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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4 ...

  •   从传送阵中走出来,比斯曼眼前的是一个小镇。
      沿着唯一的路向前走几十步,就能看到医疗站,兼职收购及住宿的酒馆或者炼金师维修铺,甚至还有些衣着暴露的女郎,与城中不同的是,她们几乎光明正大地做着搔首弄姿的生意。
      得益于维玛可城周围在平原地区罕见的大规模森林,城外来往人数众多,常年行走野外的采药人,受雇于炼金师或某个家族的探矿师,做皮毛生意的猎人,谋求差价的商人或者有各种目的研究者。这使得在没有任何防御措施的城外,也逐渐形成了一个热闹并逐渐繁华的村庄。它存在的最重要的好处就是不需要再向前走几十里的路同守城人交付证件磨半天嘴皮子入城或者缴纳1枚银币的传送费,人们也乐得在此休息整顿和接受24小时营业的服务。
      比斯曼第一次独自来这儿,她惊叹地看着这一切。周围来往的人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产生什么异样的眼光,这已经是一条默认了的规矩。
      偶尔会有大家族里年轻的少爷小姐来维玛可城的郊野“见见世面”,他们鲜明得简直一眼就能分辨出来,无论他们有怎样的眼光,鄙夷或惊叹,没有人愿意轻易招惹他们,毕竟,谁家年轻的少爷小姐会不带上一个雇佣团来这种不符合身份的地方。
      绕着不大的小镇转了两圈后,比斯曼意识到了这一点。
      她挑了一家看起来更干净的酒馆走了进去,让带着铭牌的疾行在周围随便转转,比斯曼决定在补给小镇住一个晚上,学一学野外的规矩,顺便看看自己的装备有什么遗漏。
      来自威鲁克的黑羽巨鹰是出了名的猛禽,由于比斯曼对它的生活限制极少,而维玛可城的郊野是它能够飞出利文斯顿庄园之后挺喜欢的地方,它很快在这片森林占了一块里地盘。
      而这正是管家先生放心让比斯曼小姐独自面对维玛可森林女神的原因。

      比斯曼推开酒馆大门,立刻就有招待姑娘迎了上来,“欢迎光临林屋,小姐,请随我来。”
      招待姑娘将比斯曼带到酒馆内的一个角落,那儿有一张相比之下更干净的桌子,桌子周围还有几盆大型盆栽遮掩。
      “您需要点什么?”招待姑娘眨眨眼睛,侧抱着手中的托盘。
      “一杯甜酒,并且我需要一间屋子,今晚。”比斯曼将背包脱下来,放到旁边的椅子上,对招待说。
      “您稍等,一会儿就来。”一身棕褐色底白衬蕾丝布裙的姑娘踩着轻快的步子离开,腰上的蝴蝶结随着她的走动微微摇晃。
      比斯曼坐在椅子上,双手在面前交叉合握,专注地听着酒馆内嘈杂的人声。

      “老莱恩可是交了好运气,前些日子他在林子里捉了一条荒野狼崽子卖给了门科的贵族老爷,足足卖了一百金币!昨个在城里看到他还炫耀说要送他的儿子去德尔朗姆!”
      “听他胡扯!德尔朗姆可是贵族老爷们才能去的地方。一百金币,那可是整整一百万个铜板!这老家伙发达了!他说过是从哪儿弄的吗?”
      “长矛猎团的那帮子人灌了他一晚上的索威酒,老小子口风紧得很,一个字儿都没漏,那可是他的财路!老滑头!他现在可是上茅房都得回头看三遍,早就搬到城里去住了,一笔下半辈子也不用发愁的横财!”

      啧,荒野狼,这可不是什么好下手的善茬。比斯曼在心里感叹,从母狼眼底下抢走狼崽子就是不死不休的大仇,在维玛可郊野混日子的猎人来上十个都不是这种上了致命生物评定榜的生物的对手,这么看来,森林里说不定还有更危险的东西。
      比斯曼有点紧张,她慢慢攥住拳头,握紧了手中的法杖,掌心微发黏腻,一个连鸡都没杀过的姑娘再怎么强悍也无法对即将要主动面对的危险熟视无睹,这也是瓦恩摩管家允许她前往维玛可郊野的首要目的——她必须勇于面对,重械不需要一个在危险面前只会闭眼尖叫的姑娘。
      “您的甜酒和房间钥匙。”招待姑娘将托盘放下转身离开了。
      比斯曼伸出手将托盘拖到面前,把甜酒端出来,她看到房钥匙下还压着一张羊皮纸,比斯曼将它展开——羊皮纸的正面是一张标点地图,准确地显示了它所在的位置,维玛可郊野森林边缘。而反面详细的罗列了一些进入森林的必备工具及用法。
      真是贴心的服务,比斯曼挑了挑眉毛。这绝对不是给所有第一次来的客人都免费提供的。她瞅着托盘里的价格单——共计十枚银币。
      她有点牙痛。
      哦,风度,对,我是个贵族……该死的十个银币!!!顶多7个!抢钱吗!!不!!给!!

      月影在厚重的云层里隐约可见,缝隙里稀疏的能看见几颗星星,秋风飞奔着扫过树林,贴着蜷缩的草皮刮起一把枯黄的叶子抛向空中。入秋的风让比斯曼拉紧了身上的衣服却吹不散头顶乌压压的雨云。
      比斯曼凌晨从酒馆里走出,向维玛可郊野迈出了独自面向血腥的第一步。当然,她付了酒馆房钱和极不合理的地图费。
      半秋的维玛可郊野是打猎的好时候,准备过冬的动物已经储蓄了大半的热量,准备完成最后一轮的猎食和储备。不出意外的,她能看到郊野中几乎所有的物种。
      面前的针叶林森森苍翠,冰冷的寒绿与微黄干枯的地表相映。
      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湿冷的空气猛地侵入肺腔。
      凛冬将至。

      比斯曼从背包带子上解下她绑在那儿的拐棍,另一只手握紧了法杖,扑簌簌一声,巨鹰振翼起飞,在树冠之上盘旋。比斯曼抬头就能从枝杈间看到一个悠闲的黑影。
      繁茂的丛林不适合高空作战,哪怕是秋天也不行。疾行并不被要求同它的主人合作,毕竟此行的目的不是找个好地方来一次美妙的郊游。它的任务是在高空盯紧了它的主人——保证她的生命。
      比斯曼拄着拐棍沿着采药人踩出的小路深一脚浅一脚地前行,这些路通往密林深处,因为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许会有珍贵药材生长。而形成一条小路也就代表着这条路最起码是安全的。
      当初醒的林子渐渐响起雏雀稚嫩的啾鸣,比斯曼决定坐下来休息。
      擦了擦路旁石头上的落叶和泥沙,坐下来拍打她的绑腿,沾满了草叶上的晨露以及溅起的浮尘,原本干净的军绿色显得脏兮兮。
      比斯曼回头,她对自己的速度非常满意,已经看不到补给小镇了真是非常令人高兴——但如果她走的不是弯路那就说不定了。
      简直是令人悲痛的事实。
      “我的老天,我放弃成么。”比斯曼看着漫长,曲折,令人绝望的羊肠小道,满面悲绝,“我真的可以在酒馆睡上七天七夜——”
      只看斯堪拿帝国发行的旅行传记或者骑士小说当然不觉得!哪个作者会着重描写伟大的勇士在树林里穿行的感受!前者主要吹鼓自己的怀才不遇而后者只需要看到他如何肩扛火红的旗帜奔向光辉未来就好了吗!谁都没说在抗击魔王之前还有这么糟心的事儿!就好像在某某某森林里遇见受困的公主的之前和之后他们都在宽阔得能容纳十辆四轮马车并肩齐驱的大路上愉快前行……
      假如不惨痛的都不叫事实。
      那么这无疑就是真相。
      头顶的藤蔓上吊着悬空扭动的毛虫,树根下窸窸窣窣穿行的不明生物以及窄的就剩下两脚宽的小路——事实证明人体的重量能够阻挡野草把根插下去的步伐但绝对无法碾碎老树想要让根透气的决心。
      当你的脚下有高高低低的老树根而头顶有刚冒发的新枝,前行一定是件艰苦卓绝的工作。那么,此时的森林新手比斯曼就需要一种勇气名叫至于更多之后的事儿我们先不想。
      在见到活物之前就因为腰肌劳损回家也说不定啊……
      比斯曼眼神空洞。
      她也是玩过野外生存的人,突然明白与真正的深山老林相比,有工作人员定期维护烧林外加游客大军践踏的“密林”只能叫疏林草原。
      哈哈哈哈,这都是做的什么孽——

      把地图从背包里揪出来拉开,啊哈,林熊群的领地边缘,我想我没有遇上熊夫人的好运气,不过小镇修的距离动物活动范围这么近真是心宽。
      比斯曼把地图重新扔回去,拧开水瓶盖子大灌一口,重新启程。到了第一个岔口时,她决定离开这条路向林地的更深处摸索,哪怕外围的小镇已经大亮,而此时的森林方迎来它的第一抹晨光。
      在森林里看到动物也是一种运气,更多的时候人在它们的注视下“大摇大摆”地前行。比斯曼在树底下设下陷阱,被食物所诱惑莽撞得一头闯进来的只有些年幼的小动物,毛茸茸的兔崽,两个拳头大的松鼠或者其他的什么小东西在陷阱的网子里唉唉叫——比斯曼有点郁闷地把陷阱网掀起,在里面横冲直撞的小玩意飞一样蹿出去,她带了充足的食物,不打算把这些看起来很柔软的小玩意变成烧烤,事实上,她下不了手。
      “至少我也是捕捉到过猎物,”比斯曼蹲坐在粗壮的树杈间检查她的网,“或许我应该想办法捉大一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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