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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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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学时,有人问她第一个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她低着头笑,很混的人,除了一副好皮囊和坏脾气,就没有什么了吧。一无是处又骄傲的不行,小孩子心性,自己年少时的眼光真的不怎么样。
考地理时,把她说的河套平原听成核桃平原写上,把老师气的跳脚。但温岭要是炒股肯定赚翻了,她当年看上的垃圾股现在已经是绩优股。可惜她中途退出股市,人家再怎么样都和她无关。
走神回来,只看到平头特别热情的拍着自己的肩说,“你也早点结婚吧,你看我们这帮老同学都有家有室的,你这可落后了呀。”
“人家温岭只顾忙事业呢,听说都已经做到锦绣集团的行政总监了,才二十七岁就名利双收,见识不知凡几,怕是心高气傲没有看得入眼的人吧?不过女人啊,还是有个好归宿比较好啊。事业再出色,终究不能陪你一辈子。”还没等温岭回答,一位头发烫成玉米须状的女人却欲抑先扬接上话头,手上筷子亦不停歇。
“我不过混口饭吃,哪说得上名利双收?结婚的事,还要劳大家费心,有合适对象多多介绍,不然我怕是真要孤老终生,与工作为伴了。”温岭看着对方已经掉色的卷发亲切笑着道。
“温岭要什么有什么自然是不愁嫁不出去的。”平头赶紧接话。
“呦呵,新郎官带着新媳妇来敬酒了呢。”角落里声音又起,大家不约而同看了眼温岭,只见年轻女子含笑如故,不禁觉得无趣。
片刻间,新郎新娘已到了宴席旁,温岭敬业的起身去倒酒,她是伴娘,她未曾忘。
新郎似乎不是善言的人,与老友一杯杯喝过,一桌子人很快都敬过,最后竟是剩下了温岭。
“怎么?难道姐夫还要敬我一杯不成?”温岭在众人的目光中不禁失笑。
靳天成并不答话,只是固执的保持着举杯的姿势。这一桌在喧闹的背景下竟是突兀的安静。
却是新娘开了口:“阿岭轻易不回来,特意参加姐姐我的婚礼,更别说你和天成还有同窗之谊。这杯喜酒是一定要喝的。”
“岩姐说的没错,这杯喜酒我是一定要喝的。”温岭言笑晏晏,举杯饮尽。“祝两位新婚快乐!”
她眼睛极黑极亮,略施薄粉,一杯酒下去更是面如芙蓉,在座的人不禁被这艳光所摄,俱不能言。
气氛一时又冷了下来。
“我们大家认识十年有余,今天借着靳天成的喜宴为我们十年同窗情干杯!”络腮胡率先打破沉静,边说着边举起杯。
其他人也忙站起来响应,“来,干杯!”“好,干!”
十年,居然已经十年了呢。温岭嘴里抿着酒,懒懒的想着,一句诗涌上心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
1999年
靳勒以前从未注意到自己课桌的右上角有一个奇怪的符号,直到学校某次模拟考试,他在考场桌子上看到同样的标志,才恍惚记得在哪里见过。潜意识里,他认为那像是句咒语。
温岭同学是个占有欲很强的姑娘,她喜欢在自己的东西上画一个古老的图腾。桌子、椅子、书、杯子,甚至衣服上都绣的有,小小的图案,宣告着所有权。她曾无数次想过把它画到靳勒身上,后来因为难度太大而放弃,不甘心之余,就画在他课桌上。
很多年后,她才明白,有些东西即便是她的,她也留不住。
靳勒是记得温岭的,他站在楼梯口等同伴时,听到附近教室传来夸张的笑声,清脆悦耳,很动听。可说出的话让他很不爽,“靳勒?紧了?我还松了呢?怎么会有这种名字?哈哈哈哈哈哈哈……”
“很帅吗?有多帅呀?那么帅为什么要叫这种名字,哈哈哈,原谅我一生不羁笑点低,哈哈。眼泪都要笑出来!”
他走近一看,是个笑的很明媚的家伙,不是特别漂亮,五官组合在一起却很吸引人,左脸颊上的酒窝很迷人。
他盯住她,我记住你了!臭丫头!等着吧,我一定把你兔子牙给拔出来,看你还怎么笑这么灿烂!他恨恨的想,脸上的表情很狰狞。
温岭那时相信一见钟情。
高一时学校举办的冬运会,满校园都是穿着灰暗的人和红底黄字的标语,人们一个个瑟缩的模样,只有他,他在人群中的姿态,凛冽的像是她后来喝到的伏特加。看入了眼喝入了喉再不能忘,她是个人盲,要记住一个人比忘了一个人还困难。她记住了靳勒,于是她就以为是一见钟情。
接着她无意中知道他叫靳天成,靳勒不过是小名;自己的同桌是他的邻居;学校阅览室一本书的借书记录上同时有他们两个的名字,而且仅有他们两个的名字;他们都喜欢老电影,喜欢黑色白色银灰色;都嗜辣如命……
一连串的偶然被相信命运的她颠覆成了必然。
她小心翼翼不动声色的旁敲侧击同桌关于他的细枝末节,得到答案后。转过头,心是虚的,脸是红的。
她不是个好奇的人啊。同桌那个温吞的女生有点狐疑的看着她,随即便露出一个了然的表情。
温岭从来就不是个想想就算了的孩子,她要接近他继而进攻然后掳获。但是要如何靠近?温岭歪着头,直接告白?可是说什么呢?写情书?还是先通过同桌和他成为朋友?
无数个方案被提出再被推翻,温岭颓然之后又期待有一天他走过来对她说,嗨,我注意你很久了,我是靳天成,做个朋友吧。”他的眼睛发出迷人的光,那束光停留在她脸上。
啊,被喜欢的人喜欢是多么大的幸运和幸福啊!
可是他,究竟知不知道她的存在?究竟记不记得她?
她曾和朋友大声说笑着走过他和他的朋友身边,然后看着自己的朋友和他的朋友熟络的谈话,他们两个在一旁傻傻站着。
她曾独自沉默着和同样安静的他擦肩而过,扭头看他背影时被转身的对方发现。
他穿过灰色的毛呢短大衣,双排扣,很怀旧的肩章,并且有些愠怒的看着人群里的她对他的衣服指手画脚,品头论足。
她坐在公车上偷看窗外行走的他,他居然上了同一辆车并坐在她身后,她紧张的打嗝,暗自骂自己没出息。
她想为他变得更窈窕,不知道自己的容貌他是否入眼?同时又觉得自己要矜持不能这么直白的去喜欢。
心是如此卑微,又如此骄傲。
她不是认真读书的乖孩子,却一直仗着些小聪明呆在重点班里装腔作势。然而脸上心里都掩饰不了对那种你死我活气氛的抵触。高二时,姑姑首次当班主任,她顺势跟进那个班,离开从小到大都在的实验班。
新学期开学报到,她因为前一天夜里看金庸小说,第二天睡过了头。自然去学校的很晚,头发乱糟糟的,还没睡醒的样子。远远地就看见正对着班门口的栏杆上靠着一个人,被其他男生簇拥在中间。
她迷惑的看过去,“还没上课啊?”她心里侥幸的想,自然也就放满了脚下的步子。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七步八步九步,她一点点的走近,他的脸越来越清晰,她心里面有种中了五百万彩票的感觉,兴奋爆了却不能喜形于色的样子。
他看她的眼神里却满是嘲弄和不屑。
“我说,你是不是睡衣都没换就来了?”他说着走到正要进教室的她身边,在她耳边吐出两个字,“龅牙!”身边男生一阵哄笑。
她被吓到,很显然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坐在空位子上时整个人看起来都还傻傻的。他叫她龅牙?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竟然是这个?
她突然特别想哭,然而情绪却堵在胸口,满满的,透不过气。
其实,温岭只是长了两颗可爱的类似孙燕姿的兔子牙,第一次被人说是龅牙,还是自己喜欢的人,难堪极了。这一难堪已让她忘了知道和靳勒同班的惊喜。内心里充斥着自尊心受伤的咆哮,要知道对于一个青春期的女孩子,这样子的一句话已经算得上是羞辱了。
新组成的班级,大家生疏且客套。但熟悉也就是几天的事。熟悉后就是朝夕相处的摩擦、友好,甚至是情愫。
温岭也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颜色,她是一个数学奇好,英语奇差的转学生,和温岭住同一个小区。一个窈窕美好的姑娘,靳勒以及大部分人眼中的漂亮女生。
温岭终于知道自己是因为嘲笑过靳勒这个名字而被那个小肚鸡肠的家伙记恨着:
“温岭,你从来不照镜子的吗?你那头发怎么像钢丝一样硬啊?像弹簧一样,卷毛狗?”
“温岭,你穿这么短的裙子,可真开放啊?真是丑人多作怪啊!”
“温岭,你的密码本被我打开了,写的什么鬼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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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年里,不管是在正在进行的英语课或是乱哄哄的自习课,诸如此类的小纸条源源不断的被传到温岭手里,温岭顽强的挨过了各种打击,期间夹杂着屈辱,愤怒,忧伤各种情绪,也因此落下个自卑的后遗症。并且每看到靳勒都欲处之而后快。至于曾经对他的好感,则变成一种复杂的怀疑和懊恼。她没法原谅他那样糟蹋自己的心意,又讨厌自己居然喜欢他。她觉得自己的内心严重的扭曲,别别扭扭的,话变得很少。然而当时她忘了他并不知道她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