,哇哇大声朗诵功课,父亲从来念叨的就是涂令鱼就算不领跑全国,也要成为他治下三城的第一。事实是她不拿班上的倒数第一就阿弥陀佛,当然,此处略过不提。母亲则总是把她往一个恪守行为规范的大家小姐培养,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还晨妆未起,在她看来,是一个有涵养的姑娘绝对不能够做的事。虽然其实那么多年,她也看出了涂令鱼不是一个恪守礼仪,笑不露齿的好苗子。
反正感觉就是这么美好,父亲母亲不在家,没有人催她起床,连刘嫂都没有催她吃早餐。
不对,不对,她人赖在床里不想起床,脑子还没有迷糊,刘嫂是母亲的养母,跟母亲铁板丁丁一条心。母亲说了让她每天早上监督她喝汤,她怎么可能不来催她?
就像是回应她的话,门被推开,有人走了进来。
刘嫂这个人最大的特点,就是长到快要拖到脚踝的头发,母亲说,刘嫂是一个原始村寨的人,独自来外地闯荡,她们部落里,头发 越长,这个女人的命就越好,要是把她的头发剪了,她的好运也就断了。
她睡眼朦胧,迷迷糊糊地往刘嫂看去,想着她要好好跟刘嫂商量一下,她昨天喝了酒,头疼得厉害,肚子里鼓鼓的有气流在窜,她想在床上好好地消化一下。
不过,地上怎么可能没有拖着刘嫂的长发?
为什么站在房门前的,会是原照廷?
她满腹疑惑,看到原照廷一袭驼色大衣,落拓风流,斜斜地倚在门上,眼里带着笑意,眉眼间俱是山水明净,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她虽然没有古时小姐那种女子闺阁男子不得入内的想法,但是自己还衣衫不整,头发乱糟糟地躺在床上。
“誰让你进来的,你怎么不经过我同意就进入我的房间。”她拥着被子,朝着门口的他问道。
他挑眉笑了:“你一觉睡到中午十二点还不起床,我怎么经过你的同意?”
她觉得不好意思,脸红了,她每次喝酒第二天就会赖床,上一次是在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她喝了好几大杯伏特加,当场依旧脸不红心不跳,神智清晰。不过第二天,也是直到早上十一点才起来床。
他看到她脸红,又是打趣“从前早上算术辅导,天不过刚刚亮,你还能起得来,也真是难为你呢。”
她知道他在取笑她,他做了她一个月的先生,估计就是以打击她为乐。
本来以为他会继续,谁知道没有,他话语轻柔,倒让涂令鱼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昨天喝得那样醉,现在快收拾好下来吃点东西,不然等一下胃里空着难受。”
温柔的语调,暧昧的氛围。
涂令鱼却想的是,他怎么知道我昨天喝醉了?
她其他的不好说,这一点倒是记得清清楚楚,自己昨天晚上明明和施懿去百乐门见识世面,然后施懿跳舞,她肢体不协调,尤其是在天生会跳舞的施懿旁边,所以就离开了舞场到一旁去端了两杯酒一杯给施懿一杯给自己?
然后?然后?她就喝醉了。什么事情都想不起来了。
再然后,她就头昏昏沉沉地醒了。
然后就是现在,见到原照廷,风流落拓地倚在门外,阳光细细洒在他的身上。眉眼间俱是山水明净。
对于原照廷,她其实一直都很有兴趣,初见时的惊艳,后来的捉摸不透。每次上课,其实她根本就没有把心思放在算术题上,她总是偷偷地看他,被他逮住,假装正经地又把头埋下去,但心里是很欢喜的,她喜欢他看她的眼神,就像是看见初春的早晨,洒满细碎微尘的窗台,属于他的一株白海棠,将盛夏时分积攒的心事,艳艳地盛开。
“今天我不用补习算术啊,你为什么会在我的家里。”父亲赴京述职的这段时间,正好也是他放假,不用忍受她这个算术见就愁的折磨。往常他给她补习的时候,总是按时来,到点就走,绝不多做一刻钟的停留,在金陵,没有人不是想和父亲扯上一点关系,他却漠然处之,父亲多次邀请他留下一起吃晚饭,除了第一次,他没有一次不是拒绝。她只有磨磨蹭蹭,故意挨到下课后问她问题,才能让他在她的地方多留一会,他那样来去随心,总是让人想留下他,却留不住他。
“这是我家。”
啊?她眼睛都瞪大,天,她脑袋是怎么长的?她的被子是暖洋洋的黄色而不是这样冷静的蓝,她的窗帘缀满了白白小小的红色花朵而不是这样单调干脆的灰,还有天花板,还有墙壁,还有。
不同之处这么多,她为什么就没有看见,还瞎了眼理直气壮第叫他走。住人家的房间还这样恶狠狠,这不是傻吗?
问题是她还自我感觉良好!
他的家是复式结构。富丽堂皇的壁饰,考究精致的门把手,墙上韵味深藏的山水画,扶梯是上了年头,已经是锈迹斑斑。她手不过轻轻握了一下,手上就有一圈黄黄的锈痕。地板也已经有了积了许多年的沉垢。踩上去,有一个残缺的印痕。
她沿着木制的地板下楼,看到他在厨房里准备,旁边放着已经煮好的热气腾腾的面条。
她就坐在客厅的正中间,窗台边有一把潋滟着深色光芒的逍遥椅。
她看了看厨房,他低着头,正忙着做早餐。有光柔柔地洒在他的脸上,感觉那样奇艺而美好。
阳光明媚的早晨,他在厨房里,她在客厅。没有交流,却连空气里涌动的都是和谐静谧。
像是小孩子,明明有很多座位可以做,却偏偏要躺在他的椅子上,背紧紧靠着他靠过的椅背。想着他靠在这里的时候会不会和她一样,和她一样,觉得背上硌得慌?
她在家里一直喜欢坐在软绵绵的东西上,就连阳台上的秋千,她都放了一个天鹅绒垫子。
他这样穿着华贵,气度不凡,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在生活细节上委屈自己的人。
或许是她对他的了解太少,其实他对她的了解的确太少,她不知道他会做饭,不知道他还做得这样好吃。
不到一会儿她几乎是狼吞虎咽地把碗里的面条吃干净。
速度那样快,和细嚼慢咽,动作优雅得体的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满眼都是笑意,望了她一眼。
她脸红了。昨天晚上晚饭都没吃就和施懿跑去跳舞,只不过喝了果汁和酒充腹。那些都是水,只是当时一下子灌到肚子里觉得饱,第二天起来只觉得饿得厉害。
早知道他要笑话她,她就应该吃慢一点,吃得淑女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