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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绝亲取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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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运气这种东西,一向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并不是所有人在虔诚许愿之后就能够得到自己想要的,也不是转了几条锦鲤就能把倒霉的命运踢到一边的。可是似乎很多人都会将希望寄托到运气之上,却丝毫不想自己争取。有的人可以平步青云,有的人只能默默无闻,并不能仅用运气二字概括。
凌越掏出新买的手机,点开微博客户端,喝着茶翻阅着,姿势倒有些批阅奏折的意味。翻着翻着他就有点不爽,剑眉微微蹙起,把手机扔到一边。
最近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在微博上转发锦鲤转运,就连李无邪也会时不时转一条祈求明天的好运气,凌越的微博里认识的人只有无邪和少数几个无邪的朋友,这几天一直在被锦鲤刷屏,弄得他有点烦躁。
凌越向来不相信命运。在焚寂剑出鞘的第一秒,他就从未向命运屈服过,哪怕千年前的那场劫难让他几乎灰飞烟灭,他也未曾低头。他这漫长的生命里,从来都是顺心而活,自己想要的便亲手去夺,何来相信运气一说。
天运有道,是不会垂怜于空等的人。
所以他对于无邪最近很迷恋锦鲤的事情有些无奈,他告诉无邪靠锦鲤是没法转运的,无邪只是吐吐舌头说着只是转着玩没当真,凌越也就眯起眼睛揉乱了无邪的头发。
门咔哒一声被打开了。李无邪从门外进来,一手拎着买来的菜一手拿着一个红色的信封,边看边用脚在腿上蹭掉运动鞋,穿上拖鞋。他转身将门锁好,把菜递给迎接他的凌越,就跑到茶几边拿出拆信刀将信封拆开,取出里面的信件仔细看起来。
随着信被寄过来的还有一张卡片,封面红底金边,有红色的丝带穿过封底在封面正中系成一个蝴蝶结,烫金的囍字熠熠闪光。这显然是一封结婚请柬。
寄信的人叫闫培,是李无邪的大学同学。他长相帅气,读书也棒,口才也好,经常用一些甜言蜜语哄女孩子开心,算是李无邪他们学校的校草。只不过闫培什么都好,只有家境很贫寒,是贫困的山村里走出的唯一的大学生。闫培总对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却也不愿意别人看轻他,所以经常每餐都只吃面包和泡面,只为了能省钱去买时尚有品位的衣服。李无邪本就心善,有时候看不过眼就会把自己从家带来的东西分给他,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就越发好了。
李无邪知道,闫培并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他的野心和抱负早在大学就看出来了。只是没想到,毕业还没几年,这位老同学竟然已经成家立业,成为一位成功人士了。恭喜他的同时,李无邪心里略有些感慨,自己也就是个卖古董的小掌柜,光杆司令一个,长相也不比闫培差啊,怎么自己就不能事业有成迎娶娇妻呢。
李无邪将信看完,心中产生了一丝奇怪的感觉。不是说这年头竟然还有人寄信,而是在信中闫培提到,他的发家致富是靠一个秘诀,一个古老的秘法,作为李无邪的好朋友,他要无私地把这个秘诀告诉无邪,让无邪也跟着一起发财。
李无邪笑了一声,哪有那么容易的事情,就算他再怎么喜欢转锦鲤,也就是图个乐,可不会指望天上会下起金子雨。不过他突然想起如果要去参加婚礼的话还得出份子钱,金牛座的他略微感到有点肉疼,不自觉地就撇了撇嘴。
一边的凌越看见了,从无邪手中将信抽出来读了一遍,然后转头问他:“这个闫培是你的挚友?”
“嗯…挚友算不上啦,但是也是我大学里很好的朋友啦,他结婚请我自然要去啊,也是好久没见面了。”李无邪耸耸肩,记下信中所说的地址,将信件收好。
凌越沉默片刻,淡淡开口:“我陪你去。”
“啊?”
“你不是担心礼金不够出吗?我与你同去,便可为你分担一二,岂不正好。”
李无邪反应过来开心地点点头,想着凌越一起去的话也好有个照应,礼金也可以一人一半,真是太棒了。不过他还是小小腹诽了一下,为什么凌越一下子就猜中了他的小心思,难不成这人在他肚子里种了蛊虫,偷听他心里话?
“不过,”凌越的声音打断了无邪的笑,他伸出手指竖了一个一字,说道,“一个月的家务归你了。”
李无邪愣住了,刚刚的开心立马就被人泼了一盆冷水,就知道这人不会这么好心的,他鼓起脸来,脑海中天人交战了一会儿还是败给了金钱,于是为了不那么肉疼李无邪只好点头“欠债家务偿”。看着凌越满意地掏出手机点开订票网页,李无邪只能欲哭无泪。
周六上午,前几天的晴好天气不知怎地骤变,淅沥沥地下起了雨。李无邪和凌越坐上了火车,大约两小时后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个南方的小城镇,是闫培未婚妻的家乡,阴沉沉的天下着绵绵细雨,整个视野都是一片灰蒙蒙的看不真切,但却给这个水乡小镇带来了一点泼墨山水的味道。
走出出站口的无邪在人群中找了许久,才凭着记忆看到了闫培。他已经不是原先大学里那个穷学生了,一身的名牌西服昭示着他企业老板的身份。但不知是否因为阴雨天,闫培的脸总显得有些苍白,凹下去的脸颊突出颧骨,大大的黑眼圈让他看起来十分憔悴。
闫培也看见了李无邪,远远地朝他招手,待他们走近才对无邪身边的凌越感到意外。凌越为了方便将长发束成发髻只留下一个短短的马尾藏在毛线帽中,他穿了一件高领的长风衣,整个人显得有些冷。李无邪将凌越介绍给他,这是他的室友,也是他的好朋友。闫培点点头,和上前祝贺的凌越握了握手,才将他们引到门口停车的地方。
坐在车上,李无邪忍不住打量起这个好久不见的老同学。闫培的身子非常消瘦,即使穿着宽大的西装也遮盖不了他的瘦弱,眼睛里遍布着红血丝,嘴唇干得发白,他时不时地就会舔一下嘴唇。他不仅更加奇怪起来,按道理来说这人发达了不是应该日子变好了么,怎么感觉比大学时候身体还要差,就像是,皮包骨头的干尸。
李无邪被自己的这个想法吓了一跳,赶忙转过脸去,捂住胸口拍了拍。一旁的凌越余光里瞥见这个动作,没有说话,只不动声色地朝无邪那里挪了挪。
一路上闫培都在跟无邪聊着这个小镇的风土人情:“这里的人大多数呢都是种水果发家的,在20年前就以金橘闻名了,所以这个镇子也叫做吉镇。”
“为什么种橘子就是吉祥的意思?”无邪不解。
“因为民间会将橘写作桔,桔是由木、吉二字构成,即为财富和吉祥。每年伊始,民间会以互赠橘子来祈求吉利,年中也会在门口放上橘树,上面绑上红包,这也是招财的意思。橘子色金黄,如同黄金,因而大多都是以橘求财。”凌越望着窗外的风景,随口解释道。
“哈哈哈,凌先生也知道啊,做生意的都相信这些,运气这东西实在是太重要了,”闫培点了点头,脸上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补充道,“其实我是遇见小月之后就走了好运,买彩票中了大奖,又用这些钱投资事业,现在也算是小有成就啦。”
“哈哈,这样看来嫂子还是你的贵人啦,我一定要看看是哪里的天仙竟被你小子勾了去!”
“好好好,到了你就看到了。”
李无邪就这样和闫培一路聊着天,凌越也会时不时插一句,但多半时候还是自顾自看风景。车程不长就到了闫培的新居,典型欧式风格的三层别墅,屋后面有种满玫瑰的花园,大厅里摆放着一些高档的油画和古董花瓶,大理石的罗马立柱,年代久远的摆钟,无一不是富丽堂皇。
旋转的楼梯上走下一人,洁白的连衣长裙衬着曼妙的身材,肤白似雪五官精致,及腰的长发如墨如瀑,漂亮地毫无缺点。这就是闫培的未婚妻,小月。
她走到李无邪身边,和他笑着打招呼:“你就是无邪吧,我叫苏月。我经常听闫培提起你,谢谢你在大学期间对他那么好,也谢谢你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苏月看了看一旁的凌越,显然是有些意外,看来闫培只跟她说了李无邪会来,并没有想到凌越的到来。
“他是凌越,无邪的室友,也是来参加婚礼的。小月,你帮我好好招待他们,我先上楼去给他们安排住下的房间。”说着,闫培便走上了楼。
苏月为无邪和凌越泡了两杯咖啡,给自己也泡了一杯,但凌越向来只喝茶,因此并没有动。他只是抬眼打量起这个屋子,结婚的物件都已经摆放在房间里,一旁还有没有充好气的气球等待装饰,一切都是即将要结婚的样子。但这屋子里,却处处透着一股冷清。
“为何不见令尊令堂?婚礼在即,该是有很多事情要忙吧。”
苏月放下咖啡,答道:“哦,他们出去置办东西去了,一会儿就回来的。”
凌越也不再问,只是又看了一眼房间的摆设,挑起一边的眉毛,轻笑道:“你们的房间布局倒是精妙,巨门取水,廉贞纳气,五行俱全。”
“呵呵,没想到凌先生竟也懂风水之说,我们做生意的自然需要注意风水,这样布置只是为了引来更多的财气罢了。”苏月笑着说,夸赞凌越见多识广。
这时,天花板上突然传来一些声响,咔,咔,咔,杂乱而沉闷,就像很多人在踏着地板一样。
李无邪有些莫名,他问苏月是不是楼上除了闫培还有别人,但苏月很坚决地否定了,说着也许是下雨刮风窗户没有关牢吧。可无邪却知道,那根本不是窗户的撞击声,心中的怪异之感就更加强烈起来。
过了一会儿闫培从楼上下来,和苏月一起出门买晚餐的材料,他们将无邪和凌越带到楼上的房间,让他们先休息,等晚餐做好了再上来叫他们。
他们的房间是离楼梯最远的一间客房,不大的空间里摆了两张床铺,床单是新换过的,雪白雪白,还泛着一丝消毒水的味道,老旧的书架上摆满了泛黄的书籍,墙壁上的挂钟指针是声音咔咔作响,显然是齿轮该上油了。
李无邪就感觉站在这屋子里浑身不自在,随处都透着一股冷意,这里只有他和凌越两个人,可无邪就觉得仿佛有许多双眼睛在盯着他看。但他看了看已经坦然站在书架前准备找书看的凌越,强压下心中的不安,想着只住一天而已不会怎么样的,再说还有凌越在呢。
傍晚的时候,苏月和闫培做好了晚餐将他们请下楼去。饭菜摆在了红漆的实木圆桌上,很丰盛,许多都是无邪爱吃的菜。不过明明只有四个人吃饭,桌上却摆上了八份碗筷。见无邪疑惑的神情,闫培只是笑着说这是苏月老家的习俗,结婚前吃饭要拜空碗筷祭祖。
李无邪有些无措地看了一眼凌越,凌越也看了一眼他,然后轻微摇了摇头,将无邪的手握住,拉着他坐了下来。
无邪拿起筷子尝了一口盘子中的菜,入口干涩无味,就好像是放了很久了一样,可这些食材明明是新鲜的,做出的菜却如同味同嚼蜡。无邪只吃了两口就没了胃口,他放下筷子,正准备去盛些饭来吃,却看见原先没有人的座位却在光滑的桌面倒映出了人影,可定睛去看又消失了。这下,连饭也吃不下了。
他看着一边一口未歇大口大口吃菜的闫培,觉得心里很不是滋味。他想起闫培信里说的话,便忍不住问道:“闫培,你是不是真的有一个能改变自己财运的方法?”
闫培见无邪问他,神秘地嘿嘿一笑:“不错,我就是通过这个方法才让自己彻底告别贫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等到了明天我就告诉你,你也会跟我一样的。”
一直都没有说话的凌越此时却皱了眉头,望着闫培说着:“你真的觉得这法子能圆你所想?有时候你要的,要用更加珍贵的东西来换。这世上,不存在什么只赚不赔的法子。”
当闫培想要说什么的的时候,苏月却制止了他,笑着打断他们的谈话:“好了好了,现在不早了,吃完饭就让他们早点休息吧。明天,才是精彩的一天。”
半夜里,李无邪躺在床上却怎么都睡不着,脑袋好像很沉重一样。他迷糊间翻了个身,就听见床下好像有声音,他摸到台灯打开来,就看到那是一双死鱼一般的眼睛。李无邪吓了一跳,正要往后退,那东西却突然跳了出来抓住了无邪的手腕子,尖利的指甲刺进无邪的肉中让他痛呼一声。那怪物力气大得惊人,无邪被甩在了地上,骨头仿佛都被敲断一样的疼痛。
无邪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借着灯光发现这怪物其实是个女人,青色的脸上眼睛凸了出来,没有眼珠,头发如同干枯的乱草披在脑袋上。她一下子将无邪从地上提了起来,拉住他的胳膊就往阳台上拖,无邪无力地挣扎,却只能眼看着自己被她甩到阳台外面。
突然,无邪就觉得身子一顿,有人拉住了他。他回过头去看,是凌越正死死抱住他的腰,而他自己半个身子已经越出了阳台,趴在栏杆上就要掉下去了。那个女鬼已经不见了。
凌越抱住无邪的腰将他往回拽,无邪低头看了一眼下面尖锐的防盗栏杆,如果不是凌越死死拉住了他,他大概就会变成重庆串串香了。李无邪手脚并用地爬下阳台,整个人如同被抽干了力气一样瘫坐在地上,喘着粗气,浑身都在颤抖。
李无邪看了看凌越,那人的睡衣因为拉扯显得有些凌乱,如瀑的长发披散开来,在夜色下泛着光。凌越的脸藏在阴影中看不清表情,但仍然能看见他抿紧的嘴唇。
“前…前面有个女鬼…”无邪指着阳台断断续续地说。
“我并未看见什么女鬼。我听见阳台有声就醒了,就看见你一个人趴在那里正要往下跳。不过,这房子里有鬼的,是你那位好友。还能站起来吗?能站起来就别坐着,地上凉。”凌越弯下身子,将无邪从地上拉起来,扶着他进了屋。
李无邪看了一眼自己的床,心有余悸。他瞟了一眼凌越,小声地问:“那个,我可以跟你睡么?我…我怕床下面还有东西…”
凌越看了看自己的床,窄小的床铺一个人睡都有些挤,两个人的话可能只能抱着睡了。凌越有些犹豫,从未有人与自己同床共枕过,还是以抱着的姿势。但他耐不住无邪的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点点头,将无邪的枕头放在自己旁边。
无邪缩进凌越怀里,把脑袋埋在他的胸口。凌越就感觉毛茸茸一团蹭着胸口,无邪的身子沾了些凉气,在被子里捂了半天才稍稍暖和一些。
“凌越,你说,闫培他到底怎么了。”无邪的声音闷闷的,显得有些颓然。
凌越并没说话,只将胳膊环住无邪,将他往怀里带了带,掖好被角。
正当两人准备再次睡去的时候,从主卧室突然传来了一声撕心裂肺的吼叫,隐约听起来就很像是闫培的声音。李无邪与凌越对视一眼,叹了口气,从床上爬起来,赶到闫培的房间。
李无邪在撞开门的一刹那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得说不出话来,他用手扶住门才能勉强站住,呆呆地望着房间里。
闫培正痛苦地趴在地板上不停地扭动着身子,从他的身上长出了四颗人头,张大着嘴啃食着闫培的身体,他早已经被吃得体无完肤。房间的地上到处散落着他身上的残肢,却连一滴血迹都没有。那些人头拼命啃着闫培的肉,就像是饥饿的野兽,但他们吃下的肉却又从他们的脑袋里掉出来,重新长回了闫培身上。闫培挣扎着,他在被反复吃掉又反复长好的痛苦中绝望着。
此时的闫培就像在受着凌迟之刑,但他仍存有一丝神智,他看着无邪,想要伸手够到他,想要大声喊叫,然而他的喉咙却被撕扯出一个大口子,根本发不出声音。
李无邪站在门口看着闫培的生气正渐渐流失,本能地就想去救这个老同学,但凌越拉住了他,对他摇了摇头。
“没用的。那四个人都是他的亲人,是他的父母和姐姐。他这是在承受自己种下的恶果,没人救得了他。”凌越看着闫培的惨状,冷漠地说。
“为什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凌越扶住快要站不住的无邪,叹了一口气,解释道:“这其实是一个南疆流传的古老邪术,我曾在一部古籍中看到过。那是用附灵的方法,将与自己最亲近的五个灵魂束缚于身,便可得邪灵庇佑,换来享用不尽的财富。”
闫培已经停止了扭动,最后一丝气息从他的生命中流走,只剩下残缺的躯体被那四个灵魂啃食着。
凌越看着眼中渐痛的无邪,接着说道:“这屋子,原本就是五鬼运财的风水布局,我本以为他只是运用风水天然的灵气聚财,却没想到他竟然用了五绝灭亲的邪术。他大约在酒菜里下了致幻的符咒,你便产生了幻觉,幸好所食不多,否则你就会成了第五个缚灵。”
李无邪明白了,原来闫培是要让他这个好朋友成为他生财的垫脚石。他曾经的好友,竟然为了钱财,要害他性命。
“那…闫培…为什么最后会变成现在这样……”
“因为五绝灭亲之术也有限制,施术者必须在三月之内杀掉五个至亲至友,今日大约是最后期限,所以他必须在今夜取你性命。”凌越握住无邪的手,将他抱在怀中,拍着他的背安慰着,“但好在冥冥之中自有定数,我与你一起来了,所以救了你,也让他自食恶果。”
李无邪闭上了眼睛,有一种比被出卖和背叛还要凄凉的感觉让他觉得很无力,很难过。他依稀记得大四那年的夏天,刚刚开完毕业典礼的他和闫培坐在操场边的长椅上,闫培难得地请他喝了饮料,感谢他四年来的照顾。那时候,年轻的闫培骄傲而帅气,他指着天边高飞的鸟儿,对无邪说着,总有一天他也要飞到天上去,不会再让人看不起。
那时候,还有梦想。那时候,闫培在笑着。那时候,他们还是好朋友。
李无邪心中大恸,就觉得眼前一黑,倒在了凌越的怀中。
后来,凌越报了警,法医鉴定的结果是闫培死于心脏负荷过重、心血供应停止。但真正的原因只有凌越和无邪知道,本该是最幸福的婚礼前夜却成为了修罗屠场。
回去之后李无邪无可抑制地发了烧,连续烧了一个星期,几乎不能下床,无邪的父母也来到店里看望了他。无邪也没有告诉父母闫培的事情,只说大概参加婚礼的时候着了凉,才冻出病来。父母也没有多问,只时常带了些东西送来,感谢凌越的照顾。
当然,这一个月的家务也落在了凌越的头上,除了洗衣做饭以外,凌越还要照顾着懒洋洋躺在床上的无邪,每天从早到晚就围着无邪打转。无邪心里略微有些过意不去,这已经不是凌越第一次救他了,如果没有凌越,也许自己已经成为了那替人招财的孤魂野鬼。
可是,无邪还是有很多的疑问想要问他。
想问他是不是仅仅是因为要分担红包才跟他一起去的,想问他为什么每次在他危险的时候他都能及时相救,想问他为什么懂得那么多玄学秘术,想问他为什么每一次救他的时候却不救真正被鬼缠身的人。
但这些疑问也都消失在了郁闷和气恼里,因为凌越将父母带来的东西全部都占为己有,包括无邪最爱吃的水晶饺子、核桃酥还有糖炒栗子,全部都被凌越吃得一个不剩,李无邪自己倒是一口都没吃着。
病好了以后的李无邪也时常会想起闫培,但人总要过自己的生活的,过去的一切都已经随着那人的离去而尘封,无邪也不再纠结和感伤。只是偶尔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觉得难过。
很久以后,久到无邪自己都以为可以彻底摆脱闫培带给他的恐惧和悲伤的时候,却在某天和凌越出去吃饭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人。那是自婚礼前夜就消失的苏月,从高级限量版的轿车中走出来,披着浓密的棕色卷发,身上的衣着和配饰全都是奢侈品商店中最昂贵的那一款。李无邪在她的身后隐约看见了四个飘荡的人影,其中一个,和闫培一模一样……
人类真是种可悲的生物,为了钱财,牺牲了原本更重要的幸福,就像是一个饥饿的恶鬼不停啃食着自己的血肉。
这世上,本就没有什么只赚不赔的法子,运气,也从来不会眷顾贪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