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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番外(五) ...

  •   床上铺开的大红的衣衫,夺目艳丽,葳蕤生光。
      那是由八十一只凤凰翎羽细绒编织的天下奇珍,是魔门门主的象征。
      心头忽然起了一点烦躁,将所有房间内所有东西都砸得稀烂。
      沉默的越久,爆发的越厉害。一万年的沉默,累积了一万年的情绪,三年陪伴,十年等待,我终究不是绝情的人,有些事明知是错还是无法割舍,这就是劫数?
      我不知自己所做是对是错,一贯为傲的理智和清醒,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的眼睛,正在逐渐丧失。若没了这些先天优势,还有谁能记得我,秦心,在世间会是怎样一个女子?
      十几年前救那人时是因他受重伤,三年时光都被一杯浮生忘散尽,彼时我能毫不犹豫,为何现在却会产生一丝牵绊。风萧陌寻找一个能开启凤血环的秦姓女子,只因我姓秦,又与旁的女子略为特殊,便屈驾在小小医馆中替人看病。迄今为止,我仍不知他为何离开,也许离开是因为他打听到了那名女子的下落,也许是他找到凤血环可以解开家族谜团,这些都已与我无关。可我无法否认,那个名为风萧陌的人,已在心底某个地方刻下印记。
      “你看这只花瓶,它有没有成为神器的潜力?”
      “你是路痴么?前面是张府,后面是咱家大院。”
      “我很好奇,你就没想过在一对有情人之间游走,充当这种角色的时候,就没想过自己以后会如何?”
      “其实你不必为刚刚的行为感到羞愧,我知道自己魅力无限。”
      而如今的君天烨,君天烨。我曾对红尘中这段经历怀抱期冀,我曾幻想等待我的会是怎样的故事,我要等的人,要成为我的劫数的那个人,他是何模样?
      君天烨也要找一个戴手镯的女子,因为一只手镯将我认作他未婚妻。未婚妻三字在他们心中,分量能有多重?一只手镯竟能让他们这些男子趋之若鹜,也许驱使他们的不是手镯,而是手镯背后可能承载的秘密,关于权势江山的秘密。
      长念经过辗转一战又回到我手中,我的长念他毫不在意吧,我要讨回的我剑,他不在意的东西,却是我心头至宝。它是我一手打造出,还未来及以凤染的魂祭奠的长生剑,还没在世间留下属于它的传说,怎么可以就此悄无声息。
      我刻意遗忘的三年,他却轻易忘的干净。明知浮生忘的效果只针对那些心智不定之人,只有从未被铭记,才会彻底忘得干净,他果然忘得干净。他是皇帝,心怀天下的皇帝,哪里容得下一名默默无闻的女子。他是皇帝,心怀天下的皇帝,所以因一名女子袒露出对苍生的怜悯时他动了杀机。
      他要杀我!脑中只剩这个念头,院子里月凉如水,清幽寂静,我将自己灌醉。推开房门,举起手中酒杯,敬月亮一杯。
      纵然知道他不记得我是镜阁中的女子,知道他的所谓未婚妻不过一句玩笑,纵然知道手腕的镯子也许只是他用来束缚我的东西,知道他与风萧陌一样都是为江山忙碌奔走之人,短短时间内,还是为存着一点希冀。
      十年里我等到几乎快忘记他的模样,等到自己也不知在等什么,等到只剩下一个等字,换来的是这样的结局。
      这一定是劫数,是劫数。
      我好想回到镜阁去,就算只有一人,就算镜阁里只有开不完的桐花下不尽的雨,就算会有人来偷酒喝……
      不,如今已没有人在来偷酒喝了,芣苢先生一走杳无音讯,酒窖里的酒堆满也没人记起。手中酒杯光滑明亮,清透的液体取自尘世,采那位绝世风华的女子独一无二酿造之术,清冽非常,怎是浊酒能比得?
      他们都不配。从今以后,我自己酿的酒,只给我自己喝。

      阿度默然看着我将屋内弄成一片狼藉。
      “我感觉到你很痛苦。”他走上来把我从地上拉起。
      阿度很少有表情,他如一块玉雕,淡漠又遥远,看起来却近。只有我知道,小和尚深邃孤高,沉默又低调,由内而外都是生人勿进的气息。
      “阿度,你是不是,没有心的。”说出是否醉话,连我自己也不晓得。
      没人回答。背后靠着的地方宽厚而温凉,是床垫吧,这客栈的床好舒适,我死死抓住,露出满足的笑。小和尚的脸近在咫尺,两只魔爪将那脸往中间一挤,清瘦的脸挤成了包子褶皱状,再往两边一扯,俨然又是一张大饼,哈哈。阿度还是没有表情,任由自己的脸被人揉搓捏扁,然后那张脸不见了,不,是我再也看不见了。
      迷糊中听见门被人轻轻打开,然后是轻微的脚步声,抽气的声音,再然后是重重的脚步声。像从前在镜阁中听琴看人练剑的日子,像与风萧陌在济心堂坐诊学武的日子,不过幻觉。
      醉意上头,沉沉睡去。
      早起吃饭,君天烨脸色阴郁,像别人欠了他八百吊似得,似笑非笑,“怎么不见你的小和尚?”
      “你说阿度?”我夹起一块鸭脖往嘴里塞,“阿度是出家人不沾荤腥,他很好养活的,能自给自足,偶尔改善口味,才会与我一同吃饭。”
      “好养活。”他喃喃道,“连女色都沾了,荤腥算什么?”
      阿度哪里沾女色了?我奇怪地看着他,心黑的人看什么都心黑,他君天烨是乾国皇帝,皇帝都自诩英雄,而英雄又多爱美色。他自己喜欢,就以为别人也喜欢么。
      “你身边日日跟着一个和尚?”他又转换了话题,“别忘了,手镯还没取下来,要记住你的身份。”
      “阿度是我的保镖。和尚怎么了,我又不是你一辈子的未婚妻,迟早要分开,何必较真。”
      君天烨将筷子往桌子上一拍,笑得无比渗人,“我吃饱了。”
      很快弄清事情真相,长念确是被魔门中人夺走,却不在魔门中,而是被金国所获。我知道魔门里混进了一批人,这批人来自金国,他们从只有门主才知道的密道进出,扮作魔门的人在外界兴风作浪,所有动向都针对一个地方,乾国。
      想借魔门的刀,杀乾国,也得先看清魔门与乾国之间的渊源再动手。前任门主凤染是君天烨他亲妹妹,血缘关系摆在那里,金国不知是谁当家,连这层关系都没弄明白就想挑起两者之间争斗?
      亦或是太久没有人出面打理魔门事务,武林,朝廷,似乎都刻意忘记了魔门是怎样的地方。没关系,我会让他们想起来。
      君天烨要跟着我去金国找回那把剑,他说就算剑给了我,也得亲眼看着它平安,才能对得起那位故友。他确实有情,毕竟剑的平安也很重要。
      阿度立在那,似有话要说。
      “阿度,我怀疑,十二个使女中有人出了问题。你可愿意留在魔门,暂时照理门中事务?”
      他一向很听我的话,“好。”
      烈日炎炎,禾苗炙烤得焦黑如碳,听说今年春天竹子开花,是百年难得一遇的大旱灾即将来临的前兆。果然未至五月,已初显兆头。
      日头太毒,茶棚小小一块阴凉之地,吸引了大群人在此休息,摇着蒲扇喝着井中甘甜的水。
      “黎民百姓正在受苦,当皇帝的却逍遥自在,纸醉金迷。”
      平民暴乱四起,金国存在历史不比乾国短又如何,守业更比创业难,先祖辛苦打下的基业被子孙肆意挥霍,这样的金国,还能存在多久。
      “这种事绝不会发生在乾国。”他指指不远处一个饿倒在地的小孩,身边妇女也是骨瘦如柴,衣衫褴褛,抱着自己的孩子眼泪涟涟,“小半年时间,百姓就成了这个样子,金国与当年的雪国一样,都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这是我第一次听他说起国家大事,从前在镜阁,他完全没有表现出未来的一朝天子该有的样子,如今在我面前刻意流露,是为了什么呢。
      “自然活不了多久,”我喝一口店家呈上的井水,听说此地最有名的便是那口泪井,井水甘甜可口,清冽如酒,大旱之时也只有这汪泉还出水,小村庄二百多号人做饭洗衣全靠它。尝在口中似乎并不像说的那样如何清冽,看来也是徒有虚名,解渴倒是不错。井水再好,也救不了整个国家。
      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我无声地道,不过这话决计不敢说出来,好歹也是在人家金国地盘上,再怎样也得小心为上。
      君天烨喝了一口井水,眼眸动了动,“这水似乎,加了点佐料。”
      “是盐和醋一类的么?”在他的注视下,我又喝了一口,不咸不淡,“没什么特别呀。”
      “那你多喝点,待会路上会很渴。”他手一翻,把所有水都倒进水壶中,碗里的水通通进了我碗中。
      “……”我不喝别人的口水。
      “喝完了就上路吧。”他主动扛起行李包袱,还将我的那份也带上。看着这位乾国皇帝左右各扛一个大包袱还能走得悠闲自在的样子,脑中忽现四字:风度翩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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