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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别前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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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微晓,还带着青涩的晕圈,一明一暗,一闪一亮,伴着露水的清新缓缓升起。看着满桌的素菜,有豆腐,有嫩菜,有黄豆……对于分别前最后一餐来说,没有人有胃口,仿佛这次一别是天涯海角那么远。
师傅,不,现在是蔓娘。因为师傅这一生无子无女,便让我钻了空子,收了我这半路女儿。我自欣喜不已,这几日喊得可勤,半会儿不见,便蔓娘蔓娘的唤,扬姐姐还说,蔓娘这会儿准该后悔了。
“小零头,你说,我跟着师傅,以后你和阿脂要找不到我怎么办?”扬姐姐是个憨厚的姑娘,圆圆乎乎,说话就爱咬着手指,蔓娘不知说过多少次都没用。
“我的阿扬,还没分开呢,就想我了?”想着那太感伤的画面,没有什么话可说,又或许千言万语,只能调侃扬姐姐。扬姐姐似乎不会长大,从我初次见她起便一直是这般模样。
“阿脂,你看,小零头又欺负我。”扬姐姐对我无法,求助着看向一旁的淡紫布衣少年,他没有答话,嘴角带着若隐若现的笑。
“别这么叫我,那是蔓娘才能叫的,你看,阿脂多好,唤我阿零。”我不服气地叫唤着,这名头叫的,总显得不合身份,执拗地不允。
蔓娘不知何时也坐到桌边,静静地看着我们。
我总觉得蔓娘很淡泊,她的五官让人记不清楚,记不得却总感觉有了失落的点,记得了又觉得玷污了,这感觉很奇妙。通常蔓娘在的地方,我们总是很安静。
这顿餐之后,近在眼前的分别,压抑着气氛,满桌的菜几乎未动。要换做是平常,我和扬姐姐早就一抢而光。窗外的野鸟吱吱叫,好像催促着我们,一切尽在不言中。这么些年,还有什么不能了解的?
庵堂左右,两个方向,四个人。
阿脂名唤脂安,是个眉目清秀的少年,言语举作间,隐隐有美人之态,十三四岁模样。阿脂说,他是被仇人追杀,逃至此,为我所救,就留下报答这救命之恩。
我很纳闷,偷偷溜去后院河边喝了口水,一不小心打捞起一件衣裳,谁知是一人,就这样一不小心成了阿脂口中的救命恩人,这名头冠的,委实过大。却也自得其乐,谁不喜欢有美人伴着。
临别前,蔓娘看着我,拥我入怀,赠我四字:护好半寻。
半寻是那血红色发带,我虽不觉得它有什么大用处,却也知其珍贵用处,自到庵堂中,那便由师傅一直保管,直至前几日,才交予我。
我晓得蔓娘是真的关心我,只是我不懂何意。细细回想,蔓娘自阿脂出现,就未曾与他说过一句话,每每只是点头致意,他们太过高深,我和扬姐姐不懂。可能蔓娘是觉得他的出现不符合“情”,我却觉得符合“缘”。
蔓娘是惜我的,扬姐姐是护我的,阿脂是宠我的,这,就够了。
谁都不知,我对这三人,在乎的超乎想象。
还记得那个夜晚,滂沱大雨,雷电交加。那时的蔓娘还不是我的师傅,就抱起了摔倒在庵边的我,浑身散发着一股难闻的味儿。
之前的人如过客般行路匆匆,就算见着我也是远远地躲开,带着嫌弃的摆手,鄙夷的眼神,恨不得能将我丢到天边。我自知味道难闻,畏畏缩缩藏在树丛下,只盼他们快些离开。
谁知一躲就是一天,饿晕了,还记得那时的我是被扬姐姐摇醒的。
“不要打我,不要打我,我马上就走,马上就走……”许是被打怕了,雨势渐小,雨滴混着泪水拖着倔强的鼻音乞求,即使我的双眼闪着泪光,也不见半点哀求之意。
带着酸味的馒头混了雨水,从我的怀里掉了出来,滚到一旁的淤泥中。我赶忙爬到那边,深怕别人抢了地上的馒头,心疼地看着它,想着剥开外面潮湿的,里面还是可以吃的。
我伸手去拿那个馒头,一双指缝清明的手阻止了我。我想,这是我见过的最干净的手,不像我的,指缝间全是泥。
是蔓娘,不嫌弃地抱起了我,解开我的发带,手指穿插在打结的污发中,沾着泥,和着土,怔怔发呆。透过我,像是在看着一个人,无神又深邃,可那明明又是我。
之后,对我说:“孩子,我虽不能保你锦衣玉食,山珍海味,却能让你日日温饱,可愿跟着我?”
轻轻地一句话,即使是一时心软,即使是认错他人,我也愿意。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刹那的温暖,举目无亲,师傅和扬姐姐是第一个没有嫌弃我的人,我有何求?能有何求?
从此,庵堂里多了一个小女孩,名唤小零头。
和蔓娘分别已三月有余,我和阿脂来到了柏陈国的帝都——祁城。我发了很久很久的呆,不知在想什么,这几月来,从柏陈的最东边走到了最西边,途中坎坷风趣,连我想想都不堪回首,十三岁的我已多少了解人间疾苦。
大隐隐于市,入世才知,燕国、陈国、吴国,百姓们从不这么叫唤,纷纷以国姓入之,称曲燕,柏陈,彦吴。
我突然明白蔓娘为何要我走这一遭,用心良苦。
“阿零,有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阿脂无意间地问我,他看着我,坐在那面摊边的木凳上,我连那汤味都没喝出,就咽下去了。
“蔓娘让我四处走走,可我想,这乱世,有啥好走。”我心里清楚着呢,这乱世乱走,不小心丢的就是命,我很惜命,所以不想乱走。
阿脂似是猜出了我的心思,不禁笑出声,引来一片关注。
我感到一阵尴尬,便接着道:“我打算找一深山老林,过我的小日子,以后再去给蔓娘交差。”想的太美好,还没说完,就被阿脂打断。
“我有一去处,要不要随我?”
我静了静,没有答话。
如今天下三分,柏陈崇武,彦吴爱文,曲燕高不成低不就,各个参半。在这祁城中,有附庸风雅的,有豪放粗狂的。天下分久必合,不管谁夺这天下,不过一场赌注,输赢真不好说。
我可没有那份心,这种事听听就好,阿脂,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贵族子弟免不了一场尔虞我诈。
我跟着他,合适吗?不,肯定是不合适。
阿脂并没有强迫我,静静地吃着他面前那碗面,等着我的答复。
说到底,我小零头,和阿脂,并不熟。
“等我以后有难的时候,肯定投奔你去。”我笑嘻嘻地答道,其意不言而喻。
阿脂想,谁说阿零笨?其实聪明着呢,用自己的方式抗拒着别人妄想加诸给她的一切。
“咦,那边怎么这么多人?快去看看。”说完拉着阿脂往人多的地方跑去,消失于集市之中。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走到哪,都爱东看看西摸摸。阿脂身上总带着一种女儿香,不是涂抹了香料,而是天然形成。与他走在一起,有几分飘渺,虚幻之感。
我不时地用食指挑高了阿脂的下巴,微侃道:“你那一身仙气,只应天上有,人家何处寻?”
阿脂本就比我高上几分,现在这副模样,还需我踮起脚,着实不易。
“仙气一词,不适合我,更适合你。”他低低地说着,“这是一个人说的。”
阿脂这话,轻声绕口,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我,着实没明白有太大意思。两人站在道路中央,互相逗趣。
“呀,你怎么没长眼睛!”
眼前这人,丰神俊朗,一身素锦月白袍衬托着俊秀之姿,像是冬日里那挺立峻拔的竹,坚毅稳重,眉目间的温和内敛之色,才能看出不失为一人中龙凤。只是,这般容貌,太过耀眼,琥珀色眸珠定神,哪里便是倾心相许,何需言语?
“小道姑,你怎么就直接撞上来了呢?”明明说的是市井之话,却有一种威严明正的感觉。
“你才是呢!撞了人还不道歉!”我气呼呼地握着小拳头,我虽身着道服,可从未有人这么唤我,总觉得不尊重。
“好,小道姑,我为什么给你道歉?”
“你撞坏了我的糖葫芦,弄脏了我的衣服!”
“这如何算?明明是你往我怀里撞,偏要我道歉,这有何理?”
“无理无理!你就是要陪我的衣服,我的糖葫芦!”
“难道你是看上我了吗?赖上我?”平时并无此爱好,只是这小道姑着实有趣,难道不知道我身上的衣服比她那破破烂烂的道姑更值钱?
“不要脸!”
看着他嘴角的一丝微笑,我更气了,决定转身不再理此人。
其后跟上一人,穿湖蓝色长袍,轮廓显分明,眉目深邃,紧蹙的双眉之间与前者相比,少了一份安谧,多了一份肃绝。
“曲兄,为何事笑?”其声带着一分冷厉,感觉气温了都下降了很多。
“无事无事,小道姑罢了。我们走吧。”
两人结伴离去,还回头看了一眼那蹦蹦跳跳的我,以及我身边的阿脂,虽与十零同着一身青灰色道袍,却掩不了那一身贵气,乌发羊脂玉簪别着,散散落落,怡然悠悠。
震天下之人,惊艳绝绝,绝非泛泛之辈。
这几日,阿脂带着我,看遍了祁城的良辰美景,辰时初晓,子午繁华,日日游逛,夜夜笙歌,好不惬意。还听说了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