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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

  •   公元2009年7月22日

      戊辰日宜祭祀嫁娶移徙裁衣忌栽种

      温岭换好礼服整理完妆容离开化妆间,黑暗在她出门那一刹那劈头盖脸的砸过来,是日全食。化妆间在走廊的尽头,大半的玻璃幕墙外面是如夜晚般的黑暗,走廊也跟着灰暗了起来。她扶着墙摸索着走了几步,试图去找廊灯的开关,突然感觉到了什么似的停下来。

      “温岭?”她的右后方传来询问的声音,夹杂着小心翼翼的情绪,她心里又是一动。

      “是我。”应答的同时,她转身借着门里漏出来的灯光看清对方,虽然面容氤氲,她还是一眼认了出来,果然是他,靳天成。

      他看着她一袭白纱,神情古怪,眼神晦暗不明。

      “你也结婚?”他不可置信的问。

      “不是我。”她笑,脸颊左边仅有的酒窝很深。

      “可是我今天结婚。”他定定的看着她,她没说话,又笑了,但多了份藏不住的意味深长。

      “你不问我是和谁?”他依然死死的看着她。

      “我大概知道是谁,听说今天在这里结婚的只有一对。”温岭抬起头,笑意从脸上褪下来。

      “她叫清岩。”她顿了顿,没有理会对方惊异的表情,接着说:“你要成为我表姐夫了,兄弟。而且……”

      她眨眨眼睛,银色眼影在并不明亮的走廊里也跟着暗淡成了浅灰色。

      她吸了口气,说完下面的话,“我是伴娘。你结婚不告诉我可不仗义噢。”

      与此同时,日全食结束,月亮继续在自己的轨道上前行,而太阳并没有及时出现。一朵巨大的黑色的玫瑰嚣张的盛开在苍穹之上,但是很快它的每一片花瓣都凋落,在雷声中不着痕迹的撤退,消失殆尽,只留下天空孤独的哭泣,片刻之后,晴空万里,一切如常。那些在雨季没遮没拦的疯狂生长的植物,绿的剔透,味道新鲜。叶子从天上接踵而来,旋转,翻滚,倾斜着飞行,在地上着陆,是一场比花朵绽放还要丰饶的盛宴。

      接下来一切都照着婚礼的程序顺利进行。

      温岭的航班误点,两个小时前她才到达酒店,匆匆忙忙的换衣化妆,就陪着新娘出去了,在这期间遇到靳天成绝对是个意外,知道他是自己的姐夫更是意外之外的意外。她虽自小和表姐亲厚,但是后来因为在外地工作,她很少回乡,更别提和表姐分享爱情故事。

      按小镇的规矩,伴娘是要关系亲厚的未婚姑娘来做的,像她们这样年龄的姑娘大多都已经做了母亲,唯有她,这些年读书工作东奔西走,婚事尚没个着落。而表姐亦是因为念书念到二十八岁,这才在家人的安排下相亲,结婚,人生顺遂的不可思议。她虽然在电话里听说对方是个军官,但是怎么也没想到是他。好在这些年忙忙碌碌,早练得一副油盐不进,波澜不兴的好功夫。

      和他问过好,说明彼此的新关系后,她饶有兴趣的端详着自己面前的男人,脑子里转过无数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真实的情绪,哭笑不得、百味杂陈、恍然隔世、以及怅然若失。

      接着,日全食结束,他们如同穿越时光般回到现实。

      “走吧,新郎倌儿。错过好时辰就不好了。”她对他说,自顾自的走在前,而他,站在原地,好像被那场日全食带走了魂魄。

      婚礼仪式跟所有寻常的仪式并无什么区别,作为两名伴娘之一的温岭虽然没有什么经验,但是婚礼的主角本来就不是伴娘,所以温岭虽然全程心不在焉,倒也没有人发现。

      喜宴上,如温岭所料,有许多熟面孔。那些小小少年都长成了一副成人模样,重重的烟火味从他们疲惫的面目中渗露出来。不过,天成倒是眉目疏朗,清俊不减,多了一股英气。从前人们眼中的坏胚子丢到部队去,竟出落成这幅正气模样,一副前途无量的样子,果然是世事难料。

      自己呢?温岭低头看看,结束了婚礼仪式后,她刚才的礼服已换成一身幽蓝色长裙,身段窈窕,面容秀美,也算见得了人。

      她拿出包里早准备好的礼物,想了想,又从钱包里拿出1000块钱用请帖折成的红包装好,在正面写下“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八个字,最后落上自己的名字。

      做好这一切,她对着镜子打量了自己的妆容无碍,再次走出化妆间,只是每一步都好像被施了魔法般飘忽,“这还难受上了?”她自嘲的想,嘴角一勾,握礼盒的手被汗水浸得有些滑腻。

      她换了个手,向那两个招呼宾客的人走去。

      清岩远远便看见了她,冲正在说话的人说声抱歉,迎向她,紧紧的抱住,“阿岭。”温岭从她怀里挣脱,笑着将礼盒和礼金递给新娘,“祝你们珠联璧合,表姐,姐夫。”她很真诚的说。

      清岩打开礼盒,那是一挂色泽充盈的珍珠和一支万宝龙的笔。

      清岩拍拍她,“自家姐妹,还搞这么多名堂?你呀……”继而拉着她的手对新郎说,“天成,这是姑姑家的表妹,今天才从Z市回来,专程回来做我的伴娘,想必刚才你也见到了,她这个伴娘可比我这个新娘漂亮多了,是不是?”

      她的丈夫轻轻揽过她,说:“在我眼里,你最漂亮。”

      身穿红色旗袍的新娘听完丈夫的话,很是开心,却娇嗔的瞪了丈夫一眼,“你看你,也不怕妹妹笑话。”

      温岭忙说:“表姐和姐夫感情好的让人羡慕,我怎么会笑话呢?”心里感慨,人民子弟兵在迎合女人上面也是一套一套的,一点都不逊色于情场高手,造化生神秀啊,以前的靳天成可不是现在这样,那就是一在言语上锱铢必较绝不吃一点亏的孩子,时间生生把他改造成了一伪绅士。

      新娘显然很受用,娇羞含笑继续问温岭:“那阿岭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

      “我啊?我可不好说,得有人愿意娶我啊。”温岭含糊的答,脑子转向了别处。

      “温岭,温岭……”她的思路被表姐打断,回过神后跟表姐继续寒暄,主动交代了自己和表姐夫的同学关系,并表达了可以代为招待男方的宾客,谁让男方的同学基本也是她同学呢。

      清岩惊叹:“天成,你和我们家倒是有缘分,竟然跟阿岭是同学。阿岭你随后可要跟我讲讲你姐夫念书时候的事情。”

      靳天成:“呵呵呵。”

      而温岭没再多看一眼她身旁那个玲珑的男人,此人非彼人,何须多挂念。本来想就此离席的,想想于理不合,也就只好如言硬着头皮走向一桌陌生又熟悉的人,有些名字因为太久没叫,她喊起来时感到一阵尴尬的顿挫,但这并不影响她和人家说的不亦乐乎。

      “这不是温岭吗?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啊。”一个平头热络的拉她入席。温岭一时想不起来他是谁,胡乱的应答着,对方却没有放弃谈话的意思。高声叫服务员:“添双筷子,添双筷子!”温岭只好从善如流的坐下。

      平头君和她互道近况,很快就无话可说,于是话题一转回到了当年。

      “哎,温岭,还记不记得高二那年,你和颜色被我们一大群男生骑自行车追着跑了三条街,路镇那么小,你们居然还能把我们十几个甩掉,你们到底躲哪儿了啊?”

      温岭笑着打哈哈,她并不喜欢叙旧,倒是宁愿跟平头君说他家孩子上到了几年级。

      “对了,颜色怎么样了啊?”另一个留着络腮胡的人问,温岭看着他的胡子加上凶神恶煞的长相,有劫匪的即视感,忙答:“我们路镇的火车站撤消,她父母调动工作,我和她也就失去了联系,听说去广西当兵了,可能留在部队了吧。”

      “哦……你们那次就藏在火车站的调度室里,对不对?她父母在火车站工作,你们当然能进去!嘻嘻,其实我们当时不过想请你们俩去打台球,谁知没说清楚,把你们俩吓得蹬车就跑••••••”那个平头恍然大悟,被年少的往事逗笑。

      “也怪我们当时那架势太吓人,十多人追两个女生,不把人家吓跑才怪。”一个带小孩的男人说,一桌人都笑了起来。

      “真没想到,靳勒这小子会娶了你表姐,我们那时都以为你们会成的……”角落里传来一声叹息。

      “哎,说这扫兴话干什么呢?年少轻狂、年少轻狂……”络腮胡打断了那个人的话。

      “我也没想到,今天回来后才知道表姐结婚对象是老同学。”温岭淡淡的说。

      提起靳天成,她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表情。她和他从来就没有什么温情的回忆,想起来都是战火四起的,彼此咒骂,诋毁,别扭,至死不休,好像天生八字犯冲。

      人说地球上的任意两个人通过四个人就能找到彼此,她想找到他,只需要骆明铎一个人就行,可为什么自己没有去找?是在等着对方找自己吗?好像也不是,她好像把他忘了一样。直到上个星期小胖说起他,她才知道,原来所有人都以为温岭和靳天成在一起,可惜所有人都错了,自己和他从来就没在一起过。

      很多事其实都是一念之间:高二那年,倘若那个星期三自己答应他逃课去看《乱世佳人》;又或者高三那个暑假,自己足够勇敢跟他出去玩;或者复读那个冬天,自己打通了他给的电话;又或者后来的大年初一自己没有死撑着不理他。那现在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所有的如果累积出来就是没有结果,人果然更多的为没有干过的事后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今夕何夕,见此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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