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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春丽广场 ...

  •   过去篇

      1.
      罗伊兰经常跟我说:“来到春丽如果不去看看春丽广场,就像嗑瓜子只吃壳不吃肉。”

      其实那个时候十二岁的我,对于“青春”这个词的印象很模糊,大人们常说童年之后便是青春,青春是每个人一生中最美好最浪漫的时光。我的童年是在孤儿院里度过的,所以对于理想中的童年我的理解就是好吃的食物,好玩的玩具和好看的衣服,每天都无忧无虑,那么赵依兰口中的“青春”,我姑且理解为更好吃的,更好玩的和更好看的,每天都无法无天。

      其实这样理解也相差无几,只是经历了青春我才知道,那是我们认识“爱”的第一场洗礼,也是我们承受“爱”的第一道伤痕。而春丽广场,便是容纳着青春这场盛大洗礼的熔炉。

      罗伊兰第一次带我去春丽广场的时候,我心里很兴奋。春丽广场坐落在春丽县的西北角,呈规整的圆形,咖啡店,书店,商场,小吃街等都围绕着春丽广场的四周分布,看起来就像是包裹着车轮的轮胎一样。广场的中间大部分是碧绿的草坪,还有高大茂盛的树木和精心修饰的花丛,然后由六条弯弯曲曲的石路将广场上的草坪分隔开来,这些石路都是用整齐的花岗岩石块铺垫而成,路的两边也有用这些石块做成的石阶,以方便人们休息。

      顺着这六条路一直往里走,每条路的尽头都将会看到一座喷泉,而这六座喷泉的中间,也是整座春丽广场的最中心,树立着一栋年代久远的钟楼,这座钟楼每天会响三次,分别是早上七点,下午五点半和晚上十点半,年复一年的提醒着春丽人民每天的作息时间。传说中每年七夕的时候钟楼都会在晚上十二点的时候响第四次,而且不是人人都听得到,但是如果听到十二点的钟声响的话,就要赶紧默念即便心仪的人的名字,那么就可以和喜欢的人相亲相爱,白头到老了。

      罗伊兰在对我讲述那个传说的时候像是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噗哧”地笑了声。

      我好奇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妈妈。”

      她喝了一口咖啡,不屑地对我说:“我想起了你爸爸,那时候他读高二,我才读初中,后来他给我写了一封情书,说什么真的在七夕那天听到了十二点的钟声,然后默念了三遍我的名字之类的,要我和他谈恋爱。其实我在春丽过了三十年了,从来都没听到过七夕的十二点钟声,只不过是些男孩子追女孩子的小把戏而已。”

      2.
      我们坐在一间咖啡店的门外,蓝色的折叠扇立在桌子的上方,阳光穿透扇面照下来的光线被染成了蓝色,印在我和罗伊兰的脸上,伴着温和的微风,令人舒适惬意。

      我捧着冰镇可乐,一边咬吸管一边在心里做比较,罗伊兰所说的严怀和我眼中的严怀实在是截然不同,我眼中的严怀是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留着整齐而精短的平头,平时戴着金丝边眼镜,除了嘴唇上面留了一对“八字胡”,下巴和腮部都刮的干干净净,没有一丁点儿青胡渣。每天早上,他都会穿好白衬衣和西裤,打好领带,坐在他的藤椅上,一边喝着红茶一边仔细阅读报纸上的新闻,俨然一副家庭主心骨的形象,然而就是这样的一个沉稳内敛的男人,在罗伊兰口中却曾经是用着拙劣情书追女孩的男孩子,真的让我意想不到。

      仿佛陷入了过去的回忆之中,罗伊兰一只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无聊的搅拌着杯中的咖啡,双眼一直愣愣地看着广场上来来往往的人群,也没有注意到杯中的咖啡搅拌出来的白沫已经快要溢出碗口。

      我也跟着罗依兰看着那些来往人群,他们之中,大部分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所谓的花样年华,我想就是形容他们那样的,三五成群坐在草坪上吃喝聊天,男生和女生并肩走在小石路上漫步,有些人在唱歌,有些人在弹吉他,有些人在吹口琴,沐浴在阳光与法桐树荫交织的光影中,享受着夏日午后的平静与慵懒气息。

      就这么看了一会,我突然有一种想赶快长大的冲动,只不过这股冲动很快就平息了,因为离我们不远的一个男生弹地吉他声吸引了我和罗伊兰的注意,在略微伤感的吉他伴奏下,那个男生轻轻的唱着:“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抹去雨水双眼无故的仰望,望向孤单的晚灯,是那伤感的记忆……”

      “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面上,愿你此刻可会知,是我衷心的说声……”不知不觉中罗伊兰也跟着轻哼起来,我能感受到这首歌曲很优美动听,但是其中的歌词我却听不太懂。

      “这首歌叫什么名字啊?”

      罗伊兰转过头来,笑着回答我:“这是首粤语老歌,黄家驹的《喜欢你》,你爸还对我唱过呢。”

      “爸还会唱这首歌?”我再次感到诧异。

      “是呀,他唱的比那个男孩好听多了。”说着罗伊兰微微皱眉,“唉,就怪我当年太年少无知了,你爸在钟楼那里对我唱了这首歌才一遍,就把我拿下了。”

      罗伊兰的话把我逗得咯咯直笑。

      接着罗伊兰又故作深沉,“人年轻的时候呐,就像是一篇错字连篇的文章,尽管漏洞百出,但总能最直白的表达出真实的感情,等你长大后就慢慢明白了。”

      这句话我的记忆很深。人越是长大,他的错字就越少,他的感情却越是遮遮掩掩,投鼠忌器,走一步看三眼。

      3.
      回去的路上,我无心地问了罗伊兰一句关于严乔的事情,其实也不算无心,我只是想知道她为什么每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也基本没看到她和这个家里的任何一个人交流过。

      “说来话长啊。”罗伊兰眨了眨眼睛,平静地看着前面的街道。

      我本以为她说完这句“说来话长啊”之后会带出一个很长的故事,但是她安静了一会却答非所问地回答我:“她变成这样也有我的原因,阿乔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我教过这么多学生,她是最聪明的一个。”

      “怎么会有你的原因呢?”我继续探究。

      “我不是她的亲生妈妈,在她心中,也许我就是赶走她妈妈的坏女人。她的心在她妈妈离开的那天就已经关闭了。”

      这无疑是一个震撼的消息,我还没来得及作出吃惊的表情,罗伊兰又转过身看着我,脸上恢复了爽朗的笑容,“所以我和爸爸就想找一个和她年纪差不多的孩子,帮我们把阿乔的心打开,让她快乐健康的长大,我在孤儿院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感觉这个孩子就是你了。”

      我点了点头,心里沉下去一小块,像是多了个什么东西。

      回到家的第一时间罗伊兰就急匆匆地走到厨房,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餐,我看了看时间,已经五点了,春丽广场的的第二次钟声响起的时候严怀就该下班了,家里的男人在外面忙了一天,罗伊兰当然想让他一回家就闻到香喷喷的菜香。

      我一个人闲得无事,便想走到家后面的花园看看。春丽的建筑都很低,我们家也只有两层,但几乎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花园。我喜欢到花园的水池旁边,蹲着观察里面的锦鲤游动,水池里面有一座苍劲的假山,上面有很多蚂蚁经过,顺着假山的羊肠小径结队而行,路过木桥的时候有些蚂蚁经常会被桥边的落泉溅走,一落到水面上便马上被游弋在水里的锦鲤们争相吞食入腹。

      想来这些五花十色锦鲤们如此肥壮,除了每日的投食之外,也沾了不少这些“野味”的好处。

      看着它们为了区区几只蚂蚁就张着大嘴相互争咬的样子,我好奇的抓起一把草,揉成草团子,丢到它们头上,看看会有什么反应。

      “那些东西对它们不好。”

      我抬起头,看到一个瘦弱的身影站在窗子里面注视着我,是严乔。橘黄色的夕阳照在她安静的脸上,把她清澈的眼睛染成了黄褐色,齐眉的刘海洒下一片阴影,却依然无法掩盖她皮肤的雪白透彻。假如那一瞬间定格的话,我想那一定是一张十分美丽的照片,但是时间是不可留的,她又匆匆变成了面朝夕阳的恬静少女。

      这是她第一次对我说话,一时间我手足无措,只能怔怔地说道:“你看见了。”

      她没有答我,转身离去,一会儿之后又回到窗前,递出来一个装满饲料的罐子,对我说:“用这个喂它们,放三把就够了,不要放多。”

      我接过罐子,照她说的朝水池投了三把饲料,再把罐子还给她,原本已经想好了对她说声“喂好了”,但是她拿回罐子就直接“唰”的一下把窗帘拉紧,以至于了那简简单单的三个字到了嘴边还是被硬吞回去。

      4.
      离开学还有将近一个月,由于之前在孤儿院请不起老师,我们的教育都是由老院长和另一位阿姨完成的,但是他们的书也读得不多,基本是一边教我们一边翻字典,再加上老院长的倔脾气——翻一会书又要翻字典,翻翻字典就要骂一句,骂完再教我们朗读,所以上他的课,我们大大小小的孩子们通常都是立着脑袋,紧张的注意着他的情绪变化,大气都不敢吭一声。

      罗伊兰对我的知识水平进行过测试,得出的结果是语文马马虎虎,数学和英语一塌糊涂,毕竟英语我除了能在“Apple”,“Banana”,“Orange”这三个词语之间徘徊之外,其他的我真的是一问三不知了。

      承罗伊兰的吉言,我成了她口中百年不遇的差生,我想这既有后天起步的不足,也有先天基因的缺陷吧,在孤儿院的时候我的成绩就不是很好,好几次惹得老院长拿棍子追着我满院子打。

      也不知道罗伊兰是对我有信心还是对她自己的因材施教信心满怀,她不想让快十三岁的我再进入小学,而是打算在初一开学的这段时间补齐我落下的功课。如果把别人落下的功课比喻成大马路的话,那么我的就是一条浩荡的青藏铁路了,那段时间尤其痛苦,每天都有一辆辆披荆斩刺的火车满载知识冲进我的脑袋,而我还没来得急在大脑中腾些位子堆放这些知识的时候,下一辆火车的轰隆声已经响彻了我的耳畔。

      每天早上,用完早餐,罗伊兰都会提前准备好严怀的黑色西装和他的公文包,然后送他出门,这时罗伊兰会温柔的地一句“晚上早点回来哦”或是相互亲吻一下,真的是贤惠淑德。也许是严怀也注意到这段时间我痛苦不堪,他开始在罗伊兰面前有意无意的为我求情,然而就算是满口答应,只要一关上门,那个贤惠淑德的罗伊兰便会摇身一变,成了“罗老虎”。

      这可不是私下里我给她起的花名,而是她自己总是说:“别看我一副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的样子,以前在文景中学的时候我可是人见人怕,大杀四方的班主任,被我教过的学生没有一个看到我不绕道走的,江湖人送外号‘罗老虎’,知道了吗。”

      看着她那一副金刀大马的架势,我赶紧点了点头,毕竟不管是姓什么,但老虎都是要吃人的。

      5.
      我们的临时课堂,选定在二楼严怀的书房里,书房里有一张严怀从内蒙古的牧民家中收购回来的蒙古包地毯,纯羊毛编织,坐在上面十分舒服。上课的时候罗伊兰会搬来一张宽大的矮桌子,我们就坐在地毯上,脚可以随意的伸放在桌子下面,然后她就会把需要用到的书籍和文具一一罗列在桌面,从背后支起一面小黑板,最后准备好杯子和一壶温好了的茉莉花茶,这样一天的痛苦时光就开始了。

      使我感到诧异的是,每当我和罗伊兰布置好场地的时候,严乔就会捧着一堆书出现在门口,在这之前我和罗伊兰都没有去她房间叫过她,但她好像就是能算准时间一样,不早也不晚,等一切都收拾妥当之后刚好出现。

      对此罗伊兰并没有表现出什么特别的情绪,只是轻轻招手,让她坐在我身边一起学习。上课的时候罗伊兰不准我喊她“妈妈”,要叫“老师”,有什么问题不会,第一遍她都会很仔细地讲给我听,第二遍又不会就要打手心了,美其名曰“长记性”,我常常要打两遍手心之后才可以对那些题建立初步的“记性”,而严乔则通常都是独自低着头看书或是演算,有什么不懂的她就直接把书推到罗伊兰面前,问那道题怎么做,问之前并不会加上什么对罗伊兰的称呼,等罗伊兰跟她讲解完后又恢复到独自学习的状态。

      看来所谓的因材施教,唯一的不同就是同样多次不会,我是要打手心的,左边打完打右边,再不会就反过来打,反正总能打到记得住的时候,而严乔就是耐心讲解的。

      我也注意到,这几乎是这对母女唯一的交流方式,尽管言语神情之间都可以自然的交流表达,但是她们之间存在的隔阂,依然明显。仿佛一面剔透的玻璃墙一样,她们是站在玻璃墙两遍的人,就算能看到彼此,也不能触碰彼此。亦或是不愿意。

      进行篇

      1.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翻过了窗户,寂静了一夜的房间随之一亮。隐约间听到春丽广场的钟声如期而至,熟睡的人们陆陆续续的与他们的梦乡挥手告别。

      总有些用情颇深的人,与他的温柔乡难分难舍,不停地欺骗自己“天还没亮,再多睡一会”或者“再睡五分钟,然后马上起床”。严桦是这样想的,他身边的金毛犬小东也是这样想的,但是严乔并不这样想。

      她从六点半就起床梳洗打扮,去厨房熬好皮蛋瘦肉粥,给小东的饲料盒装满狗粮,还放了一盘牛奶,再出门去买楼下街道对面早餐店的新鲜油条,出门前已经叫了严桦起床,而且他也应声了,没想到回来后这一人一狗,一左一右还香喷喷地睡着。小东的呼噜打得一阵一阵,狗腿居然还搭在严桦的屁股上,也许是感觉屁股痒痒的,严怀伸手拍走屁股上的“硬疙瘩”,不一会儿小东又搭上去了。

      严乔看着这人和狗滑稽的一幕,纵使心里再怎么怒火中烧,也烧不动了。忽然她灵机一动,轻轻的走出严桦的房间,抓了一把狗粮,再回到床边,一边捂着嘴偷笑一边将狗粮一颗一颗的摆在严桦的鼻子,脸,耳朵,头发上,然后绕到床的另一边抚摸着小东的额头,把它唤醒。

      小东醒后惬意的翻了一个身,看到严乔正笑盈盈的望着自己,立马讨好的摇动尾巴。严乔挠了挠小东的肚皮,伸手指引小东看向严桦的脸。这一看就像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毕竟狗的智商不及人类,管他是主人的脸还是饲料盒,舔干净了再说。只见小东一个鲤鱼打挺,扑到严桦的身上,湿哒哒的舌头“唰”的一下扫过严桦的脸庞。

      “哎哎哎!小东别这样,脏啊,”严桦摇晃着头,躲避小东的“亲吻”。

      “你也知道脏啊。”严乔捧腹大笑,“你们俩连睡觉都睡在一起,干脆结婚算了。”

      严桦坐起身,看了看散落在枕头上的狗粮,又看了看小人得志的严乔,表情有些无奈。他随手擦擦脸,把小东赶下床,对严乔说道:“谁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跳到我床上来的。再说小东是只公狗,就是我想跟它结婚也要问人家愿不愿意啊。”

      “我保证它一百个愿意。”

      “愿意你跟它结吧。”

      “结你个头!起床吃饭!”说完严乔抱起一个枕头摔在严桦身上,“哼”的一声转身走出门外。

      2.
      刚刚揭锅的皮蛋粥冒着翻滚的气泡,袅袅升起的浓香引人食指大动。严桦洗漱以后走到桌前,忍不住俯身闻了闻。

      严乔拿着木勺在粥里轻轻搅拌,等感觉没那么烫了,就取出两个荷花图案的瓷碗,舀满粥,递给严桦,并提醒道:“慢慢喝,还有点烫呢。”

      严桦吹了吹碗口的热气,囫囵吞枣地一口气喝完,抿抿嘴唇,笑着说:“你做的粥要快点喝才好,能喝一碗是一碗。”

      “是吗。”严乔微笑着拢了拢长发,又为严桦舀满一碗粥。

      他们用餐的木桌正摆在客厅的窗户前面,清晨的微风温和柔软,像是古典油画中的安琪儿,侧坐在窗沿,把玫瑰图案的窗帘当做她钟爱的风琴一样轻轻撩拨着。严乔正在用手指将油条掰成一块一块,把它们泡在粥里,再用汤匙盛起来吃,她喜欢用这种方式吃油条,也许是觉得像严桦那样握在手里一口一口地吃不太雅观吧。

      被风吹拂的窗帘总是有意无意的吹到她面上,严乔微微皱眉,似有些恼怒,“唰”的一声便把窗帘拉紧,然后阳光大盛,印在她洁白无暇的脸颊上,那让天空中飘荡的云儿都为之逊色。

      严桦看了严乔一眼,十年过去了,她还是和小时候的样子差不多,柳叶一样的眉毛,一对漂亮的丹凤眼,小巧的鼻翼,上唇还是很薄,因此衬托的下唇饱满红润,两边的嘴角颜色变淡,淡成了粉红色,笑起来的时候,会挤出两个连她自己也不易发觉的小酒窝。

      “阿桦,我最近睡觉,总是在做梦。”两人沉默了一会之后,严乔突然抛出了一个这样的话题。

      “做什么梦?噩梦吗?”

      严乔摇摇头,“不是。这些梦很奇怪,就像在放电影,而且大部分我醒来之后都不记得了,但是有一个片段我的印象很深,就像是我亲身经历过一样。”

      “说一下那个片段。”

      “好像是我们上高中的时候,我清楚的看到你的衣服后背印着文景中学的图案,我们走在春丽广场的钟楼那里,你好像跟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有听清,然后你就开始爬钟楼,一直爬一直爬,爬得很高,我怎么叫你你都不理我。后来你爬到钟楼最上面的横梁上,张开双手,像是要往下跳,我很害怕,哭着叫你下来,你只是呆呆地看着天空。”

      严桦笑了一下,挪揄道:“阿乔,你确定往上爬的不是猴子,而是我?”

      “我确定。”严乔的语气很坚定,表情也郑重起来,“我要你跟我说实话,这究竟是梦还是我失忆前的真实记忆?”

      “都已经四年了,你还在为失忆的事耿耿于怀吗?你想知道的我都告诉你了。”

      “不是的,你不知道。”严乔皱了皱眉,看起来很焦急,“这个梦太真实了,真实到我以为我就是梦里的那个自己一样,对你有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就像……就像是有点喜欢你一样。”

      听到那句“很特别的感觉”,严桦的内心顿了一下,但是脸上的并没有什么变化,反而渐渐趋于嬉笑的表情,“不错呢,蓝色姐弟恋,你韩剧看多了吧,阿乔。如果你想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那只是梦而已,我没有爬过钟楼,所以……”严桦放下筷子和碗,朝小东打了个招呼,接着说道:“所以有时间少看点韩剧,多出去走走,赶紧给我找个姐夫嫁了吧。就这样了,我开工去了。”

      看到严桦毫不知情的样子,严乔感觉或许是自己想多了,内心的心结也释然了许多。她又重新摆出一副老大姐的口气,冲严桦说道:“臭小子,想追你姐姐我的人数到天亮都数不完,倒是你啊,二十好几了还打着光棍,还好意思说我。”

      严桦给小东戴好链子,回头对严乔做出不耐烦似得鬼脸,没等严乔再次发怒,便牵着小东笑哈哈的跑出门外。

      3.
      出到门外,严桦嬉笑的脸一下子变得平静。他戴上黑色的鸭舌帽,环顾了一周眼前的春丽县城,许许多多的情节与画面,从他的记忆之中与眼前那些街道,马路,建筑,广场一一契合。

      他们租住的地方建在半山腰上,山上是茂盛的森林,山下是密集的建筑群,一栋挨着一栋,一栋比一栋要高一点。一条又长又陡的马路至山脚延伸而来,沿途又分支错节,形成了许许多多的小街小巷,将家家户户连接起来。从这里望去,可以将大半个春丽尽收眼底。

      小东已经跃跃欲试了,平时每天早上出门,严桦都会放开链子,让它像飞箭一样顺着那条马路直冲到山脚,在山脚的一处电线杆下等着严桦慢吞吞的走下来,但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小东几次想挣脱链子,严桦都没松开手,不免有些懊恼,走到严桦的身边轻哼着,用脚掌扒拉严桦的裤子。

      严桦把最后的目光从春丽广场中间的那幢乌黑的钟楼移开,他抚了抚小东顺滑的颈脖,松开链子,小东兴奋的冲严桦“汪汪”叫,围着严桦的双腿转了一圈,然后一甩头,像离弦之箭一样在马路上飞驰,舌头都快甩到耳朵上了。

      沿途起来上学的孩子们,看到奔跑的小东,个个都欢呼着跟在小东后面跑起来,惹得那些妇人们既是担心又是开心,再骂自家小孩淘气的时候又不忘看看自家的孩子跑的有没有别人家的快。

      很快的这条街道就被一条金毛寻回犬和一大群浩浩荡荡的孩子们吵得热闹起来。沿途上班的人们和店铺的老板们都驻足看着这生气勃勃的一幕,脸上露出会心的微笑。山下准备开上山的货车司机和轿车司机们也远远的看到了这群淘气的孩子,自觉地刹车熄火,等他们都安全地跑到山下再开动。

      严桦也是目不转睛的看着,等小东跑得越来越远,在他的视线中小的跟个黑点一样,在山脚下的那根电线杆蹲下等他的时候,他才轻轻笑了笑往山下走。

      走了没多远,严桦听到身后有人在叫他,回过头看到严乔站在门口,朝他招手,喊道:“阿桦,加油哦,收工之后记得早点回家。”

      严桦也对严乔招招手作为回应。蓝天,白云,阳光,春丽的二层式小楼,狗和孩子们,还有眼前美丽的严乔,对于这个平凡而美好的清晨,严桦已经别无所求。

      4.
      在春丽广场的步行街上,严桦经营了一间露天咖啡店,咖啡店的名字叫做“sky”。每天早晨,严桦都会带着小东一起开工,拉开卷闸门,将里面折叠好的椅子和桌子取出来在外面摆好,再将一把把巨大的天蓝色遮阳扇安插在桌子的中间,若是雨天的话,便会叫来周围的店老板帮忙,撑起一座更大的长方形雨棚,将整个咖啡店包裹其中,雨棚是透明的,因为严桦觉得,雨天坐在里面一边喝咖啡一边听音乐,雨滴拍打着雨棚使得整间咖啡店都雾蒙蒙的,这样更有意境。

      小东是这条步行街的“红人”,几乎和这里的每个人都很熟络,这得益于它平易近人的性格和憨厚的长相,它每天早上都会趴在一张专属于它的椅子上,两眼直勾勾的盯着对面的一间服装店,这时无论别人怎么挑逗它,它都不会搭理的,只有等到那间服装店开门,一只尾巴卷卷的摩萨犬从里面跑出来的时候,小东才会一跃而下,与那只叫“花花”的摩萨犬打闹的不可开交,从步行街一直追逐到喷泉那边,仿佛整个春丽广场都变成了它们的游乐园。

      一般开始忙碌的时候是每天的下午四点到晚上十一点,客人会源源不断地光顾严桦的咖啡店,坐满这里的每一张椅子,在此之前,严桦有充足的时间准备好一天要用的杯具与各种食材,然后打开一罐冰镇啤酒,听着舒缓的欧美音乐,一边小饮一边用笔记本上网,或者走到不远处的一间桌球俱乐部,与一帮桌球爱好者切磋球技。

      若是看到严桦去打桌球的话,小东会很自觉的回到咖啡店里,趴在它的椅子上注视着过往的人群,帮严桦看店。只要有人过来买东西,它就会兴冲冲的跑到严桦那里,咬严桦的裤脚,每到这时,周围的球友就会怨声连连,责怪严桦球打到一半就要去做生意,而严桦也只能不好意思的笑笑,等做完生意再来接杆。

      尽管严桦的球品如此“恶劣”,但找严桦挑战的人还是络绎不绝,毕竟这一带除了桌球俱乐部的老板老吴,能与严桦交得起手的人可谓是凤毛麟角。

      今天也是如此。桌球俱乐部里面人满为患,其中一张美式球桌周围挤满了人,老板老吴与严桦正在你来我往的酣战,双方都作了赌注,约定五局三胜,输的人要恭恭敬敬地喊对方一声“师傅”,事关名声,老吴和严桦都打得很谨慎,每一球都得深思熟虑之后才下杆,周围的观众也津津有味地看着。

      他们之前已经打了四局,各胜两局,因此这最后一局显得至关重要,但是因为老吴的一次防守失误,严桦一路攻城拔寨,打得只剩下一颗黑球和一颗“5”号球,就在严桦架杆准备用母球将“5”号球从球堆里撞出来的时候,人群中忽然响起了一阵埋怨。

      严桦不用想就知道,他的裤腿马上就会被小东湿淋淋的嘴巴咬住,然后往外扯。老吴是个四十多岁的肥胖男人,从小就喜欢打桌球,而且好胜心很强,看到小东又来叫严桦去招呼顾客,心里自然不乐意,他像个孩子似得拉住严桦的衣服,气呼呼地说:“小桦啊,这马上就要分输赢了,你可不能走啊。”说着他的眼睛越瞪越大,“别看场上我的球比你多,但我现在手感好,说不定一杆就清台了,要是等下你回来我没手感了那怎么办。”

      严桦看了看手机上的时间,已经三点半了,顾客马上就要多起来,这局球估计是没时间打了。于是严桦“唉”了一声,笑着对老吴说:“好了好了,算我输了行吧。”

      “你自己认输我可不管,但还有赌注呢?”

      “呵呵,好。”严桦摇了摇头,双手合十,俯身做了一个拜师的动作,“吴师傅,徒弟今天受教了。”

      老吴扬了杨眉,显然十分受用,只是周围的观众个个发出嘘声。严桦带着小东从人群中走出来,轻轻拍了一下小东的额头,笑着责怪道:“你呀,早不过来晚不过来,害我白白认了个师傅。”

      小东自然听不懂严桦的意思,看着严桦脸上的笑意,还以为是严桦在夸奖自己,尾巴摇地得更加欢快。

      在sky咖啡店等待严桦的是一位清秀的女生,严桦走过去看了她一眼,女生留着齐颈的利落短发,穿了一件宽大的红色格子衫,套在她瘦小的身体上显得有些肥大,以至于格子衫的衣摆几乎遮住她下面穿的一条牛仔短裤,身后还背了一个方形的黑色背包。

      “想要点什么?”严桦问道。

      “帮我来一杯卡布奇诺咖啡。”

      “嗯。你先坐一会。”说完严桦取出一套咖啡杯,再将棕黑色的咖啡豆放入咖啡机中,等待咖啡机将其磨成粉状。

      女生并没有走到座位上坐下,而是一直站在柜台前看着严桦制作咖啡的步骤,又看了看蹲在地上的小东,笑着说道:“这只狗好乖哦,还能帮你看店。”

      “是呀,它叫小东。”

      “小东哦。”女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你是第一次来春丽广场吧。”

      “咦?你怎么知道的。”

      严桦笑了笑,“因为你面生啊,而且听口音也不像这边的人。”

      “是吗,呵呵,我在武汉上大学,艺术生喔,听说春丽挺漂亮的,就和朋友过来玩几天。”

      “那你朋友呢?怎么就你一个人来?”

      “唉,别说那家伙了。”女生摇了摇头,“其实说白了,她叫我陪她来,就是为了去见她在春丽的男朋友,重色轻友的家伙。”

      “呵。你那朋友真有意思,”严桦一边说着一边用奶泡在咖啡的表层拉花,很熟练地便形成了一颗心形的图案,然后将咖啡递给女生,“喏,你的咖啡好了。”

      女生接过咖啡,对严桦说了一声“谢谢”,走到一张偏僻的桌子开始享用,天蓝色的遮阳扇下,女生侧坐的身姿染上点点蓝光,徐徐的微风从广场上的石阶和草坪上袭来,带着点慵懒的气息,使这个平静悠闲的下午更加惬意。

      5.
      游人渐渐多了起来,他们会先从步行街一路走来,买好各种饮料和实物,然后三三两两的分散在广场中心的各处,聊天,散步,或者铺好一张餐布,在上面聚餐。

      这段时间也是严桦最为忙碌的时刻,一拨一拨的客人接踵而来,大部分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与严桦也都熟识,有些知道严桦爱好的客人总会问道:“走啊,来一杆。”这是调侃严桦喜欢打桌球而让小东看店的玩笑。

      太阳开始逐渐向西边靠拢,阳光也变作了金色。钟楼五点半的钟声准时响起,整座春丽都为之欢呼,忙碌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得以解放,但是对于严桦这样的店铺老板们来说正是做生意的时候。

      严桦忙里偷闲,朝自己家的方向看了一眼,夕阳中,山顶的森林郁郁葱葱,那条自己每天都要走的马路变成了金光大道,隐约还能看到马路中下班放学的人影和穿行的车辆,只不过隔这么远看已经变得很小很小了,马路两边密密麻麻的建筑群被余晖勾勒了一笔金边,波光粼粼,有些人家中已经冒起了做晚饭的烟火。

      严乔应该也下班了吧。

      “老板,帮我来杯橙汁。”

      严桦回过头,是那个女生的声音。不知不觉中,她的身后围了一些人,好像在观看什么,严桦把橙汁送过去,挤进人群才看到原来那个女生正在画板上作画,黑色背包被拉开放在一边,里面还有很多的美术工具,而女生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则握着铅笔反复地勾勒画纸上的法桐树枝。

      身后的人都聚精会神地看着,不时会赞美道:“画得真像啊。”严桦也认真的看了看,画面中素描的景物与女生眼前的实景几乎一模一样,高大的法桐,平整的石阶,连绵的草坪,远处伫立的钟楼,以及各种姿态的游人,甚至还有小东和花花玩耍游戏的场景,简直栩栩如生。

      “看不出来你还会抽烟啊。”严桦把橙汁递给女生,故意没说她的画功,而是瞄了一眼她两指间的香烟。

      “嘿嘿。”女生抬头笑笑,把烟摁熄在台桌的烟灰缸里,指着画中的两只小狗对严桦说道:“怎么样,画得像吧。”

      严桦点了点头,用肯定的语气说道:“嗯,我一眼就认出了小东和花花。”

      像是受到表扬的孩子,女生的笑容更加的清纯,她抿了一口橙汁,然后说:“其实我觉得还不是很好,人物与背景之间不怎么协调。”

      “不会啊,已经很棒了,等你画好之后把这幅画送给我吧,我把它挂在店里。”

      “哎,不行。”女生摇摇头,“除非这杯果汁你不收我钱。”

      “没问题的。”严桦满口答应。

      6.
      华灯初上,一片片通透的灯光绽放在春丽的夜空中,黄色的,白色的,五颜六色的,汇聚成了一条旖旎的大河,淹没了春丽这座重山环绕之中的山城。

      “那么后来呢?”

      “后来啊。”女生微微一笑,眼睛里已经有些湿气,“后来因为他喜欢了别人,就和我分手了,所以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跟嘴边有痣的男人恋爱,连做朋友也不行。”

      严桦看看女生,没有接话,也是微微一笑。这是女生说的她的第四个男朋友,从女生口中,严桦知道了很多她的往事,也知道了她的名字——杨衫。

      “好了,你还剩最后一个男朋友没说了。”严桦说着将手中的罐装啤酒和杨衫的啤酒碰了一下,两人心照不宣地昂头饮尽瓶罐中最后的啤酒,然后一起将瓶罐丢进垃圾箱中,在此之前,严桦和杨露每人至少已经喝了三四罐了。

      杨衫抹了抹嘴角的啤酒泡沫,若有所思地说:“最后一个呀,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反正男人不就是那样吗?”

      “又是一脚踏两船?”

      “不是。”杨衫伸出四个手指头,表情轻松地说:“他两只脚一共踏了三条船,我是最笨的那个。”

      严桦无言地笑着说:“听你的爱情史,就好像一个笨蛋不停地在原地打滚,滚得浑身都是泥巴。”

      “是吗?你也觉得,朋友们都说我是笨蛋。”杨衫单手支着脸颊,眼神慵懒地看着严桦,两边的脸蛋渗出些许红晕,红的和她嘴唇的颜色一摸一样,水灵灵的眼睛线条清晰,至眼角处是微微上扬的样子,因此看人的时候总会无意间流露出妩媚的姿态,再配合她利落乌黑的短发,恰到好处的展现出了一个娇艳欲滴的美人儿模样。

      “再陪我喝一罐啤酒吧。”说着杨衫又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点着吸了一口,把烟雾对着严桦的脸上吐过去。

      严桦扇了扇烟雾,凝眉道:“还喝吗?你的脸都红了。”

      “没事,”杨衫趴在桌子上,侧着脸看严桦扇烟雾的动作,像个得意的孩子一样笑了笑,“难得聊得这么开心,当然要好好喝酒啊,平时我就是想喝也没人陪我。”

      “那好吧。”

      “等等。”杨衫叫住转身准备拿啤酒的严桦,补充了一句,“顺便把歌换一下,我想听莫文蔚的《盛夏的果实》。”

      “挺老的一首歌了。”

      “是啊,不过这首歌越听越让人觉得平静而已。”

      严桦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但是等他把歌调好之后,那边趴在桌子上的杨衫已经睡着了,怕她受凉,严桦走过去为她披上一件自己的衬衫,然后回到吧台开始洗那些用过的杯子。

      音响里莫文蔚的声音像是一个伤愈之后的女人俯在耳边的轻声低语,婉转,空灵,压抑。

      “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不再见你你才会把我记起/时间累积这盛夏的果实/回忆里寂寞的香气/我要试着离开你/不要再想你/虽然这并不是我本意/”

      严桦也跟着轻轻哼着,让他奇怪的是有些歌根本记不住歌词,却可以跟着音乐一字不漏地唱出来,熟悉的就像这首歌已经唱了很久很久一样。

      7.
      “喂,醒醒。”

      杨衫“喔”了一声,翻过脸,枕着另一只胳膊继续睡着。广场上的游人都已经陆陆续续地离开回家,严桦的sky咖啡店也打烊了,他收拾好了吧台和摆在外面的桌椅,只有杨衫这一桌因为怎么也叫不醒她而放置在空旷而寂静的步行街上,一个趴着桌子睡着的女生与一条行人散尽的夜街联系在一起,怎么看都显得怪异。

      不得已,严桦只好提起杨衫的两个手臂,把她强行拉起来走几步,看看能不能弄醒她。醉醺醺的杨衫显得极不愿意,刚走了一两步就无力地抱住严桦,撅着嘴埋怨道:“嗯,干什么嘛。”

      “别睡了,你看都几点了?”

      “几点?”

      “已经快十一点了。”

      听到“十一点”之后杨衫才微微睁开眼睛,刚想说点什么,胃里便翻江倒海地涌动起来,一下子吐在严桦身上。而严桦只能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感受到那些呕吐物渗透衣物贴在肌肤上的热度,浑身发直,但是如果他现在松开手,那么杨衫肯定会像一滩软泥一样跌倒在地面上。

      时间每一分一秒都是煎熬,严桦睁大眼睛,终于等到杨衫稍微好受点了,才小心翼翼地把她扶到路边的石阶上坐下,然后赶紧脱掉外衣,打扫干净地面的呕吐物,胡乱地清洗了一下手臂和腰腹,最后再把桌椅收进屋内。关上卷闸门之前,严桦从冰箱内拿出一支矿泉水,走到杨衫身边,让她簌簌口。

      “感觉好点了吧?”

      杨衫捶捶脑袋,半眯的眼睛正在与睡眠做着抗争,答非所问地说道:“你的狗呢?”

      “它已经自己回去了。”

      “都不等等我!”

      “好了,不能喝就别喝这么多。”说完严桦叹了一口气,抬起杨衫的胳膊扶她起来,问道:“你住在哪儿?我送你回家。”

      杨衫一歪头,靠在严桦肩膀上,迷迷糊糊地说道:“我住在…武汉武昌区白沙洲八铺街十五号。”

      “我问你现在住在哪里?你朋友的电话是多少?”

      “武汉…武昌区白沙洲八铺街十五号。”

      严桦摇摇头,无奈地说:“好吧,你赢了。”

      “武汉…武昌区…白沙洲八铺街十五号……”

      没有办法,严桦只好决定帮杨衫在附近的酒店开一间房,让她好好休息一晚。深夜的风温度已经很低了,随风摇曳的树叶沙沙作响,路灯暖黄色的灯光铺盖在街道上,印在上面的树影也是微微摆动。

      街道上安静地只剩下严桦和杨衫并肩行走的脚步声,由于贴的很近,女生身上淡淡的香味一阵阵传来,严桦细细闻着,有一种类似栀子花的香气,借着微弱的灯光,严桦打量着杨衫的脸颊,看着她那瓷娃娃一样的面孔,一时间入了神。

      然而不知是不是巧合,杨衫突然抬起眼睛,接上了严桦的目光,触目的那一刻,心跳停顿,然后严桦低下了头,心里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怎么了?”杨衫轻轻问道。

      “没,没什么。”

      杨衫没再说话,重新合上眼睛,任由这个只认识了一天的男人带着自己去任何地方。最后严桦选择了一家座落在街尾的酒店,开房的时候,女前台打量了严桦和杨衫一眼,一脸的不以为然,随即低下头寻找钥匙,而严桦则是不自在地盯着柜台上面挂着的世界各地的时钟。

      接过钥匙,两人走进电梯,寂寞的空间里,时间仿佛停滞,只剩下电梯上升时身体被重力拉扯的感觉。杨衫很自然地靠着严桦的肩膀,嘴唇贴在严桦的耳边旁,呵气如兰。严桦整个人像定住一般,大脑一片空白。

      “你感觉好点了吗?”严桦问了一句。

      杨衫笑了笑,“好点了,刚刚在路上吹吹风,头不是那么晕了。”

      打开房间,一阵消毒水的气味扑鼻而来,随即马上被摆在玻璃柜上的香薰的气味掩盖住。严桦按下门口的电灯开关,然后扶着杨衫走到床边躺下,望了一眼床边的窗外,从这里可以完完全全的将春丽广场尽收眼底,在夜色中那座漆黑的钟楼,被周围的路灯照出白色的轮廓,若是看错,还以为是寺院里的高塔。

      严桦揉了揉眼睛,对杨衫说道:“好了,那你早点休息吧,我回去的。”

      “你女朋友在家里等你吗?”

      严桦摇摇头,“我家里只有一个姐姐。”

      “那你的父母呢?”

      “母亲已经死了,父亲正在坐牢。”

      “这样啊,不好意思,我不该问这些的。”

      “没关系的。”严桦看着杨衫,她的脸更红了,双手紧紧地拽着被单,眼睛也不敢直视自己,而是怔怔地看着圆桌上的玫瑰花瓶。

      “那我先回去了。”

      从房间出来之后,严桦看着走廊里精美的风景壁画,重重地吐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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