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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1 ...

  •   2006年11月28日,腾格里沙漠。

      下午三点,天色阴沉,远方贺兰山连绵起伏的轮廓像是暂时静默的恶魔,不知哪一刻就将暴怒,把整个世界揉碎。两个年轻人在漫无边际的黄沙里并肩走着,北风刮到脸上如同刀割。
      “这角度不错。”陈信宏举起相机,仔细比对光线和构图,指向一处看来没什么特别的沙丘,“怪兽,上去跳一个。”
      御用模特温尚翊深一脚浅一脚地爬上沙丘,用尽全身力气对抗地心引力,向上跃起。干,鞋子里来回奔窜的全是沙子!
      咔嚓,瞬间定格。
      “你表情别那么痛苦,重来。”陈信宏大半个脸被镜头挡住,声音闷闷的。
      温尚翊就再跳一次,两次,三次。
      “OK!”陈信宏从相机后露出笑脸,兴高采烈地说,跟着又埋头琢磨些什么。

      温尚翊蹦出了点汗,就摘下帽子,双手叉腰站在高处眺望。左边是沙,右边是沙,前面是沙后面还是沙,再怎么踮脚去望,也只有沙和天空而已。在这里,他们是两个人还是两粒沙,好像没什么所谓。
      几年来他和陈信宏两人的生日旅行远远近近去了不少地方,这种风景倒是第一次见。新鲜归新鲜,但整日对着苍茫天地,难免无趣。
      都怪他,一心想趁着旅游淡季来见识见识所谓“塞上江南”,结果一头撞进满目荒凉的大西北。好在陈信宏这人,玩心一起,哪怕将他扔到火星上也能自得其乐。沿途千篇一律的萧瑟景象到了他嘴里登时趣味横生,联系着什么“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什么“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先别管诗人们是不是真的就在这儿写出名篇,想一想那硝烟四起的战场,都心生豪迈之气,恨不得立刻提剑上阵,杀个痛快。
      所以不管去哪旅行,带上陈信宏准没错。前天下午在沙湖遇到的导游小姑娘和他聊得投机,一副只要陈信宏点头就毫不犹豫跟他走的样子。他那值得信任的气质与生俱来,这可不是温尚翊一个人的错觉。跟他走算什么,连性命都敢托付给他,全无犹豫。

      温尚翊笑了笑,又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下去,把人从相机后面拽出来,说:“拍个合照吧。”
      “不要。”陈信宏回绝得干脆。
      温尚翊明知问一百次都是同样的回答,却抱着第一百零一次可能改变的希望。风太冷,他戴回帽子,扎紧围巾,拿指南针对了方向,问:“继续走么?”
      陈信宏只定定地看着西边:“太阳出来了。

      要说是太阳出来了并不完全准确,乌云背后那坨半遮半掩的浅黄色物体也许只是太阳它病弱的二表哥,投射在沙上的人影几乎难以察觉。不过几天来受够糟糕天气的温尚翊还是忍不住想对那光源招手,大声呼喊我们在这里啊你快点过来不然冷死人了。
      “坐一下吧,走累了。”陈信宏说坐就坐,一屁股一个坑,“温大爷来表演魔方还原怎么样?”
      温尚翊坐在他旁边,感觉到屁股下面沙子流动。他脱了鞋把沙子倒干净再穿上,从书包里掏出魔方,随手扔给陈信宏,对方也稳稳接住,熟练地将它打乱。
      “打乱也是技术活。”陈信宏说,“每次都要乱得有新意。”他左转右转,试图不让同色的色块相邻,虽然十有八九做不到。
      温尚翊看着他跟二十六个色块较劲,凝神思索的样子好像在解哥德巴赫猜想。微弱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一切自然极了,仿佛他们生来就该坐在离家几千公里外的沙漠里玩魔方一样。谁都没说话,风声里像夹杂了悠悠驼铃;周围只有黄色的沙漠和灰蓝色的天空,可没准下一秒一支驼队就会出现在地平线上。
      也不知多久之后,陈信宏开心地宣布:“好了!”温尚翊就拿回魔方,仔细观察几秒钟,双手迅速拧动。
      魔方也好,数独也好,温尚翊喜欢这种有确定答案的东西,就像他的职业,以理性和科学为基础,说来复杂,其实都有规律可循。
      “我觉得我智商有问题。”陈信宏苦恼地说,“每次看你还原好了都觉得你超厉害的。”
      温尚翊把颜色齐整的方块不断抛起又接住:“安啦,我也觉得自己超厉害的。”
      “切!”陈信宏使劲一推,温尚翊顺势倒下去,沙漠表面不冷不热,沙质又细腻,躺着很是舒服。他索性闭眼,背朝黄沙面朝天,感觉到又干又冷的风呼呼地吹过,把暴露在外的皮肤中的水分全都吹走。每个干裂的表皮细胞都争先恐后地提醒他身在何处。
      陈信宏坐着没动。而温尚翊躺在沙漠里,想着毫不相关的海洋气象。上星期为了把事情在休假前做完接连几天加班,那些数据表和气象图仿佛都刻在骨头上,没法抹去。他听到陈信宏说:“你知道吗,二十四史独缺的那一部就发生在这一带。”
      又到陈教授讲座时间。温尚翊赶紧坐直了认真听讲。
      “听过西夏王朝吗?”
      “啊不是《天龙八部》里虚竹娶的西夏公主?”
      “嗯,就是那个时代。西夏也算繁荣一时,但最后被蒙古灭朝,遭到屠杀,连正史都没给修。”
      “好狠毒。”温尚翊心底一凉。
      “想想看,一个快两百年的王朝,如果只在正史的角落或是野史里存在,该有多悲哀。明明有过辉煌,却留不下堂堂正正的痕迹。”
      温尚翊一看陈信宏表情就知道他钻牛角尖了。是不是读书太多的人都有这些毛病?掉书袋,死硬派,揪住一点小情绪就不肯放下来。
      “不过,留下痕迹又能怎么样?地球诞生几亿年,人类只不过存在了几万年,沧海一粟罢了。史书里能记载多少?也只是沧海一粟罢了。”陈信宏又说。
      或者说人马座的人都有这些毛病?捉摸不定,喜怒无常,时而龟毛时而潇洒。
      温尚翊没留意自己把自己也骂进去了。
      陈信宏伸个懒腰:“等退休了有时间就研究历史吧,多好玩。”
      “喂你昨天刚说退休要去学钢琴。”
      陈信宏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沙子:“到时候有的是时间。钢琴笛子黑管,历史经济哲学,全都学个遍!”
      阳光毕竟是阳光。温尚翊想。他从头到脚都感觉到微微的暖意。

      他们在傍晚时分走出沙漠,刚好搭上顺风车去市中心吃晚饭。这小城热闹得很,走在霓虹闪耀的步行街,仿佛随便推开一家店门就有啤酒倾泻而出似的。要不是第二天要早起赶火车,温尚翊也很想去酒吧喝酒看球。他站在“大优惠!嘉士伯啤酒买三送一”的横幅下挪不开脚步,三分钟后被陈信宏拉进连名字都没看清的小饭店。
      “又是清真餐馆,完全没有猪肉……”温尚翊研究完菜单,觉得这地方的饮食和风景一样,来之前觉得牛羊肉很美味,可真的天天吃又难免腻味。
      好在点菜向来不用他费心,没进门前陈信宏已经和老板攀谈过,一会儿老板就亲自端来一份热腾腾的手抓羊肉。他不得不承认,陈信宏和食品供应者打交道的能力不受对方性别年龄地域语言的限制,简直横扫全球。
      “趁热吃,一定要蘸醋、加大蒜!”老板竖起大拇指。
      陈信宏照做,一块羊肉进了嘴,整个人都不对了,脸上遍布“大满足”三个字。温尚翊见状食欲大增,赶紧夹一块,放上蒜瓣,点一点陈醋,送进口中细细品味。唔……还是留给陈信宏吃吧。他喜欢吃的就让他多吃些,反正温尚翊对吃食没那么讲究。
      老板又陆续端来拌黄瓜、土豆馅包子和羊肉小揪面,温尚翊逐样尝过,放下筷子,看陈信宏还在专心吃手抓羊肉,连一滴醋沿着嘴角流下都浑然不知。他嫌弃地扔了张纸巾过去:“擦下嘴。别急,都是你的。”然后问老板要了瓶嘉士伯,喝下肚好像味道不太对。好重的酒味。再仔细看一看瓶身背后的中文标签,一句粗口梗在喉咙。
      他X的嘉土伯!
      陈信宏点头,腮帮子塞得满满的,努力嚼了咽了好几口才能说话:“是不是很有武侠小说的感觉?两个快意恩仇的剑客来到塞外的无名小酒馆,大块吃肉大碗喝酒,谈笑间人头落地。”
      “你的酒碗呢?”温尚翊却想,要真是在刀光剑影的世界里也好,动不动就是生死关头,来点真情告白大概不会被对方嫌弃。
      “以茶代酒呗。”他给自己倒了一碗茶,“怪兽生日快乐!”
      “早上起床一次,午饭一次,现在还要来吗?过个生日老了三岁一样。”温尚翊拿啤酒瓶跟他碰,玻璃和陶瓷撞在一起声响清脆,“谢啦。”
      陈信宏放下碗,再吃一块羊肉:“你有没有一种感觉,好像现在这一瞬间,会被记住很久?就和最好的朋友来到大西北啊,外面特别冷不过店里有暖气,吃着新鲜的羊肉喝着酒,规划一下未来,一切都很……很合时宜。冬天就该这么过。”
      温尚翊就不说啤酒的事来扫他的兴了。
      “这么说来日本的冬天倒是比台北的要名副其实。至少能看到雪。有次我去找一家不太出名的乌冬店,路上突然下雪,漂亮得不得了,进门抖落一身雪花,再来一碗热腾腾的吉列猪扒乌冬,哇!”
      温尚翊喜欢听陈信宏说他在日本的见闻,比如东京某条巷子里的宇治酱配奶酪烧,比如神户街头邂逅的活脱脱就是直子的女生,比如百看不厌的哲学之道。他从日本回来几年了,回忆仍藕断丝连,每想起一些就重勾起旧日情绪。
      “可那时候不知怎么就想起台北了,想到校门口那家老去吃的面线,突然有点鼻子酸。回家之后心情不太好,想找点音乐来听,可是流行歌曲这么多,却很少写乡愁。”
      “情歌才有市场。这不就回到我们最开始讨论的所谓格局问题吗?”
      “但难说乡愁是个体还是共通的情感。”
      “有局限性,我就没怎么体会过。”他觉得可惜,为无法和陈信宏感同身受。
      “那是你的幸运。”陈信宏眼神黯然,“唉,我不该说这些的,会把气氛搞砸。你多吃点。”
      其实温尚翊没觉得有什么问题,和陈信宏认识这么些年来气氛搞砸的次数一只手就能数清。他埋头喝酒,只想快些搞定嘉土伯。而陈信宏好像被触动心事似的,犹疑地问:“怪兽,我一直想问你,大学毕业后很多人都逐渐不再联系,为什么我们没有?我这种人不算好相处,你又有那么多酒友,为什么还和我要好?”
      温尚翊警惕地把到了嘴边的“因为其他人看不清你的好”咽下去,换了委婉的表达:“不是你‘这种’人,而是你‘这个’人啊。我活得太脚踏实地,而和你待在一起,感觉像在天上飞一样。”他为自己的语言艺术沾沾自喜。
      他虽爱喝酒,性格却趋于保守,一路四平八稳地升学,工作也是踏实的科学研究。作为一个“计划外出生的小孩”,温尚翊喜欢计划一切,而陈信宏可以说是唯一的变数。他不按常理出牌,看似行差踏错,却往往让温尚翊感觉,“没错,陈信宏就是这样”。他好像能无条件接受陈信宏的一切言行。
      不过这个捉摸不定的人,明明没喝酒,此时也双颊泛红,眼神闪烁,像是不胜酒力。

      吃完回旅馆的路上,夜风冻人,温尚翊哆哆嗦嗦地快步走,陈信宏落在后面,一边走路一边用帽子围巾手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然后说了一句什么。
      “哈?”温尚翊放慢脚步,走在他身侧。
      “我说,还没给你唱生日歌呢。”陈信宏扯开围巾露出嘴巴,飞快说完,又赶紧捂好,只有一双亮晶晶的眼睛暴露在空气里。
      “那天不是唱过了吗?”温尚翊说的是他们离开台北前的生日派对,陈信宏一反认生的常态,谈笑风生中和温尚翊的朋友打成一片,那架势如果放在他们大学的时候,怕能写就一代万人迷的传说。
      陈信宏拽着温尚翊向右拐:“那天又不是正日。”
      “去哪?”温尚翊瞧着方向不太对。
      “黄河。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陈信宏熟读诗词,张口就来。
      “……你走错方向了。”温尚翊拽着陈信宏往回走。
      夜幕之中的黄河宁静安谧,这一带河面窄,加之枯水期水流缓,难以感受到诗里所谓“奔流到海不复回”的气魄。大概因为天寒地冻,河边鲜有人影,连路灯灯光都显得黯淡而寂寥。他们找张干净的长凳坐下,陈信宏摘了手套从包里掏啊掏,摸出三根彩色蜡烛、一只打火机,还有一个被挤压变形的杯装蛋糕,也不知他什么时候买的。
      温尚翊看着陈信宏忙东忙西,想着这家伙每年都绞尽脑汁给自己过生日,就非常感动;再想到自己也是同样费尽心思帮他庆生,顿时心安理得。他眺望几米开外的黄河,这两天所见的沙漠景象印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似乎眼皮一抬一闭都会掀起漫天黄沙。如果一辈子在沙漠里度过,岂不是根本想象不出海的存在?天地这么大,却没有海洋。
      也许他是想念太平洋上那个小岛了。
      温尚翊胡思乱想的时候,陈信宏已经准备完毕,三簇小小的火苗围绕着样子普通的蛋糕,燃烧得尽职尽责。陈信宏搓搓手,一边打拍子一边唱歌:“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祝大怪兽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孤零零的歌声在河岸飘荡。温尚翊不由得想象,那声波如果不受阻碍,会不会能传回到他们在台北的家。
      “吹蜡烛吧。”陈信宏笑着说。这夜黑得仿若宇宙深处,而他的眼睛像是遥远的星辰一般闪着光亮。
      温尚翊摇头:“我刚刚没许愿。你再唱一遍。”
      “喂!”
      温尚翊哈哈大笑。就冲几秒之内陈信宏由惊讶到恼怒变羞愤最后无奈的脸,也值了。

      他们住的旅馆名曰黄河天下大酒店,总共二十来个房间,要么厕所漏水要么暖气失修,昨天入住的时候好一场折腾,最后选了只有一张大床的这间。反正他们俩没少一起睡过。
      陈信宏坐在破破烂烂的地毯上收拾行李:“明天坐去兰州的火车要多久?”
      “六个小时。”每次出门,行程都是温尚翊安排,几年下来他俨然自助游达人。
      甩手掌柜陈信宏掰着手指计算时间,然后眼睛一亮:“那正好,我们还有两个桶面当午饭,下车可以好好吃一顿!”
      “没问题。”
      要不是亲眼所见,温尚翊也没法相信,眼前这个生龙活虎的家伙,有那么多次离死亡只一步之遥。他摇摇头把记忆中苍白瘦弱的陈信宏屏蔽掉,对上一张热切的脸:“你说我明天火车上看哪本书?《霸王别姬》还是《说唐诗》?”
      “《说唐诗》吧,不用一次性读完。”
      陈信宏抚着泛黄的旧书:“小时候被长辈逼着背诗也好,当时不懂没关系,等长大后遇到一定的契机,早年种在心里的诗就出来了。像需要特定场景唤醒的咒语一样,好神奇。”
      “你自己怎么不写一首?”温尚翊从他手里把书抽出来,打开一页正是《将进酒》。
      “我大学写的那些酸诗你又不是没见过,自己都不忍心再看。”陈信宏说着,声音变得温柔起来,“不过如果我有机会当个诗人,一定把爱人的名字藏在诗句里。那首诗不一定要人尽皆知,也不一定要放在诗集的显眼位置,只要有一首就行。”
      “有这心思玩文字游戏,还不如勇敢说出来。”温大爷说。他做人从来坦坦荡荡。
      “这世界上有很多种爱说不出口。”陈信宏将《霸王别姬》放进行李箱,合上盖子,“也许因为时代动荡身不由己,也许碍于世俗偏见,也许以为对方已经了解就不必多说……可就这么随着死亡而消灭又太不甘心,不如写下来,让个别聪明的读者了然于心。你想,假设大文豪陈某一生孤独只留下著作等身,几百年后一个读者读遍他的作品,从某一首不起眼的作品中发现蛛丝马迹——‘哇,原来陈公子爱着巫、伍家小姐!’然后诸多谜题随之破解,可惜谜团中心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他不禁入了戏,仰起头作出一派深情模样。
      “伍家小姐?”
      “随口说的。”陈信宏起身去卫生间,过了半分钟叼着牙刷出来,“你说,我们退休后去哪个剧团排话剧怎么样?”
      “大文豪,你的兴趣有点宽泛。”
      “那是因为我对世界怀有大爱。”陈信宏说得一本正经,唯独唇边的泡沫格外滑稽。

      温尚翊在陌生的黑暗里瞪视看不见的天花板。他失眠了。
      虽然刷了牙不过嘴里残留羊肉的膻味,而他却惦记着台北家里楼下那家麻辣锅。味道说不上有多特别,只是据陈信宏说他们家秘方腌制的猪脑是全台北第一。他和陈信宏常常半夜肚子饿了就下去吃个痛快,想必此时此刻也是生意爆棚。他埋怨自己过于机车,不管去哪旅游,时间久了就总想回家。结交新朋友也是,刚认识的时候可能非常投机,可是热乎劲儿过去后便疏于联系,到头来算得上知己的只有陈信宏一个。陈信宏很特别,他对此心知肚明。
      他们睡前关了窗,但凛冽的风声毫不留情地穿透玻璃。温尚翊无奈地想,大概只要在北半球,冬天的感觉都一样。就像几年前的一个冬夜,他在房间用棉被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窝在电脑前和毕业后去日本读书的陈信宏上网聊天。本来有一句没一句地扯着近期听的专辑,聊到Nirvana和柯本,陈信宏突然说:“跟你说件事,答应我别太大反应。”
      “说。”温尚翊第一反应是陈信宏交了女朋友要通知自己。可是简单的一句“我恋爱了”不至于五六分钟都打不完。光标孤零零地在窗口闪动。老迈的电脑抗议般低声轰鸣。
      “我能理解柯本。太孤单了,只有死亡才能解脱。我也是。从高中就有这想法。有两年,除了做功课,剩下的时间都在想要怎么死。大学的时候好些,这阵子又犯老毛病了。每天都很痛苦,除了死掉,还能怎么办呢。”
      温尚翊大惊,手一松,棉被滑落到脚边,潮湿的寒意倏地侵占他的全身。劝说的话还没来得及出口,又见陈信宏说:“也许自杀是我必须要走的路,一直都是。”字字冷静决绝,却也像是哀求。
      温尚翊定了定心神,整理思路,然而敲打键盘的手指全部在剧烈颤抖,不知因为寒冷还是后怕:“我理解,你对痛苦比一般人敏感得多。如果只要求你活下去,也许是对你的折磨。但你有没有想过,你能活到现在,是多么小概率的事情?”
      “小概率?”
      “简单地估算,那两年一共700天,假设你每十天有一次想到死,那就是一共想了70次。而你每次都没有选择死,这样的概率,是1/2的70次方,等我算算。”他心算出大概结果,却仍按了计算器以确认,仿佛多一个零少一个零都会决定陈信宏的生死,“小数点后面跟着21个零,然后是8。”
      屏幕那头的人显然沉默了,许久都没有回音。温尚翊心急如焚,立刻拨了长途电话给陈信宏。那电波由北向南横越陆地和海洋,架起脆弱的连接,好像一粒小石子都能将它击碎。
      还好电话有人接。那人带着明显的哭腔说:“我现在接你电话的概率,是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八。”
      温尚翊没有提醒他少数了一个零。他只重复道:“没错,你现在还能跟我说话的概率,是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八。”说得舌头都累。
      “我明天还能联系你的概率,是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四。”
      “对,你明天还能接我电话的概率,是零点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零四。”话音刚落,温尚翊暗叫不好。他这套歪理的漏洞可千万别被陈信宏发现。
      还好陈信宏的数学课都用来睡觉了。他大概也得让舌头休息一会儿,顿了顿,才说:“我可真幸运。”
      “每个人都有不幸的时候。如果选择结束生命,那就将不幸定格了。或者说,活着才有希望。”
      “我懂你的意思。再怎么都不会走投无路到非死不可的地步,死亡只是选择之一。”
      温尚翊不无自豪地想,同样的意思,从陈信宏口中说出来就像正中靶心的弓箭,优美而狠厉。
      “你前几天不是还说要攒钱买新电脑吗?国际长途这么贵,快挂了,我们回线上聊。”
      “喂陈信宏。”
      “嗯?”
      “我很生气。”温尚翊必须集中全身力量握住话筒直至指尖惨白而指节血红,才能让声音显得并不那么愤怒,或是慌张,“如果你带走我最好的朋友,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才不会。除非我一把火把全世界的酒窖都烧得一干二净。”信号不算好,温尚翊却听到陈信宏轻笑的声音,春风般拂过话筒,来到他的耳畔。他被逗得直笑,断断续续把话说完:“其实你不在的时候,我很少喝。”
      “我又不是下酒小菜。”
      他望着书桌右侧一片空白的墙壁——因为陈信宏之前说偶然买到Mr Children限量版海报所以特意留出位子——仿佛能看见陈信宏的笑颜。嘴角一勾,眼睛弯弯。
      后来温尚翊陪陈信宏又聊了好久,最后道了晚安关上电脑也始终不放心,索性发条短信过去:“别怕。”妈妈从来都这么教育他的,男子汉顶天立地无所畏惧。如果陈信宏即将倾倒,他就帮他撑起天空。
      当时陈信宏没有回复。他只当他睡了,自己却在冰冷的被窝里辗转难眠。其实如果拦不住陈信宏,他一辈子都不能原谅的是自己。
      第二天陈信宏也没有回复。他并不担心,他相信陈信宏听进了那套概率论,而事后甚至不知自己的信心由何而来。他找了家旅行社咨询去日本的机票价格,盘算要多做一份兼职,或者先找舅舅借一笔旅费。
      第三天温尚翊放学后回到住处。陈信宏和大包小包的行李在楼下等着他。
      温尚翊始终记得那个下午阳光好得出奇,好像全世界的好阳光只有那么一片,全世界的开心的人轮流分享。陈信宏的眼睛折射着熠熠光彩,他说:“本来想说要不要游回来,不过有点远,我怕体力不支。”温尚翊想都没想,立即冲上前抱住对方。陈信宏可能被吓到,迟疑着回抱他。胸口有点热,心脏仿佛在燃烧,身体快要融化。他们紧紧相拥,一动不动,立地生根。他不仅抱着活生生的陈信宏,还得拽住他飘忽的灵魂别往鬼门关跑。
      而他不记得他们如何松开了彼此。总之放手之后,陈信宏变戏法似的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个魔方,说:“你最好的朋友给你的礼物。听说日本的魔方配色跟其他地方不一样。你不是喜欢做数独吗?跟魔方也差不多的样子。”然后他挠头笑了。阳光中他的头发泛着好看的金黄色。
      于是这个魔方后来总能在温尚翊的书桌上和行李中占有一席之地。他确实喜欢数独,所以没太多时间玩魔方,只学了个初级玩法唬陈信宏。
      这几年和陈信宏合租非常愉快,温尚翊其实已经隐隐有了和他长期住一起的打算,这想法未正式成型却来得非常天经地义,由不得他细想该如何定义他们的关系。
      温尚翊听到几十厘米外陈信宏均匀的呼吸声,仿若春天的细雨,又像小时候从贝壳里听到的海浪。
      他终于沉沉睡去。梦里,他和好友一起站上舞台,淹没在音乐、灯光、欢呼交织的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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