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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回到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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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寓所,马禾一个人躺在床上在所难免地再次想起大学的事情,一切好像都发生的不久,可是蓦地默数,来加拿大已经五年了。
第二天马禾没有迟到,事实上她有记忆的迟到仅此一次而已。她依旧每堂课坐在第一排中间的位子,这里看得最明,听得最清,离她想要的生活最近。
她一直是认为,老天会眷顾勤奋的孩子,倘若你还没有眷顾到,可能是自己还不够努力。她也一直以为只要自己勤勉,终会摆脱困境,她真切的希望这一天来的快些,更快些。穷苦的孩子总是希望快些长大成人,马禾不是个例外。
当然经过上次雪球一事,她也知晓了自己成了众人眼中的奇葩女,只是她向来一个人独来独往惯了,这些闲言碎语又能帮到她什么呢。
所以当金科再次站在她的面前,要求她做自己的女朋友时,她下意识认为,这是戏弄她的另一个恶作剧。她没有时间理会闲言,自然也没有时间陪他游戏,可是马禾有自己的做人原则,不让别人人前难看。她礼貌周到,笑容可掬地说:“我很忙。”
金科霎时蔫了精神,一句话都未再说,转身离开。马禾不以为,是她伤害了男人的自尊,她直觉是自己回答的够高招,让他们的戏耍计划没有得逞。可她也没有料到有人会因为没有看到好戏,就来找自己的麻烦,而且找麻烦的还是一个女人。
“你装什么装啊,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吗?看你这个样子真是恨不得,给你两个耳刮子。你有什么能耐,让金科那么伤心啊。觉得自己很好看,很清纯,很清高,你他妈的在我们眼里就是个苕,蠢苕知道吗?但是,但是……我不管你现在是什么心情,你现在就去把他给我治好。”邵红的话很粗鄙,和她的美丽长相极为不称,但是她就是可以将一口粗腔讲得顺理成章,根本不给机会向她解释,谁是金科,和我有什么关系,关键是你凭什么这么骂我。一阵风的被她拉到男生宿舍,如果看到床上躺着的人,还不足以告诉她谁是金科,那马禾真是足以匹配蠢苕两个字了。
但是她一直以为他不成告白的告白,只是一个恶作剧,即使站在宿醉未醒的金科床前,她仍不能排除这是他们作弄自己排演的恶作剧升级版。
“人,我带来了。你要死要活的,自己看着办吧。”邵红扔下一句话,一个人在男生宿舍,自己蹬蹬踩着五公分的高跟鞋,妖娆的离去。马禾不确定是该走还是留,她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状况。
宿舍的男生有一时弄不清楚状况的,此刻也明白过来,折磨金科同学两个礼拜的罪魁祸首来了,难道她不是那个奇葩女吗。没有料到金科的口味,如此的特别。他们能够用来形容马禾的褒义词不多,“特别”最为传神。
其实邵红一句话管总了,她长得不清纯,不好看,行为也只能用孤僻来形容,和清高有什么关系,那是有钱人的玩意。也许正是被这样一个看起来一无是处的女子,直面的拒绝了,才让金科当时备受打击吧,马禾静静的想。
男生们商量好了,一股烟的溜掉了。马禾一个人杵在宿舍中间,门敞开着,总有好事者从门口张望,假装只是经过。她看着背对着他依旧沉睡的人,有点手足无措,自己要等到他清醒过来吗,刚才这么大的动静难道他真的还可以继续睡下去吗,他让自己这样干等着又是个什么意思呢。
马禾觉得真是浪费时间,他们的游戏就不能再高明一点吗。可是她有底线,一定不能让场面太难看。所以她决定假意问候一声打个招呼就回去,下午还有几节课呢,她不能再耗下去,破坏自己的“子午觉”养生时间。
“你还好吗?”马禾并不觉得自己的声音很大,甚至为了不吓到他,故意将声线放的轻缓,可床上的人明显被惊得颤动身躯。“你饿吗,要不要吃饭?……”马禾即将务实的要对他讲:我还没吃饭,如果没有意见我要去吃饭了。
床上的金科却动了起来,清了清沙哑的嗓子说:“到楼下等我!”马禾得到赦令,如释重放,还是在楼下乖巧的等了金科半个小时。
到食堂的时候,卖饭菜窗口的都已经打烊,只有几家粉面馆的炉上还冒着热气。马禾丝毫没有计较,因为眼前这个爱美的帅哥在楼上尽情的捯饬自己,才让他们没有吃上白米饭。热心的为他买了一碗榨菜肉丝面,第一次请男生吃饭,马禾觉得是应该的。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求爱不成,还是捉弄未行,都似乎和自己有芝麻绿豆大的关系,她还是愿意负责的。维持表面的和平,这是她的底线。
一碗面吃完,马禾觉得两人的恩怨已经两清,可是金科却认为这是它们关系的转折,一切才刚刚开始。
回到宿舍,马禾诧异地就见到邵红等在自己的宿舍门前,她们不同系,所以她也不该出现在这里,难道是为了追查自己是否有按她的话说去做。于是她如实说:“已经好了,我还请他吃了面。”
邵红脸色微变,冷哼一声和马禾擦肩而过。作为金科的前前女友,她从不认为金科会为这段情坚持多久。就像当时他追自己的时候,自己只是在某天开心的时候对他勾勾手指说:要不要做我的男朋友?他说好。又像某天自己赌气的说分手,他也说好,于是就真的分开了。她现在甚至还有种错觉,他换几个女朋友,其实只是气自己当时的任性,他和她之间还存在某种千丝万缕的微妙关系,只等天时地利人和的一天,峰回路转。
不光是前前女友,宿舍的弟兄,甚至连金科本人都以为不会长久,少则半个月,多则三个月。他自知自己不是一个可以专情的男人,有遗传基因在作祟。所以当他和马禾的恋爱关系持续四年时,已经觉得是个奇迹,既然自己已经铸造了一个奇迹,也该回归本性了。最后当马禾哭着来找他时,他轻易地就说,既然如此就这样分手吧。
分手,有什么难的,自己又不是第一次和女人分手。可是当他真的意识到不可以继续以前的习惯时,他的心开始有些难受了。是的,他从不愿承认自己会爱上某个人,包括动情时凝望着马禾,也不过仅仅是因为喜欢而已,更多的时候是习惯。习惯了守候,习惯了迁就,习惯了将她纳入思考范畴。
只是习惯而已,他当然也会习惯没有她的日子,以后就会习惯的,他在最初的日子是这样安慰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