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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爱我还是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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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文道终于如愿以偿地举办了画展,他的画作卖出高价,也获得一位画界德高望重的前辈谭伯庄的高度评价:“小伙子前途无量啊。”两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马文道和老画家谭伯庄成了一对忘年之交,还去谭伯庄家中做了几次座上宾,请他指点一二。画展的轰动和德艺双馨的谭伯庄的青睐。一时间他声名鹊起,风光无限,成了上海滩炙手可热的画家。黄莺由衷地为他感到高兴。
百乐门中有个常客是个色中饿鬼,见到美女就两眼发直,脚软走不动路。听得老罗在黄莺这碰了个不小的钉子,他倒要会会这个小辣椒。他装着酒醉,嘴里胡言乱语。黄莺不理会他,他言语中越来越放肆,手放到黄莺腰上就要去搂她。
“放开她!”有个声音厉声喝道。
黄莺一看,是马文道,他怎么来了?
马文道狠狠瞪视那人,像头要吃人的豹子。那人也被他气势汹汹的样子给震住了,一动也不敢动,想说的话也吞到肚子里。
马文道转过身,拽起黄莺的手就要往外走。
黄莺边挣边急道:“你干什么呀?我还不能走呢。”
马文道怒气更甚:“还不走,任由别人占你的便宜?我真搞不懂你,为什么一定要在这种地方工作。”
黄莺冷了脸:“你是我的什么人?有权力来管我的事。”
马文道愣住了,对啊,他是她什么人呢,有什么资格管她呢?若说自己是她朋友,只怕她连朋友也不愿和他做了吧。滔天的愤怒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他低头黯然。
黄莺意识到自己的语气重了,毕竟他也是为自己好。这个呆子,只怕对自己越陷越深。自己正在进行的行动有危险性,不能把他拖进这趟浑水连累了他。
长痛不如短痛,她干脆横下心来:“我有喜欢的人了,我和你是没可能的,你现在这样让我感到困扰,我很后悔认识了你,你以后不要来找我了。
马文道眸子里的光彩迅速暗淡了下去,脸色苍白。
“你一点也不爱我?你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
黄莺狠狠心,道:“我一点也不爱你,对你一点感觉也没有。”
马文道眼眶发红,“把我捧上云端,又狠狠地抛下,你何其残忍。为什么一开始对我那么好,难道你一直都是骗我的?既然要骗,为什么不一直骗下去。”他越说越激动,说到最后近乎咆哮了,语气苍凉绝望。
他转身离去,跌跌撞撞地走着,夺过侍者端着的酒杯就往地上砸,引起一阵骚乱。
陆学崇双眉皱起:“到这里撒泼,当我百乐门什么地方?”不用他示意,两个牛高马大五大三粗的护卫,架起马文道就往后门扔。
马文道自是挣扎:“你们干什么,放开我。”
“呦,我才离开一阵子,回来咱们百乐门就多了只黄莺鸟了。黄莺鸟儿还挺倾国倾城的嘛,引得无数英雄竞折腰啊。”一个又柔又媚的声音说。
一位身材婀娜,曲线毕露的年轻女郎款款走来,猫眼石一样的眼睛慵懒迷人,眼波流转,妖娆妩媚。嘴唇红艳欲滴,肤光胜雪。骨子里透着浑然天成的风骚,对男人有致命的吸引力,想必这就是百乐门最当红的舞女明月央。黄莺早闻其大名,如今一见果然是美丽又危险的罂粟花,让多少人又爱又恨又难以抗拒。她称病歇息了一个多月,看来是于今日重出江湖重整河山了。
黄莺甜甜一笑:“我这个小辈怎么敢在明月姐面前班门弄斧。明月姐舞姿翩迁,我是万万比不上的。”
明月央得意一笑,眉梢眼角全是风情,柔媚与性感浑然天成。很快她就滑入舞池,随客人翩翩起舞,那客人一见她就被吸去魂魄般,晕头晕脑。无法不被这样的尤物吸引,搂着她的纤腰,鼻息闻着她身上的香风阵阵,感叹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灯红酒绿,寻欢作乐的人们充斥整个百乐门,其中不乏来这时髦的交际场合消遣的。舞曲换了一首又一首,欢声笑语不绝于耳。人们寻求一点点刺激,一点点欢乐来暂时忘却生活中不如意的事。生命有太多不可控制,压力与悲伤,但愿他们能永远这么快乐,不会心无所依,在天亮后觉得更加空虚茫然。
明月央裙裾翩飞,整个场面应付得游刃有余,真像一只在和煦春日花丛中轻盈飞舞的蝴蝶,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看得出明月央对自己的美貌与魅力是相当有自信的,妩媚的笑容里却有种说不出的游离。不知是否是自己的错觉,黄莺怎么看都觉得她看似笑得殷勤,实则睥睨全场,蔑视围着她团团转的男人。
韩冬青忍不住道:“乖乖,我算是见识到了活的狐狸精了,连我见到她都有筋酥骨软的感觉。她一打我身边经过,身上的香粉香水差点让我直喷嚏。她可算是女人中的女人了。妖精转世,底下的男人恐怕没有不希望和他艳遇的吧,”
黄莺噗嗤乐了:“其实你们也算是鲜明的对比吧,她若是女人中的女人,那你就是女人中的男人了。”
“那是,只怕她的一根头发丝都比我有女人味一些,不过她是她,我是我,我一点也不想成为她,我当我的假小子,她做她的万人迷。”
明月央是自负的,每当看见那些男人眼中对他的渴望,或者道貌岸然地竭力伪装,或是内心苦苦挣扎着不受自己影响,她就有无限胜利的快感,她把自己吸引力对他人的征服看做一场场战争,而她是战无不胜的。只有一个人,偏偏对她无动于衷,可以说都不曾正眼瞧过她,看她就像看一块石头般毫无感觉。实在可恶至极,那个人就是傅允奇。
晚霞在黄莺耳边悄悄对道:“你知道为什么明月央今天突然回归舞台吗?”
“为什么?”
“听说傅允奇今天会来。”
黄莺心头一跳,他竟然会来?他来做什么?
不多一会儿,一个高挑挺拔的身影出现在黄莺视野,傅允奇果真出现了。他硬朗英武,不怒自威,颇有气势。
黄莺想天生的王者说的就是他这种人吧。传闻他当年赤手空拳闯天下,传奇般地到如今成了纺织大王、钢铁大王和水泥大王。工厂效益骄人,行商成绩斐然,财力雄厚。从不名一文到拥有了现在的身家地位,他一切的一切令人惊叹。
他的许多事迹也为人所津津乐道:有传闻说他有□□背景;有传闻说他幼年随父母逃难出来,不料父母病死途中,他无奈只得就近将父母掩埋,连棺材都买不起。不想那地方恰好是风水宝地,旺福子孙,保佑得他之后顺风顺水,平步青云;有传闻说他救了某个达官贵人的命,自此受其庇护;有传闻说他如何眼光独到,胆大心细,空手套白狼,凭借一己之力,把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赚得盆满钵满……总之各种各样传闻传的神乎其神。
对于他,人们对是佩服的艳羡的,他的发迹与成功,和他的勤奋、才干和毅力是分不开的。当然最令人们感兴趣的是他为何至今未娶,身边连个红粉佳人也没没有。
黄莺那眼都不眨一下,一直盯着傅允奇。韩冬青一副了然的微笑表情,贼兮兮地看着黄莺。
黄莺粉红了脸:“不是你想的那样,你想歪了。”
“啊?我可什么都没想。有人此地无银三百两了吧。”
黄莺跺脚:“不理你了。”
“自古美人爱英雄,傅允奇要钱有钱,要人有人,又有魄力,喜欢他很正常的呀。不用不好意思啦,难道你就不心动?”
傅允奇径直走进陆学崇的办公室,陆学崇早听了手下人的通报。热情地迎上来“稀客,稀客,蓬荜生辉啊,明月,好好招待傅先生。”
明月央腰肢款摆,水蛇一般缠上去,含情脉脉的秋水眼眸里飞出游丝,言语中诸多暗示。她使出浑身解数,对傅允奇极尽挑逗勾引之能事。可这不解风情的人,不为所动。
傅允奇面无表情,冷冷地说道:“我和陆老板有事要谈,你可以出去了。”
明月央脸上挂不住了,深觉耻辱和受到挑衅,愤怒的火焰在胸腔熊熊燃烧。她更加发誓要征服傅允奇,让其早晚有一天成为自己的裙下之臣。“我就不信了,除非他不喜欢女人,不然早晚有一天,我要你你要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她恨恨地在心里说。
“傅先生是爽快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不知找陆某有何事?”
傅允奇开口道:“我是个商人,无利不起早,找你也是生意上的事。”
“哦?恕陆某愚钝,傅先生是实业家,我是百乐门的当家,我们能有什么生意上的合作?”
“我想要你百乐门一半的股份。”
“您是开玩笑的吧。“
“你看我像是在开玩笑吗,我何必专门跑过来消遣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