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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姐 静澜从荒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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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澜从荒诞的梦境中回到现实的时候,发现四下里一片漆黑。她抓起床头的手机来开机一看,时间是下午两点,她不过睡了四个小时不到。
“怎么能这么黑。可恶的阿姚又把窗帘拉上了。”她嘟囔着把手机一扔,抱着被子在床上又滚了一会。头还是疼得厉害,却再也睡不着了。可是要她就这么起来,宿醉的后果又实在太让人难受。
正在痛苦挣扎的时候,敲门声响起。一个声音像从天堂传来的福音让她顿时看到希望。
“静小姐,该起床了。厨房的下午茶已经好了。”
哦哦!亲爱的下午茶,苏手工烤制的柠檬苏打,牛油曲奇和蔓越莓馅饼,还有阿姚亲手泡的红茶!在蔷薇花丛旁边在下午懒洋洋的阳光下享用茶点什么的,光是用想的就觉得幸福了!
静澜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匆忙起床,在衣橱里随手抓了一套衣服穿好,临出门又返回到妆台对着镜子抓了两把头发。
然后出现在姚明朗面前的就是一个头发乱糟糟穿一件长到膝盖的大毛衣配着幼稚毛绒拖鞋的完全没有形象可言的大小姐。
更别提她趴在被子上面睡出来的一脸褶子,以及宿醉之后没有洗澡无可避免的一身酒气。偏偏她还完全没有自觉地在看到他的时候露出一个带着恍惚睡意的大大笑容。
“我的小姐不可能这么呆萌。”姚明朗忍不住在心里吐了句槽。然后,因为在某人常年的荼毒之下已经练就了腹黑面瘫的技能,他只是叹着气一边低头问好一边伸手帮大小姐整理头发和衣服,还要状似无意地说上一句:“昨天送小姐回来的成先生说今天会过来拜访,小姐也答应了。因为约的时间是下午,客人又是第一次登门,所以我自作主张把小姐的下午茶地点改到了会客厅。共进下午茶的话应该会比较合适吧。客人大概还有十分钟就要到了,小姐要不要稍微准备一下?”
静澜皱眉揉头:“什么成先生?昨天晚上不是你去接我回家的吗?”她想了一下,然后一拍手:“是了,我本来准备打电话给你,可是她们都说太麻烦,然后就抓了个壮丁送我。好像是叫成什么来的。啊啊我完全不记得这个人的名字,他长什么样子也完全没印象,我居然让一个陌生人送我回家,还答应了他过
来拜访!真是疯了!”
说到后面,她开始躁郁起来。果然酒是万恶之源,还好老头子老太太出去旅行了,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做的蠢事,天知道会不会把他们气晕过去。
静澜眼珠一转,一把抓住了姚明朗的衣袖,左右摇晃起来:“阿姚,你走办法帮我的,对不对?帮我搞定那个成什么,我可没心情应付一个我说不定吐了他一身的家伙。还有,不要让我爸妈知道我喝醉过。老头子有多古板你也知道的,我不想被送到那些可怕的修道院一样的鬼学校去重修礼仪。”
姚明朗板着脸把自己的衣袖抽回来,他慢悠悠地说:“很高兴看到小姐对自己犯错这件事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有着清醒的认识。不过在我看来,与其逃避现实不如勇敢面对。您昨晚虽然确实弄脏了成先生的衣服,但除此之外,并没有太过失礼的举动。”他不动声色地在心里补充:“除了吐了别人一身,也不过是一直念叨不肯让人家离开,临了还揪掉了别人衣服上几个纽扣而已。”
“你没有骗我吧?”静澜半信半疑。然而对姚明朗的信任盖过了她对自己酒品的怀疑。她很快把这件事丢开到一边,迅速回房换了一件衣服,稍微洗漱之后,就按照姚明朗的指示到客厅迎客。
应先生是个温文的年轻人,说是刚从国外留学归来,看得出教养很好,见识很广,言辞也风趣。静澜对他的印象不坏,因此两人聊了很久,全然没有冷场。到应榕告辞时,两人已经约定下一次的见面了。
静澜站在大门口目送应榕的车子驶远,心中忽然怅然若失。“真奇怪,这个情景好像在何时见过。这个人也十分面熟。”
姚明朗站在她身后露出了苦涩的笑容。这个笑容仅仅维持了一会,大概几秒的时间,当静澜转和过身来,他又变回那个沉默寡言面瘫腹黑的全能管家。
“阿姚你觉得成榕怎么样?他说想同我交个朋友。我说,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喜欢口是心非拐弯抹角的?喜欢我是很丢脸的事情吗?大家都是成年人,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扭扭捏捏,真难看。”静澜一边抱怨,一边仰着脸望着他。
姚明朗只能微笑:“成先生人很有趣。小姐喜欢的话不妨相处一段时间。不过这也只是我个人观点。至于说到男人的口是心非,也许只是因为太过在意对方的感受吧。太喜欢了,因此不想给对方带来任何不快。”
静澜失望地嘟嘴。“再怎么在心里喜欢,如果嘴上不说,对方也是不会知道的吧。”
静澜结婚的时候正好二十一岁,一个女人最美好时光。
可惜老头子和老太太那次旅行之后就再没有回来。车祸带走了静澜唯一的亲人。他们只留给她空荡荡的大房子,一堆存款和股份,还有一个据说永远不会离开不会背叛的姚明朗。
可是,姚明朗此时不在这里。
静澜将伴娘全数赶去旁边房间,一个人在镜子前面发呆。镜中人有着雪白的脸,乌黑的头发和眼睛,玫瑰花瓣一样的嘴唇。这应该是她一生中最美的一天。
她的婚纱是成榕特意去国外定制的,价值不菲。样式偏向复古。她说不上特别喜欢,但也不算讨厌。头纱据说是纯手工用蕾丝线钩织,出自静澜过世多年的外婆之手,当初也曾戴在她母亲的头上。她试戴的时候不免分外小心。至于配套的首饰,则是静澜父亲旅行时拍卖所得。父母去后,她生怕睹物思人,一直都存在银行保险柜,直到婚礼前一日才取出来。
她精心装扮,却等不来那个人将她从这里带走。
成榕站在门口,穿一套白色西装,胸前别着一朵蓝色的花。他的笑容一如往日的温柔。
静澜听见结婚进行曲响起。成榕伸手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她恍惚了几秒钟。然后把自己的手放到成榕的手里。
成家虽不是豪门,也算书香世家,自有一番气象。婚礼全数由成榕父母安排,静澜只需全程微笑。礼成之后就是婚宴,她换了中式礼服挽着成榕去给亲长们敬酒。不过一圈,她就醉了,成榕扶着她跌跌撞撞到二楼休息室。她眯着眼贴近成榕耳边,吐出一句话来:“姚明朗在哪里?”
成榕怔怔地望着她,“阿静,你这是在说什么?我听不明白。”
静澜靠着沙发斜斜地坐下来,发出一声嗤笑,“你当然知道我在说什么。不然你告诉我,为什么他为我种的花会在你这里?”
“你是说这个?”成榕恍然。“这不是早上花店送来说是你选好的新郎胸花吗?我还奇怪这是什么品种,为什么我从来没有看见过。”他连忙解释,一边把花拿下来,递给静澜。
这是一支小小的碗莲,还只开了三四瓣,花朵不过半掌大小,极其精致可爱。偏偏又是近乎透明的蓝色,像是水晶雕琢的一般美丽。
“上次看到的时候还是种子呢。你怎么能长这么快呢。简直跟你的母本一模一样。”静澜把花捧在手心里,忽然笑起来。她抬头望着应榕:“同你开玩笑的。这是我预订的新品种,怎么样,是不是很美?”
应榕心里惴惴不安,也只能微笑:“同你一样美。如果你喜欢,以后我买给你。”
静澜站起来,摇摇晃晃歪倒在应榕怀里。她像是同他耳语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不用了。就算要买也买不到的。这是世界上独一无二只为我而开的花呢。”
静澜仍旧住在父母留下的大宅。应榕陪她住了不过一年,就搬了出去。大宅太空旷,又过于偏僻,应榕在大学做助教,每天花在上下班的时间一长,就不免觉得辛苦。公婆心疼儿子,许多次提出要帮他们在大学附近购房,静澜总是不应。她恋着这旧房子,也只当这里是家。
到第二年,静澜怀孕,只雇佣了两名佣人,男仆打扫,照顾温室,女佣做饭,照顾静澜母子。应榕回来得很少,渐渐一两个月也难得一见。到静澜被送医院的时候,也无法联络到他来在告知书上签字。
姚明朗的脸在黑暗中浮现出来。他用从未有过的温柔目光凝望着静澜,然后轻轻擦去她眼角的泪痕。
“是位小少爷。跟你很像。”静澜看见姚明朗的嘴唇开合,听见他的声音,她抬手用尽全身力气给了他一个耳光。“啪”的一声脆响。然后她笑了:“很好,不是做梦。”
姚明朗顶着红红的掌印艰难地回给她一个笑容,“坏消息是,成先生意外过世了。”
孩子满月的时候,成榕已经匆忙下葬了。静澜只在葬礼上露了个脸。她要照顾孩子,自己的身体也尚需恢复调养。她来不及悲伤,事实上她也并不曾有太多悲伤。比起在葬礼上几乎哭到昏厥的公婆,静澜的表现更像是完全的局外人。
她整理成榕遗物的时候在他抽屉里找到一封已经签名的离婚协议书,大概是他刚准备好却没有来得及交给她。她看到他的电脑里一堆同某个女人的合影,恰好是她也认识的成榕的同事。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公婆放过她和她的儿子的,是成榕和同事宣小姐生下的已经满一岁的孩子。
大概在她怀孕的时候,那个孩子刚好降生。
应该是真爱吧。成榕甚至到死的时候都同宣小姐握着手。他们死于外出度假的交通意外。在山区遇上泥石流,两个人同车子一同被深埋在地下,从此永不离分。
静澜拖着行李箱站在机场出站口。她梳着端正的圆髻,脊背挺直,远远望去就像一棵树。
她离开这里已经二十年。一切都全然两样。她甚至不知道要怎样回家。只得茫然四顾,故作镇定地等待姚明朗。他说会来接她。他说过的话从来不曾失言。
可是她等了很久,等到天都黑了,灯都亮了,的士车一辆又一辆从她前面开过,操着当地方言的司机们招呼着她问她要去哪儿。她只是摇头。
她其实有些累了,可是对姚明朗的信任支持着她。她只能等下去。
直到不知道过了多久,一辆黑色的车子像鲨鱼划破海面一样安静地驶过车辆的大海,停在她的面前,车窗降下来,露出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穿黑衣的男人说:“静小姐?我是奚然。受人之托,来接你回家。”
静澜上了车。
她当然记得这个名字。奚然。伊甸园花店的店主。许多年以前,她意外在闹市街头闯进了他的店子,看到了非常喜欢的花,她软磨硬泡得到花种,然后,她把种子交给了姚明朗。
“小姐,最好还是自己用心栽培吧,世上独一无二的花,如果在别人手中开放,那就太可惜了,辜负花的人,可是会招致厄运的。”
那时候店主貌似还说过这样的话。可是自己完全没有放在心上,又觉得麻烦,于是偷懒交给了阿姚。
看到花的那一刻仿佛还是昨天的事,可是,时间已经过去这么久。只有店主,还是当时的样子。不过,为什么会是他来接自己?,
静澜忽然生出莫名的恐惧来。她低声问:“奚先生,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阿姚呢?为什么他不来接我?”
没有人回答她。
她端坐在后座,只看到一个沉默的背影。过了一会,奚然的声音淡淡地响起。
“我只是受人之托来接人。至于到底发生了什么,相信等您到家之后,自然能够得到答案。出于个人的原因,我可以告诉您的是,姚明朗这个人,不论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已经不存在了。”
静澜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是震惊之后,她只是呆呆地低着头,开始不停用手机拨打大宅的电话。
不,这是不可能的。今天大概是愚人节,要不就是姚明朗开的无聊玩笑。她如是安慰自己。
然而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车子驶入熟悉的林荫路。远远的静澜就看见大门处站着两个陌生的身影。
渐渐近了,她一眼认出那个穿白衬衣的少年,他是成诺,她唯一的儿子。姚明朗说阿诺的身体已经好了,所以他看起来精神很好,并没有她在相片中看到的苍白孱弱。在阿诺旁边一直同他牵着手的,是一个笑容甜蜜神情羞涩的女孩。大概是他的小女友吧。
她并不是古板的长辈,会为儿子未经许可同女孩交往的事情动气。相反,见到两人执手不时对望的情形只觉得欣慰。但他们似乎十分紧张,当静澜下车的时候,有那么一刻,她觉察到阿诺眼中的瑟缩,以及女孩身体瞬间的僵硬。
他们随即把交握的手悄悄松开了。
不知为什么,静澜叹了口气。她有些失望。这莫名的失望加上对姚明朗下落不明的忐忑,她已经没有力气去说些什么来安抚从一岁起就再未谋面的儿子。
奚然的车还停在路边,她转身走过去向男人致谢。奚然望着她半晌不说话,最后才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我同小姐的缘分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注定了,只不过,就像某个人一样,小姐您自己的骄傲将这难得的相遇变成了恶缘。您不用道谢。因为从今日起,这缘分已经断绝。希望您能够珍惜您拥有的余下的东西,并且如某人所愿,平安快乐地生活下去,直到永远。”
静澜看着车子远去。她不明白奚然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是她很清楚的知道,就算她再去商店街,也不会再见到奚然和他的店。
恐怕如他所说,这缘分已经断绝。
不,她还失去了极其重要的东西,恐怕穷尽余生再也不能得到。
静澜扔下行李和目瞪口呆的少年少女两个。她跑的飞快,沿着灌木蔷薇花丛一直跑到花园尽头,她的温室依旧伫立在那里。她推开门,各种各样的花的香气夹杂着水汽和泥土的气息迎面而开,甚至还有她最喜欢的曲子在空气中回荡。
许多年前,不用上学的时候,她常常整天呆在这里,浇花,施肥,修剪枝叶,捉虫,给花授粉。姚明朗站在一旁,总是在她疏忽了的时候轻声提醒她。有时候他们忘记关门,就会有虫子飞进来,蝴蝶很美,蜜蜂很好,甚至还有苍蝇,叫人避之唯恐不及。有一年的夏夜,她还看到很多萤火虫,在温室外面飞来飞去,幽暗的亮光像是梦境一样奇妙。
她清楚记得那时候姚明朗脸上的每一个表情。她知道他其实和她一样高兴。可是他已经习惯了挂着冷静自持的面具生活,尤其是在老管家去世之后。所以就算他收回被她不自觉抓住的手然后假装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她也没办法真正生他的气。
她是这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也应该是世界上最包容他的人。至少直到她结婚之日她还这样想。
静澜在花木之间穿行。她找不到自己最想看见的人,却在角落里的长方桌上看见了一盆花。
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的莲花开在小小的水晶花器里,花器是透明的暗红色,形状像是人的心脏。蓝色的花朵衬着红色的花器,既凄美又绝艳。
这分明是她的那株碗莲。她仅仅见过一次的花开。