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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2 ...

  •   再睁开眼时,陈信宏第一反应就是回忆梦境。没有再做那样的梦,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失望。好在另个世界的记忆丝毫不曾模糊。一个个散落的片段串联起来,就是那个陈信宏三十多年的人生。说来普通但不平淡,因为认识了温尚翊而有声有色。甚至温尚翊就像是他的生命本身,攀上山顶有他,跌落谷底有他。陪着朋友一道堕落太容易,而他能够奋力把那个自己拉出泥淖。人人都想做英雄,可真正面对着沉重负担,有谁敢于主动背负?
      他好骄傲。认识他,了解他,爱上他。顺序怎样颠倒也好,完全不影响结局。
      窗外的雨不知何时已停了。但他知道自己没有离开雨天。
      他坐起身,发现书桌前坐着温尚翊,吓了一跳。温尚翊听到动静转过来:“睡够了?刚准备叫你来着。对了你这本《漫长的告别》不错看,我借走咯。”
      陈信宏略略瞥了一眼:“你是在看书还是想着酒?螺丝起子(Gimlet)味道如何?”
      “我对鸡尾酒不熟啦。”温尚翊合上书页,从椅背抓件外套扔给病中人,“雨后降温,多穿点。看你气色是好点了。”
      陈信宏一边跟温尚翊闲聊一边不紧不慢地穿好衣裤,赤脚在地板上摸索寻找拖鞋,被温尚翊及时塞了一对在脚下:“瞎来。冷不冷啊你。刚刚问什么?”
      “几点了?”明明手机在旁边,却懒得看。
      “快七点。怎么,想守着电视等八点档动画片?先把药吃了。”
      “怪兽。”
      “嗯?”
      “陪我去个地方好么。”而陈信宏心里想的却是,世界上大概没有第二个人能把一个单音节语气词说得如此动听。要列举自己的长处或弱点,心口不一必须名列前茅。
      “好。”没有迟疑,不问原因,“不过先吃饭吧,我熬了粥。”

      厨房里仍有淡淡的油烟味。温尚翊掀开锅盖装菜盛粥,上半身被蒸腾的热气笼罩,仿若神明。
      陈信宏巡视桌面,筷子先伸向卖相最好的豉椒排骨。浓油赤酱的小块肋排堆叠成山,上面洒了嫩绿葱花。虽然味觉受高烧影响,陈信宏依旧能敏感地尝出花椒的味道。那是温尚翊的烹饪秘诀,用不起眼的花椒刺激味蕾。
      他抬起头对上温尚翊询问的目光。“好吃。”除了这两个字不知道还能说什么。也许加几个“很”“非常”“超”之类的副词。
      他仿佛能看见温尚翊系着围裙在厨房忙碌的样子。仔细地清洗每一片菜叶,手起刀落把原料切为理想的形状,将排骨焯水捞去血沫,充分利用时间空当炒个醋溜白菜,然后将排骨下油锅,逐项添加调味料后盖上锅盖,调至中火慢慢烧,接着淘米煮粥,再细心地用厨房专用剪刀剪出形状整齐的葱花,时间一到不用尝味便可以起锅。井井有条,就像天纵英才的将军排兵布阵。
      他甚至能想到温尚翊如何决定这样的菜谱。无须更多感谢,他早将一切写进歌词。只待时间让对方明白。
      两道开胃菜配上清淡白粥,陈信宏吃得心旷神怡。桌子对面的人也是。
      “跟你吃饭特别有食欲,其他人都不行。”温尚翊给自己添了一碗白粥。
      “是说我会散发一种促进食欲的荷尔蒙?”
      “……听着有点耳熟。变种丘比特吗?”
      “什么鬼?那好像得结合X教授和天使的能力才行。”
      他们就此说到电影剧本中的真实历史,说到牛津大学和血布丁,说到基督教又想起释迦牟尼,说到孙悟空是男是女,说到村上春树书中提及的爵士,说到硬汉马洛与醉鬼蓝诺士,说回不知何味的螺丝起子。话题延绵不绝犹如汹涌波浪,在两块漂浮的大陆之间萦回。
      那时他们已经来到城市边缘的山顶站定。天上还堆积着乌云,地面还残留着水痕。一场雨就是一场雨,它来过且无法逆转。雨天的心事已经定格。
      “奶奶带我和弟弟来过这。视野很好。”陈信宏开了口又咳嗽,于是温尚翊再三皱眉:“好好的怎么就生病了呢。”
      不是问句,陈信宏不用也不想回答。不就是淋了雨。这样冷的冬天,偏偏要下雨。比起伞下拥吻的幸福情侣,他逃回录音室就像被风雨打落的枝叶一般狼狈。但他说不清那么做是想惩罚自己还是博取同情。大概兼而有之。太多事物根本找不到准确的由头,比如宇宙,比如爱情。
      “‘好好的’是谁?”最后他居然讲了个拙劣的笑话。而温尚翊配合地笑起来,所以他也笑了,大口吞进呼出十二月初的晚风。风里有着Live House悠扬的音乐,有着路边小店热腾腾的包点,还有晾衣绳上沾染的柔顺剂。这城市那么鲜活。
      风是私人的体验。陈信宏想。这一阵风过去了,只有身边的温尚翊会有相同感受。风的声音也好,温度也好,气味也好,对待皮肤温柔或是粗暴,都无以衡量,不可复制。就像时间。
      温尚翊背着手,绕着陈信宏踱步,而陈信宏的世界跟着转动,随着他的步速,时而快,时而慢。突然不远处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嘣”,温尚翊被吓得脚下一滑,连忙紧抓住陈信宏的胳膊,这才站稳。爆破声接二连三地响起,他们几乎同时仰头去看。并不是多么特别的烟花,所以陈信宏很快移开视线,而他看见漫天绽放的明亮色彩全落在温尚翊的眼睛里。他自问走过不少城市看过许多风景,但和这相比全都黯然失色。他多想把这一幕复制粘贴,收进口袋,随身携带,每天欣赏,不厌其烦。
      只要他能。

      风景中的人当然不知道陈信宏在想什么。他接了个电话,和爆竹比拼音量般大吵大嚷地,然后柔声告诉陈信宏:“葬礼在后天早上九点。”
      “一起去吧。”
      “不然呢?”温尚翊疑惑地看着他。
      陈信宏轻微地摇头:“没什么。”
      不用多问,此刻他们不约而同想起阿南,双双陷入沉默。烟花逐渐停了,夜幕恢复暗色,那一朵两朵暗云危险地悬着。雨随时会再来。
      “如果在没有五月天也没有相信音乐的世界里,阿南会怎么样?”陈信宏并不记得梦里的世界有阿南出现。更准确地说,出现的人那么多,最重要的只一个,其余他不记挂。
      “希望她能活得健康快乐。”
      陈信宏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那个世界同样有生老病死。哪里都有生老病死,就算看似永恒的冰冷的宇宙,也见证无数星球的诞生与毁灭。他想,其实温尚翊都知道的,只不过心软说不出口。
      “可你相信什么平行世界吗?你不觉得,命运都是注定吗?虽然我在苹果面包和杏仁牛奶之间会犹豫不决,但每次的选择并不是偶然。”
      “你是想说,掷硬币的时候,就算正面、反面的概率各自是百分之五十,但掷出来的结果其实都是百分之百吗?”
      温尚翊与概率论。好熟悉。
      “我承认你说的有道理。”温尚翊说,“但我不相信所谓的宿命。什么是宿命?由谁来决定?又有谁能完全看透别人的人生?不到结局都说不准。预言这东西更不可信,就比如说我们刚出道的时候,一个人说五月天会红,另一个说不会,那不管结果如何,总有人说得对。”
      陈信宏点头称是:“难怪数学考满分。”
      “其实以你现在算账这认真程度,我不信你数学只能考五分。只是不愿意罢了。”
      “对,只是不愿意罢了。”他机械地重复道,然后展颜笑了,“大概那时候的热情都被你吸走。”
      “少来,我要你那五分有什么用?”
      陈信宏就此笑到头都痛。
      温尚翊也笑,一手搭住陈信宏的肩膀,笑得弯下腰去。
      陈信宏想,如果这个世界将被投射去另个陈信宏的梦境,那他一定会记得这一刻。没准最后一一投射,绕了整圈,回到自己的脑袋里。
      “想什么呢?”
      “我们之于世界,就像烟花一样,闪耀过一下子,说没就没了。离开的时候能留下什么?”
      “爱。”温尚翊轻声回答。
      “什么爱?”
      “不,我说的是木乃伊。”温尚翊没好气地说,“当然,当然是爱!我们已经播下了种子,然后爱会生生不息,以各种形式存在,但永不消失。”
      “所以没有变种,就是普通丘比特挥着翅膀飞来飞去?”陈信宏望着他笑。
      说得多好。
      即使离开歌坛,他们也永远拥有那蓝色海洋。
      “最后一场演唱会的最后一首歌,你想用什么?”温尚翊看起来并不是开玩笑的样子。
      陈信宏不假思索地回答:“当然是《憨人》。”多少人把它当做励志歌曲,有几个听出爱情的蛛丝马迹?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希望你我讲过的话,放在心肝内,总有一天。也许大家都被字里行间那追求梦想的执着精神打动,于是不再考虑其他可能性,就连古灵精怪的蔡升晏都没听出弦外之音,更不用说一向迟钝的温尚翊。
      “我也这么想,那就说定了,而且到场的歌迷每人发一根香蕉。”
      陈信宏扑哧笑出声:“退休之后不如去经营香蕉种植园,肯定赚钱。嘿,那跟福尔摩斯差不多。贴近大自然。老搭档,你到时候可要经常来看我。”
      “这什么梗?”
      “福尔摩斯晚年移居苏塞克斯养蜜蜂之后,华生只去看过他一次。”
      “我当然不会!”温尚翊脱口而出,“我可以陪——你……”
      陈信宏只是看着他。他最好的朋友,他唯一的知己,他的团长。不属于他的温尚翊。他看着他,惊喜地,怀疑地,失望地,释怀地,而依然坚持地,看着他,和他眼里的自己。就像他从未注目过他一样。就像他再也不会见到他一样。
      做不到的事,他们不会无谓地说第二次。

      他们明明知道,分别会有时,他们只能各自走完前面的路,即使相处的时光快乐得不似人间光景。他们都知道的。这念头就像房间里的大象,他们刻意不提,但只能眼睁睁地目击它踏碎地砖,摔毁桌椅,撞烂墙壁。
      又能怎么办呢,既然人心无法改变自然的规律。陈信宏想。谁叫温尚翊喜欢女人,而他喜欢温尚翊。大概从他们出生时就错乱了。
      好在他们曾经共同走上这条路,并肩探索,歌颂沿途所见及旅途本身。这是他的幸运,就算仅仅挪动一粒沙一滴水,也改变过世界的模样。他们留下的以及获得的,永远不会消失,无论结局如何。

      他记得几个月以前,那时温尚翊还是单身,他俩看完午夜场电影回到大鸡腿,温尚翊喝了酒后胡乱练着琴,突然出声:“陈信宏。”
      陈信宏为之一凛。他叫自己的全名了。一定是严肃的话题。
      “我希望你幸福。世界上这么多人,我最希望你幸福。”面对陈信宏疑问的眼神,他连忙解释,不成章法,“不,我不是说在什么全人类的幸福和你的幸福之间权衡,我不是英雄,不需要作这种选择。”他自嘲地笑笑,大概是想起电影主角面临的两难抉择。那是温尚翊喜欢的超级英雄类爆米花大片,却意外地内涵丰富,值得回味。
      陈信宏安静地等待他整理思路。无论温尚翊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会意外。可能因为早在心里把一切都想了个遍。
      “我有时怀疑,虽然我们一步一步离梦想更近,出了唱片也买了录音室,可你始终没有得到你最想要的。你一直在追,而且非常辛苦,却不能如愿。这么想很幼稚对吧?”
      其实陈信宏很想说,自己不止一次幻想他们生活在乱世,比如电影里那样的危机四伏,从世界格局到个人生活都动荡不安,这样好歹能为对方做点什么。他清楚,这想法才幼稚得可笑。只是,他能贴切地写出单恋的热恋的失恋的心声,也能精确地用寥寥数语让歌迷或尖叫或落泪;和文字有关的事,他几乎无所不能。可对着他最渴望被了解也最了解他的人,他总不知道该怎么说。
      就像这时他明明应该也把自己的幼稚想法说出来博得对方莞尔一笑,但他不知道怎么说。遭到信赖的文字背叛。言语在他的喉内碎落,勉强能攀上舌尖的只有三个字。是他真切的想法,是一切疑问的答案,却不幸地永远不合时宜。
      如果他能暂停时间。如果他能控制思想。如果他能对抗自然。
      他终于开口了。费力咽下那三个字,然后若无其事地说:“谢谢你的关心。不是客套。不过这是我自己要走的路,毫无怨言。还有——能不能以后我不说,你就别追问我?这种默契不在话下吧?”
      那一瞬间温尚翊失望又痛心的眼神刺入他的骨髓,从此混杂在血液之中日日流动,警告他曾以“默契”伤人。好一把钝刀。

      他也记得多年前有一晚他和温尚翊躺在垦丁的海边看星星。他的胳膊枕在头下,微微发麻。也不知话头从哪儿开始,他突发感慨:“如果我们两个是武侠世界里的人,陈大侠和温大侠,哦不,南阿信北怪兽,肝胆相照,留下一段壮烈的江湖传说。我呢擅长用剑,就像是风清扬再世;你嘛使得一手好刀法……”
      “屁咧,我才不用靠武器呢,一套精妙拳法打遍天下。”
      “哦?快来和本大侠切磋切磋。”陈信宏两手凭空乱舞,试图摆出个虚架子,没料到温尚翊矫健地扑上来钳住他,他动也不能动。
      “喂!你这等低劣偷袭行径,哪算是大侠?”
      “哼你这花拳绣腿也配跟洒家并称南阿信北怪兽?”
      陈信宏在他身下笑得快喘不过气:“你自称洒家之前,先去把头剃光。”
      温尚翊恼羞成怒,加大力道:“穷酸书生,休得胡言乱语!”
      “松手啦!”陈信宏的心脏不堪重负,只得出声抱怨。
      “对啊你可以叫得再大声点,嗓子哑了明天刚好上台唱摇滚。Rock *n* Roll!!!”他放声喊着,仿佛要让太平洋对岸的人都听见。
      “团长大人怎么一点都不爱护团员?”
      “让你别吃麻辣锅的时候你怎么不吭声?”
      闹够了再躺下,陈信宏清楚感觉到心脏扑通直跳,简直快要挣裂胸膛一跃而出。他紧守牙关,望着漫天繁星,心想,就这么躺一辈子好了,管它什么梦想什么明天。
      “怎么变哑巴了?”
      “……说了这么久的话,好像还是有点紧张。”
      “告诉你,不能怕。”温尚翊大声说。陈信宏太了解对方的声音,因此敏感地捕捉到一丝颤抖。不是因为底气不足,而是太过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那是个温暖湿润的夜晚,第二天他们将首次参加“春天的呐喊”音乐节。那年他们尚未成名,除了彼此就几乎一无所有。

      他还记得,在漫长的梦境记忆中,有那么一个晚上,那个陈信宏和那个温尚翊在遥远的腾格里沙漠边缘小镇上的餐馆吃手抓羊肉。宁夏的冬天和台湾大相径庭,即使站在阳光里,西北的风一起,就像精细的手术刀,慢条斯理地刮着人的骨头,风声嘶嘶让人恐惧。好在餐馆里有暖气,他们喝着酒吃着肉,好不惬意。
      其实都只是他们一起度过的日日夜夜中,一个平凡的夜晚罢了。无论哪个方面都不足为奇,所以他甚至记不起太多细节,只是那样的平凡的夜晚,浓缩为难以淡忘的瞬间,留在他的梦里。
      “梦中的那个世界,甘讲伊是一场空?”多年前写下的歌词,像命运的巧妙伏笔。
      他的确无法证明它不是一场空,就像无法证实有死后的世界。然而他相信它是真的,或者说,他真心希望,在某个世界里,作为普通人的陈信宏和温尚翊生活得幸福美满。
      总会有如愿以偿的陈信宏,所以与之相对,也得有灰心失意的陈信宏。他完全接受这样的世界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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