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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州(四)试穿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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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四)试穿衣服
刘健回到宾馆时,新月刚洗完澡,正对着浴室的镜子在梳头发。听到外面有人敲门,她把头探出浴室,问:“你是谁呀?”
刘健说:“新月,我是刘健,我回来了。”
新月听出是刘健的声音,连忙应道:“来了,来了。”她对着镜子把刘海往前顺了顺,又把浴袍的腰带系紧,走到门口给刘健开门。可是,她不知道怎样打开门,握着把手往里拽,门没有开,她又使劲往外推,门还是纹丝不动。新月有些急了,说:“刘哥,我打不开门,这门怎么开呀?”
刘健在外面说:“新月,不要着急,你握住把手往左边拧,不要松把手,拉开门。”新月照刘健说的做了,门果然打开了。
刘健进来,把手里拿的购物袋给新月,说:“这里面是我给你买的衣服,我找了一个和你身高差不多的女孩帮我挑的,应该适合你。”
“刘哥,太谢谢你了。”新月感激地说。
“谢什么呀,我是你刘哥,应该的。”刘健对新月说:“我到下面大厅有点事,你先试穿一下这些衣服,看合不合身,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可以拿去换。”
刘健走后,新月把购物袋里的东西拿出来,一件件摆在床上:裙子,上衣,牛仔裤 —— 新月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好看的衣服,这样漂亮的颜色,这样美丽的式样和精致的做工,这些衣服的布料也不知是什么做的,拿在手里是那样的柔软,光滑,细腻,还不起皱褶。新月看见这些衣服,就有些爱不释手了。
新月脱掉浴袍,站在穿衣镜前一件件试着。裙子,衣服穿在身上都很好看,也很合身。唯一让新月不满意的是,所有衣服的领口都开得太低,脖子下面露出一大片雪白,肩膀也露出了一半。新月平时穿的衣服,领口都开到了锁骨上。新月试图着把领子往上面提,可是领子提上去后又掉了下来了。
她羞涩地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发现镜子里的自己真的很好看,穿着这些式样别致的衣服,她变得漂亮了,简直是光彩照人,她都有些不认识自己了。当她试穿牛仔裤时,在镜子里看到自己被包得紧紧的屁股和大腿时,不禁大惊失色,赶紧把牛仔裤脱了下来,她才不要穿这种裤子呢,让她父母看见,准得骂她小妖精,不打死她才怪呢。
买的胸罩和内裤都是装在透明的塑料袋里的,里面还有漂亮的彩色广告图片。新月开始不知道这些精致小巧的物件是什么,等看到里面的图片,一个穿内裤,带胸罩,翘首弄姿的女郎艳照时,她才领悟过来,脸顿时羞得通红。她楞了半天后,才羞答答地穿上。站在穿衣镜前,她开始还不好意思看镜中半裸的自己,但看着看着就开始欣赏起来 。新月不能不承认,这些衣物穿在身上,把一个少女的体形美恰到好处地衬托出来 -隆起的胸部,纤细的腰身,饱满的臀部。新月以前穿的衣服,既没有腰身,也显不出臀部。新月丰满的胸部,也被一条宽布带紧紧箍住,不露一丝春光。
新月试完所有的衣服后,挑了一件米白色,领口带透明蕾丝,下面是黑色裙边的连衣裙穿上。
最后,她把刘健给她买的三双鞋子从鞋盒里拿出来,鞋子式样很好看,但试穿鞋子时,非常令人遗憾,即便是最小号的鞋子,新月穿在脚上还是长了大约一指宽。
刘健回来,看到身穿米白色连衣裙的新月时,觉得新月就像出水芙蓉一样好看,待看见新月脚上穿的还是那双布满尘土的黑布鞋时,问新月怎么没有换上新买的鞋?
新月说:“那些鞋子都太大了。”
“那双小号的鞋子呢,也大了?”
“小号的也大了。”新月说。她从盒子里拿出最小的那双鞋,比着自己脚上穿的黑布鞋。这一比,刘健才发现,新月的脚真是太小了,他惊奇地说:“新月,看你个子也不算矮呀,怎么你的脚这么小呀?”
新月说:“我的脚还小呀,我妈就说我脚太大,我们村里的女人,个个都比我的脚小”。
刘健这才想起来,在新月那个年代,女人都是要裹脚的。刘健说:“你们那个年代,女人都要裹脚的吧?难怪你的脚小。我记得,那时都叫你们的脚是三寸金莲。”
新月说:“三寸金莲?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
“你没听说过三寸金莲?”刘健不相信地问,“我可是在历史书上看到的,说什么来着?”刘健回忆着:“对了,说古代女人的脚分为三等:三寸脚叫金莲,四寸脚叫银莲,大于四寸的脚叫铁莲。”刘健用手比划着,一边说,一边朝新月的脚看,觉得新月的脚好像是比书上形容的要大。
见刘健看她的脚,新月觉得不自在起来,下意识地把一双脚往椅子下面缩。刘健看了好笑,说:“你还怕人家看你的脚呀?”新月更加不好意思起来,红着脸不作声。
刘健问新月:“新月,你小时候裹过脚吧?”
“我裹过脚,我五岁时我妈就开始给我裹脚,一直裹到七岁。每次裹脚,我都痛得不得了,是那种撕心裂肺的痛,我到现在还记得很清楚。”新月的眼圈红了。“这样裹了两年后,我死活都不肯裹了。每次我妈给我裹上,我就用剪刀把裹脚布绞了。我妈气得都哭了,说,新妹子,我知道你裹脚痛,我也是这样过来的,可那还得裹呀,谁叫我们是女人呢,女人就得受这分罪。我问我妈,为什么女人就一定要裹脚。我妈说,你现在不裹脚,今后长大了,你怎么嫁人呀,没有男人愿意娶一个大脚女人。我妈说,不是妈对你狠心,妈这也是没有办法,妈不想让你今后成了个没有人要的老姑娘,一辈子都嫁不出去。我说,妈,我不裹脚,我也不想不嫁人,我就和你过一辈子。我妈听了就掉眼泪,说,傻妹子,现在跟你说你也不懂,一个女人哪能不嫁人呀,妈不能陪你一辈子。我不管妈怎么说,我就是不裹脚,坚决不裹。最后,我妈拿我没办法,只好随我了。我从七岁起就再也没有裹过脚。后来我长大了,因为我的脚比村里其他妹子的脚都大,村里人就叫我‘大脚妹子’,嘲笑我。后来我去省城惠宁女中读书,看见城里的女学生,也有不少是大脚的,和我差不多,那些城里人也不嘲笑她们,甚至还有人夸她们是‘时代的新女性’。
刘健说:“我觉得你父母挺开明的,把你送到省城读书。不说你那个年代,就是现在,有不少乡下人也不愿意让女孩上学,认为女孩读书没有用。”
新月说:“我姥爷是清朝的秀才,他在乡下办了一个私塾,我七八岁时就跟我姥爷读书,我读完私塾,还想继续念。我们那里,只有省城才有学堂。于是我对父母说,我想去省城的学堂念书。开始,我父母都不同意,说女孩子读什么书,后来,在我的软缠硬磨下,还有我姥爷的劝说下,我母亲终于同意了,并且说服父亲同意我去省城读书。后来,我妈告诉我,她和父亲最后同意我去省城读书的原因,是他们怕我长着一双大脚,乡下的男人不肯娶我。”
刘健听到这里,不由得插嘴说:“你妈怕你长了一双大脚没有人要,像你这样的女孩子还嫁不出去,那是男人有眼无珠。现在好了,你到了我们这个时代,根本就用不着担心了,保证男人会抢着娶你。 ”听了刘健的话,新月的脸一下子变得血红,红得好像只要轻轻一压,血液就会从皮肤流出来。刘健知道自己说错了,恨不得抬手给自己一个耳光。他赶忙对新月说:“新月,对不起,我说错了,我就是开个玩笑,你千万不要往心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