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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


  •   南市区松山路是外来人口的聚居地,这里聚集了从全国各地来上海谋生的贫民,纵横交错有如迷宫的巷子里挤满了凌乱简陋的建筑,建筑外面还搭建了简易窝棚,这些窝棚成为那些一无所有的外来者们暂时落脚的地方。

      这一带,夜晚能用上电灯的人家还是少数,四周的房屋黑黢黢的,寂静之中偶闻一两声狗吠,狭窄的上空全是纵横交错的晾衣绳,遮蔽了一部分天光,使得巷子里几乎伸手不见五指。

      一个人影歪斜着拐进巷子,她裹着头巾,衣衫破旧,趿着一双磨出毛边的破草鞋,提着酒壶,一路高歌,踉踉跄跄在黑暗的巷子里行走。

      不知道谁家的窗户里飞出来一只破碗,“哗啦”一声砸碎在她身侧的墙上,有人大声喝骂了一句:“深更半夜吵死人啦黄尼姑!”

      黄尼姑打了个满是酒气的饱嗝,醉眼朦胧地盯着一地的碎瓷片看了很久,噤了声,不唱了。

      她扶着墙,熟门熟路地拐进一间房子。她住在一间红砖墙并且有瓦片盖顶的房子里,比那些住窝棚的流民们强一点,但也只是强了那么一点点而已。她的屋子从不上锁,因为家徒四壁,没有什么可以偷的。

      她依稀记得她是有家人的。

      那一年山里来了一拨土匪,土匪烧了她的庙,她从庙里逃出来,在路上陆陆续续捡到了几个孩子,就一起带着逃难来到繁华太平的上海滩。

      这些孩子之中有个女娃,很是乖巧听话,长到十一二岁就会洗衣煮饭,事情桩桩件件做得漂亮,把她的衣食起居照料得妥妥帖帖的。可是后来有一天,娃娃出去买菜就再没回来,黄尼姑四处奔走打听后才得知,她那个娃娃在街上被汽车给碾了,据说是头被卡在车轮下拖行了很远,整条街都是血迹,车子停下来的时候身体都给碾烂了,可是娃娃还有气,一个劲地吐血沫子,车子里有人走下来看了一下,以为是个乞儿,就叫来巡警,把人从车底下扒拉出来,用张草席裹了抬走了。

      几年后,她带过来的孩子们都陆续长大,离开了,黄尼姑又活成了孤家寡人一个。

      她有时候做梦还会梦到那个女娃娃被卡在车轮下吐血沫子的情景,她想再找个孩子一起过,前前后后找了好几个小叫花子带回家,然而她嗜酒,一讨到钱就去买酒喝,小叫花子们禁不住饿,都跑了,从此以后,她就一个人,靠酒精度日,勉强活着。

      黄尼姑栓上门,一转身就看见屋中简陋的木板床上坐着个人影,她愣怔了一下,打了个嗝,呆呆地盯着那个人影看了许久,好似记忆发生了错乱,她含糊不清地叫了一声:“娃娃?”

      黑暗中,床上那人慢慢站了起来,他擦燃火柴点了支烟叼在嘴里,又用余下的火苗点燃了桌上那盏丢失了玻璃灯罩的美孚灯。

      黄尼姑吃吃一笑,走上去捏了捏那人的脸:“是你啊,薛小疯子,怎么?你这是终于想通了要来给我当儿子跟我一起过日子了?”

      她还是习惯叫他小疯子,尽管他如今已长成一个高大俊朗的青年。遇上他的那一年,他不过十一二岁的样子,和她的娃娃死的时候一般大,当时她远远看着那个孩子和一个成年男人在暗巷里肉搏,那孩子瘦弱,然而又撕又踢又抓又咬,倒也没让男人占着便宜,活脱脱一个小疯子,直到巡警闻声赶来,见这小疯子无路可逃,她随手帮了他一把,巧妙地助他逃过了巡警的追捕。

      从那以后,这小子会时常会来看看她,有时候甚至陪着她盘腿坐在街边乞讨,顺便从她这里蹭一点劣质的黄酒喝。

      后来黄尼姑就听说这小子混出了头,慢慢的发达了,也不常来了,只是时不时派个小兄弟来,给她捎上几壶好酒、一些衣物吃食和一袋洋钱,一直没有间断过。因着这些孝敬,她这几年日子过得倒还算逍遥,至少不用发愁要去哪里才能弄到酒喝。

      薛时并不说话,只盘腿坐在床上默默喝酒,他身旁摆了几个酒壶和一碟花生米,酒香勾得黄尼姑不由自主就走上前去,坐在他旁边。

      两人也不交流,只心照不宣地拿着酒壶对喝,时不时拈一粒花生米送进嘴里,好似还是多年前落魄的时候,这一大一小坐在街边喝着劣酒时的情形一样。

      过了很久,薛时终于开口:“尼姑,你以前说的话,还作不作数?”

      薛时走了之后很久,黄尼姑终于喝干了最后一滴酒,她脚步踉跄着摸到灶台边。

      灶台已经很久没有开过火了,到处布满黑漆漆的蛛网。她掀开老旧发黄的灶神画像,画像背后的墙上赫然露出一个黑漆漆的墙洞。

      黄尼姑浑浊的眼神此时变得一片清明,她从那墙洞中掏摸出一个陈旧掉漆的木匣子。

      木匣子里装的都是一些陈年旧物,这些东西,即便她在逃亡的那些年都没有舍得丢弃。那之中有一张早已花掉的照片,是一张毕业照,年深日久保存不当,旧同窗们的脸早已模糊了,唯有横幅上“札幌汉文化研究学会”几个大字依稀可辨。

      她从那堆杂物里挑挑拣拣,找出一把小巧玲珑的匕首,那是她学生时代从不离身的武器,这让她忆起了很多年前,她还很年轻的时候,和一帮年纪相仿的女孩子们一起,仅仅靠着一把匕首,在冰天雪地之中为了生存而搏斗的画面。这所学校打着学习汉文化的幌子,悄悄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女间谍送往中国执行绝密任务,为战争的发酵推波助澜。

      她在年幼的时候被相中,经过层层选拔和残酷的训练,然后被秘密用渡轮送往日本,隐藏真实身份和国籍,在市井生活训练几年,奉命进入这所日本间谍学校,成为一名线人,她的目标是向朝廷传递消息,瓦解日本人的阴谋。

      那些年,她经历了常人无法承受的考验,最后活了下来,并且作为间谍学校当届最优秀的毕业生,轻而易举就混进了日本政府刚刚建立起来的间谍组织特高课。

      然而,清廷覆亡的那一年,特高课最优秀的女间谍脱离组织私自出逃,从此下落不明。

      她站在当年送她东渡的那位李大人的墓碑前,久久没有言语。

      李大人一生为清廷呕心沥血,而她只是他宏伟蓝图中很小很小并且不为人知的一部分。然而李大人的励精图治高瞻远瞩没能让这个政权苟延残喘多久,他心心念念要报效的朝廷,如今已如云烟般消散。

      她选择隐姓埋名,在一所破庙里度过余生。

      后来,她又老又丑,整日烂醉如泥,蜷缩在街边混沌度日,有时随便抓一个乞儿,絮絮叨叨对他们讲述往事,如此便能消耗掉一个冗长无聊的下午。

      往事讲得多了,也就成了故事。

      记不清是哪一年的哪一天,她对一个孩子唠叨完这个又臭又长的故事,带着点醉意,半开玩笑对他说道:你给尼姑当儿子,尼姑就能教你许许多多的本事,以后能保你不被欺负。

      她没想到多年后,那个孩子居然相信了她的故事,跑过来要她兑现诺言。

      当年那把伴随她出生入死的匕首,被抛弃在盒子里早已生锈,她眯着眼睛,分外珍惜地用袖子擦拭着匕首上的锈迹。

      她耐心地处理那把匕首,等到锈迹完全剥落,刀刃依旧散发着锋利的寒光。

      黄尼姑把木匣子放回原位,将匕首藏在怀里,佝偻着背慢慢盘腿坐回木板床上。

      那晚她做了个梦,梦见她依然年轻貌美身手矫健,她依然是那个名震特高课的传奇女间谍,她用她的匕首保护了一个孩子。只是梦境中,她怎么也看不清那孩子的脸,看不清那是个吐着血沫子的女娃娃,还是个鼻青脸肿被巡警追得走投无路的男孩。

      天还没亮,街道上开始涌上许多行色匆匆的人,一个报童趿拉着破棉鞋斜背着帆布包,手里挥着一份报纸,声音洪亮地吆喝:“号外!号外!顾家大小姐被救回来了!”

      报童所说的,是最近发生的一件大事。

      前些日子,那位赫赫有名的大亨顾老板唯一的女儿顾小姐在回家的路上半途失踪。三天后,顾家的汽车被发现停在一个偏僻的公园里,汽车夫和保镖的尸体都在车里,他们都是被手/枪打死的,由此可见,这是一起有预谋的劫持。

      顾老板向报社施压,这个消息很快就被封锁,没了下文,普通民众带着一点落井下石的心理,存心是要看着这位大人物倒霉,因此很多人都很关心这则新闻,以至于这位报童一吆喝,立刻就引来一群小市民哄抢他的报纸。

      赵煜城一边往回走一边饶有趣味地读报纸。他今天出来采购物资,吃早餐时在馄钝摊前遇上满脸兴奋的报童,就买了份报纸,谁知这件头版头条的大新闻引起了他的兴趣,因为在那条新闻标题下面附上了一张照片,那照片上的人居然是他认识的。

      那是一个年轻人打横抱着一个穿白裙的女孩跪坐在地的画面,他身后的建筑物正在燃烧,那年轻人显然是经历了一番浴血搏斗,浑身狼狈不堪,只一双眼睛犹如野兽,带着警惕和敌意,灼灼望着正前方,牢牢将怀中昏睡的女子罩进怀里护住。

      照片大约是哪个记者躲在角落偷拍到的,画面黑魆魆的,并不是很清晰,即便是那样一张模糊的侧脸,赵煜城也一眼认出是那小子。这世上确实有一种人的长相是很容易让人记住的,薛时大概就属于那种。

      “有意思!”赵煜城笑了笑,咬了一口油条,夹着报纸坐进了监狱的采购车里,吩咐汽车夫一声便打道回府。

      岳锦之站在汽车旁,焦躁不安地等待着,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暗巷尽头,他立刻敲了敲车窗,压低声音道:“圆子,醒醒,时哥来了!”

      薛时坐进车里,长舒了一口气:“走吧,送我去监狱。”

      陶方圆转过头埋怨道:“时哥,瞧你这一身的伤,我就这样带着你出来乱跑,要是给我妈和玉姨知道了,我又要挨骂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医院那种地方,我呆不住。”薛时望着车窗外的夜色,浓黑的眉眼之间并无任何表情。

      “也是……”陶方圆见时哥兴致并不高,便讪讪地闭了嘴,专心驾驶。

      时哥自从出狱以来,行事就变得有些古怪。

      首先是带着一身鞭伤出狱,出狱之后他居然刻意隐瞒了消息,没有通知任何人,自个儿躺在医院养伤。他们几个人是在一个多月之后才得知他早已出狱,但是当兄弟们轮番前去探望,看着他缠满绷带的身体,个个义愤填膺地追问,时哥却是答得轻描淡写,似乎对于监狱中发生的事情不愿多说。

      好不容易伤好出院,回到家中,大家都以为时哥回来了,太平日子来了。可是没过多久,顾家的大小姐出了事,被人绑架了。时哥受顾先生所托,接下这个任务,没过多久就将顾小姐解救出来,自己却又是弄得一身伤进了医院。

      岳锦之坐在薛时旁边,看见他衣着单薄,只在病号服外面罩了件薄外套,那病号服还掉了颗扣子,胸口处敞开了,露出里面层层绷带,他便有些心疼,忙脱下自己的外套罩在他身上。

      “我哪有那么娇气,你当我是女人?”薛时又好气又好笑地拿开他的外套。

      岳锦之幽幽道:“时哥,到底是什么事急成这样,要你从医院偷偷溜出来亲自办?”

      薛时沉默了一下,说:“我得去监狱查点档案。”

      提篮桥监狱黑洞洞的大门近在眼前了,然而薛时却指挥着陶方圆绕开大门,驶进监狱围墙外面的一条暗巷。

      陶方圆在一棵梧桐树下停好汽车,三个人一同下了车,就见赵煜城站在那里等着他们。

      赵煜城从阴影中走出来,冲薛时挑了挑眉:“怎么,还不死心?”

      “赵看守长好!”岳锦之是在交际场摸爬滚打惯了的,一见到他立刻就热络地上前打招呼。

      赵煜城冲薛时扬了扬下巴:“跟我来吧。”

      监狱有一排档案室,囚犯们的档案按照监区分门别类,放在不同的档案室里,岳锦之和陶方圆分头行动,分别进了其中一间。

      薛时举着手电筒走进六号监的档案室,赵煜城将一捆档案搬到他面前:“带外人来这里被上头知道了可是要丢饭碗的,看在九爷的面上我帮你这一回。喏,你要的都在这里,我说过了,凡是由情报局经手的案子,我们是不可能拿到真实可靠的情报的,你要是不死心,就自己去查。”说完这句话,赵煜城就感觉有点讽刺,其实他自己也知道,“看在九爷的面上”,他已经不知道帮了这臭小子多少回。

      “谢了啊,赵看守长,”薛时笑了笑,“九爷现在已经秘密出狱,你定然也是要追随他一起走的,我是担心你走了之后我要办这些事就没这么方便,所以仓促行事,深夜来访,叨扰了……”

      赵煜城突然脸色一变:“你说什么?!你怎么知道九爷已经出狱?”

      薛时笑了笑:“我自有打听消息的渠道,我想要查清楚的事,就一定能水落石出。不然你以为我是靠什么在这块地皮上安稳混迹了十多年?”

      九爷出狱这个极端隐秘的情报居然能被他轻而易举弄到手,赵煜城头一次感觉到,这个年轻人若是成为他们的敌人,那该是多么棘手的一件事。

      薛时像是看穿了他的心思,低声道:“赵看守长不必担心,你和九爷在狱中这么照顾我,明里暗里帮了我这么多忙,我薛时是个知恩图报的人,我永远不会与你们为敌,你们大可以对我放心。”

      脚步声由远及近,有人朝他们这间档案室走了过来,两人结束了这场秘密的交谈,不约而同地沉默了。

      陶方圆似乎是有了什么新发现,拿着一份档案走过来兴奋道:“时哥,你看这个人,真是有意思!明明是大户人家的少爷,读过许多年的书,却精神不正常,他偷窃女尸,把女尸藏在地下室泡在药水里,然后天天发痴一般画那女尸,夜里还和那尸体睡觉,直到事情败露被抓进监狱,你说这叫什么事儿啊!”

      薛时拿起那份档案草草扫了一眼,对那名偷窃女尸的窃贼名字稍微表示了一下惊讶,便兴趣缺缺地扔到一边。

      真是个意外的发现,他没想到学习班的那位宋义青宋助教居然是因为这种事而入狱的,然而这事跟他没什么关系。

      快天亮的时候,三个人决定离开。翻了一夜,依然一无所获,薛时有些沮丧。

      三个人站在走廊里,赵煜城转身锁门的时候,薛时突然指着走廊尽头一扇上了锁的门问道:“那是哪里?”

      赵煜城道:“储藏室。”那间储藏室专门用于存放那些刑期较长的犯人们入狱时随身携带的物品,因此很少打开,因为这些囚犯们之中有一部分人不会有机会活到出狱,而另一些人,在长达几年甚至十几年的牢狱生涯之后,并不会记得当初入狱时身上带着什么。

      “我想进去看看,”薛时魔怔了一般,径直朝那间尘封的储藏室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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