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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回 ...

  •   “有一回挨了顿打,也不记得是为什么了,都还来不及从地上爬起来呢,又被叫上台去。那回演的是《踏谣娘》,演到抬手整花钿的时候,就站不住摔了下去。不过那日运气好啊,跌到地上前被人扶了一把。”
      “便是他了?”当时听故事的男人这样接口,她轻轻地点了点头。
      那是她第一次遇到冯言卿。公子如玉,眼中一抹温浅的笑意,实际上透着种高贵的疏离。
      这样的人呐,就是天边够不着的月亮,连生出一丝念想也是枉然,既然如此,从一开始就该本本分分地守好自己的一颗心。
      阿蘅是很擅长这一点的。
      所以远远看着海棠花下自斟自酌满身寂寥的男人,她能够毫不动容地转身走开。这个院子是她误入,这院子里的男人她也是不能靠近的。
      “你,过来将这三杯酒喝下去,这个银碟子就是你的了!”
      花园里,醉酒的子弟懒洋洋倚在身侧的家妓身上,朝正巧走进院中的阿蘅高声道。她在他们的斜睨下走到长几前,看他们随手将一个细银碟甩在三只满盛的酒杯前,酒液随着轻晃溅到了一片狼藉的案上。
      这样的刁难调戏一贯极为常见。阿蘅不会像玉官那样去主动讨好,却也没什么好惊羞畏惧的,默默地受了便是,很快男人也就会因为她的乖驯木讷而感到无趣。她抬腕喝下一杯,面色不变;到第二杯时,没有发觉那几个公子挑着嘴角交换了个眼神。当她拿起第三杯酒,猛地被人从身后推了一把,杯中物全洒在了一个男人胸前的衣襟上。
      “哎呀,看这丫头手笨的!”边上一个家伎忙赔着笑来打圆场,“来,让端端给相公擦擦。”
      但那男人明显是存了心,挡住了她手中的帕子,直盯着阿蘅,道:“那有什么意思?不如就要她——替我舔干净。”
      阿蘅低眉道:“我只是来府上跳歌舞戏的优伶,实在不会服侍人,只怕扰了公子兴致……”
      “啰嗦什么!”几个男人拖过她就按到了长几上。杯盏碰撞倾倒的声响止住了周围原本缠缠袅袅的丝竹声,女乐们愕然无措地互看了一眼,看着高冠博袖、锦衣玉带的贵公子们大声笑喊着摆弄被困在他们当中的女子。
      “嗬!嘴上推拒得快,瞧这眼睛媚得,不做娼妓儿都可惜了,演什么乐舞戏!”一只手拎过酒壶,当头就对着她浇了下去。“不过是个优人,自然我们说什么你就得听着,哪里轮得到你说什么‘愿不愿’?”
      阿蘅无论如何都摆脱不开那些抓着她肩膀的大手,但她始终不肯开口说出半个求饶的字,因为无论是示弱的哭喊还是一时冲动地反抗到最后都只是招致更多的侮辱。
      “几位若嫌府上的家伎不能伺候尽兴,师若可以再寻些歌舞伎前来侍宴。眼下如此强人所难,实在不太好看。”
      这清清冷冷的声音并不响亮,只是与这里的喧嚷格格不入而不得不让人注意。那些人回过头,待看清来者是冯言卿后,其中一个跌晃着步子将手中的酒壶丢开,笑道:“冯司马,不过是一个倡优,我们又不是淫狎了你的侍妾,何必如此让人不痛快呢?更何况——”他乜斜着醉眼,“就算是侍妾,借我们亲昵亲昵有何不可?”
      这话的确太嫌不堪,连其余几人都察觉到了,僵着嘴角笑笑。“呵!这李仕容可喝醉了,口无遮拦的!”说着像是要撇干净什么,随手把阿蘅朝冯言卿的方向一推,然后让妓女用帕子为自己擦拭衣上手上的酒污。“不过,冯司马若太过计较了,可就败了大家今晚的兴致不是!”
      冯言卿接过阿蘅,依旧淡而客套地注视着他们旁若无人的动作。虽不接这口,但他还是道:“端端,你伺候几位公子,新的胡姬随后就到。在下不胜酒力,先行离席。”方才的家伎应了。那几人也乐得如此,挥挥手道:“好好好,冯公子尽管休息。”
      阿蘅沉默地跟在冯言卿身后,猜想他心中一定并不如外表那般平静,因为他接住她后就一直忘了松开手。
      有些疼。
      他无意识地拉着她径直大步踏进自己的寝室,这时他一直克制着的濒临爆发的怒气可以肆无忌惮地发泄了,但最终,他走到桌边迅速抬起的手却是无声地、缓慢地撑在了桌面上,然后低笑了一声:“一群只会斗鸡走马的纨绔之徒,却能居拥人上,我还不得不任由他们放纵恣意,当真是窝囊……呵!”
      阿蘅看不清他的表情。这种时候她不愿意贸然出声,又不能够擅自离去。等到冯言卿稍稍从自己的情绪中抽离出来,一侧头,才注意到了两步外的她。
      “……你怎么还在这里?”
      阿蘅暗暗吁叹一口气,福了福身,面朝着冯言卿准备退出房间了。但她那发缕湿透、一身狼狈的样子落入了他的眼中。“等一等。”他开口叫住她,然后走到屋外对侍女吩咐了句什么,回身对她道:“让侍女带你下去换身衣裳再走。”这时他的神情已然淡薄下来,一点都不像刚刚盛怒攻心的模样。
      即便四下无人,他也总像被什么东西压抑着情绪。或许是他的本性使然,或许是他将养出来的习惯。
      只是,这样的人一定是活得很累的。她退下前脑中掠过这种想法。
      原本以为侍女拿件女婢的旧衣裳给她换上后离开就是了,阿蘅没有想到最后送到她手上的会是件明显精心挑选过的单丝罗裙。
      很有姿态的老管家谢斛领着端盘的侍女站在她面前道:“我们公子挑中了你,便是你的福气。将这酒给公子送去。公子今夜心绪不畅,你知道该怎么做了?伺候得好了,亏待不了你。”
      阿蘅垂着头,并不作答。谢斛的意思很明显,送个女人到失意的男人房里也实在是再寻常乏味不过的套路,可冯言卿既没有留下她的意思,也就是无心于此道了,把她送去又能派上什么用场呢?只怕冯言卿真正想要什么,谢斛不知道,也并不在意。他仅仅是在走一个管家应有的形式。
      这么一想,她竟有些同情起他来。
      当时她端着酒在冯言卿的门前呆站了很久,进去也不是,离开也不是。而现在,相似的夜,相似的景,她端着栈盘看着眼前的房门,同样失了神。
      直到房门由内被人打开,时间一下穿梭了三年。
      三年后的冯言卿站在她面前。
      他看着她淡淡道:“你还和那时一样。若我不开门,就准备一直动也不动地站下去了?从屋里看出去,一个魆黑的人影映在门上,怪吓人的。”
      阿蘅不答。
      什么都一样,唯一不同的,应该是她再次面对他的心境。许久,她才说出一句:“难为你还记得。”
      这话好像一下提醒了冯言卿什么。他沉默地走向屋内,阿蘅也沉默地随着进去,将酒水放到桌上,见他端起来,动作断了一下,好像有一瞬间出了神,然后才抿了一口。
      “你是怪我在冯府门前没有认你?”
      清酒猝不及防地泼了来,他侧过头略微一避,抬头正对上她冷冷的视线。“那杯已经凉透了,你身体不好,还是喝些热头吧。”
      兴许是还没有被人这样对待过,冯言卿望着地上的水渍,若有所思地蹙起眉,道:“是你一直以来隐藏得太好呢,还是我从来没有看清过你?我所记得的阿蘅一直是极为沉默乖黠的性子的,至少不会像你这般情绪外露。”
      呵……是啊,彼时,李仕容轻视她,谢斛轻视她,冯言卿——说白了,也是轻视她。正是料着冯言卿对自己无意,所以她并不当面违逆谢斛,在冯言卿的门外踯躅片刻,还是推门进了屋去。
      冯言卿一个人在桌前静静地喝酒,闻声转过头见是她时,上下看了她一眼,而后勾着唇角自言自语道:“谢斛又自作聪明了。”
      意料之内。阿蘅躬一躬身子,心安理得地准备退下。
      但冯公子今夜也许有些寂寞了,他在她转身时道:“你过来吧,陪我喝一杯。”
      “……”她只好又乖顺地回身,乖顺地来到他身边,乖顺地坐了与他有一人宽距离的位置,将盛着酒器的栈板放在二人之间。
      冯言卿像是没有察觉到她的小动作,取过一只酒杯放在她面前,端起玉春壶来替她斟酒。他看上去已经有了一些醉意,随口就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蘅。”她道。
      “阿蘅。”他浅笑着将这个名字念在唇齿间,把酒递给她,道,“香草之蘅么?被石兰兮带杜蘅,折芳馨兮遗所思。好字。”
      阿蘅双手接过酒杯,却并不喝,也不接话,只是低头回报性地笑。
      这些绣肠才子倒是好讲究,其实哪有那么多学问呢,不过是桑间濮上随处可见的野草,随口就这么叫了而已。从没有人告诉过她这名字还有什么美丽的寄寓。
      “阿蘅。”他又给自己倒了酒,凝视着指尖清澈如镜的液体,道,“你同我说说,被那些自己都看不起的人如此贬低,心中是什么感觉?”
      ——不过是一个倡优,自然我们说什么你就得听,那轮得到你说什么“愿不愿”?
      阿蘅的双眸漆黑得透不到底。“那是无奈,却也是事实。”
      冯言卿接口道:“这么说,我们可以算同是天涯沦落人了?”
      她客套地道:“阿蘅不敢。”
      冯言卿又笑了,显得他心情不错,“阿蘅,太过谨慎,会让人觉得无趣。你这样善于察言观色,一定也看得出来,我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能和我一同发牢骚的酒友,而不是一个只会点头称是的瓷器。”
      阿蘅默然。她忽然道:“举杯浇愁愁更愁呢,公子。美酒是风雅之物,需得风雅之心才能尽得其妙。如果心有郁结,只靠喝酒是没有用的,还是寻一个方法发泄出来吧。”
      “呵,”冯言卿放下杯子,颇有兴致地瞧着她,“你倒是说说,该如何发泄?”
      “我不懂,我也没有主意。这还是要看,公子是因何而心生郁结了。”这些富贵闲人,饱食终日,便总容易生出些伤春悲秋莫名其妙的惆怅来,可这都应该上青楼去寻那些同样有些文才造诣的红颜知己才是。她这样的滑稽优伶,实在不是他同病相怜的好对象。
      见她不答,冯言卿也不甚在意,又自找趣味道:“那么,阿蘅,你有没有什么在老去,死去之前很想得到的东西或很想做到的事情?”
      她几乎不假思索,一本正经地道:“我想没有顾虑地吃一顿饱饭,过比现在略好一点点的生活。”
      冯言卿似乎是怔了一下,随后弯起眉眼轻笑出声,顿了顿,细细一想,又笑。这种卑微得能让仅仅只是富足的人家都产生优越感的要求,看来是愉悦到了这位尊贵的公子。他或许是在笑她的无知肤浅,或许是在笑她的不解风情。不过,怎么样都无所谓,她真正想要的,永远不会是他冯公子能给的。
      “我自己想要的,可能这辈子都争不来。所幸你想要的,我还可以帮上一些忙——我不是要施舍你。”冯言卿道。他倒是意外地尊重人。“这段日子,你留下与我做个伴,占用了你的时间,我会尽量优待你,让你过比之前略好一点点的生活。”
      他们原本就是到富人府上演出的优伶,若讨了主人家的欢喜,要想暂留或是赎买都很有得商量。戏班子里这些底下人都是钻了半辈子钱眼的,自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班主在一番明示暗示下,得到了冯家十多匹绢布,这个大方的价格让他很满意,于是阿蘅就顺理成章地被“租用”了。
      走之前他又背着人训诫了她好一番,大意是让她收收那副“成日家要死不活的德行”,放聪明些。阿蘅垂着头要死不活地一一应了,转个脸就在身上藏了一小把迷眼的花粉。
      她不是好人家的女子,从起点开始就被人看轻了,冯言卿又到底是个男人,男人对待那种事大多是抱着“锦上添花”的轻浮心思的,保不齐哪一日兴致来了——
      比起寄希望与别人,她还是习惯自己备好后着。
      但冯言卿说是留她作伴,果真就没有碰过她。相反地,她见到他的机会其实并不多。
      即便在官衙之内,冯言卿也过着放任自流的生活。闲时抚桐瑟、品茗香,有兴致时他会让她拨着月琴给他唱词,听过她几次弹奏,往后他再到那管弦楼温柔乡时,便都带着她。那里有腰若流纨、轻歌曼舞的娼妓儿,还有不少同他一样的才人俊彦。他们清谈酬唱,斗琴煮雪;画一些花鸟虫鱼的工笔,赋一首风花雪月的诗,好似万事都不牵心,随性之至,潇洒之至。阿蘅调着弦在一旁看着,好像看见冯言卿的脸上戴着一副面具。
      其实,越相处,越觉得自己看不透这个人。
      有时候他的话很多,他们坐在海棠树下,他说这段时间摩了不少诗词,大多是陶深明与王摩诘的,闲暇处手捧一卷,坐卧随心,倒也悠闲快意。可说着说着静下来了,他又会转头看着满院的西府海棠,自嘲一笑,喃喃叹道:“所谓为世忧乐者,才是君子之志。可你看看我,我究竟在做什么呢,阿蘅?”每每他从自己的世界中抛出这样一句问话来,便砸得她措手不及。
      阿蘅不懂。虽然她也很想作答,可毕竟比不得冯言卿那样的锦心绣口。大多时冯言卿是不计较的,仍旧很和气地笑;有时却也不大理她了,只管出神地望着海棠花。
      西府海棠又名解语花,他告诉过她。不辜负这样一个善解人意温柔款款的好名字,那花开得浓浓淡淡的,像人的心事一样。
      某一日,她又看到花园中觥筹交错。冯言卿手持酒杯,笑得和朗,脸上的面具坚不可摧,找不到半分私下无人时似有似无的一次怅惘与清傲。坐在他面前的是那一晚李仕容为首的几人,冯言卿笑着说半月前冒犯冒犯,那些人回他无妨无妨。前嫌尽释,皆大欢喜。
      越相处,越看不透;越相处,越看不透……
      但是当阿蘅趴在窗台上,手上套着一只布袋木偶,看着自己轻轻动一动手指,木偶就随之呆滞地挪动四肢的时候,她忽然就发觉道理其实很简单:冯言卿他不这么做,又能如何呢?
      冯言卿来找她。他知道阿蘅什么都看到了,他端起酒钟时,眼角往角落里瞥了一眼,正对上阿蘅的视线。
      他现在想找个人聊聊,什么都好,但在她面前坐下后,却良久无言。
      “你也看到了,是什么感觉呢?”他问,“不解、不忿,抑或不屑?”
      阿蘅摇摇头,在冯言卿投来的视线中平静道:“我知道这样的身不由己有多辛苦。而公子有着我们所没有的骄傲,所以,应该更辛苦。”她低头,布袋木偶有些落寞地坐在她的腿上。她动了两下手指,它就茫茫然抬了抬手臂。“只是我以为,像公子这样的身份已经无须做一个逢场作戏的傀儡了。”
      冯言卿的视线也落到那个掌上木偶身上,专注地看着,勾起唇角。“我正是因为连一个听任摆布的傀儡都做不好,才会落到这般境地的。”
      一丝风无声地自二人之间走过,抚落几片花瓣。
      阿蘅忽然开口:“公子来自长安吗”
      冯言卿答:“是啊。”
      “我从来没有离开过凉州。能不能同我说说,长安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冯言卿因她这话,才开始认真的思考该如何说起那个他生活了二十年的京都。
      “红尘紫陌,锦绣成堆。长安,便是这样一个烟花世界。”
      真让人向往。“那么,公子快乐吗?”
      冯言卿看着她,没有说话。
      阿蘅道:“长在花柳繁华之地,高居庙堂,行策天下的生活,公子过过了;身处江湖之远,清流游鲤,识度闲放的生活,公子也过过了。可有觉得哪一种更为称心?”她停了停,又道,“其实在阿蘅看来,无论哪一种生活,公子都没有活尽兴过。”
      冯言卿是一个文人。由古至今,文人总是活得很矛盾。孔孟教他们入世。老庄教他们出世,一面心怀功臣建树、兼济天下的大志,一面又有着天真傲气的情怀。但有时这两种气质杂糅得并不太妥当,于是入世时嫌恶官场上的虚以委蛇、权力倾轧;出世时却又受不得冷落,忍受不住寂寞。
      冯言卿不得不承认,他学不来东山谢公,也学不来五柳先生。他认命地摇头一笑,“阿蘅啊阿蘅,唯有你看得透彻,也只有你敢将它说出来。”
      我只是希望你能快乐一些。阿蘅在心中道。
      冯言卿的话表示她确实逾距了,却不见他真的发怒,反而从那日开始,他没有再找过其他女子消遣作陪。冯言卿本就不是个风流心性的人,此前不过是用以消磨时日、掩饰空洞而已。而今他不需要了。不需要与伪名士交游或与真纨绔赔笑,也无须刻意去读陶、王的诗集。素颜初心,我自风流。
      然而老管事谢斛对于冯言卿这样的态度却很不满意。他近来对冯言卿的规劝越发频繁了,但屡屡无果。
      史载,东晋沈充常率歌舞伎于前溪畔习歌练舞,久而扬名。前溪舞闲适柔婉,又因沈充的行迹而带着浮生若梦,且乐今朝的意味。恰好,冯言卿有一家伎,素擅前溪舞。
      当谢斛走进中庭,见冯言卿正让家伎给阿蘅教授此舞时,便毫不掩饰地皱起了眉。公子,到底是因何而改变的呢?他将复杂的视线投到阿蘅身上,又迟疑一个既无华彩也无风情的优伶并没有这样的本事令素来清傲优越的公子对其上心。
      直至有一回眼见冯言卿因维护这个女子而拒绝了几个特意登门拜访的府吏,谢斛便确定了,这女子不能留。
      “你可知道老爷当初为何会让公子来凉州?”谢斛在她面前坐下,抖了抖袍角,“一是为了磨磨他年轻人那股清高的傲气,二是趁着这个时候为公子在朝中打理好关节。我原只想,公子既看得上,干脆就让你去熨帖熨帖,玩够了,就让他收收心。想不到你竟有些手段,眼见这些日子就要把老爷的一番苦心毁在手里了。”
      “不过,这男人心性么,你一个优人多少也该有些经验。公子他不过是空虚之际一时兴起,不要以为得他一时垂怜就能平步无忧了。他不是你所能依附的,也不会久留于这个地方。这一点连他自己都做不了主。”谢斛是个极懂得御下之术的老管家,这一番话很占上风,又不失姿态。
      阿蘅却笑了,迎着他的目光,不慌不忙道:“听谢管家话中语气,是将阿蘅当做了钻营之徒,不屑得很呢!可是,若非感受到了威胁,你又何必前来警告我呢?”
      倒看不出来,这表面上不声不响的丫头,还有这么利的一张嘴。
      阿蘅缓缓地道:“谢总管与远在长安的冯老爷都认为立身扬名才是正道,阿蘅是个下等人,没什么眼界,也没有资格多说什么。但我冒昧地问一句,公子真正在想什么,想要什么,谢总管真的知道吗?——你们关心吗?”她用温和谦卑的深色语调包裹着最不可侵犯的尖锐。
      谢斛冷冷地、轻蔑地瞧着她。然而不等他说什么,阿蘅已首先垂下眸子,但脊背仍旧挺得笔直,不卑不亢地低声道:“谢总管不必忧虑。分寸这种东西阿蘅总还是有的。”
      她不留余地地为这段话掐了尾。
      谢斛盯了她半晌,方才冷笑了一声,丢下一句“从前还真是小瞧你了”,起身离去。
      阿蘅在他离去之后,极轻地出了一口气,依稀能看到身上那一层坚硬的盔甲渐渐收了起来。她低下头,出神地望着自己的手。
      那几个府吏是见有家伎在侧,才起意想亵玩亵玩,熟料话才出口,坐在他们的面前的冯言卿便将她拉开了几步,说“这个不行”。
      其实他们的要求算不得唐突过分,毕竟来者是客,何况,家伎么,不用以娱人难道是像这样摆着看着护着的?
      护着……阿蘅的心乱了一下。手指拢了拢,又松开。
      冯言卿是在护她?
      “是啊。”冯言卿被问起时很自然地点头,很自然地为她说话,“我觉得,你不该被那样对待——怎么了,这副表情?有人维护你不是件值得高兴的是吗,怎么反而显得很不安?”他想了想,自顾自一笑,低声补充了句,“真可怜,看往日里那些人把你欺负成什么样子了。”
      阿蘅一怔。这话中半是玩笑,又因冯言卿说完后静静凝视她的眼神显出一丝不同往常。
      她从没有这么呆滞过,一只手无意识地拽着衣角,全然忘记了不住地盯着人看会不会让对方感到不自在。“你——”
      “阿蘅,你可曾为自己的将来打算过?”冯言卿话音温和地道。考虑到她这时的神色,他不得不斟酌着用词。“我是说,如果我赎下你,你是否愿意……”
      那时他想说什么,阿蘅不知道,往后也没机会听了。就在冯言卿迟疑的档口,门阍大汗淋漓地送来了一封急信,从长安一站站驿马传过来的。阿蘅眼看着冯言卿读完信,说不出他脸上的表情如何变化,但好似一瞬间他整个人都变得遥不可及。
      当晚,阿蘅被送出冯府。没有经过冯言卿的面。
      见到门外的仆人时,她不问也不闹,安安静静地站起身随他们走,只是临上轿前站在院子里朝身后看了好一会儿。
      其实她也想收拾点什么,好显得她离开的背影不那么寥寥,然而什么也没有。她来时留不下任何痕迹,走时也带不走任何牵挂。
      回到戏班后的生活和离开前没有两样,除了玉官见她被“原封退回”后脸上时时的嘲弄之色,她每天还得照常演戏。脸上搽着厚厚的粉,化得看不出本来面目,在台上嬉笑怒骂,被热闹哄笑的人群包围。但只有她自己清楚,有些东西是再也没有办法恢复到原来的模样了,比如她心中的一潭死水。
      一个人的时候,她会偷偷抚摸着一支白玉簪,那是冯言卿送给她、她唯一从冯府带走的东西。
      她想,她确实喜欢上冯言卿了。或许第一次见面他救她时,他对她而言只是较旁人有些不同,无关心动,但日子一久,他替她解围,像对朋友一样对她诉诸心事,温和地笑语,教她抚琴……一点一滴,像一朵渐渐汇聚的云,停在了她心上,挥不尽,斩不开,缠缠绕绕,迷迷蒙蒙。
      其实她知道,冯言卿并非她所看到的那么好,他有着矛盾怯弱、优柔寡断的一面;她也知道,就门第地位而言,她的确是配不上他的,单单一位在冯言卿身边充当监顾的谢管家就视她甚于虎狼,生怕她破坏了世家高族的名分纲常,毁了冯言卿的德行修养……是呀,她知道,她都知道。可男女之情,来时便如洪水猛兽,最是不讲什么道理,她还是喜欢他,并希望着,他也能有一点点地喜欢自己。
      一直以来,所有人,包括她自己,都以为她是很铁石心肠的,谁知她也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子。只要有一个人,保护她,愿意对她好上一些,她便不知所措,茫然心动了。
      这样的一段心事,她只曾经同一个叫苏回的男人说起过。那时她是这样说的:“得以靠近时,我只是想陪陪他,看看他;到了离开的时候,也不抱妄念。”冯言卿,冯言卿……她已经决定为这个名字留出心中一块最干净的、无人问津的地方。她喜欢他,无须招摇,默默珍贵就好;但她也不怕被发现后旁人的眼光,她喜欢就好。可就在被送出府的第三天晚上,大雨下得粘腻。“那晚他来找我。来之前喝了很多酒,失魂落魄的。看得出即便他做得出独立洒脱的模样,那些他郁结于心的苦闷却从没有消散过。我原以为,他该是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的,可他唤我阿蘅,阿蘅……”他那样看着她,说了多少动人的话。这世上最幸运的,莫过于发现喜欢的人也喜欢着自己。
      阿蘅望着冯言卿的睡颜,想着,虽然她的身份配不上他,但他若也喜欢她,她可以不害怕辛苦,好好地陪在他身边。
      一旦确立了决心,心中反而变得很平静了。
      然而第二天的时候,只有她一个人在仍旧阴沉的天色中醒来。
      到处也找不到冯言卿,得到的只是倚在门边梳贴发髻的玉官一句冷冷的讥笑:“走——啦——!回长安去了。那种人家,能在我们这滩浅水里待上多久?他走之前给了班主不少打赏,不过肯定是轮不上你的了。阿蘅,你是被人卖了一夜呢!”
      那一刻是什么样的心情?阿蘅发现自己已经记不得了,脑中不断翻页的只是那之后一千多个机械且苍白的日日夜夜。她从落寞惘然到重燃期望,再到落寞惘然。三年,她将这千般滋味熬成了一锅老汤,初入口时淡而无味,但汤底浓厚,尝到最后却只余下绵长的微苦萦绕心尖。
      他的一走了之,他的另作他娶,他的相见不相识,一件一桩,她如何能不怨?如今她站在他面前,他却说,她该是一副沉默乖黠、从不情绪外露的性子。
      “那么冯公子的意思是,阿蘅千方百计地来长安寻你,见你早已有了妻室,我是应该识相些装作什么也没有看到,然后干脆利落地转身离开吗?”阿蘅似笑非笑地冷冷道,“我的确是习惯了忍气吞声,可这回的苦果,我不甘心嚼得这么不明不白!”
      “我不是这个意思。”冯言卿放下杯子,顿了顿,又说不出别的话来,许久都只是垂眸摩挲着杯沿。“那么,你想要什么?”
      阿蘅愣了一下。当她确定了冯言卿问的是什么后,心下又渐渐冷掉了一分。
      “你告诉我实话。这么多年乃至现在……我对你来说,究竟算什么?”她问得很轻很慢,每一个字都是从心口里磨出来的,存放太久,字字都带了涩味。
      冯言卿默了默。“我以为,你会要些更有出息的东西。”
      阿蘅一声冷笑:“可现在的你,除了这个,什么也给不起我了。”
      他指尖一僵。她缓缓地继续道:“或许在你看来这的确很可笑,也毫无意义,那你当然也可以不回答。其实,就算你一开始就将我赶到街头,今生都不再见我,我也无能为力啊。但现在既然站在了你面前,我还是要开口问上一问的——若知道在凉州的时候,你的确也有心于我,而非我一厢情愿,我就知道自己这一份情意没有白白交付,即便如今你另娶他人,我也不会后悔曾经的选择,只要这样也就够了;若从头到尾,你在心里都只把这当做一场儿戏……”这字句太残忍,阿蘅吐字艰难,但她硬是咬着唇一笑,“若真是如此,至少我无愧我心,也能劝着自己就此放下你罢。而无论答案如何,我无非为自己、为这段心事求个了结。”
      冯言卿不言语了。他放下杯子沉思着,不知是在考虑阿蘅的话还是在整理着自己的思绪。
      “三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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