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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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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铭瑄施展了他的速度,让杜卓凯和韩亚胜从一层找,他瞬间到了十五层。这种写字间门口都会有名牌,但还是需要一个一个确认,真的是很浪费时间。方铭瑄一眨眼搜索到了二十层,刚进入二十层就停住了。方铭瑄的眼睛变成了银色,他从二十层退了出来,一步步走上了楼梯。
“你们都是因为尹星曼。”
“我们三个都出身文学世家,从小一起长大,我们之间的感情你是不会明白的。我们一起学习,一起做研究,一起写论文,一起背诗,做什么都是在一起。但是,大学毕业,梦白不幸被诊断出得了家族遗传病。”
“本来,到我父亲那一辈就已经得到了控制,我这一代,哼,我是唯一一个。我知道我活不了多久了,所以将星曼托付给了冯坤。可是,没想到……”
“没想到先走的竟然是尹星曼。”
“对,都是因为薛谦。”
“松风水月在半年前举办过一次讲座,星曼与薛谦意见不合。但是这个王八蛋竟然想买通星曼,只要支持过半,薛谦就可以在范总退休后当选分区经理。”
“星曼拒绝了,他们吵了起来,可是星曼的精神状态很不稳定,结果那辆车没来得及踩刹车。知道肇事者是谁吗?安鹏。”
“所以,你们杀了他们。”
“难道他们不该死吗?”
“只有这种方式吗?”
“我们没有选择。”
“你有选择过吗?你们太偏执了。”
郑华彦突然闷哼一声,然后换了姿势,
“梦白,别跟她废话,药效快过了,先去解决郑华彦。”
李梦白看了凌芸萱一眼,在一边书架上找到一把裁纸刀,走向郑华彦,凌芸萱说,
“这不是唯一的方式。”
“我已经没有退路了,别告诉我自首骂我说过我不后悔。”
看来,只用说是没用了。冯坤用刀指着凌芸萱,见她向李梦白挪了两步,上前一把扯住了她,恶狠狠地说,
“别多管闲事,不要以为你会平安无事,谁都替代不了星曼,所以我不会下不去手。”
李梦白抓起郑华彦的手,凌芸萱突地弯下腰,大幅度地转身,发间的笔松动,凌芸萱猛地甩头,笔掉落,长发直扇在冯坤持刀的手上,冯坤手一松刀落地。凌芸萱冲向李梦白,冯坤俯身去捡刀向凌芸萱扑了过去。凌芸萱伸手抓住李梦白的手,一用劲,狠拍李梦白的手肘。但是冯坤的刀也近在咫尺,眼见刺中,凌芸萱回身一脚,可还是挂了彩。李梦白挣脱之后,双手抱住凌芸萱,冯坤又扑了上去,凌芸萱狠劲踩了李梦白一脚,但没有鞋,力度小了很多,李梦白没松手,凌芸萱一蹲身,全身运劲一弯腰,趁李梦白劲儿变小,手扯住李梦白衣领就是一个过肩摔。冯坤向后一躲,看了一眼地上呻吟的李梦白,咬牙发狠,举刀刺了过来,还没等凌芸萱反应,门就被撞开了,方铭瑄眨眼到了眼前,一只手钳制住了冯坤的手,向下一用力,膝盖一顶他的腹部,冯坤弹了出去。凌芸萱眼睛眯了起来,这力道可不像是一般人能发出来的。方铭瑄低头看看还没爬起来的李梦白,凌芸萱耸耸肩,
“早就说过不用担心我。”
方铭瑄欣然一笑,但站的很远,
“你受伤了。”
“都是皮外伤,没事。”
凌芸萱刚想走过去,却见方铭瑄躲到一边,不敢看她,然后装模作样把韩亚胜和杜卓凯叫了上去。而此时,门外原本被吵到的邻居就不满到了极点,方铭瑄踹破房门的声音大得有点过分,邻居纷纷出来抱怨,方铭瑄走过去安抚,
“对不起,对不起,警察办案。”
凌芸萱惋惜地看着已经放弃抵抗、平静地躺在地上喘气的李梦白,摇了摇头。这时,冯坤偷偷捡起掉落身边的刀,立马站起来,向离他近的方铭瑄划了过去。方铭瑄转身,下意识用手格挡,袖子被划破,方铭瑄另一只手握拳直击胸口,走过去反手按住他,受伤的手藏在阴影中,伤口逐渐愈合。
杜卓凯、韩亚胜先后跑了上来,邻居被刚才那一下吓得跑开,两人见被制服了,松了口气,一个去给两人拷手铐,另一个去安抚群众。凌芸萱连忙走过去,
“你的手?”
方铭瑄的手在她眼前晃了一下,
“没事,只是划破了袖子。”
说完就离开了房间,凌芸萱紧盯着地上的刀。刚才那一刀,力度、距离、速度都不只是划破袖子。
凌芸萱在医院里把伤口做了处理,杜卓凯走过来,
“怎么样?”
“没事,你怎么来了?刚抓了两个人,现在应该是正忙的时候。”
“你帮我们这么大一个忙,还害你受了伤,不来看看哪说得过去。更何况铭瑄交代我一定要亲自把你送回家,他实在是走不开。”
“我明白。郑华彦怎么样?”
“嗨!他大事没有。不过,医生给他看过了,他的抑郁症纯是被两个人逼出来的,但业务室因为他心里有鬼。他现在也后悔,死里逃生之后也承认了他的书是抄袭的,请了律师,最多也就是赔点钱。听说,这件事解决完就打算移民去欧洲了。在国内是待不下去了。”
凌芸萱没什么反应,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圣人,物欲横流的社会现实中有多少人可以在巨大利益诱惑面前不为所动。但是,她同样为这件案子中所牵制到的人所感叹。
“我倒是真想见见尹星曼。”
李梦白与冯坤对自己所做的事供认不讳,案子很快结案。那天,凌芸萱在读郑华彦的书,她相信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得出哪一部分源自尹星曼。门铃响了,是方铭瑄、杜卓凯和韩亚胜。凌芸萱端上几杯咖啡,寒暄几句,方铭瑄递给凌芸萱一个信封,
“李梦白托人送来的,是给你的。”
凌芸萱接了过来,信封上只有三个字,是她的名字,是用隶书写的。韩亚胜说,
“他的病是真的,还有半年。”
凌芸萱打开信封,抽出信纸,他的文字透着悲伤,
“ 在狱咏蝉
骆宾王
西路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凌芸萱站起身,
“你们稍等一下。”
回到书房,她没有重新拿纸,而是在这首诗下面写下了回复,
“题破山寺后禅院
常建
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
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
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
万籁此俱寂,但余钟磬音。”
凌芸萱在书架上去了本《金刚经》,在扉页上又写了两个字,
“慎独。”
回到客厅,将书和信交给方铭瑄,
“帮我交给他吧,希望最后这半年,他能想明白些事。”
三人走到房门口,方铭瑄就问,
“你懂那么多,最喜欢那首诗?”
凌芸萱凝视着方铭瑄,突然低头就笑了。三人走了以后,杜卓凯就问,
“她最喜欢哪个啊?她也没说啊。”
方铭瑄没有回答,后车镜还能看见她的别墅。天很晴,淡蓝的天配上几朵白云,微风徐徐,一切就如同他与她相识的那一天,精彩的课程,他记住了一首诗,记住了它的每一个字,那么美,那么难以割舍。
见他们远去,凌芸萱关了门,走回书房,也是那一天,方铭瑄就站在这里,她的书房除了书架还有字画,“四君子”“岁寒三友”,唯一的一幅字在她的书桌后面,是她自己写的,
“ 木兰花令
纳兰容若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亦变。
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
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方铭瑄让杜卓凯、韩亚胜将书和信送过去,独自开车停在了一间酒吧门口,酒吧的名字叫“BLOOD”。方铭瑄径自走了进去,不理会辣妹的引诱,看了一眼吧台前的男人,转进了VIP包间。那个男人随后也走了进来,他走到了酒柜边,按下按钮,墙壁上打开了一个窗口,露出了密码键,输入密码,酒柜一下子从侧面裂开。他从冰柜里掏出一袋血,倒了一杯给方铭瑄。方铭瑄没有掩饰银色的瞳仁,任品源将杯推到他面前。方铭瑄看着他,
“放心吧,正经来的。”
“这种东西怎么可能正经。”
任品源丝毫不尴尬,看着方铭瑄干掉了杯中的人血,他的眼睛变深,成了金棕色。
“你来找我不是为了这个吧。”
方铭瑄缓了缓,待金棕色恢复成黑色,才说的,
“他回来了。”
任品源一惊,
“左渊?”
方铭瑄没有说话,
“五年前,他把你变成吸血鬼就再也没了动静。这次,难道又出了嗜血案?”
“不是,有人看到了他。只有他因为不断吸食人血,红瞳永不褪色。”
听了许多,方铭瑄又问,
“任老的笔记?”
任品源摇摇头,
“还没破译出来。”
任品源盯着方铭瑄,
“你,好像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
方铭瑄抬眼看他,双手把玩着高脚杯,
“你好像没那么冷了。冰山开化了?”
任品源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调侃,方铭瑄放下杯,
“一闪即逝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