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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第十二章 ...

  •   第十二章
      爱情里最重要的东西,你觉得是什么?
      许暮华听过很多答案,也在这些年里有过不同的想法,可是如今,他觉得爱情里最重要的是时机。
      这世上有很多人,我们行走在形形色色的人之中,遇到了那么多好人,无奈我们不爱。这世上,无论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都是需要时机的。那个让所有细微情感被放大,萌芽,生长的时机。很多时候遇到的那个人可能根本不是你爱的类型,可是他恰好出现在了一个你需要爱情的时机,也许最后就能一辈子。
      说的俗些,便是缘分。缘是天定,分在人为。

      叶知秋跟在李想后面到了宿舍,看着李想拎着行李额头满满的汗水,觉得有些抱歉。李想却是很快就明白了她的意思,笑着跟她打哈哈:“你不知道!我宿舍里那帮崽子听说我今天要来接学妹都羡慕得要死呢!”叶知秋知道他是为了照顾她的感受,也不多说,微微点头,露出感谢的笑容。
      最后还是决定要请李想吃饭,李想考虑了下还是答应了,不过要求在食堂吃,说是带她熟悉一下。叶知秋见李想坚持,也就没再提出去吃饭的事。
      从宿舍去食堂的路上人很多,到了中午气温骤然升高,热的人有些烦躁。李想看着跟在身后的小学妹,他其实对她是有些好奇的。许哥那么晚打电话过来,还特地推迟了一天交稿,让他照顾她。你要说其他人是冲着跟学妹套近乎的心思这样做,他丝毫都不会怀疑,但是如果是许暮华,打死他都不信。许暮华是什么人,他们院里的神话,大二读完就直接出国了,去的还是建筑系最牛掰的大学,没几年就自己回国开了建筑公司。院里多少姑娘打着学妹的旗号往他公司凑,一个一个直接被踢了回来,连导师的面子都没给。好在他是个帅小伙,三观正常,不然估计也得被毫不留情地踹回来。可是就这样一个神人,竟然为了一个小姑娘这么费心思,他不是傻子,当然能看出些什么。
      说实话,他一开始确实觉得这个姑娘挺漂亮,但是许暮华身边漂亮的姑娘多了,人家看上谁了么?慢慢觉得,这姑娘确实不错,特细心,冷静,而且特真诚,一句句感谢的话说的一点都没有客套的感觉,叫他在大热天里心里冰凉凉的,特舒服。现在却好像彻底懂了些什么,食堂里人很多,大家都在向前挤,生生的把人挤出烦躁的情绪来,中央空调的冷气似乎一点作用的都没有,每个人面部表情都有些扭曲。唯独她,亭亭立立地站在那,好像周围挤成麻花的人群都跟她没关系,到面前有空档的时候就悠悠地跟上一步,偶尔被突然插进来的人阻住了脚步也不恼,最多皱皱眉,就默默站回原地。一开始他替她着急,这样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打到饭啊,可是他突然发现她慢慢到他前面,再慢慢打好了饭菜,站在队伍外面等着他了。觉得惊异,这怎么可能,再仔细一看,原来她排的那队有两个师傅,等于速度比其他人快了一倍,刚起了也排过去的心思,就看到她对他摇头。鬼使神差地就听了她的话,站在原队伍,果然没打几个人另一个师傅就走了,速度也慢了下来。李想真觉得这学妹真是神了,果然神就要神来配,他们的世界,凡人不懂。

      叶知秋就看着队伍里的学长看自己的表情从焦急到惊讶,再到敬仰,只觉得莫名其妙。她只是在进门的时候刚好看到两个师傅抬着一箱米饭走进来,又看到当中有一个师傅注意到这个窗口的米饭快打完了,跟另一个师傅示意留下来快些派完剩下的米饭把箱子顺便带回去,所以就排在了这个队伍。而李想准备过去的时候,如她所料,剩下的米饭不多了,那个师傅拿上空的箱子走了,所以她早早阻止了李想跳队的想法。
      李想自然是不知道这些事情,他一个整天只会埋头画图的理工男哪知道这里面的弯弯道道,只是对这个学妹越来越佩服。如果说刚刚是因着自己学长跟老板的原因去照顾她,那么现在绝对是对她心服口服。所以在叶知秋说要去商场买被子的时候,李想顿时忘了自己下午的课,自告奋勇地说要带她去。
      叶知秋有些惊讶,她原本只是想问清路自己去,结果李想这么热情地主动要求陪她一起,倒帮她解决不少问题。

      李想跟着叶知秋穿梭在购物中心的走道里,眼睁睁地看着她一直往购物车里放东西。他从没见过这么买东西的女生,刚刚在家纺店买被子,她看了下蚕丝被,问了下有没有包装好的,得到答复后就直接付账走人了。八百多块的被子啊,就那么眼都不眨就买下了,连犹豫都没有的。李想还停留在刚刚的震撼里,就看到面前的姑娘一路往购物车里放东西,都是瞟一眼就直接拿下来,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已经跟着排在付钱的队伍里了,看着收银员一样一样地把东西拿起来,显示的钱数也不断飙升,李想确实是明白,这姑娘跟自家老板果真是一样的主。默默地给自家老板发了条短信——“哥,这姑娘绝对是你家的。买东西简直跟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花钱不眨眼啊。我画图画到吐血也带不住这样花的啊。”
      许暮华刚吃完午饭上楼,看到自家学弟的短信也只觉得好笑。他不是注重家境背景的人,但他确实觉得不同环境出来的人不同。如果要他因为一点钱站在架子前来回比量那还不如直接不买,更别提跟人讨价还价了。如果不是太离谱,根本没有还价的必要,大家都不容易,他的东西贵,如果好你就买,不好你就别买。再说也买不了多少。生活是自己的,没必要为了钱委屈自己。他倒不觉得小丫头这点有什么不好,钱挣来就是花的,如果不花要它干嘛。而且他还是能养得起她的。
      其实李想真的是错怪叶知秋了,天知道她从来不是什么会乱花钱的人,叶琳跟她每月的生活费和零花钱都是一样的,但是叶琳总是没到月中就得找婶婶求助,她却可以用攒的钱不动声色地买了一只手表,作为礼物留给妈妈。
      叶知秋确实是对金钱没什么概念,从小没为钱发愁过,因着叶琳的缘故,爷爷奶奶总是多疼她一些,偷偷塞得零花钱比她生活费还多,更别提她爸妈还有陈林给的了。以前米雪就经常叫她富婆,动不动嚎着求她包养。她不是爱炫耀的人,但是确实不看重这些。她明白比起钱,家里的人更看重的是她过得好不好,为了几个钱把自己弄得可怜兮兮,何必呢?

      在李想的帮助下很快把东西都收拾好了,宿舍是六人一间,其他几个姑娘都还没到,位置上都还空空的。刚收拾了东西准备回宾馆休息,就收到短信说是晚上有个老乡的聚会,估计了下时间,迅速地找了件裙子赶回宾馆洗了个澡,险些迟到。
      到得有些迟,又因为不认路,快到的时候走错了路,一个学长过来接的她。她跟那个学长说过几次话,也不熟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听着他说有谁已经来了,突然听到说李昂也会来,迅速回忆起那段时间一直魂牵梦绕的那声小秋,谷言走了之后又因为各种事情最终没跟他说上话,现在突然提起,既有些期待,还有些紧张。
      叶知秋跟着到的时候大家已经打作一团开起了玩笑,她也不拘谨,大大方方地站到人群前自我介绍。群里很多人都爆过照,大家见面都能很快认出来,但叶知秋一直没发过自己的照片。唯一看过她照片的群主打断她的自我介绍,要求大家猜她是谁。大家猜了很多名字,却都没猜对。叶知秋也耐着性子一一笑着摇头,正准备揭晓答案时,突然听到一声:“我猜是小叶子。”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运动衫的男生背着光朝她走了过来,她还没看清来人的样子,就听到大家纷纷闹起来——
      “昂昂,你怎么来的这么迟。”
      “迟到的请吃饭!”
      “要这么多学妹等着你,真的好么?”
      ……
      一直期待的人突然就这么在你毫无防备的时候出现在你面前,叶知秋的大脑空白了两秒。反应过来后也应着大家的玩笑闹了几句。大家弄清了叶知秋的身份,纷纷开始打招呼。有人夸她好看,有人夸她时尚,叶知秋也不反驳,一一应下。在这样的时刻里谦虚反倒会叫人觉得你矫情虚伪,倒不如爽快应下,迅速带过转向下一个话题。
      后来的日子里,大家再聊起当时那场匆忙的见面会,都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叶知秋盈盈笑着对大家说谢谢时的样子。叶知秋自己倒没什么印象,那个时候她满心的都是对“红玫瑰”的期待,而他就站在她的斜对面跟身旁的人一直说这些什么。她努力地去捕捉他的声音,就像在空气中去抓住浮动的微尘,总是从耳边划过,怎么都找不到那种熟悉的感觉。
      见面会很快就结束了,大家互相认识了一下,做了几个小游戏,天色晚了就各自回了。叶知秋顺着记忆走回房间,给家里打了电话,电话挂掉的时候只觉得整个人都快散架了。全身都疼的厉害,一整天的奔波留下的疲累在刚刚的见面会时被压到最低,现在只变本加厉地报复她身上。连动动身子都觉得吃力。
      意识异常地清醒,闭上眼睛总觉得世界顿时变成一道道声波,不受阻隔地穿过耳膜敲击在神经上。总是睡不着,于是干脆作罢,找出手机开始刷网页。刚好看到one的更新,刷出了新的文章,是一篇小说,主人公也叫李昂,是一个杀手,为了保护自己爱的人而离开后死在了不知名的地方,而他的爱人一直在寻找他。
      叶知秋并不喜欢这样的结局,一个人死去,而另一个人并不知道,还带着明明是绝望的希望一路寻找着,看上去会是至死不渝的荡气回肠,其实再不多的笔墨就可以把这个杀手变为配角,她总会在寻找的路上慢慢遗忘那个人,他留下的或是美好,或是伤悲都会慢慢被时间和路途抹去,她会在路上发现自己生命真正的意义,也会遇到一个陪着她寻找,不离不弃的人,然后最后发现,他已经代替了她之前寻找的那个渐渐模糊的影子,两个人幸福的相拥,在美丽的城市定居,过完他们的一生。你以为你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么,没到最后,谁都不知道谁是谁,谁是什么角色。
      主角的名字倒更叫她感兴趣一些,杀手李昂,她突然明白自己对于李昂这个名字的熟悉感从何而来——Leon,里昂。那部她最爱的电影,那个总是带着黑墨镜酷酷冷冷的高大男人。不自觉又想起那声“小秋”,想起今晚他背着光朝她走来时的样子——不是她想象里的样子,意外,甚至失望。
      还是觉得不甘心,那声小秋总叫她不舍得放弃,总觉得他也许不是她今晚所看到的样子。谷言曾说过,叶知秋看上去是一个特理性,客观的人,其实根本相反,她一旦认准一件事,就会找出各种的蛛丝马迹去证明自己,说服自己。
      截了一张图发给了那个有同样名字的在她生活里的人,又加了一句话——“终于明白为什么总觉得你的名字熟悉了。你这个杀手太冷,让人没想起那个跟你名字一样不太冷的杀手。”果然换来一个不解的表情,叶知秋也不回复,再等等又收到一条消息:“鬼故事?”叹了口气还是别无选择地解释:“不是,就是一个小故事,刚好看到主人公名字觉得很巧,就截图给你了。”
      又聊了几句,李昂突然说过几天晚上一起吃饭,叶知秋被吓了一跳,又看到他说还有几个群里说话比较多的。叶知秋想了想还是应下了,一是因为太突然,想不出拒绝的理由,二是实在是对他有浓浓的好奇,怎么会跟她想象里差那么多呢?
      睡觉前又收到许暮华的短信,满身的疲累,跟他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说起晚上的见面会,许暮华问她有没有印象很深刻的人,她也没多想,就说了李昂。她想很多人他大概都见过,也没什么好修饰掩盖的,说起李昂自然就说了她的不解,说起暑假里那首《红玫瑰》,却没说真正叫她动心的那声小秋。
      许暮华也在T市,自然也看到了见面会的通知,可是如此喧嚣匆忙的见面,实在不是他想要的。他想见的不过一个她,不必哄闹着去到一群人中间,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不过对于她的话倒是喜忧参半,一是觉得原来她也对自己很好奇,因为给她留下了印象而开心,二是有些无奈,留下了印象是不错,可是没想到她认错了人。摇摇头,这世上的事情真是一点都大意不得。又看到她说李昂叫上她一起吃饭,顿时觉得是时候该做些什么了。这时候的他更像是一个冷静的猎手,在静处看着所有猎物的动作,判断自己出手的最佳时机。他已把这样的手段都用上,又怎么会容忍她在他不远的地方被劫走。

      叶知秋第二天一早起来就赶去了宿舍,果然宿舍里已经是满满的热闹。剩下的几个姑娘都到了,大家其实早在宿舍分配刚出来的那天就在学校官网查到了结果,宿舍的人也建了一个群,暑假最后一段时间每天大家都会说说话,开开玩笑,见面也没什么尴尬的,大家真的都挺熟悉的,只是没见过彼此而已。
      六个人分别来自不同的城市,T市本地的有一个,还有的都是跟叶知秋一样的来自其他城市,几个人开玩笑说她们分别来自内蒙古高原,黄土高原,东北平原,华北平原,江淮平原,四川盆地,快要占齐了中国的几大地形区了。
      缘分实在是很神奇的东西,她们来自五湖四海,天南海北,明明是一辈子可能都没有交集的人,却这样在缘分的指引下住到了同一间屋子里。按照年纪排了大小,叶知秋排行老四,大家说好就直接彼此排行,比较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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